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工资是劳动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当前,中国企事业单位的工资以及就业者要求增加工资的呼声日益高涨,工资增长正在成为中国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近年来,各地频发的企业欠薪以及由于一线工人不满过低的工资收入而导致劳资关系紧张的现象层出不穷,反映了现阶段中国企业在工资形成机制和处理劳资纠纷问题上还缺乏成熟和足够的制度。早在2008年年初,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建了包括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十多个部门在内的立法小组,在全国开展密集调研,共同着手起草《工资条例》。据报道,《工资条例》着力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底层工人欠薪等问题,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协商机制。然而,关于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的规定很快遭到以全国工商联为代表的组织以及诸多学者的反对,认为这将增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成本负担,极大地削弱中国经济的竞争力。此番争议导致《工资条例》的出台依然步履艰难。但是,随着以2010年5月广东佛山南海本田工厂工人罢工事件等为代表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的爆发,中国政府部门开始高度重视企业工资形成机制的问题,最直接的回应就是加强了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贯彻力度和要求地方政府对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做出要求。
在宏观层面上,1996年之后,劳动报酬在中国GDP中的比重(以下简称劳动收入占比)开始不断下降,到2006年已跌至40%的水平。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现象?这个现象与企业的工资决定机制是否有直接的关系?换句话说,劳动收入占比持续下降的微观基础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对于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还有,经济学家对改革以来中国的收入差距状况进行了大量的描述和研究,而少有研究追踪到中国的工资水平及工资形成机制。不可否认,工资或劳动收入的差距无非是企业工资形成机制的结果。因此,要想通过政策及制度的调整使工资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必须对中国工资形成机制的变化和工资决定的模式本身有透彻的了解。
经济学家对中国劳动收入占比下降的看法仍有分歧,对政府是否应该制定最低工资条例以及是否应该干预企业工资的决定等问题的争议也还在继续。这样的分歧与争论并未减少我们对改革以来中国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演变的兴趣。我们很想知道:中国企业在雇工时是如何制定工资的?集体协议影响工资水平吗?同样的条件下,工资在不同的所有制企业下有什么不同吗?更一般地说,工资的水平及其变化与哪些重要的因素有关?为什么一些行业和个人的工资高于另外一些行业和个人?
研究中国的工资决定问题也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欧美等成熟经济体相比,经济转型阶段形成的特殊的制度环境使得中国的工资具有一些为经典理论所忽视的决定机制,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很多决定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因素发生了改变。比如,在经典的劳动经济学理论中,工资水平主要由劳动者个人层面的年龄、工作经验、人力资本积累,乃至性别、种族等特征,企业以及行业层面的资本劳动比例、技术水平等特征,以及宏观层面的失业率等因素决定。这些较为一般化的因素在中国的工资决定机制中当然也扮演着相应的角色。然而,中国经济区别于欧美等成熟经济的一些特点也使得在中国的工资决定机制中存在着一些为经典理论所忽视的特别之处。这些在既有理论中较少被提及但又在中国的工资决定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因素,恰恰是我们在研究中国的工资问题时应该予以特别重视的。我们认为,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总结中国工资决定机制中的这些特殊因素,即经济体制转型带来的制度变革、关系网络等非正式制度带来的影响,以及空间地理因素带来的影响。同时,经济全球化进程也使得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越来越成为影响劳动力市场以及工资决定的重要因素。这三个方面也构成了我们研究中国工资决定问题的主要内容。
第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意味着中国经济与社会制度的全面变革,劳动力在地区及部门间流动性的加强以及工资形成的市场化是其中较为重要的环节。一方面,由政府完全管制的等级工资制向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间接规制为辅的工资制度转变,本身就直接改变了中国劳动者的工资形成机制;另一方面,劳动力流动性的加强也使得企业在制定工资时不得不寻找合适的参照。改革进程中工资制度的变革究竟如何影响了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与工资形成,至今少有研究,我们试图在这方面做出探索性的尝试。
第二,尽管市场化程度在不断提高,正式制度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关系和社会网络等中国味十足的非正式制度并没有因此而淡出经济社会的舞台,相反,在某些领域,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不容忽视。特别是,在劳动力市场上,由于关系与网络是与具体的劳动者个体相联系的,其对劳动者的就业、工资以及收入的影响正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我们的研究从本地与外地以及城镇与农村两个维度对社会关系和工资收入间的不同关系进行了考察。
第三,辽阔的幅员以及仅有东部地区临海的地理特征也对中国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地区之间发展程度以及工资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这一地理特征决定的。而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日益加强的产业集聚也进一步推动了东部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差距的扩大。我们的研究也从新经济地理学视角出发,考察地理因素以及产业集聚因素对城市工资以及地区之间工资相互关系的影响,这也构成了对工资问题研究的一个较为新颖的视角。
概括而言,我们试图回答的三大问题包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工资决定发生了什么变化?企业的工资形成机制出现了什么新现象?哪些因素对中国工资的决定产生了较为重要的影响?
2008年,对以上这些问题的观察和兴趣促成了我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一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职工工资形成机制研究”的资助申请并成功获批(项目批准号:70873022)。本书是这个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本书由16篇研究论文组成,这些论文根据研究的内容被安排在了5个专题之下。在全书的最后,还有一份对浙江湖州8家企业的调研记录,作为附录的目的是想提供给读者一份关于企业如何确定员工工资的感性材料。
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我和我的研究同事和学生们花了三年的时间,每两周进行一次学术的讨论,研读中英文文献,汇报研究进展和对已有的研究成果开展学术讨论。除此之外,我们还到江苏常州、扬州以及浙江湖州进行了对企业的调研,希望感性地了解企业是如何确定员工工资的。在三年的研究进程中,我们在国内外发表了大量的研究论文,还形成了一份三万多字的政策研究报告,列入了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政策研究系列报告之中,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做了递送。
在本书即将付梓出版之际,我首先要感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我们的研究项目提供的慷慨资助,没有这一资助,这样的研究难以进行下去。我也要感谢常州工学院的徐伟处长和湖州交通银行的栾小华行长为我们的企业访谈所做的精心安排。我还要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马学亮以及责任编辑曾默之对我们出版这一成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付出的辛劳。最后我要感谢《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世界经济》、《统计研究》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等杂志为我们的研究成果提供的发表机会并允许我们在本书中使用这些成果。
张军
2012年9月14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