乡村振兴战略看陇西:国家级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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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一)源头预防,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着力构建矛盾化解体系

积极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乡镇“一委两办四中心”(综治委,政法综治办、禁毒办,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反邪教警示教育中心、禁毒教育管理中心)和村(社区)级“两会四室”职能,结合精准扶贫及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逐村逐户深入排查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非法集资、劳资纠纷、债务纠纷和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将矛盾纠纷的初始调解、事中调处、事后跟踪、人员稳控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驻村干部、网格管理员以及行业调委会,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2.健全完善“点、线、面”矛盾大调解格局

基层“点”上,在城镇重点住宅小区、重点社区和农村三分之一的村委会,聘请辖区内群众威望高、说话灵、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红白理事老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建立起一批个性化调解室,充分发挥能人效应,把细小矛盾化解在村社内部;行业“线”上,重点围绕预防化解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司法局指导相关部门,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在矛盾发生之初迅速介入调解,防止事态升级扩大;社会“面”上,全面实行行业系统“一把手”包基层、乡镇领导和帮扶单位包村社、驻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包农户3个责任制,从下到上做到层层责任共担、纵横交叉联合、逐级排摸调处。通过日常排调、集中排调和滚动排调,切实做到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区域拉网式排查、重点时段反复排查、隐患问题超前排查,确保一般矛盾不出村社、重大矛盾不出乡镇。2015~2017年,共排摸各类矛盾纠纷15182件,调处14942件,调处率为98.42%。

3.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一道关口,作为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全县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都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5~2017年,共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3项。

(二)打防并重,不断深化综治平安建设

1.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和邪教组织活动。突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2.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设

大力加强110巡警队、城区交巡警队、专职治安联防队三支队伍建设,形成交叉互补的巡防格局,全县村(社区)警务室创建率达100%,镇区街面监控基本全覆盖,规模小区、重点单位的视频监控逐步接入公安110监控中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县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赌博、吸贩毒、邪教等方面违法犯罪人员明显减少,陇西县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

3.夯实基层综治维稳基础

全面推进乡镇“一委两办四中心”(综治委、政法综治办、禁毒办、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反邪教警示教育中心、禁毒教育管理中心)建设及村级综治中心、“两会四室”建设,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不断提升综治信息化水平,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综治视频会议系统和综治信息平台。全县17个乡镇全部建立了综治信息平台,2018年有综治信息员300人。

(三)强化宣传,着力推进法治陇西建设

1.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扎实有序地推进“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和“法律八进”活动。结合全县千名干部下基层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员“冬训”活动,制定印发《关于政策法律大宣讲暨矛盾纠纷大排调和社会治安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突出抓好“五个一”(户发放一本法律知识读本、村开展一场法律宣传咨询、乡镇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集中化解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大培训),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了学法、守法、知法、用法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意识。

2.注重培养法治思维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谋划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带动和引领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作用,完善依法处理信访工作机制,把维权与维稳有机统一,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

3.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案件执法办案程序、结论、依据、效果进行深入细致的评查监督,有效减少了因执法犯法而造成的冤假错案数量,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