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通禮?[1]——一種目録學的分析
徐到穩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
一
“通禮”作爲經部禮類之一屬别,源自朱彝尊的《經義考》。其書在“周禮”、“儀禮”、“禮記”之後,增加“通禮”一屬别,具有重要的目録學意義。後來的《明史·藝文志》如出一轍,可它們對什麽是“通禮”並没有説明。《四庫全書總目》經部禮類“謹以類區分定爲六目:曰周禮,曰儀禮,曰禮記,曰三禮總義,曰通禮,曰雜禮書”[2]。它將《經義考》的通禮繼續細分,分爲三禮總義、通禮、禮雜書三類。據其説法,三禮總義就是“其文不可分屬”、“義實兼釋三禮”者[3],雜禮書是“私家儀注”[4],説得比較清楚。只是它在解釋通禮作爲獨立之屬别時説:
案:“通禮”所陳,亦兼《三禮》。其不得併於《三禮》者,注《三禮》則發明經義,輯通禮則歷代之制皆備焉。爲例不同,故弗能合爲一類也。[5]
它認爲“三禮總義”與“通禮”的區分就在於:一注釋,一編纂;一發明經典的含義,一備有歷代的禮制。今觀通禮之屬所收書有十種:
禮書一百五十卷(宋陳祥道撰)
儀禮經傳通解三十七卷(宋朱熹撰)續二十九卷(宋黄榦、楊復撰)
禮書綱目八十五卷(清江永撰)
五禮通考二百六十二卷(清秦蕙田撰)
禮樂合編三十卷(明黄廣撰,此及以下爲存目)
禮樂彙編七十卷(清應撝謙撰)
儀禮節要二十卷(清朱軾撰)
禮樂通考三十卷(清胡掄撰)
儀禮經傳内編二十三卷外編五卷(清姜兆錫撰)
重刊朱子儀禮經傳通解六十九卷(清梁萬方撰)
以通禮所收書與其説明相對照,可發現多處矛盾。這十種書中都符合“輯”(即編纂)的標準,但也同樣有“注”,也同樣“發明經義”。如陳祥道《禮書》“其中多掊擊鄭學”、“陳振孫稱其論辯精博”[6],《儀禮經傳通解》多朱熹觀點[7],《五禮通考》多秦蕙田觀點[8],如何没有“發明經義”?没有“發明經義”的著作豈能列入經部?
至於“歷代之制皆備焉”這個標準,這十種書中可能只有《五禮通考》符合,其他則否。這未免令人奇怪。不過,《四庫全書總目》似乎自有一套理解,我們可以從其對曹廷棟的《婚禮通考》(雜禮書之屬)的評價中窺見:
夫通有二義:一則自天子達於庶人,通乎上下者也;一則自先王以迄後世,通乎古今者也。既考婚禮,則當以貴賤各爲門目,知等威之所别。古今各著沿革,知異同之所自。復各考核典文,釐爲子目,以理其緒。而後以變禮(如《曾子問》所謂親迎遭喪之類)、俗禮(如陰陽拘忌及催妝、撒果之類)、非禮(如《元史》所禁割襟、指腹之類)别彙於後,以備其全。庶乎源委秩然,足資考證。廷棟此書,采摭雖富,而端緒糅雜。所分子目,不古不今。第十四卷至以《妝資》爲一門,此於古居何禮也?《媒氏》一門載索紞占冰下人語,韋固見老人月下檢書。是直類書,非通禮矣。[9]
它認爲通有“通乎上下”、“通乎古今”二義,通禮要做到“源委秩然,足資考證”。《婚禮通考》正是没有達到這個要求,不僅被貶入存目之列,而且不是在通禮之屬,而是在雜禮書之屬。可見,《四庫全書總目》對通禮是有個標尺的,而這個標尺不是别的,就是《五禮通考》。因爲其餘九種書一般只是通乎先秦,不能“通乎古今”。何況像《禮樂合編》、《禮樂彙編》等書,因爲少有民間音樂的材料,也無法“通乎上下”。
至於非通禮之屬的書,也有編纂的形式。如周禮之屬中的《周禮復古編》(宋俞萬椿撰)、《禮經會元》(宋葉時撰)、《太平經國之書》(宋鄭伯謙撰),儀禮之屬中的《儀禮逸經》(元吴澄撰)、《經禮補逸》(元汪克寬撰)、《讀禮通考》(清徐乾學撰),禮記之屬中的《夏小正戴氏傳》(宋傅嵩卿撰)、《禮記纂言》(元吴澄撰)等,都有“輯”(即編纂)的特色可見,又豈是一個“注”字能够涵括?
