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当前研究公共产权收入问题的意义
近几年来,作为公共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收入增长很快,明显超过了GDP的增速,对此现象社会各界不断口诛笔伐,减税、降低税收增长速度的声音不绝于耳。然而处于改革深水区阶段的财政增收要求也很具刚性,因此以官方与部分研究者的观点看,适度地扩大财政收入的规模仍是现阶段的必然选择。既然增税已经成为应尽量回避的话题,除了深挖税收潜力、适当调整与完善税收制度以外,财政增收的重点就必须转向,由此各种非税收入将成为公共收入增长的焦点。
目前我国的非税收入主要有三个重要来源:其一,国家出让自然资源取得的收入,如土地、矿产资源。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1年财政收支情况,其中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就达27010.66亿元(相比较于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29109.94亿元还出现了下降)。其二,国有资本进入市场经营产生的收益。我国国有经济成分在国家经济中占据控制性地位,国有经济在经济生活中的主导作用极为明显。据财政部于2012年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中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称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22556.8亿元,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16932.6亿元。税费方面,2011年全年国有企业应交税费29934亿元,已交税费29670.9亿元。将上述两项加总,国有企业所缴纳的税费与实现的利润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五成还多。其三,国家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依托其管理的国有财产取得的行政收费性收入。
非税收入汲取财富的效果极为惊人,有学者认为其规模不亚于国家税收收入,其总体上已经形成了税收之外的对于社会财富的有序转移机制。然而非税收入散落于具有收入取得权的行政主体、掌握国家自然资源的各级政府部门、政府设立的事业机构,以及国有资本经营主体之中,这些收入的聚集与形成的过程相对隐蔽,因此社会公众往往难以从整体上把握其存在。但更为关键的是,由于非税收入本质上不同于国家税收活动对于私经济主体财富的直接剥夺,因而它往往不像税收那样容易引发社会的关注;但它往往又表现为基于一些特定的意识形态之下的、以公共利益为名的对社会公共财富的占有,以及国家基于公共权力所参与的社会财富分配活动,作为全体社会财富名义上所有者的每一个公民,理应对此有所知晓。然而,由于非税收入长期缺乏法律规制,这些收入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却始终处于模糊的状态。由于非税收入的不规范运行,其在现实中已经滋生了大量的腐败、权力滥用和国有财产的流失等现象,社会财富与资源利益分配的潜规则已经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总体效率,这不但不利于形成规范的国家公共收入结构,而且从长期看,如果这些行为不能得到纠正,社会公正、经济转型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都可能因为这种公权力主导下的财富分配不公而有毁于一旦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