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特海过程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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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哲学是形而上学

怀特海在其后期哲学中经常明确地把他的过程哲学叫作思辨哲学或形而上学。根据刘易斯·S﹒福特在《怀特海形而上学的兴起,1925—1929》一书中的考察,怀特海的形而上学主要是在1925年至1929年创立的。[1]这在现当代西方主流哲学明确拒斥思辨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大背景下,别具一格。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在哈佛大学的讲座被某些人称为“纯粹的伯格森主义”。英美主流哲学界难以接受他的过程哲学,长期把过程哲学边缘化,其主要原因大概也在这里。

“形而上学”(metaphysics)本来是亚里士多德一部著作的名称,意为“物理学之后”。从13世纪开始,“形而上学”被作为哲学概念使用,用以指称研究超经验的东西的学问,或者用作哲学的别称,其意一般多指建立一个观念体系,以对实在的性质做出判断,或以一种方法去把握所知的实在的性质。怀特海致力于构建的过程形而上学理论与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形而上学理论既有某些相通之处,又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怀特海不仅明确地把其阐述的过程哲学叫作思辨哲学或形而上学,并且认为形而上学是一种形成重要知识的方法。在怀特海看来,思辨哲学与形而上学是同义的。《过程与实在》第一编的标题为“思辨体系”,其第一章的标题为“思辨哲学”。他开宗明义地指出:“这些演讲的宗旨是要对思辨哲学进行探讨,其首要任务便是对‘思辨哲学’做出界定,并为其作为一种形成重要知识的方法做辩护。”[2]可见,在怀特海看来,思辨哲学不仅是形成“知识”的方法,而且是形成“重要知识”的方法。这同近现代西方某些实证主义哲学家把哲学归结为纯粹思辨,不会形成真正的知识的观点,显然是针锋相对、大相径庭的。

第二,怀特海认为,他要建立的“形而上学不过是对适合于全部实践细节的普遍原理所做的描述而已”[3]。在他看来,“凡是可以在‘实践’中发现的东西,都一定在形而上学的描述范围之内。如果这种描述不能包含这种‘实践’,这种形而上学就是不充分的,需要做修正。只要我们满足于我们的形而上学学说,我们就不要诉诸实践去补充形而上学”[4]。因此,他强调“思辨哲学的目的是要致力于阐述一种内在一致的、合乎逻辑的且具有必然性的一般观念体系,根据这一体系,我们经验中的每个要素都能得到解释”[5]。他还具体地说明,这里的“解释”是指,我们所意识到的一切,我们欣赏的、知觉到的、渴望的、想到的所有东西,都是这种一般体系中的具体实例。因此,这种体系应当是内在一致的、合乎逻辑的,并且就其解释力而言,还应当是适用的、恰当的。这里“适用的”是指某些经验是可以这样来解释的,而“适当的”则是指任何一项经验都能这样来解释。这里“内在一致的”,是指这一体系赖以发展起来的那些基本观念都是互为前提的,因而它们在孤立状态下便是毫无意义的。怀特海强调,思辨哲学的理想就是它的基本概念似乎不能彼此分离。换言之,思辨哲学假定,不可能设想任何存在能够完全脱离宇宙系统,思辨哲学的任务就是揭示这一真理。这一特征就是思辨哲学的内在一致性。这里“合乎逻辑的”,则指这种观念体系自身逻辑的自洽性或无矛盾性。

当然,怀特海也明确地认识到:“任何形而上学体系都不能完全地期望满足这些实效性的检验。这样一种体系充其量是对所寻求的那些普遍真理的逼近。特别是,不存在任何精确陈述的、可作为出发点的公理式的确定性,甚至根本不存在用来构成它们的语言。唯一可能的方法是以词语表达方式作为出发点,而若以这些词语表达方式的现行意义本身来看,它们则是定义不明和含糊不清的。”[6]因此,除非通过进一步的说明,否则,这些表达方式就不是可以直接进行推理的前提。因为词语力求陈述的是一些一般原理,而这些一般原理则必须通过经验事实来说明。而且,对于词语的意义,“只有对宇宙给这些意义提供的形而上学背景相应地有精确的理解时,人们对这类意义才可能有精确的理解。但是,任何语言都不过是省略性的,它需要人们运用想象力的飞跃来理解其与直接经验相联系时所具有的意义。只有牢记任何语言陈述都不能充分地表达命题,才能理解形而上学在文化发展中的地位”[7]。在怀特海看来,形而上学在提供一般观念方面具有巨大的功绩。[8]