由此可見,《四庫全書總目》禮類六分法有其合理的一面,故後人大多遵從;它對通禮的説明看似清楚,實則模糊,無怪乎後人沿用其例而愈見混亂。如《清史稿·藝文志》、《中國古籍善本總目》、《三禮論著提要》通禮之屬中的不少著作既不符合編纂的標準,也不符合備有歷代禮制的標準[10]。這無疑會讓人很疑惑:到底什麽是通禮?
二
值得注意的是,《四庫全書總目》通禮之屬的十部書中都符合“輯”的標準,這説明四庫館臣對通禮還是有些認識的,這是我們重新思考通禮的起點。現在,我們就以這十部書與其他五個屬别進行一番比較,來考察它們之間的區别。
1.通禮之屬與單經之屬(周禮之屬、儀禮之屬、禮記之屬)的區别
單經之屬一般是研究一部經的,經常採用注疏體,如《周禮注疏》、《儀禮注疏》、《禮記正義》等;也有採用劄記體,如《禮説》(清惠士奇撰),“是編不載《周禮》經文,惟標舉其有所考證辨駁者,各爲之説,依經文次序編之。”[11]這二種在禮學著作中非常常見。
值得注意的是,單經之屬也有少量採用纂注體的,如《夏小正戴氏傳》(宋傅嵩卿撰),“仿杜預編次《左氏春秋》之例,列正文於前,而列傳於下。每月各爲一篇,而附以注釋。又以關澮藏本與集賢所藏《大戴禮記》本參校異同,注於下方。其關本注釋二十三處,亦併附録,題曰‘舊注’以别之。蓋是書之分經傳,自崧卿始。”[12]《禮記纂言》(元吴澄撰),“其書每一卷爲一篇。大旨以《戴記》經文龐雜,疑多錯簡,故每一篇中其文皆以類相從,俾上下意義聯屬貫通,而識其章句於左。其三十六篇次第亦以類相從。凡通禮九篇,喪禮十一篇,祭禮四篇,通論十一篇,各爲標目。”[13]
這類書與通禮類的主要區别就在於它們編纂的經文一般是單經範圍之内的[14],而通禮之屬的十部書并不局限於一經。
也有當歸入通禮者:
【1】《經禮補逸》(元汪克寬撰):“是書取《儀禮》、《周官》、大小《戴記》、《春秋》三傳以及諸經之文有涉於禮者,以吉、凶、軍、賓、嘉五禮統之。”[15]編纂的經文逸經超出了單經,體系與江永《禮書綱目》很相似,應該歸入通禮之屬。
2.通禮之屬與三禮總義的區别
《四庫全書總目》對三禮總義之屬有個説明:
案:鄭康成有《三禮目録》一卷,此三禮通編之始。其文不可分屬,今共爲一類,亦五經總義之例也。其不標三禮之名,而義實兼釋三禮者,亦並附焉。[16]
三禮總義之屬有很多標有“三禮”之名,如《三禮圖集注》(宋聶崇義撰)、《三禮圖》(明劉績撰)等,明言“三禮”,不好歸入單經之屬。這不難理解。三禮總義一般是劄記體的,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徵。如果也是纂注體的,那麽與通禮就没有什麽區别。
三禮總義之屬的某些似乎當歸入通禮之屬:
【2】《三禮考注》(舊本題元吴澄撰),“其書據《尚書·周官》篇,以改《周禮》六官之屬,分《大司徒》之半以補冬官,而《考工記》别爲一卷。《儀禮》十七篇爲正經,於大、小《戴記》中取六篇爲《儀禮逸經》,取十六篇爲《儀禮傳》,别有《曲禮》八篇。”[17]今此書真僞姑且不論,就其體例來看,並非劄記體,而是與朱熹《儀禮經傳通解》一脈相承。《四庫全書總目》將其歸入三禮總義之屬,不當。
