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多瑙河地区战略对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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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自2012年正式诞生以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以下简称“16+1合作”机制)已经经历了建章立制、夯基筑台、积厚成势、收获颇丰、同舟共济、共同发展的头五年,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基础更加坚实、方向更加明确、动力更加强劲的发展势头。与此同时,自匈牙利于2015年首先同中国签署有关“一带一路”建设谅解备忘录,更多中东欧国家纷纷表现出参与中国倡议的迫切愿望。当前,“16+1合作”机制中的所有中东欧国家都已和中国签署了相关合作文件,中东欧地区成为首个实现了“一带一路”倡议全覆盖的重要地区。

中国在中东欧地区推进“16+1合作”机制和“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始终强调坚持“互利共赢”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并提出加强各方战略对接的建议。中国的积极鼓励与支持大大激发了中东欧国家邀请中国参与本国和本地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强烈意愿。中国参与多瑙河次区域的开发合作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由多个多瑙河沿岸国家向中国提出的建议。

这些国家的积极建议对中方开展相关调研提出了迫切的任务需要。首先,多瑙河作为一条流经10个国家,流域面积几乎覆盖整个中东欧地区的国际性河流,以其为基础的各类合作超越了传统的双边合作模式,构成了规模更大、参与主体更多、利益攸关方更为复杂的次区域合作模式。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地区一体化不确定性增强的新形势下,为何以多瑙河次区域作为中国与中东欧地区进行发展战略对接的可选项,是一个亟待解答的问题。尽管中东欧各国地理位置相近,经济与社会当前所处水平和发展需求也都呈现出一定的共性,但是16个国家还是在“16+1合作”机制下反复强调整个地区的多元性和彼此需求的独特性。因此,寻觅一个在发展需求上具有广泛共识的合作领域,是在中国倡议框架下突破国别合作、推进地区合作的必要前提。对多瑙河中下游流域的治理和开发无疑是具备了上述条件的合作领域。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多瑙河次区域合作历史悠久,合作机制众多,各国依据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与多瑙河的利益攸关程度也制订了不同的发展规划。同时近年来,欧盟也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推出了全新的政策工具和合作平台。上述情况使中国应该充分了解各个层面上的发展规划,研究对多瑙河治理和开发发挥重要作用的合作机制和政策工具,并将这些因素都充分考虑进中国参与到多瑙河次区域合作的未来规划中。

本课题的研究报告分三部分对上述问题进行尝试性研究。

报告的第一部分重点介绍了欧盟于2010年推出的有关多瑙河治理和开发的最新政策工具——“欧盟多瑙河地区战略”。报告概述了这一战略的治理结构、资金来源、运作模式,并从主要利益攸关方——各个参与欧盟多瑙河地区战略的国家角度梳理了它们在多瑙河次区域治理和开发方面的利益诉求和发展需要,以及欧盟各个机构在其中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作用。这一节的最后还回顾了这一战略在过去7年左右的发展过程中实现的主要成果和获得的各方评价,并从一个域外观察者的角度分析了这一战略的发展潜力和主要挑战。

报告的第二部分“中国倡议与欧盟多瑙河地区战略对接的可行性”转入了对中国参与多瑙河次区域合作机遇与挑战的具体考量。报告从战略意义和价值、对接优势、机制结构,以及合作领域等方面探索“一带一路”倡议、“16+1合作”机制与欧盟多瑙河地区战略共建合作框架的有利条件和主要机遇。当然,报告也从地区合作传统、当前国际环境和机制固有缺陷等角度分析了战略对接与深化合作可能面临的诸多挑战与阻碍。

报告的最后对“16+1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倡议和多瑙河次区域的战略对接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报告相信,中国参与多瑙河次区域的治理与开发,是对中东欧地区迫切关心的发展议题的积极回应,是对“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具体落实,是与欧盟携手合作,发挥“有益互补”作用的行动兑现,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中欧关系的实践探索。

本报告作为学术成果,仅代表学者个人的学术观点,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场。报告得到了“16+1智库网络平台”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研究基金”的支持,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