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中全会的国际战略意义
冷静观察当前形势,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及其对世界经济的拉动已经后来居上,令世人瞩目;虽然我们拥有广袤的国土、庞大的人口数量以及五千年的历史文化资源,足以傲视群雄;但是能不能在未来国家与国家的竞争中、在中西方社会意识形态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还是一个未知数。
毫无疑问,当代国与国的竞争、中西竞争,最终还是制度与制度的竞争。
图1—1 【回顾唐朝】——《唐律疏义》的主要内容和伟大意义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指唐高宗永徽三年(652年)由长孙无忌等编定、永徽四年(653年)颁行,其后又对律文逐条解释附后,合成《唐律疏义》,共30卷。《唐律疏议》是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它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无论是立法思想、原则、篇章体例,还是法律内容,都继往开来,并有发展创新,以“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律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世界法制史上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地位。
唐代作为强大的封建帝国,曾是亚洲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先进的文化(包括法律),被来往于长安的外交使团、商人、僧侣、留学生传播到四方。唐律对古代东亚地区诸国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这些国家封建立法的渊源。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立法,大都模仿唐律。国际法制史学者将《唐律疏议》与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华法系”的代表著作,《唐律疏议》直接影响东亚及东南亚多国的立法(日本的《大宝律令》、朝鲜的《高丽律》,越南历代刑律也多模仿唐律)。
当时,东亚区域各国纷纷向唐朝学习,学习唐朝的典章制度、礼仪文化。日本的遣唐使不畏惊涛骇浪,多次来华;新罗、吐蕃、回纥使臣全面学习和借鉴大唐制度。
遣唐使为公元7世纪至9世纪时日本派遣往唐朝之使节。从公元7世纪初至9世纪末约两个半世纪里,日本为了学习中国文化,先后向唐朝派出十几次遣唐使团。其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时间之久、内容之丰富,可谓中日文化交流史上的空前盛举。遣唐使对推动日本社会的发展和促进中日友好交流作出了巨大贡献。
图1—2 《唐客使图》——章怀太子墓壁画
王安石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放在今天解读这句话,就是说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在国家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果我们能够建成一套成熟的,既体现人类民主法治普世价值,又具有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特色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既具有“良法”的品格,又体现“善治”的内涵,能为世界各国信赖、人民向往,具有先进性、文明性和可借鉴性,中国就真正成为世界强国了。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体现了党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政治自信、理论自觉、战略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