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获外交学院“李嘉诚学术基金”资助 序
在迅速演进的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外国直接投资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它为经济体之间建立直接、稳定和持久的联系提供了途径,不仅可以用作投资者发展的重要工具,而且有助于增强投资东道国和投资母国的竞争地位。正因如此,促进与保护国际投资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
资本的流动以有利的投资环境为前提,而外资待遇构成一国投资环境的基础。所谓外资待遇,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从事投资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状况。它是国际法上外国人待遇问题在国际投资领域的具体体现,决定了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因而一直为外国投资者所密切关注。同时,它也是投资者母国和投资东道国利益之所在。从投资者母国的角度来看,通过待遇标准可以确定海外投资者的法律地位,保护其合法利益,进而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就投资东道国而言,外资待遇的牵涉面更为广泛,涉及如处理好利用外资与发展本国经济问题,公平对待外资与保护本国民族经济问题,平等对待各国投资者问题,国内立法与投资条约的协调问题等。所以,外资待遇是各方利益相互交错、协调的焦点,在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和国际投资条约中都处于核心地位。
然而,长期以来,有关外资待遇究竟包括哪些具体的标准、这些标准之间的关系如何,甚至这些标准的确切含义等问题,在学术上一直存在不同的见解和争论。在国际投资条约的实践中,不同条约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存在较大差别。解决国家与投资者间投资争议的仲裁庭所发表的仲裁意见有时也大相径庭。这种现状显然会影响国际投资者的投资意向和行为,妨碍国际投资的良性发展。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已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企业又迈开了海外投资的步伐。这意味着无论在吸引外商投资还是在促进对外投资方面,中国都具有重要的国家利益,外资待遇成为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杨慧芳博士所著《外资待遇法律制度研究》一书目前的出版尤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