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意象”说的形成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文学艺术的自觉时代,也是审美认识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突出的表现是玄学的兴起,老、庄思想成为一时风尚,无疑使文学艺术开阔了视野,有了新的审美追求,显示了审美重点从艺术外部规律的认识向内部规律认识转变。在方法问题上表现为“言”“意”之辨,内容涉及“言”“象”与“意”的关系,大大丰富和提高了对于文学审美特性的认识。除了各种文学艺术的发展外,并涌现了一批影响深远的美学新概念,如“气韵”“风骨”“神似”等等,其中刘勰《文心雕龙》的“意象”说就是明显的例证,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第一节 王弼的“意象”观
魏晋时期由于崇尚老、庄思想,一时注《老》、注《庄》蔚然成风。“玄学”来源于“三玄”,就书而言是指《周易》《老子》《庄子》。王弼以《周易注》和《周易略例》及《老子道德经注》而闻名于世。他虽未注《庄子》,但在注《周易》《老子》中,常引《庄子》之说,故人称他以《庄子》解《易》,以《庄》解《老》,当时及后世人都认为“好老庄”[12]“说以老庄”[13],在正始玄学中,形成相当独立的体系。
王弼,字辅嗣,三国时期魏国人,死时年仅二十三岁,是一位年轻而杰出的哲学家,也是正始玄学的代表人物。
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勉学》中说,何晏、王弼“彼诸人者,并其领袖,玄宗所归,递相夸尚,景附草靡”。可见其影响之大。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篇》中对“意”与“象”“言”的关系,作了颇为深入而辩证的辨析: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意可为其征。
王弼所论乃是哲学认识论的命题,并不是文学艺术的理论问题,但对审美意识及其理论的深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意象”说的形成,也有着直接的启示作用,因而具有美学价值。
第一,关于“言”“象”“意”三者的关系。王弼在“‘言’‘意’之辨”中最突出的贡献,就是提出了“象”的概念。“言”,指易卦中的卦、爻辞,“象”指卦象,“意”指卦义。他认为“言”“象”“意”三者是相互递进派生的,“言生于象”,“象生于意”,所以才能导致“寻言以观象”,“寻象以观意”。“言”指卦、爻辞,它是用来阐明卦象的,所以说“言者,明象者也”。而卦形的“象”则是用来显示“意”的,所以说“象者,出意者也”。充分肯定了“言”“象”在达“意”上的作用。在王弼看来,“言”和“象”都只是“意”的载体,其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表达“意”,三者之间存在一种相生相成、相互递进的内在联系,揭示了《周易·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的内在含蕴。“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象”这个词可说正是由这种相互关系构成的,这就是王弼“言以明象,象以出意”的“意象”观。
第二,关于“得意而忘象”。王弼提出的“言”“象”“意”三者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即具有基本的一致性,而“言”“象”作为一种手段,又有不一致的一面,故王弼提出“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的命题,并把它看作有如《庄子·外物》篇中所说筌、蹄之于鱼、兔的关系。这与王弼的哲学受老、庄“贵无”论的影响有关。《老子注》说“有以无为用”(四十章注),“凡有皆始无”(一章注)。何晏在《无名论》中提出“夫道,惟无所有者也”。王、何玄学的“贵无”论,在于探寻现象世界与本体世界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富有思辨性,同时魏晋玄学的“贵无”论是对幽隐深微义理的崇尚,王弼认为:“凡言义者,不尽于所见,中有意谓者也。”(《周易·姤卦彖传》注)又云:“自统自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周易略例·明彖》)这种幽隐深微的义理,是与事、物、形、象相对待的,因此“言”“象”“意”的关系具有不同的方式和层次,“得意而忘象”实即“忘象求意”的意思,指的是卦义确定后怎样去认识它、表达它,正是由于“象之所生,生于义也”(《乾卦》注),卦义的被确定在先,因而对卦义的认识、表达在后,如果拘泥于作为工具的“言”“象”,其结果反而得不到传达的“意”,故王弼强调指出:“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周易略例·明象》)它的主旨在于说明如何探索“求意”的问题。韩康伯《系辞传注》也说:“夫非忘象者,则无以制象。”韩康伯以王弼后学著称,所说是符合王弼的“忘象”说的原意的。