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于2004年所建立的一个数据库,数据的收集是委托地方统计局农调队完成的:在第一阶段,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在中国所有的省份中采取分类抽样的方法抽取了10个省份,它们分别是河南、山东、辽宁、安徽、湖北、吉林、四川、江苏、河北和黑龙江;第二阶段,由每个被抽取省的统计局农调队从该省所属县或县级区中随机抽取3个县,共得到30个县;第三阶段,由每个被抽取县区的统计局农调队随机地抽取10个村庄,共得到300个村;第四阶段,从每个被抽取村庄中随机地抽取10个农户,总共得到3000个农户。调查时间为2003年初,该调查收集了关于这些农户2002年的收入、支出、金融信贷活动、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基本情况和所处村的基本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为了研究民工利用社会网络对他们就业和工资的影响,我们从这3000个农户中筛选出了在2002年外出打工的全部个人,得到了一个由1361个民工组成的样本。为了得到民工关于外出就业时利用社会网络的信息,调查时设计了针对每个外出就业的民工找工作的方式的提问,这包括政府组织外出就业、民间团体组织外出就业、亲友介绍外出就业和自发外出就业四种,其中利用亲友关系介绍外出就业可以度量民工是否利用了家庭层面的社会网络外出找工作,而前两种方式则可以用来度量民工对社区层面的社会网络的利用。在后面的实证分析中,我们以“自发寻找”作为比较的基准,将其他三种方式设为虚拟变量,来考察通过前三种外出就业方式对民工的工作及收入的影响。
表1提供了对这1361个民工找工作的方式以及就业地点的描述,从中可以看出两个特征:首先,在上述四种方式中,利用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外出找工作的比例比较低,而利用亲友介绍外出就业的有705个,自发外出就业的数量稍微少一些,但是这种方式占全部样本的比例也超过了30%;其次,从就业地点来看,在本乡和本县外乡就业的比例较低,而在本省外县和外省就业的较多,在外省工作的比例最高。
表1 民工找工作的方式及就业地点
表2提供了对这1361个民工外出就业的地点及行业的描述,从中可以看出:首先,民工外出就业所从事的行业大多集中在工业和服务业,从事农业的样本只有265个;其次,民工从事非农产业的比重随着他们跨越的距离的增加而上升,这表明当他们跨越了更远的距离去就业时,他们从事非农产业的机会快速增加。
表2 民工就业地点及所从事的产业
表3描述了民工找工作的方式对应的行业分布,从最后一列数字可以看出,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的非农就业所占的比例普遍较高,最高的为通过政府组织外出,而最低的则为通过民间团体组织外出,通过亲友介绍找到的工作中,非农就业的比例为82.55%。当然,通过政府组织外出就业的样本比较少,这说明通过政府组织外出就业在中国农村还没有成为一种普遍形式。
表3 外出就业的方式及其从事的产业
我们从上述统计描述中可以得到如下初步判断:本文所考察的民工较多地通过亲友介绍和自发地外出这两种方式外出打工,并且,在通过亲友介绍找到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跨越更远的距离,更多地到外县或外省工作;当他们能够跨越到更远的距离后,能够有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但是通过不同方式找工作对其从事非农产业的概率的影响的差异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