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桦讲明代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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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义犬报主仇

明代洪武三十年(1397),江苏苏州府吴江县东村有家肉铺,所卖的猪羊肉,都是屠户周四在早晨送来的。周四养了一只黑狗,与周四形影不离。这天,肉铺店主开门,没有见周四送肉过来,怕耽误自己的买卖,就来到门首张望。翘首以盼多时,就是看不到周四的影子,却见那只黑狗狂奔而来,以为周四就在后面。谁想周四并没有到来,而那只黑狗却衔着店主的衣服,呜呜哀叫,似有倾诉。店主挥手驱赶,黑狗就是不走。见到黑狗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店主不由得心动,便说:“你主人为什么不来呢?莫非他出了什么事?你是不是想带我去看看他呢?”只见黑狗低头哀鸣,眼巴巴地看着店主,似乎明白店主所说的话,便在前缓缓而行。店主跟在黑狗的后面,走了大约二里地,黑狗就在一座废弃的破庙前停下了。

这座破庙不知道修建于何年,前有道路,后依河畔,因为当时制定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度牒的发放,庙里早已经没有了僧人,因此荒废,成为一些乞丐的栖身之所。只见黑狗没有进庙,却来到庙后的河畔。黑狗见店主已经跟了上来,就跃入水中,没有多久,就把一具尸体叼上岸来。店主上前观看,乃是周四,不知道因为什么,他的双手被绳子捆在后面,绳上还系有一块大石。

店主见状大惊,急忙跑回村中,喊来里长及村众一起来查看。等众人聚在一起再来到河畔时,但见黑狗蜷曲在周四的尸体旁边,已经死了。里长见状,不由得心伤,就嘱咐众人看守尸体,自己则火速前往县衙呈告。

这时候的知县名叫蒋奎,江西南昌人,举人出身,此前为吴县的主簿,今年刚刚升为吴江知县,地方志称其“聪明正直”。蒋知县得到里长的呈告,当即带领衙役、仵作来到出事地点勘验。

仵作检验尸体,见死者口中塞有破布,显然是死者生前曾经被人捆绑,塞口以防止其喊叫。身上有棍棒伤,均不是致命伤,应该是死者生前遭受过殴打。捆绑死者的乃是棕绳,这种棕绳为当时人们常用之物,因此不能够断定来自何处。身后所系大石,乃是河畔常见之石,因为河水浸泡,也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黑狗系肺中进水,应该是叼死者上岸时用力过猛,河水呛入肺中,因呼吸不畅而死。

在勘验尸体的时候,蒋知县仔细观察围观的人们,希望从中找到什么线索。但见人们的表情各异,有好奇者踮起脚尖观看,有怕见死尸者躲在人群后面听人们议论,也有一些妇女在低声哭泣,其中有一名少妇,哭得最为伤心,后来被一个男人给带走了。

蒋知县勘验完毕,召集里长及甲长等询问情况,得知此庙早就废弃,很少有人来此,属于荒凉之地,平日里常常有一些无家可归的乞丐来此躲避风雨。事发那天,若不是黑狗将店主引到,店主再喊他们前来,是不可能知道在这里有人被杀害之事的。

蒋知县观看庙中每一个角落,发现庙后有一堆废弃的砖瓦,好似有人翻动过。庙前空场有用石块搭成的简易炉灶,从灶内的柴灰来看,应该是昨天还有人在这里烧饭。那么究竟是谁翻动了砖瓦?又是谁在这里烧饭呢?据里长、甲长讲,常有乞丐来此庙躲避风雨,莫非杀人者乃是乞丐?要是乞丐的话,他们居无定所,会不会因为县太爷前来勘验现场而畏罪潜逃呢?基于这样的认识,蒋知县当即采取了两项措施。

首先是封锁港口。东村位于太湖的一个岛上,该岛为太湖第一大岛,虽然隶属于吴江县,离县城也不过15里地,但孤悬太湖之中,离岸边的最近之处,也有大约7里地。当时没有修跨湖大桥,岛上的居民如要离岛,必须乘坐渡船。该岛居民很多,远离县城,为了便于管理,朝廷在该岛设有巡检司,额设40名弓兵,管辖吴江县四都及36000顷湖面(都是当时的地方区划,一般是村庄之上有“图”,图上有“都”,因此都相当于现代的乡镇,都设乡约为负责人)。如今该岛发生人命案件,如果凶犯知道官府严加缉捕,必然要逃出该岛,而想要出岛,必然会走水路,因为别无选择。因此,蒋知县通知巡检,严防各个渡口,尤其不能放乞丐出岛,以打消凶犯逃出岛的念头。

其次是清查乞丐。按照明代制度,乞丐是有专门户籍的,称为丐户。为了方便管理,各个府县都设有丐头一职。丐头不是官府设置的职位,是由乞丐们推举,再由官府认定,并且责成其管理本府县的乞丐,如果出现问题,就要拿丐头是问。因此,蒋知县把丐头找来,限其10日内查找出那些曾经到该庙烧过饭的乞丐,如果查找不到,便将丐头治罪。