又如孔颖达在《周易正义》卷七曾说:“遗忘己象者,乃能制众物之形象也。”可证王弼的“忘象”说,旨在说明“寻象”时不可拘泥于某一特定的“象”,而要超脱于有限的“象”,可从“象外”求之,只有这样方能得“意”。所以他最终得出“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的结论。这里的“忘”,就是对传达媒介的“象”“言”的一种超越和否定,使之达到“得意”“得象”的极致。由此可见,王弼的“寻象而观意”与“得意在忘象”,是作为认识论的两种方式和层次,也即是对“圣人立象以尽意”的一种哲学思辨,唯“忘象”才能“存象”,唯“忘象”才算“得意”,这种探索有如《庄子·外物》篇中的“得鱼忘筌”一样,对于文学艺术欣赏活动来说显得十分深刻,因为对美的主观体验和感受,不能停留在“言”和“象”上,而是对“言”和“象”的超越,从而获得“意”所蕴含的精旨妙义。谢赫《古画品录》所说的“穷理尽性,事绝言象”的“象外”说,就由“得意忘象”推演而来。庾阐《蓍龟论》云:“是以象以求妙,妙得则象忘。”宋人黄伯思论画云:“昔人深于画者,得意忘象。”(《东观余论》)杨时也说:“学诗者不在语言文字,当想其气味,则诗之意得矣。”(《龟山语录》)方以智亦云:“必超浮言者,始得其意;超文字者,乃解其宗。”(《文章薪火》)可说是对“得意忘象”在审美领域的一种体悟和发挥,对审美特征的认识是一个重大的进展,对于“意象”论的形成,应该说是具有启示意义的。
第三,关于“触类可为其象,含义可为其征”。这是王弼对“圣人立象以尽意”的概括性阐述,“象”作动词用有“象征”的意义。“触类可为其象”,“触类”指六十四卦,所谓触物比类,由此及彼,从而形成具体可感的形象。《周易·系辞上》说:“引而申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正是由于《易》象“体万物之撰”,而且往往可以触类旁通,使大千世界的许多事物都可以概括于其中,从而发挥《易》象“其称名小,取类大”的特殊功能。故王弼认为只要符合象征的意义,就可成其为“象”,并不拘滞于某一固定的“象”,所以他在《周易略例·明彖》中说:“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而“含义可为其征”。在王弼看来,《周易》六十四卦中任何一卦的义理,都具有象征的意义。这是符合《周易》“以象喻理”的思维方式特点的,八卦就是通过具体图像象征吉凶祸福的,故司马迁就曾指出:“《易》本隐以之显。”(《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而“立象以尽意”,正是体现了这一表现方法,而这也正是一切艺术最根本的特点,所以它又是和艺术的象征性要求相一致的。“触类可为其象,含义可为其征”,可说是王弼对《周易·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的阐述和颇有新见的发挥,他的精到之处,还在于从“立象尽意”说出发,经过“忘言”“忘象”的哲学思辨,最后又回归到“立象尽意”的命题中来,从而肯定了“象”能尽“意”。这种“意”“象”相融的观点,使“意”“象”之间构成了辩证互补的关系,可谓不期然而然地接触到了“意象”论的主要特征,并为此作了理论上的准备。刘勰在《文心雕龙·论说》中说:“王弼之解易,要约明畅,可为式矣。”孔颖达《周易正义序》云:“惟魏世王辅嗣(王弼)之注,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并传其学。”所以美学“意象”论的文化学意义,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进一步加以探讨。
第二节 刘勰论“意象”
刘勰不仅是我国古典文论的集大成者,也是我国古代美学思想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的《文心雕龙》体大而思深,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美学见解,对文学艺术的特殊规律,进行了可贵的探索。鲁迅先生曾说:“篇章既富,评骘遂生,东则有刘彦和之《文心》,西则有亚里斯多德之《诗学》,解析神质,包举洪纤,开源发流,为世楷式。”(《集外集拾遗·题记一篇》)这里仅就《文心雕龙·神思》篇中“意象”说作一些探讨。刘勰说:
古人云:“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神思之谓也。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是以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怿辞,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
《神思》是《文心雕龙》创作论的第一篇,所论乃创作构思的特点和作用,今结合“意象”试以下列几个问题分述之。
一、艺术构思的特点与规律