【3】《二禮經傳測》(明湛若水撰),“是編從孔子‘曲禮三千’、‘經禮三百’之説,故曰‘二禮’。以《戴記·曲禮》附以《少儀》爲《曲禮》上經三卷,以《儀禮》爲下經十七卷,《冠義》等十六篇爲《儀禮正傳》十六卷,《王制》等二十三篇爲《二禮雜傳通傳》二十三卷。又别分小戴《郊特牲》等五篇與大戴《公符》等四篇爲《儀禮逸經傳》,每節各爲章旨。”[18]就其體例來看,並非劄記體,而是與朱熹《儀禮經傳通解》一脈相承。《四庫全書總目》將其歸入三禮總義之屬,不當。
【4】《三禮纂注》(明貢汝成撰),應當歸於通禮之屬。雖然其分類不離周禮、儀禮、禮記,但每一部分都有編纂其餘二經的成份[19]。如分開,則整個體系難以看出。雖然《四庫總目》對其抨擊很厲害[20],但是就其分類來説,應當歸入通禮之屬。
【5】《三禮編繹》(明鄧元錫撰),“是編以‘三禮’爲名,而實非歴代相傳之三禮。一曰‘曲禮’,以《禮經》所載雜儀細曲者爲經,以《表記》、《坊記》、《緇衣》爲記;二曰‘儀禮’,以十七篇爲經,以《射義》諸篇爲記;三曰‘周禮’,以《周官》爲經,而《考工記》、《大戴禮》、《家語》及《禮記》諸篇不可分入‘曲禮’者,皆彙列於後爲記。句下夾注,音訓頗簡,蓋非所重。其自爲發明者,則大書而附經文下,所謂繹也。”[21]《三禮編繹》受朱熹《儀禮經傳通解》影響較大,也是纂注體,應當歸入通禮之屬。
【6】《禮經類編》(明李經綸撰),“是編取《周禮》、《儀禮》、《禮記》合而彙之……以曲禮、經禮、制禮三者爲大綱,而各繫以目……三大綱之後又有三禮通傳……末又以《明堂位》、《儒行》及諸篇之疵複者,别爲外記一卷,以示區别。其條分縷析,用力亦爲勤摯。然而割裂經文,參糅雜説,取憑胸臆,隨意增删,殊失先儒謹嚴之意。是欲踵朱子《儀禮經傳通解》而失其初旨者也。”[22]不管此書成就如何,其體例與用意都與朱熹《儀禮經傳通解》關係極大,應當歸入通禮之屬。
【7】《三禮合纂》(清張怡撰),“其書大體仿《儀禮經傳通解》,而敘次微有不同。首通禮,次祭禮,次王朝之禮,次喪禮。”《四庫全書總目》明言此書體例受《儀禮經傳通解》影響極大,而未將此書歸入通禮之屬,不當。
也有與上面幾種書類似,但實際上並非通禮的:如《二禮集解》(明李黼撰)不能算作通禮,因爲兩部分中規中矩,完全可以單獨成書。又如《三禮約編》(清汪基、江永合撰)不能算作通禮,因爲這實際是三部書的合編,没有整體構建。又如《三禮會通》(清張必剛撰)不能算作通禮,因爲只有兩卷:《典制考》一卷,《郊社辨》一卷。每卷完全可以獨立成書,没有整體建構。
3.通禮之屬與雜禮書之屬的區别
通禮之屬與雜禮書之屬的區别比較明顯。雜禮書是私家儀注,講究在家庭或社會的實踐性。四庫館臣將公家儀注(即在官方的儀注)移入史部,這是有道理的。雜禮書一般對經典多有採納,但一般不採用經注的形式。因其對當下實踐性的追求高於對經典原義的追求,不妨稱之爲實踐禮學。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其他之屬的某些書歸入通禮之屬更合適。那麽通禮這十部書有没有能歸入到其他屬别的呢?有。
【8】《禮書》(陳祥道撰),應歸入三禮總義類。它是有分類的劄記體,完全符合三禮總義的規定,與通禮之屬的其他書相比,没有編纂經文,缺乏體系性。
