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买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是向境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信贷,用于进口商(业主)向中国出口商(承包商)即期支付商务合同款,以促进中国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出口。
1.申请买方信贷的基本条件
出口买方信贷的借款人为银行认可的进口商(业主)、金融机构、进口国财政部或进口国政府授权的机构。出口商(承包商)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国政府授权机构认定的实施出口项目的资格,并具备履行商务合同的能力。
申请出口买方信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所在国经济、政治状况相对稳定;
(2)借款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商务合同金额在200万美元以上,出口项目符合出口买方信贷的支持范围;
(4)出口产品的中国成分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带动国产设备、施工机具、材料、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出口和劳务输出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
(5)借款人提供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
(6)必要时投保出口信用险。
2.申请买方信贷的程序
(1)出口商和进口商签订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美元;
(2)银行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金额不高于商务合同金额的85%,船舶项目不高于80%;
(3)视项目情况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或采取综合担保措施以保证贷款安全;
(4)视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投保出口信用险或政治险保险;
(5)借款人预付款金额不能低于商务合同总金额的15%,船舶项目不低于20%;
(6)出口商根据合同规定发运货物;
(7)银行依据贷款协议的相关规定发放贷款;
(8)借款人根据贷款协议每半年偿还一次贷款本息及费用。
办理出口买方信贷的基本业务流程如图3—2所示。
图3—2 买方信贷的基本流程
3.出口买方信贷的风险规避
买方信贷是由出口方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或者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给予融资便利,以此扩大本国设备出口的一种融资方式,又称为约束性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通常在出口商与进口商所签订的商务合同中规定为即期付款方式。随后,出口方银行根据合同规定,凭借出口商提供的交货单据将货款付给出口商,同时记入进口商偿款账户内。然后,由进口方按照与银行订立的交款时间,陆续将所借款项偿还给出口方银行,并给付利息。买方信贷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先投出口信用保险,将保险权益转让给银行,再由银行贷款给进口方;另一种情况是直接提供买方信贷。随着外资银行的介入,不同的外资银行对于不同的国别有自身擅长的领域,例如南非标准银行对于一些非洲国家本身就有授信额度,经考察进口方的资质和还款能力后,该行可以直接给其提供买方信贷,不仅项目的融资方案成功率高,而且还可降低保费的支出成本。
由此可以看出,出口买方信贷实际上是通过借贷资本的输出带动商品的输出,它的本质是一种银行信用。在人民币升值的前提下,采用买方信贷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规避升值风险,应在工程承包项目中大力提倡。
买方信贷的主要条款参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