艺术构思最主要的特点是想象。刘勰在开首就说:“古人云:‘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神思之谓也。”这是刘勰对“想象”所下的定义。“古人云”语出《庄子·让王》:“中山公子牟谓瞻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奈何!”原意谓“身在草莽而心存好爵”。刘勰借以说明“神思”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具有一种可以由此及彼的联想功能。这也就是刘勰为什么把艺术构思称作“神思”的原因所在,因为这种想象活动有其神妙之处,是一种不受身观限制的心理现象,所谓“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以致“吐纳珠玉之声”“卷舒风云之色”,都可以通过想象而宛然在目,达到了“神思”的极致境界。
那么,作为艺术构思的规律是什么呢?从这一段的内在逻辑层次来看,最值得注意的论点,是所谓“思理为妙,神与物游”。“思理”亦即“神思”之理,主要是指主体的“心”与自然“物”之间一种神妙的感应交合作用,这就是说,作家进行艺术构思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神与物游”的过程,是一种心物交融的合乎规律的思维活动。因此“神思”的活动与作家主观的精神意念密切相关,“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在刘勰看来“志气”是综合心物的关键,“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心物综合也就辍止了,而“物”指客观物象,“神与物游”恰切地表述了创作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往复关系。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曾反复论述到这种“心”和“物”的交合作用,如《诠赋》篇的“睹物兴情”“情以物兴”,《物色》篇的“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明诗》篇的“感物吟志,莫非自然”等等,都是阐述客观物象触发并影响作家的思想感情,使之进入构思想象活动的境地,同时刘勰认为“物以情观”(《诠赋》),“情往似赠,兴来如答”(《物色》),“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神思》),强调了主体情感对外物的能动和主导作用,所谓“目既往还,心亦吐纳”(《物色》),使主体与客体、情感与对象、心与物双向交流,融会贯通。所以“神与物游”是艺术构思中符合认识规律的理论概括,同时也指明了形象思维不同于抽象思维的基本特征。刘勰的“神”就是建立在心和物这个关系上的,“神与物游”即作家主观精神与客观物象的契合交融,实际上构成了情物相得遇合的意中之象,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物沿耳目’,与神会然后成兴象”,即指明了“意象”是建立在心物同一的基础上的。王昌龄“神会于物”(《唐音癸签》卷二引),苏轼的“神与物交”(《书李伯时山庄图后》),黄宗羲的“情与物游”(《黄孚先诗序》),都可窥见其深远的影响。
二、艺术构思与“意象”
在探索“心”与“物”的关系时,刘勰侧重于对艺术心理的审美特性的分析,所以紧接着强调在构思和酝酿创作时“虚静”的重要性,也就是必须保持最佳的精神状态,这是艺术创作审美体验的重要准备,从而摄取物象,与物交游,同时从“积学”“酌理”“研阅”“驯致”即学问、理论、经历、技能等几个方面阐述了作家应该具备的条件,所谓“才分不同,思绪各异”(《附会》),否则往往会产生“暨乎篇成,半折心始”的苦恼,难以将自己的审美体验表达出来。刘勰正是从“意象”生成的机制出发,认为“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也就是如何处理构思与表现之间的矛盾关系。所以强调文艺创作各种准备的必要性,只有具备了充分的条件,才能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这一论断,揭示了“意”与“象”契合的形象性特征,使主观的“意”与客观的“物”同构对应,融为一体。一方面“意”对象化了,不再是主观的思想意念自身;另一方面,“物”也情感化了,不再是自在的物象本身。“意象”作为心物交融的体现,正是“神与物游”的产物。所以刘勰在“赞”中说:“神用象通,情变所孕。”也是说明同一道理,“神”即“神思”,“象”即“物象”,意谓神思与物象感通,是情思变化所孕育的,所以“意象”归根结底是在情感的孕育和传达中创造出来的。很显然,刘勰所说的“意象”,即作家在构思中通过种种感受在内心所形成的形象。在这个意义上,“意象”即“意之象”或“意中之象”,是经过情感所染化了的“象”,是一种呼之欲出即将物化的内视形象。这种主客观的交融统一,正确地揭示了“意象”形成的规律性,所以,他紧接着强调“意象”在艺术构思中至关重要的地位:“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意谓这是驾驭创作的主要方法,是布局谋篇的先决条件。
三、“意象”的构成及其特征