【9】《五禮通考》(秦蕙田撰),歸入史部政書類或子部類書類更合適。陳澧指出《五禮通考》“兼史學”[23]。張濤也指出:“晚清以降曾國藩力倡以之經世,發爲内聖外王之學,無意中已將是書等同史著。康有爲初出茅廬,試圖改編,終覺其無當實用,轉而他求。至民國間學者如章太炎等人,完全將之視作史書。期間出現的該書續補書也展現出史學特質。”[24]可見《五禮通考》與史部關係極爲密切。另外,類書與四部的關係,千百年來衆説紛紜。《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小序提到:“類事之書,兼收四部,而非經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無類可歸。”[25]《四庫全書總目》既然將類書歸入子部,那麽《五禮通考》似可歸入子部類書類[26]。總之,《五禮通考》雖然有很一定的經學特色,但是歸入史部政書類或子部類書類更合適。
三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對通禮給出一個初步的界定:通禮是禮學著作的一種,它有正文、有注文。正文以編纂禮(一種以上)的經文爲主、其他文獻(一般爲先秦文獻)中對禮的記載爲輔,編次先後按照禮的内在邏輯,不盡從原文;注文爲正文的體系性服務,一般較簡潔,不具有集解論辯性[27]。
現將通禮各書大體按照成書順序排列:
儀禮經傳通解(宋朱熹撰)續(宋黄榦、楊復撰)
三禮考注(舊本題元吴澄撰)
經禮補逸(元汪克寬撰)
二禮經傳測(明湛若水撰)
三禮纂注(明貢汝成撰)
禮經類編(明李經綸撰)
三禮編繹(明鄧元錫撰)
禮樂合編(明黄廣撰)
禮樂彙編(清應撝謙撰)
儀禮節要(清朱軾撰)
儀禮經傳内編外編(清姜兆錫撰)
禮樂通考(清胡掄撰)
三禮合纂(清張怡撰)
重刊朱子儀禮經傳通解(清梁萬方撰)
禮書綱目(清江永撰)
不難看出,通禮是由朱熹的《儀禮經傳通解》開創的。正如林革華指出:
朱熹《儀禮經傳通解》開創了《儀禮》研究的新範式,這種創新體現在編纂方式上的獨具特色。朱熹認爲,研究西周禮制應將散亂的材料彙集起來,綜合考察,這才是一種研究西周禮制最有效的途徑。即“以《儀禮》爲經,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以附於本經之下,具列注疏諸儒雜説略有端緒。[28]
通禮就是朱熹開創的禮學研究的新範式,而試圖對聖人之禮進行一番體系性的復原是通禮的永恒追求,其價值就在於體系性[29]。
但是《四庫全書總目》對於通禮常常持一種苛刻的態度。如它僅僅將《儀禮經傳通解》、《禮書綱目》列入正目,其他列入都列入存目。又如它在評價《儀禮經傳通解》的時候,只是略有微詞:“雖不免割裂古經。”[30]在評價《禮書綱目》時説:
蓋《通解》,朱子未成之書,不免小有出入。其間分合移易之處,亦尚未一一考證,使之融會貫通。永引據諸書,釐正發明,實足終朱子未竟之緒。視胡文炳輩務博,篤信朱子之名,不問其已定之説、未定之説,無不曲爲袒護者,識趣相去遠矣。[31]
從側面點出《儀禮經傳通解》的問題,也肯定了江永繼承朱熹遺意的努力。但是,在朱熹與江永之間,尚有多位學者努力過,《四庫全書總目》對他們并没有這樣肯定。如批評汪克寬《經禮補逸》:
克寬究心道學,於禮家度數,非所深求;於著書體例,亦不甚講。如每條必標出典,是矣。乃一類之中,條條連綴書之,合爲一篇,文相屬而語不屬,遂參差無緒。[32]
