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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说在前面的话
本章的标题由五个人名组成。这五个人,都生活在清代乾隆年间。其中的舒元炜、周春、程伟元,这三人同时而互不相识,他们之间没有交往;相反的,周春、杨畹耕、雁隅,这三人同时而又同乡,都是浙江海宁人,彼此熟识,关系密切。
红学上的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却把这五个人牵涉到了一起。
这就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作者是不是高鹗的问题。
现在法官断案,有两条遵循的原则:一曰“谁主张,谁举证”;二曰“疑罪从无”。
我十分拥护这两条原则。我认为,法官断案工作和我们从事的学术研究中的考据工作在实质上具有相同性或相似性。
因此,我将努力遵循这两条原则来说明我在《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作者问题上的主张。
那么,我的主张是什么呢?这就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非高鹗,亦非程伟元。多年以来,我在多次的学术演讲中反复阐述过我的这一主张[1]。《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另有其人,限于资料的匮乏,我一时还说不出此人的姓名。因此,我曾在北京大观园的一次学术演讲中建议,不妨暂时以“无名氏”来称呼他。
本章力求避免空谈,以舒元炜、周春、程伟元三人的文字记载为依据,企图证明两点:
(1)在程甲本排印、出版之前,社会上已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在流传。
(2)因此,《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作者不可能是高鹗或程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