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对党的纪律不能讲“放开”、“搞活”、“松绑”、“特殊”。
原文:我们共产党是讲纪律的。我们始终认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铁的纪律,就不能统一全党的行动,党就不会有战斗力。所以,我们要求共产党员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在任何情况下,对党的纪律,都不能讲“放开”、“搞活”、“松绑”、“特殊”。(1985年5月9日在天津市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学哲学 用哲学》,217~21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解读: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离娄上》)。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政治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政治纪律严明,全党才能在政治上高度统一,在行动上步调一致。
李瑞环认为,讲纪律是共产党的优良传统,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统一全党的行动,党就不会有战斗力。所以,我们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做遵守纪律的模范。纪律是规范性的要求,规定党的组织及党员能够做什么和不能够做什么。既然是纪律,就是对于组织成员行为的某种约束。党员能够按照党的纪律的要求,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是党性的体现。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是不能有半点含糊的。他说,在任何情况下,对党的纪律,都不能讲“放开”、“搞活”、“松绑”。因为一旦取消必要的约束,纪律便形同虚设,甚至不复存在。在纪律面前也没有“特殊”可言。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情况,如果有“特殊”就可以不守纪律,那么还有谁能服从纪律的约束呢?纪律对于党员的约束,实际上并不是特殊性本身,而是特殊性中的普遍性的东西。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每个党员都要立足于自身的特殊性,遵守党的纪律的普遍性要求,在这里是没有“例外”的。
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懂得这个道理,总觉得自己“特殊”,可以超脱于纪律之外。他们胆大妄为,目无法纪,自行其是;对明确禁止的事情,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在他们看来,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谁敢顶谁占便宜,谁守纪律谁吃亏。这种现象如果任其蔓延下去,党的纪律就会被瓦解,党的组织就会陷入混乱,党的战斗力就会丧失。长此以往,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就会停滞不前。李瑞环痛感这个问题的严重和紧迫,大声疾呼:“这种现象如不扭转,改革能搞好吗?四个现代化能建成吗?”(《学哲学 用哲学》,217~218页)
党的纪律确实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用心坚守和维护的。在这样的原则性问题上如果掉以轻心,就会犯无法挽回的致命的错误,给个人、组织乃至国家、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纪律体现原则,应当是刚性的而不是弹性的,所以被称为“铁的纪律”。一个目标坚定、组织坚强的政党一定要有“铁的纪律”,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的政党。作为这样的政党中的一员,应当有这样的党性自觉。只要大多数党员都能这样要求自己,做到“令则行,禁则止”(《管子·立政》),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就一定能够成功。
(郭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