批評李經綸的《禮經類編》時説:
其條分縷析,用力亦爲勤摯。然而割裂經文,參糅雜説,取憑胸臆,隨意增删,殊失先儒謹嚴之意。是欲踵朱子《儀禮經傳通解》而失其初旨者也。[33]
“文相屬而語不屬,遂參差無緒”、“割裂經文,參糅雜説”可以説是通禮類著作的普遍毛病,這實際上是它在試圖保持各種材料文字的原樣與建立體系努力之間的張力,難以調解。又如《四庫全書總目》在批評鄧元錫《三禮編繹》時提到:
昔俞庭椿首亂《周禮》,儒者所譏。朱子作《儀禮經傳通解》,雖列附《禮記》,而仍以《儀禮》爲主,不過引經證經。至吴澄《禮記纂言》,始删削其文,顛倒其次。貢汝成因而更定三禮,彌爲變亂紛紜,已大乖先儒謹嚴之意。至元錫此書,則非惟亂其部帙,併割裂經文,移甲入乙,别爲標目分屬之,甚至采掇他書,臆爲竄入,古經於是乎蕩盡矣。非聖人而删定六籍,不亦異乎?[34]
此處實際上是説了一段通禮的學術史[35],對通禮割裂經文的弊病揭露得非常徹底。最後一句“非聖人而删定六籍,不亦異乎”非常重要,點出了清代中期學者們對整理古籍的態度:經書不可輕改,甚至不可輕纂。這也許是對朱熹以理改經、後代學者推波助瀾一段學術史的反省[36]。
通禮爲何會終結?
因爲通禮是通過編纂先秦典籍中的有關禮的記載來成書的,而相關記載是有限的。《儀禮經傳通解》及《續》收羅材料不盡,但是後人可以收羅得盡,這是材料上的可能性。江永的《禮書綱目》將記載了先秦禮制的文獻(三禮爲主,先秦其他典籍次之,兩漢其他典籍又次之)搜羅殆盡,已經具有集成性。後人如要超越,勢必要搜羅後代的材料。這些材料即使與禮密切相關,但是過多後代禮制的引入,即便達到了“源委秩然,足資考證”[37],那麽已經放棄經學的共時性,與史學有何區别呢[38]?
通禮的體系性是與其材料密切相關的。體系的建構會影響到材料的搜集,而材料的搜集也會影響到體系的建構。高明的通禮著作必須要在兩者之間取得某種平衡,儘量解決兩者之間的矛盾。很多通禮著作没有那麽成功,所以被《四庫全書總目》認爲是“欲踵朱子《儀禮經傳通解》而失其初旨”。但是前人的不足、缺陷會被後人借鑒。《四庫全書總目》評價江永《禮書綱目》:“其書雖仿《儀禮經傳通解》之例,而參考群經,洞悉條理,實多能補所未及,非徒立異同”、“揆以禮意,較《通解》爲有倫次”、“實足終朱子未竟之緒”[39]。可見,《四庫全書總目》已將《禮書綱目》視作真正的終結。由此可見,通禮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産物,由朱熹的《儀禮經傳通解》開創,由江永的《禮書綱目》終結。
四
從經學角度看來,三禮均與聖人之禮有重要關係,通過編纂它們來構建聖人之禮非常重要。從朱熹到江永,至少有十餘部著作致力於此,構成禮學中的一支重要傳統。另外,今人在《周禮》、《儀禮》、《禮記》三者關係如何、對三書材料如何應用等問題上常常面臨困難,而通禮不失爲我們重要的參考依據或思考起點。因此,對通禮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經學意義。清中期以來,學界對通禮非常缺乏關注。本文在肯定《四庫全書總目》禮類六分法合理性的同時,試圖對通禮的内涵重加厘清,希望能够引起學界對通禮的重視!