丐头本来在县城居住,不过他有自己的眼线,在巡检封锁海岛的情况下,曾经在那座破庙躲避风雨及做饭的乞丐,很快就被丐头查了出来。丐头先将这些乞丐送交巡检司看押,然后回到县城告知蒋知县。限期10天,仅仅用了3天就把嫌疑人抓获,蒋知县当即褒奖丐头,并赏了200文钱。丐头口头感谢蒋知县的赏赐,心里却在咒骂县太爷太抠门了,真是打发叫花子,本来就是叫花子嘛。丐头出了县衙,看见众乞丐,随手把200文钱扔在地上,任凭乞丐们去抢,然后扬长而去。为什么丐头看不上这200文钱呢?因为丐头名为乞丐,实际上有很大的势力,本地的乞丐四处乞讨,必须要给丐头月钱,如果遇到雨雪天气,乞丐不能出去乞讨,丐头要提供粥饭。丐头在乞丐中的地位极高,乞丐们服侍他犹如主人一样。由于丐头收受乞丐的常例钱,所以非常富有,有时候还放高利贷,经营地下赌场,开设妓院,经商盈利,有些竟然富可敌国,当然看不上这200文钱了。

却说蒋知县提讯那几名乞丐,要他们交代谋杀的罪行。乞丐们岂肯认罪,任凭蒋知县软硬兼施,就是不承认他们谋害屠夫周四,甚至说根本就不知道周四是什么人,更何况他们四处乞讨,只不过希望混口饭吃,也没有其他的奢望,怎么会去杀人呢?如果杀人,应该是谋财,有了钱谁还当乞丐呢?这一连串的抵赖,弄得蒋知县也没有了主意。见问不出所以然来,蒋知县只好先把乞丐们关押起来,然后找来两个亲信,如此这般地交代一番,让他们去打探乞丐们私下都议论什么。

亲信领命,就躲在暗处,偷听乞丐们的谈话。听到乞丐们讲什么农妇赵氏的事,说什么本来是个艳遇,就是因为某某下手不知道轻重,以至于好事没有成,反而惹了一身骚。这个农妇赵氏是谁呢?亲信们再仔细听,也听不出所以然来,就告知了蒋知县。

一听说农妇赵氏,蒋知县马上想起来在勘验周四的尸体时,有一位少妇哭得最伤心,本来当时就想询问她,因为被一名男子带走,所以没有来得及询问。蒋知县当即传召东村里长带同农妇赵氏前来听审,带来一看,就是那天哭得最伤心的少妇,便可以确定她一定是知情人,要其从实讲来。农妇赵氏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却讲出了另外一个秘密。

原来,赵氏的娘家就住在离东村三里外的简村,因此时常回娘家探望。上个月赵氏掏得一些鸟蛋,品尝以后,觉得味道非常鲜美,就把剩余的鸟蛋送到娘家,孝敬母亲。当时母亲正好得病,见到女儿回来,非常高兴,而吃了鸟蛋以后,神清气爽,就拉着女儿话家常,不知不觉已经是黄昏时分了。母亲要留女儿吃晚饭,赵氏怕天黑不好走路,便没有吃饭,就往东村赶。在经过这座破庙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只见几个乞丐在庙门前升起篝火,正在做晚饭。赵氏因为天黑看不到路,就上前向乞丐讨火,想弄个火把照路。没想到乞丐们调戏她说:“黑夜到此,是不是想与小和尚约会呢?这庙里没有和尚,只有我们哥儿几个,不如陪伴我们睡觉,保证你能够满意。”

赵氏虽然是农妇,却也是良家妇女,如何能够忍受这样的语言,便开口大骂。只见一个乞丐说:“装什么贞洁烈妇,如今你是来得了,走不去!”说罢,就同其他乞丐一起,将赵氏牢牢地按住。赵氏如何肯乖乖就擒,一边狂喊救命,一边挣扎,还把一个乞丐的手给咬破了。乞丐们从地上拾起土块,塞在赵氏的口中,七手八脚地将她的衣服脱下。赵氏奋力挣扎,那个被咬破手的乞丐就用赵氏的腰带勒在赵氏的脖子上,因为用力过猛,居然把赵氏勒“死”了。乞丐们见死了人,也是惊慌,便将赵氏的“尸体”抬入破庙的后院,正好有许多废弃的砖瓦,就用砖瓦将赵氏“尸体”掩盖起来,然后拿走腰带及衣服,各自逃窜而去。

等到夜半三更,赵氏忽然苏醒过来,扒开砖瓦,露出头来,但见满天繁星,月儿弯弯,寒风习习,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想挣扎着站起来,但身上所压砖瓦甚多,哪里能够动弹?只好呼叫“救命!”也该她命不该绝,屠户周四因为要给各家肉铺送肉,所以天不亮就上路了,在经过破庙时,听到赵氏的喊声,就循声找到了赵氏。见到赵氏被埋在砖瓦之内,就上前去搬砖瓦,想解救赵氏出来。没想到赵氏拒绝说:“我现在身无寸缕,赤条条地如何见人?你先不要救我,赶快到东村去喊我丈夫前来,要他拿些衣服前来救我!”

