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哲学对象的人的活动
人对现实的思考一旦进入哲学层次,那么,这种思考就不能不首先是对人之存在所依赖的现实的前提的思考。现实的人的哲学思维总是带有自我意识的特征,并不单纯指向缥缈无垠的星空,而是以人与其周围世界的现实关系为思考的对象。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认为,这些需要首先加以考虑的现实的前提,“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在这里,现实的即活动的人是活动的主体,人的现实的对象性活动是主体的活动,而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则是人的活动的现实条件。
诚然,“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这个前提决不是抽象的、没有任何规定性的“人”的“纯存在”,而是具有生命的、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现实的人。人要维持自己作为个体的生命和延续人类作为物种的存在,就必须进行社会性的物质生产活动。原始的人“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行动”,就“在于他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尔后的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历史,正是这种物质生产活动世代延续,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的活动不断分化和变更的过程。
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都知道“实践”范畴在这种不满足于解释世界,而以能动地改变世界为己任的哲学学说中的重要地位。可以说,如果没有科学的实践观念,就不会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如果没有对于生产实践和其他各类社会实践及其相互关系的深入考察,就不会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观。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新的世界观同时所具有的方法论功能,也与其明显的实践性特征有关。肯定对于实践问题的研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过程中,以及在其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无疑是十分正确的。问题是我们的全部哲学思维和表述,能否因此就从“实践”范畴开始?进一步说,一个哲学范畴以及有关问题的重要性,是否只有在这个范畴成为整个理论体系叙述的出发点或初始范畴时,才能充分体现出来?显然,对于这个问题不能采取简单化的理解和做法。
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新的哲学世界观时,确实突出了对科学的“实践”概念的强调,以致可以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达到对社会生活之本质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的必经环节。不了解马克思学说中“实践”概念的科学含义及其方法论作用,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以及这一新世界观的创立在哲学史上何以具有革命变革的意义。
“实践”概念确实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至为重要的核心范畴,甚至可以说这个范畴是打开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门的锁钥。但是也应当指出,在整个马克思学说的系统阐述中,相对来说更具有出发点和初始范畴意义的,却不是“实践”而是“活动”。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早期著作和手稿中可以看到,其中首先讲到和出现得最为频繁的概念是“活动”或“人的活动”。贬低“活动”概念的理论意义,仅仅把上述情况视为马克思、恩格斯早期思想不成熟的痕迹,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活动”、“实践”、“劳动”三个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是一个系列的紧密相连并具有某种逻辑关系的概念,但却不是一个层次的概念。“活动”或“人的活动”是表征人的存在状态的最一般性的概念。认识和实践是人的两种活动形式,被称为主观活动和客观活动、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行动”这个概念常常作为“活动”的同义词来使用,但按照中国哲学的术语讲,“行”即“做”,实际上是实践,因而确切说来“行动”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劳动”当然是实践,但只是实践的特定领域和方式,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精神生产劳动和物质生产劳动。如果在通常的习惯用法上仅指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就是更为具体的人的特定的实践活动。
“活动——实践——劳动”之间这种“一般——特殊——个别”的关系,表明“活动”范畴可以作为整个理论叙述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起点。然而,抽象的、一般的“活动”概念毕竟要在理论的叙述中进一步具体化,逻辑的起点终归要在逻辑的进程中被超越。继“活动”概念之后,马克思学说中的“实践”概念和“劳动”概念依次展示了它们的重要性。
这种重要性不仅表现为以这些核心概念为中心的阐述,使我们对人的活动的反思逐步深化,而且表现在每一层的深入都在相应层次中引起了革命性的变革。对实践的作用的分析解开了人类认识发生、发展之谜,对劳动的作用的分析解开了人类社会发生、发展之谜。所有这些,都不妨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是对人的活动的哲学考察。哲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理论活动,是对人类活动的全面而又深入的自我意识。
由此可见,以人的活动为某种哲学思考的起点或对象是完全可以的。这样做并不违背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恰恰相反,这正是使这种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借以确立、展开和贯彻下去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对人的活动问题加以哲学考察,大体说来有如下两个研究方向。一个方向是由笼统的活动开始,可以导向活动的分类研究。首先是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活动主体和活动对象的分类,直至更为具体细致的活动分类。这是一条从抽象到具体的思路,应当说是一种发散式的分化研究。伴随着分类研究而来的,是对业已区别开来的各类活动的联系的研究。对于各种人类活动的关系的研究,自然可以作为分类研究的继续而归入对人的活动的分化研究的方向。但是,这种研究又把不同的活动类别联系起来予以考察,因而还应被看作是前述分化研究的终结和新的逆方向研究的开端。
这里所谓分化研究的逆方向,是在对人的活动分类研究的基础上再度综合,回到认识的一般本质和规律、实践的一般本质和规律,进而回到包括这两类活动的人类活动的一般本质和规律。如此展开的是一条从具体到抽象的思路,相对于第一个方向而言,这是一种收敛式的综合研究。这里所达到的抽象,已不同于前一个方向开始时的那种缺少规定性的抽象,而是作为多样的、丰富的规定性的统一的抽象。这是经历了具体阶段之后的再抽象,是如人们所说的“具象”,表明对人的活动的哲学理解的普遍性的、一般性的层次。
实际上,这两个方向连同具有过渡性质的中间方向,是对人的活动的研究过程中前后衔接的两个或三个阶段。也就是说,对于人的活动的研究,经历着从分化研究到联系研究再到综合研究的历程。在这个历史的和逻辑的进程中,只有在前一个阶段的基础上,才能接着进行后一个阶段的研究,其间隐约可见某种认识发展的必然性。
总的来说,以往对人的活动的考察,主要集中在分化研究和联系研究上。这种研究仍然是必要的,但不应停止或徘徊于这些阶段之中,而必须进一步过渡到人的活动的综合研究。在这种综合研究所达到的一般层次上,有可能实现对人类活动的系统整体的把握,并深入揭示人的活动共同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