[1]本文爲第56批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清中期考證禮學研究”(編號2014M561507)階段性成果。
[2]《四庫全書總目》卷22,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頁234。本文所引《四庫全書總目》,全據中華書局整理本,標點則間有不同。
[3]《四庫全書總目》卷22,頁279。
[4] 同上書,頁285。
[5] 同上書,頁285。
[6] 同上書,頁280。
[7] 朱熹觀點多以小字按語標出,多用“今按”,少用“按”。本人用基本古籍庫檢索此書中“今按”有288條,而朱熹按語之總數實不止於此。
[8]《四庫全書總目》卷22説“考證經史,原原本本,具有經緯”(頁282)。今用基本古籍庫檢索此書中“蕙田案”有4156條。
[9]《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27。
[10]《清史稿·藝文志》經部禮類有六個屬别:周禮、儀禮、禮記、大戴禮、總義、通禮。與《四庫全書總目》相比,它將大戴禮從禮記中單獨出來,并非高見;將雜禮書省去,則是很大的失誤。現在嘗試將其通禮所收書逐一進行分析:(1)《朱子禮纂》五卷,《四庫全書總目》歸入雜禮書之屬。(2)《辨定祭禮通俗譜》五卷(毛奇齡撰),《四庫全書總目》歸入雜禮書之屬。(3)《家禮辨説》十六卷(毛奇齡撰),《四庫全書總目》未收。《四庫全書總目》將《家禮辨定》(王復禮撰)歸入雜禮書之屬,那麽此書也應該歸入雜禮書之屬。(4)《讀禮偶見》二卷(許三禮撰),《四庫全書總目》歸入雜禮書之屬。(5)《吕氏四禮翼》一卷(朱軾撰),《四庫全書總目》歸入雜禮書之屬。(6)《禮學彙編》七十卷(應撝謙撰),《四庫全書總目》歸入通禮之屬。(7)《禮樂通考》三十卷(胡掄撰),《四庫全書總目》歸入通禮之屬。(8)《禮書綱目》八十五卷(江永撰),《四庫全書總目》歸入通禮之屬。(9)《六禮或問》十二卷(汪紱撰),應當歸入三禮總義之屬。(10)《四禮寧儉編》一卷(王心敬撰),《四庫全書總目》歸入雜禮書之屬。(11)《五禮通考》二百六十二卷(秦蕙田撰),應該與《玉海》一樣,歸入子部類屬類。(12)《五禮經傳目》五卷(沈廷芳撰),當歸入三禮總義之屬。(13)《冠昏喪祭儀考》十二卷(林伯桐撰)分成:品官家儀考四卷,士人家儀考四卷,人家冠昏喪祭考四卷。當歸入三禮總義之屬。(14)《三禮從今》三卷(黄本驥撰),當歸入雜禮書之屬。(15)《四禮榷疑》八卷(顧廣譽撰),雜禮書之屬。可見,按照修訂後的《四庫全書總目》禮類六分法可更好地分類。《中國古籍善本總目》、《三禮論著提要》通禮之屬中的不少著作也存在類似問題,也可以按照修訂後的《四庫全書總目》禮類六分法更好地分類。
[11]《四庫全書總目》卷19,頁246。
[12]《四庫全書總目》卷21,頁275。
[13]《四庫全書總目》卷21,頁266。
[14] 某些已經劃入單經之類的,其實應該劃入通禮類,詳後。
[15]《四庫全書總目》卷20,頁254。
[16]《四庫全書總目》卷22,頁282。
[17]《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13。
[18]《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14。