周四见状,也觉得男女有嫌,又怕赵氏再出现什么闪失,就留下黑狗看守,然后跑到赵氏家去喊她丈夫。赵氏丈夫得知,拿了些衣服,跟随周四来到破庙,搬开砖瓦,将赵氏解救出来。赵氏穿好衣服,找到周四磕头谢救命之恩,然后哭诉自己的遭遇。

自己的妻子遭受如此大辱,赵氏丈夫岂能甘心?就找到里长诉冤。里长认为:如果要到县衙呈控,必须找到罪犯,知道是谁所为,才好报案,所以要赵氏丈夫查访罪犯,自己也将协助他查访,一旦确定谁是罪犯,就将其绑缚县衙报案,由官府来处置。

赵氏丈夫与里长查访几日,也没有找到值得怀疑的人,却没有想到屠户周四又被人杀死了。因为周四对自己有救命之恩,如今惨死,也特别伤心,总想是不是因为周四救了她而得罪那些乞丐了呢?所以验尸那天哭得最为伤心,丈夫见状,怕招惹是非,便将其拉回家了。

蒋知县了解到这些情况,当即提讯那几名乞丐与赵氏对质。当场验看,发现一名乞丐的手有被咬破的痕迹,乃是用腰带勒晕赵氏的凶犯。有人证及物证,蒋知县便可以使用刑讯了,最终乞丐们忍不住苦楚,交代了谋害周四的经过。

原来,乞丐们得知赵氏生还,知道她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报案,到时候里长禀告官府,驱逐他们出境,连要饭的生路都没有了,所以四处打听。后来得知是周四救了赵氏,就把怨恨转到了他的身上。乞丐们得知周四每天都摸黑上路,所以在其必经之路埋伏下来,将周四打翻在地,一边用打狗棍乱打,一边将其反绑起来。就在这时,有一只黑狗冲了出来,向乞丐们狠咬,一名乞丐的大腿被咬下一块肉,至今腿还瘸着。乞丐们都有打狗棍,向黑狗猛打,黑狗无法近前,就逃窜而去。乞丐们乱棍殴打,见周四已经动弹不得,就将他捆上石头,扔进河里。乞丐们万万没有想到黑狗会把肉铺店主引来,从河中捞出主人的尸体,最终惊动了官府,而县太爷封锁各渡口,又让丐头查找在该庙烧饭的人,将他们送到官府。本来他们以为,抵死不招,官府也不能奈何他们,没想到被县太爷打探出赵氏的事情,再以其为证,追出他们谋杀周四的实情。

案情大白,蒋知县便可以拟判了。按照《大明律·刑律·人命·谋杀人》规定:“凡谋杀人,造意者,斩。从而加功者,绞。不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杀讫乃坐。”这些乞丐已经杀死了周四,而且曾经谋杀过赵氏,按律应将造意者斩首。所谓“加功”,就是直接参与动手者,这些乞丐都动了手,可以全部按照“加功”来量刑。毕竟是仅死一命,若让这些乞丐全部偿命,也有些不厚道,所以蒋知县仅将被赵氏咬伤的乞丐定为造意者,拟为斩刑,而被黑狗咬伤大腿者定为“加功”,拟为绞刑,其余的乞丐则按照不加功处置,将他们拟为杖一百、流三千里。拟判申报各级上司,很快就得到批复,于是该斩者斩,该绞者绞,其余的择地流放。

处置了这些乞丐,蒋知县责令里长把周四安葬,并要求将黑狗埋葬在周四的坟边。到安葬那天,蒋知县送来一块石碑,上书“义犬冢”三字,还有数百字的墓志铭,歌颂黑狗的义行,称“犬智由义生,犬亦足千古”。如今600多年过去了,东村已经没有人能够知晓在他们那里曾经有过一只黑狗,找到肉铺店主告知主人死亡的消息,然后奋力将主人尸体拉上河畔,最终与主人一起埋葬的事情,也不得不感叹历史的沧桑。这正是:

畜生尚且知天性,人类为何少真情。

此案最初扑朔迷离,原因就在于农妇赵氏得以逃生之后,没有马上报告官府。赵氏及其丈夫就算不知道这些乞丐的姓名,毕竟知道他们是乞丐,如果呈告官府,县太爷若用心办理,就会将这些乞丐严惩,周四被谋害的惨案也许就不会发生了。里长与赵氏都不想把事情闹大,能忍则忍,也未尝不是使周四丧命的原因之一。那只黑狗为了主人而丧命,也是令人感慨,有一种人不如犬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