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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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证券投资概述

1.3.1 投资的概念

“投资”一词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使用的相当广泛,如:基建投资、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证券投资,甚至有智力投资、健康投资、感情投资等,人们对投资的一般理解是:将钱用在什么地方,期望获得什么。

1.西方经济学界对“投资”范畴的理解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投资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期望未来能产生收益而将收入变换为资产的过程。”

萨谬尔森《经济学》指出:“对经济学者来说,投资总是意味着实际资本的形成——存货的增加量,或新生产的工厂、房屋或工具。对大多数人们来说,投资往往意味着只是用货币去购买几张通用汽车公司的股票,购买街角的地皮或开立一个储蓄存款的户头。”

约翰·伊特韦尔《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投资就是资本形成——获得或创造用于生产的资源。资本主义经济中非常注重在有形资本——建筑、设备和存货方面的企业投资。但是政府、非营利公共团体、家庭也进行投资,它不但包括有形资本,而且包括人力资本和无形资本的获得。原则上,投资还应包括土地改良或自然资源的开发,而相应地,生产度量除包括生产出来用于出售的商品和家务外,还应包括非市场性产生。因此,政府或家庭购置一辆汽车同厂商购置一辆汽车一样都是投资。汽车在所有的场合都是用于运输服务的生产。同样,政府营造道路、桥梁和机场,同企业获得卡车和飞机一样,都是投资,花在研究和发展上的支出,不论由企业、政府还是由非营利的大学承担,都是投资。更为重要的是,无论在何处,教育和培训都是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形式。”

上述概念从功能、主体、范围、对象、形式等多角度对投资的含义进行了经典性的界定。

在西方经济学家看来,投资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包括政府、企业、非营利公共团体和家庭(个人);投资的范围是广泛的,可以是生产领域、也可以是非生产领域,甚至可以是人力或自然资源的开发;投资的形式可以是直接投资,也可以是间接投资;投资的对象可以是有形资产,还可以是无形资产。

2.我国理论界对“投资”范畴的认识过程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理论界对投资概念的界定主要以制度条件为标准,分为资本主义投资和社会主义投资。

《辞海》对投资的解释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为获取利润而投放资本于国内和国外的行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一般指基本建设投资。”

《经济大辞典·财经卷》的解释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指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指货币转化为生产经营资金的过程。”

《投资大辞典》则认为:“投入再生产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费用的总和,运用资金以购置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投入的经济活动,在我国投资一般指基本建设投资。”

长期以来,人们将基本建设投资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投资等同起来,这是与我国当时以国家为单一投资主体,以实物投资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投资的概念在普通人的眼里是很生疏的字眼。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投资是国家的事。国家每年下达投资指标,确定投资规模,并由财政拨款和国家银行贷款来分配资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可以进行部分投资,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受国家总投资规模的控制,所有投资计划都需报批,没有自行投资的权利。集体企业有部分自行投资,但规模很小,速度很慢,效率很低。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投资,其资金来源基本是财政、银行和少部分的自我积累。而投资对象基本是实际资产(即再生产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为在理论上不允许非金融机构投资金融资产,而且事实上不存在金融市场和可供金融投资的金融工具。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可以说基本上堵塞了个人参与投资的渠道,城镇职工收入来源单一,扣除吃穿用外,所剩无几,而且不允许参加直接投资。农村社员主要是实物分配,货币收入很少,处于刚够温饱甚至饥饿的状态,更谈不上用余钱进行投资。城乡居民实际上参与了部分投资,即通过银行储蓄积累部分资金,由国家进行再投资。但是几乎没有人认识到这是投资,而且到1978年底,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才210亿元人民币。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1992年,人们对投资范围的认识有所扩大,将投资学的范围由基本建设投资扩大到固定资产投资,开始注意对流动资产投资问题的研究,但仍囿于固定资产投资,即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和流动资产投资。

1992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融资与投资渠道和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们对投资主体和投资范围的认识不断深化。首先,改变了单纯依靠国家进行投资的状况,形成了国家、企业、个人包括外国投资者的多渠道筹资、融资进行投资的局面。其次,中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1990年底,我国上市公司只有13家,全年股票成交额只有20亿元,而到2016年5月,我国上市公司达到2872家。上市A股2853只,上市B股101只,总股本52296.057亿股,流通股本45703.716亿股,股票市价总值达到477980.366亿元,沪深两市流通市值为340118.379亿元,2015年沪深两市全年累计成交额255.6万亿元,两市日均成交额达10475.2亿元。2015年6月沪深两市投资者开户总数达到30076.013万户。这不仅增加了我国的融资和投资渠道,促进了资源通过市场方式在社会范围内的优化组合,加速了经济市场化的进程,重要的是,它给我国广大公众(包括机构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投资场所,增加了投资渠道和投资机会,他们不仅可以投资于实物资产(经商、办企业),而且可以投资于金融资产。居民资产持有形式已多元化。居民不仅可以得到按劳分配收入,而且可以得到资产投资收益,居民的投资意识、风险意识也有所增加。

投资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使理论界对投资的认识不断深化,人们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对投资的含义进行描述和界定。认为投资应当包括投资主体、对象、手段、目的和方式,不仅包括直接投资,也应包括间接投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投资,是指一定经济主体(法人和自然人)为形成资产而投入资金(资本)或经济要素以获取利益的经济活动。”(《当代中国经济大辞典》周道炯主编)

3.本书对投资概念的表述

投资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并具有复杂的内涵。在我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投资的内涵却是十分简单,实际上,投资包括的领域甚为广泛,既包括生产投资、教育投资、科技投资、卫生投资等实际资产,也包括金融资产,如居民储蓄、购买股票、债券等。

从经济学上说,投资与储蓄、消费是密不可分的。进行投资必须有资金来源,广义上说,全部投资来源于全部储蓄,一定时期的投资总额总是等于储蓄总额。而储蓄来自于消费剩余或消费牺牲。牺牲消费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回报和收益,获得更大的价值或资产,储蓄是延期的消费。正是有牺牲,应当有回报,有投资收益。因此,有人将投资定义为:为了可能不确定的将来消费(价值)而牺牲现在的一定消费(价值)。

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可定义为: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在买进实际资产或金融资产后的期间内,可以获得由该资产所产生的与所承担的风险成比例的收益。在此,提出了投资中收益与风险的关系问题。同时,又将投资分为实际投资和金融投资。

还有人从资产保值和产权的角度来定义投资: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存财富或取得收入而拥有任何资产或财产的权利。此定义认为,投资的目的除了获取收入外,还有保存财富即保持财产价值的意义。并且,投资并不一定拥有实际的资产或财产,也可以持有其权利。如在期权交易中,就是以金融资产的权利作为交易对象的。

总之,从上述各定义中可以看出,投资是个人或机构对其现时所持有的资金的一种运用,或是用来购买实际资产或金融资产,或取得这些资产的权利,目的是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与风险成比例的一定收入和资产增值,或者只是为了保持现有财富的价值。因此,可以将投资定义为:投资是一定经济主体在一定时期内为取得收益而将现有资金或经济要素变为资产的经济活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