[19]《四庫全書總目》卷25:“其書《周禮》六卷,主俞庭椿‘冬官不亡、散在五官’之説而變本加厲,不惟移其次第,且點竄其字句,塗改其名目,甚至於别造經文。後附《周禮餘》二卷,則《禮記》《王制》、《月令》兩篇也,《儀禮》十六卷,以《禮記冠義》附《士冠禮》,《昏義》附《士昏禮》,《鄉飲酒義》附《鄉飲酒禮》,《射義》附《鄉射禮》,《燕義》附《燕禮》,《聘義》附《聘禮》,《服問》、《三年問》、《喪服四制》、《喪服小記》四篇附《士喪服》,《問喪》、《閒傳》二篇附《士喪禮》,《喪大記》附《既夕禮》,《雜記》上下、《曾子問》三篇附《士虞禮》,《祭義》、《祭統》、《祭法》三篇附《有司徹》。後附《儀禮逸經》四卷,則《投壺》、《奔喪》、《文王世子》、《明堂位》四篇也。《儀禮餘》八卷,則《曲禮》上下,《内則》、《少儀》、《玉藻》、《深衣》、《大傳》、《郊特牲》、《檀弓》上下十篇也。其《禮記》十二卷所存者,《禮運》、《禮器》、《經解》、《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閒居》、《坊記》、《表記》、《緇衣》、《儒行》、《學記》、《樂記》十二篇,而《大學》、《中庸》不與焉。”見《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16。
[20]《四庫全書總目》:“大抵亦剽朱子及吴澄諸説。其《周禮序》自稱:‘如有用我,執此以往。’蓋襲文中子之言,尤昧於時勢。”見《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16。也可見《四庫全書總目》對通禮的苛刻。
[21]《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16。
[22]《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17。
[23] 陳澧:《東塾讀書記》卷9,《陳澧集》第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頁181。
[24] 張濤:《由經入史之一例——經世思潮影響下的〈五禮通考〉接受史》,《“社會·經濟·觀念史視野中的古代中國”國際青年學術會議暨第二届清華青年史學論壇論文集》,2010年,頁647。
[25]《四庫全書總目》卷135。
[26] 明林世勤認爲經、史、子、集都有類書,他以《五經通義》、《九經補韻》爲經部類書,以《通典》、《會要》等爲史部類書;以《白孔六帖》、《初學記》、《藝文類聚》等爲子部類書;以《文苑英華》、《唐文粹》、《宋文鑒》等爲集部類書。夏南强認爲:“類書的歸類,即使在當代科學分類日趨細密的今天,也應引起重視。因爲當代已出版了爲數衆多的類書。類書的歸類,要考慮二個方面的因素:一是便於類書的利用;二是要將類書這種非‘著作’圖書與著作類圖書區分開來,便於劃清學術創新類圖書與學術整理類圖書的界限。基於這二點,明代林世勤對類書歸類的處理,最值得我們借鑒:古籍書目,如果仍按經史子集四部編排,應在各部分設類書類目。”見夏南强《類書的類型與歸類》,《大學圖書館學報》2002年4期。林世勤、夏南强的觀點值得重視。但是在《四庫全書總目》體系之下,經、史、集三部分設類書類目不大現實;而將《五禮通考》歸入子部類書類是合理的。
[27] 鄧聲國在論“張揚朱學派的《儀禮》學研究”時説:“從目前所知情況看,盛世佐、任啓運、姜兆錫、楊丕復等人的研究都重在繼承和發展朱熹、黄榦等人治禮學的路子,成爲清代《儀禮》學研究‘張揚朱學’派的學術中間人物。有清一朝中期不乏這方面的研究者及《儀禮》詮釋之作,最著者如姜兆錫著《儀禮經傳内外篇》、任啓運著《朝廟宫室考》、《肆獻祼饋食禮》,尹嘉銓著《儀禮探本》,吴卓信著《約喪禮經傳》,楊丕復著《儀禮經傳通解》,等等。