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哲学研究的主题是普遍原理
怀特海把哲学看作宇宙论和形而上学,与他对哲学研究主题的认识是分不开的。
第一,哲学应当对一切经验现象有普遍意识。在怀特海看来,哲学在只是沉溺于卓越的说明技巧时,会使自己的有用性丧失殆尽。这样一来,它就是在用错误的工具侵蚀特殊科学的疆域。他说:“哲学的终极诉求应当是对我们在实践中所经验到的一切具有普遍意识。无论是何种预设思路,只要其能表现贯穿于理性社会各个时代的社会表达方式的特征,都必定会在哲学理论中找到其用武之地。”[1]这就是说,具体科学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对具体事实的说明,而哲学则是对这些具体说明和解释中所贯穿的普遍原理的揭示与说明。如果哲学不是致力于揭示这种普遍原理,而是致力于说明具体的经验事实,那么这便是哲学对特殊科学研究领域的僭越。自从近代科学从古代自然哲学中独立出来以后,任何企图把哲学理解为“科学之科学”的观点,都已经站不住脚了。
第二,哲学研究既要有抽象的理性概括,又要使这些概括能经受住逻辑和事实的检验。也就是说,在面对具体现实时,哲学既要有大胆的抽象概括和探险性的理性思辨,又必须在逻辑和事实面前保持全然的谦卑态度。“当哲学既不大胆也不谦逊,而仅仅反映异常人格的情绪性预设时,这便是哲学的病态。”[2]也就是说,如果一种哲学理论既没有对具体现实存在的抽象概括和理性思辨,没有达到普遍原理的层次,又没有遵循严格的逻辑方法,不是直接面对客观事实进行概括,而是哲学家纯粹按照自己的抽象思维和主观想象提出一些情绪性的预设,那么这种哲学理论便是错误的。
第三,哲学的任务是说明如何从具体事物中做出抽象概括。怀特海指出,哲学的这种说明性意图经常被人误解。如果要追问如何从普遍的东西构成具体的特殊事实,那就完全错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完全不可能。”“真正的哲学是:具体事实如何体现从其本身抽象出来而又分有其自身性质的那些存在?”“换言之,哲学是对抽象概括的说明,不是对具体的说明。”[3]所以,怀特海认为,各种类型的柏拉图学派的哲学,由于天才地掌握了这一终极真理,尽管与任意的幻想和返祖的神秘主义有许多联系,但至今依然保持着持续的魅力,因为它们所寻求的是事实中的形式。然而,在怀特海看来,“每一种事实都不只是自己的形式,而每一种形式却都‘分有’着整个事实世界”[4]。这样一来,怀特海过程哲学便同各种柏拉图学派的哲学区分开来。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可以做出结论说,根据怀特海的观点,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贯穿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之中的普遍规律或普遍原理。
第四,哲学从有限与无限的关系中突破有限、认识无限。在怀特海看来,哲学和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都是从已知走向未知,通过有限认识无限。但是,科学是致力于从有限中认识无限,因而科学总是侧重于在有限的现实世界中寻求因果关系;而哲学则是从有限与无限的关系中认识无限,因而哲学总是要突破现实世界的有限性,在有限之外去寻找无限。它要在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去寻求和射杀“猎物”。综观怀特海的著述,似乎他并没有对“哲学是什么”的问题直接给出明确的回答,但是,他确实曾经认真地思考过“什么东西使一种理论成为哲学理论”[5],他的回答是:“哲学是心灵对于无知地接受的理论的一种态度。所谓‘无知地接受’,我的意思是说,没有就一种理论牵涉到的无限多的情况来理解这种理论的全部意义。”[6]他解释说,哲学的态度就是坚定不移地试图扩大对进入我们当前思想中的一切概念的应用范围的理解。也就是说,哲学并不满足于人们已经用文字表达出来的概念、思想和思维,不满足于已经进入我们当前思想中的一切概念的应用范围。如果人们满足于这些已有概念、命题的应用范围,那他们就不是哲学家。没有一个哲学家会满足于与人们的通常看法相一致,不管这些人是他的同事还是他先前的自我。哲学家“总是在突破有限性的界限”[7],致力于扩大已有知识、概念、思想和思维的应用范围。譬如,哲学家总是试图扩大物理学已经达到的知识的应用范围,把它们应用于物理学尚未研究也无法研究的宇宙其他领域,如心理领域、精神领域、道德领域、价值领域和其他未知领域。当然,在做这种扩大应用时,哲学家一定要小心谨慎,切不要以为这种应用一定会成功。当然,这种思辨性的应用一旦获得成功,就是哲学家的洞见获得了成功。否则,就要修改这种思辨性的假定。
怀特海认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家与科学家区分开来。当然,诚如怀特海所说,“科学家也致力于扩大知识”[8]。然而,科学家致力于扩大的是科学知识本身。科学家从确定他的科学范围的一组原始观念以及这些观念之间的原始关系着手,例如牛顿动力学肯定了欧几里得空间、重物质、运动、张力与压力以及更为一般的力的概念。科学就是在假定这些观念适用的条件下演绎出结论。哲学家则不同。哲学家面对科学研究的结论时,并非仅仅局限于这些结论的作用和效果,而是致力于探究这些结论是否在其适用条件之外仍然继续适用和有效。因此,怀特海认为,哲学家总是要突破科学知识所揭示的有限性的界限,试图从有限中探索无限、从暂时中探索永久、从个别中探索一般;否则,就不叫哲学探究。
进一步讲,与科学家探究知识不同的是,哲学家致力于探究的是各种观念的意义。怀特海举例说,在对待牛顿动力学问题上,哲学家与科学家的态度和方法是相悖的。“科学家要探究结论,并力图考察这些结论在宇宙中的实现。哲学家则要根据那些充斥于世的混乱的特征来探究这些观念的意义。”[9]我们知道,并非只有哲学才能给人们提供新观念,各门科学和人类日常经验都会不断地给人们提供一些新观念。然而,这些日常观念尤其是科学观念有什么意义?尤其在应用范围扩大的意义上有什么意义?这一思考正是哲学思维所独有的。因此,怀特海认为,“科学家和哲学家显然可以相互帮助”[10]。因为科学家往往需要新观念,而哲学家通过研究科学结论而得到的各种意义通常对科学家有启发。
当然,哲学探索的是普遍原理,而且是不断更新的普遍原理,所以通常很难用语言明确地将之表达出来。因此,怀特海说:“如果谁想把哲学用话语表示出来,那它是神秘的。因为神秘主义就是直接洞察至今没有说出来的深奥的东西。但是哲学的目的是把神秘主义理性化:不是通过解释来取消它,而是引入有新意的、在理性上协调的对其特征的表述。”[11]可见,怀特海一方面认为,哲学不可能用语言清楚明白地表达出来,在很大程度上它需要人们冥思苦想,通过意念来把握;另一方面又认为,哲学又必须用理性的语言来表述人们对世界的冥想和体验,不然就要陷入神秘主义。把神秘主义理性化,这就是怀特海所理解的哲学的目的。
正是在这个前提下,怀特海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哲学类似于诗。”[12]也就是说,哲学和诗一样,力图表达我们关于文明的终极的良知,所涉及的是形成字句的直接意义以外的东西。两者有所不同的是,“诗与韵律联姻,哲学则与数学结盟”[13]。
注释
[1]怀特海:《过程与实在(修订版)》,杨富斌译,20~21页。
[2]同上书,21页。
[3]同上书,25页。
[4]同上书,12页。
[11]同上书,151~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