刘勰在我国美学史上首先将“意”与“象”合成“意象”一词,开创了审美“意象”说。他所说的“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包含了许多精辟的见解。“玄解之宰”“独照之匠”均见《庄子》。《庄子·养生主》云:“古者谓是帝之县(悬)解。”《庄子·徐无鬼》云:“匠石运斤(斧)成风”。这里一指文辞的表达,唯有深通玄妙道理的主宰,才能按照和谐的声律来安排文辞;一指文思的酝酿,唯有独特感受的艺术匠心,才能使文思窥探意象进行创作。《文心雕龙·事类》篇云:“木美而定于斧斤,事美而制于刀笔。”盖亦此意。“寻声律”之“寻”,窥意象之“窥”,都表明构思过程是一个酝酿、探索、联想、组合的过程,是将审美感受转化为审美意象的创造性运动过程,也就是“意象”孕育、生成的过程。指明了作家进入创作过程后形成心物交融的复杂情况,并强调这一过程都离不开“意象”。
刘勰曾在《物色》篇中说:“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从而使内心情感与外界物象发生同构效应,“意象”正是这种情意与物象的自然契合,但这时的“意象”还只是一种心象,它仅仅存在于作者的头脑之中,还未成为可以感知的艺术意象。因而“意象”的创造,还须运用文辞、声律的媒介,所谓“写气图貌”“属采附声”亦即《神思》篇说的“运斤”“定墨”,最后形成作品。这两方面的相互矛盾关系,一是“心”与“物”的矛盾关系,一是构思与表现之间的矛盾关系,概言之就是刘勰说的“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神思》篇)的矛盾关系。对此周振甫在《文心雕龙注释》注云:“意指意象,思指神思,言指语言文辞。神思构成意象,意象产生文辞。这三者的结合有疏有密。有时神与物游,心境交融,作者所想到的就是一个完整的意象,用语言恰好地表达出来,思、意、言密切结合,不烦绳削而自合,即密则无际。有时作者想得很多,到形成意象时,比原来想的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用语言表达时,又经反复修改,对意象又有很大改变,甚至没有意象,写不出来,即疏则千里。”这可说是对“意象”生成的特点的深刻理解,而这正是刘勰比之陆机有关论说的深化,从而更接近创作实际,体现了理论的重要价值和实践意义。刘勰在《神思》“赞”中提出:“刻镂声律,萌芽比兴。结虑司契,垂帷制胜。”意谓依据声律以语言来从事形象的刻画,让“比兴”各种手段萌生滋长。创作要运用意匠来构思,定能写出好的作品。我们如果联系他的《比兴》篇“赞”中说的“诗人比兴,触物圆览”“拟容取心,断辞必敢”,则不难发现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阐述了“比兴”这种艺术表现手法的特点和作用,表明了物象在“比兴”中的重要地位,尤其“拟容取心”的观点,“心”即主体的“意”,“容”即客体的“象”,强调摹写用作“比兴”的物象即“容”的目的,必须服从于“比兴”的意蕴是“心”的需要,“心”和“容”两者应交合无间,从而使外在的物象情感化,内在的情感形象化。所以刘勰认为运用“比兴”手法必须注意“取类”:“观夫兴之托喻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比兴》篇)已接触到对文学艺术概括性的认识。在《物色》篇中他总结《诗经》写物的特点说:“故‘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出日之容,‘瀌瀌’拟雨雪之状,‘喈喈’逐黄鸟之声,‘喓喓’学草虫之韵。‘皎日’‘嘒星’一言穷理;‘参差’‘沃若’两字穷形。并以少总多,情貌无遗矣。”这种文学创作中的“以少总多”,实际上阐明了构造意象的具体方法。刘熙载在《艺概》卷二中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雅人深致,正在借景言情。若舍景不言,不过曰‘春往冬来’耳,有何意味?”如果直接说“春往冬来”,就缺乏诗的意象,也不成其为诗了。而“比兴”其实就是要求作诗应“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创造一种“意象”来感染读者。在《隐秀》篇中刘勰还论述了“意象”的完美标准:“情在词外曰隐,状溢目前曰秀。”(佚文,见张戒《岁寒堂诗话》引)诗人冯班在《钝吟杂录》卷五说:“隐者,兴在象外,言尽而意不尽也。秀者,笔中迫出之词,意象生动者也。”这是基本符合刘勰的原意的。总之,刘勰正以他睿智的目光,进一步地探索着“意象”构成的方法,这无疑是具有理论认识意义的。
最后谈一谈刘勰的“意象”说受《周易》与王弼的影响问题。《文心雕龙》整个篇章的安排就是根据《周易》结构而成的,“彰乎大《易》之数,其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序志》篇),并建立了以“道”为本的美学思想体系,认为:“人文之元,肇自太极”,“幽赞神明,《易》象惟先”(《原道》篇),而其引用《周易·系辞传》则屡见不鲜。刘勰在《论说》篇对王弼之解《易》有“可为式焉”的评价。“式”,法式、规范。同时在认知方式上刘勰也深受魏晋玄学的影响,所谓“神道难摹,精言不能追其极”(《夸饰》篇),故范文澜在《文心雕龙注》中注“意象”云:“意象,见上《论说》篇引王弼《周易略例·明象》。”[14]《论说》篇则在“辅嗣之两例”下,“姑录《略例·明象》篇于下”。可见《周易·系辞传》的“立象以尽意”及王弼的“得意忘象”说,给刘勰的“意象”说提供了哲学基础,也反映了“意象”论的孕育成熟,终于完成了作为艺术审美“意象”理论的建构,并赋予了明确的审美含义。这是刘勰对中国美学的一大贡献,具有开创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