這一流派的研究著作大都具有這樣幾個特點:一是多採用通釋體的訓詁體式編纂組織全書,即使是少數非通釋體的著作,也往往在結構上具有通釋體著作的某些特點,如將《記》文附于經文相應章節之後一類;二是在研究視野及其研究方法上,多强調《儀禮》與其他先秦典籍著作的融貫互通,强調《禮記》中的‘義’篇禮文對訓解《儀禮》對應篇目禮制的重要性,若無相應的‘義’篇,則求諸先秦兩漢文獻裒集成篇;三是重視古逸禮及其諸侯、天子佚禮的輯佚編纂,會通事類,分别章目;四是舉凡《儀禮》經、《記》之訓詁,大多綴集前人研究成説之可取者,有時亦兼及摻入自身的部分新説,但所占比例較少。”見其《清代〈儀禮〉文獻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頁138—149。本人對鄧聲國將清代儀禮學的分派持懷疑態度。如他將姚際恒、萬斯大、毛奇齡歸入“創發新説”派,認爲“在整個清代《儀禮》文獻學史萌發期當中,他們的研究佔據着非常重要的學術地位,充當了清初禮學實踐者與生力軍這一重要角色”(頁61)。本人認爲,三人在清代儀禮學史上的地位遠遠没有那麽高。另外,“創發新説”、“淹通漢宋”、“漢學考據”、“折衷舊派”、“張揚朱學”、“宗守鄭學”、“經俗互貫”七者並列,僅從名稱上就能看出非常混亂。他對清代《儀禮》文獻訓詁體式研究也有同樣的缺點。不過,他對清代“張揚朱學派的《儀禮》學研究”特點的分析,與本文對通禮的特點的分析確有較多的相似處。
[28] 林革華:《〈儀禮經傳通解〉“編纂”研究》,吉林大學歷史文獻學碩士論文,2000年,頁17。
[29] 王啓發認爲:“可以説,造就一部具有備覽性質的禮典大全,以應當朝之需,是朱子最大的心願。如果説漢代的鄭玄是以通注《三禮》的方式,對傳統禮經禮典作了一次注疏式的整合,那麽朱子則是以經傳合編,汲納百家言的方式,對古今禮典進行了一次更爲全面的整合。《儀禮經傳通解》本身,與其説是一部禮書,毋寧説是帶有體系性的禮儀大典。如果從以禮爲法的角度來説,朱熹編撰此書的目的還在於齊整世間風俗,重建理想的禮儀化社會生活,各種禮儀典範盡收其中,其價值在於整體性。”見王啓發:《朱熹〈儀禮經傳通解〉的編纂及其禮學價值》,王俊義主編《炎黄文化研究》第3輯,大象出版社,2006年,頁57。此説可商。《大唐開元禮》影響極大,已是具有備覽性質的禮典大全,足以解決南宋朝廷之需。如果説朱熹要“對古今禮典進行了一次更爲全面的整合”,勢必要廣泛引用《大唐開元禮》。今觀《儀禮經傳通解》及《續》全書,并未引用《大唐開元禮》,甚至没有提到。不過,王啓發指出《儀禮經傳通解》的價值在於“整體性”,甚是。
[30]《四庫全書總目》卷22,頁281。
[31]《四庫全書總目》卷20,頁254。
[32]《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17。
[33]《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17。
[34]《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16。
[35] 這裏俞庭椿並非通禮著者,但其冬官不亡論與通禮關係甚大,容筆者日後再論。
[36] 俞庭椿“冬官不亡”論也有影響,但比較有限。朱熹對經典的改動,尤其是對《大學》的改動,影響極其廣大深遠,詳見李紀祥的《兩宋以來大學改本之研究》(臺灣:學生書局,1988年)。
[37]《四庫全書總目》卷25,頁327。
[38] 秦蕙田的《五禮通考》是個典型,見上文第二章末段(頁37)。
[39]《四庫全書總目》卷22,頁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