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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对理学的发展有什么贡献?
程颢
程颐
“二程”即程颢(1032—1085年)、程颐(1033—1107年),程颢,字伯淳,世称明道先生;程颐,字正叔,世称伊川先生。二人祖籍洛阳,生于湖北黄陂,他们早年一同求学于周敦颐。
“二程”共同创立了“洛学”,为理学奠定了基础。其学说被称为“二程学派”、“二程儒学”。“二程”在哲学上发挥了孟子至周敦颐的性理之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理学体系。在学术上,他们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题是“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认为阴阳二气和五行只是“理”或“天理”创生万物的材料。
从此,“理”或“天理”被当作中国哲学的最高范畴使用,被视为世界的本体。
“二程”认为人类社会的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也都是“理”在人间社会的具体表现形态。二程的“人性论”来源于子思、孟子的性善论。但二程的人性论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回答了性为什么至善、为什么会产生恶的因素等一系列问题。二程认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区别,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未受任何损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无疵的;后者则气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气”的侵蚀,产生弊端,因而具有恶的因素。
二程儒学后来由朱熹发扬光大,在明朝成为官学,称为“程朱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