怀特海还进一步说明,“一种历史悠久的形而上学体系通常会获得某种充分精确的虚假印象,这是由于它的词汇和术语已经进入了现行的文献。这样,它的语言所表达的命题就更容易与我们稍纵即逝的直觉相联系而形成形而上学的真理”[9]。这表明,那些在一定历史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形而上学,它们之所以被人们所接受,并不是因为它们的哲学体系完美无缺,也不是因为它们概括的原理都正确无误,而是因为它们的词汇和术语成了人们熟悉的概念与范畴,进入了当时的文献。这样一来,这种占主导地位的形而上学所表达的命题,就很容易与人们的直觉相联系,从而表现为形而上学的真理的外观。但是,在怀特海看来,这实际是虚假的印象。一旦我们相信了这种占主导地位的形而上学语言陈述,并用它们来论证,仿佛它们对意义做了充分的分析,我们就会陷入困境,即否定实践中的预设。这些形而上学原理的缺陷在于,每当要充分表达真实的命题时,它们所表达出来的命题却失去了自身的基本特性。怀特海所举的例子是“草是绿的”和“鲸鱼是大的”这类命题。这类主—谓陈述形式似乎非常简单,直接同自古代到近代的形而上学第一原理相通,但实际上在这些命题中却隐藏着复杂而多样的意义。怀特海分析,这类主—谓陈述形式的表达式实际上暗含着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实体形而上学的哲学观:“草”是主体或者实体,“绿的”只是这种实体的属性。这样一来,久而久之,人们便会形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观念,并且这种观念会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然而,从过程哲学来看,这种实体属性观是根本错误的,因为它割裂了属性与实体的内在关联,把属性这种抽象的东西具体为独立的存在。实际上,“绿的”属性与“草”这个实体(用传统哲学的语言来说,是“实体”;用过程哲学的语言来说,应当是“主体”)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如果没有“绿的”“芳香的”“有质量的”“有一定形式的”等属性,这棵草是根本不存在的。

因此,在怀特海看来,形而上学的实用目标之一便是精确地分析命题。不仅要分析形而上学命题,而且要分析“今天的宴会有牛肉”和“苏格拉底是会死的”这类极为普通的命题。在此,怀特海批评了逻辑学家的一些不正确的观念,他说:把语词当作对命题的恰当陈述,这简直太轻率了。人类使用语词来概括一定的命题,这绝不限于判断命题在语词上的“真或假”,而是要看命题是否对世界上某个事实有所断定。

第三,怀特海指出,他的思辨形而上学既有理性的一面,也有经验的一面。其理性的一面是由“内在一致的”和“合乎逻辑的”这些术语来表达的。其经验的一面是由“适用的”和“适当的”这些术语来表达的。也就是说,根据怀特海的理解,思辨形而上学并非只是纯粹的理性思辨,与经验没有任何关联。相反,他认为他要创立的思辨形而上学有经验的一面,与经验有关联。这种关联性表现在,这种思辨形而上学体系对每一项经验都具有适当性,全部经验的基本结构都会表现出同这种思辨哲学体系相一致,因而这种关联性是普遍的、必然的。思辨哲学体系对全部经验具有必然的普遍性,这意味着过程哲学宇宙论所理解的宇宙具有一种本质,这种本质禁止其自身之外的关系。思辨哲学的目的就是寻求宇宙这种普遍联系的本质。

第四,怀特海还强调指出,“哲学家们决不要奢望最终构成这些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人在洞察力方面的弱点和语言自身的缺陷会无情地妨碍这一目标的实现。各种词汇和短语必定会在其一般意义上被加以引申,使其超越通常的用法。然而,不管这些语言要素如何被固定化为专门术语,它们仍然是一些隐喻,需要暗中借助于富有想象性的跳跃来补充”[10]。这就是说,任何哲学家包括怀特海本人,都不可能最终构成这些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一是因为人的洞察力有限,二是因为人的语言总有难以克服的缺陷,它们两者都会妨碍最终完成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因此,他特别提醒人们注意:“我们试图在事物的性质上一探究竟,追根溯源,这种努力是多么肤浅无力和不尽完善啊!在哲学讨论中,关于终极性陈述即使对其确定性有丝毫独断式的确信,都是一种愚蠢的表现。”[11]怀特海研究专家菲利浦·罗斯对此评论说:“理解怀特海著作的一把绝对钥匙,就是其形而上学体系的可错性和可修正性。怀特海发展一种形而上学体系的努力,不应被视为关于事物本质的一种最终陈述,而是一个更大的正在进行中的历史方案的一部分。”[12]

但是,怀特海也认为,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绝不是不可知的、不能为人的洞察力所把握的。这便同一切实证主义关于形而上学原理不可知的观点区别开来。当然,坚持形而上学第一原理是可知的,是指人们“只能逐步地接近某种原理体系”,而不能最终完成这种体系。这与物理科学不可能穷尽物理世界的一切规律是一样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二:一是语言本身有缺陷和想象力有限;二是我们的经验材料有限,我们难以对所有的直接经验进行任何清晰完整的分析。

怀特海还认为,“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绝不能没有具体的实例”[13]。相反,它们总是通过一个一个的具体实例体现出来的。然而,通过严格的经验主义方法发现一般原理的做法已经破产,而且这种破产不仅仅局限于形而上学。在自然科学中严格坚持归纳法,也将使自然科学停滞不前。因此,在构建形而上学第一原理和所有科学发现中,必须充分发挥自由想象的作用。他批评培根忽略了自由想象的作用,指出“这种自由想象是由内在一致性和合乎逻辑性的要求支配的。真正的发现方法宛如飞机的航行;它从特殊的观察基地起飞,继而在有想象力的普遍性的稀薄空气中飞行,最后降落在由理性的解释使之更为敏锐的新的观察基地上”[14]

怀特海还强调,要想通过自由想象来成功地建构理论,就必须严格遵守两个条件:首先,这种建构必须源于对特殊科学成果的概括,例如对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美学、伦理学、社会学和语言学等学科的成果进行概括。这是理论建构的首要保证。因为理论建构是否成功,“永远要通过它应用于产生它的范围之外的结果来进行。如果没有这种扩大的应用,那么一种例如说从物理学中做出的概括,就不过是仅可应用于物理学的概念的另一种表述而已。而一种部分地获得成功的哲学概括,即使其起源于物理学,也可应用于物理学以外的经验领域。这将会为那些遥远领域中的观察提供启迪”。“要检验这种方法是否成功,就是要把它应用到直接起源以外的地方。换言之,就是要获得某种概括的想象力。”[15]其次,必须坚定地追求两种理性主义理想,即逻辑的完满性和内在一致性。数学在自然科学的有限领域内所发挥的作用已经为逻辑的完满性提供了重要的例证。思想史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由纯粹想象力产生并控制的各个数学分支最终都获得了重要的应用。对内在一致性的要求则是维护健全的理性主义精神的重要因素。否则,如果缺乏内在一致性,就会割裂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在此,怀特海批评了笛卡尔哲学假设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同时并存的不一致性,即笛卡尔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不能存在只有一种实体的世界。斯宾诺莎则坚持一种实体,从而修正了笛卡尔的理论,达到了更大的一致性。与斯宾诺莎哲学相比,有机哲学又进了一步,“有机哲学排除了‘实体—属性’概念,并且以动力学的过程描述取代了形态学的描述。……这样一来,世界的明显的协同性就会得到合理的说明”[16]。“就这种一般立场来看,有机哲学似乎更接近于印度或中国的某些思想传统,而不是更接近于西亚或欧洲人的思想传统。前一个方面把过程当作终极的东西,而后一个方面则把事实当作终极的东西。”[17]

综上,怀特海阐述的过程形而上学思想,既承认思辨哲学是一种产生重要知识的方法,也表明哲学同具体科学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哲学的形而上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它对人类文化发展和语言意义的确定都有重要作用,因为哲学研究的主题是宇宙的普遍原理。


注释

[1]Lewis S﹒Ford,The Emergence of Whitehead’s Metaphysics,1925-1929,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84.

[2]怀特海:《过程与实在(修订版)》,杨富斌译,3页。

[3]怀特海:《过程与实在(修订版)》,杨富斌译,16页。

[4]同上书,15页。

[5]同上书,3页。

[6]同上书,16页。

[7]怀特海:《过程与实在(修订版)》,杨富斌译,16页。

[8]参见上书,13页。

[9]同上书,16页。

[10]怀特海:《过程与实在(修订版)》,杨富斌译,5页。

[11]怀特海:《过程与实在(修订版)》,杨富斌译,“前言”5页。

[12]菲利浦·罗斯:《怀特海》,李超杰译,12页。

[13]怀特海:《过程与实在(修订版)》,杨富斌译,5页。

[14]同上书,6页。

[15]怀特海:《过程与实在(修订版)》,杨富斌译,6页。引文有改动。

[16]同上书,8页。

[17]同上书,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