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文化发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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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越文化的起源与边界

第一节 於越的族源问题

关于於越[1]族源的问题,历来有不少争议。现当代学者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自1937年吴越史地研究会结集《吴越文化论丛》以来一直延续至今。概言之,大抵有“越为夏裔”说、“越为土著”说、“楚越同源”说、“三苗后裔”说等观点,歧见迭出。目前学术界大多认为“越为夏裔”是古人的谬说,“越为土著”的认识逐渐成为主流。事实上,问题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伴随着分子人类学的新进展、越地考古的新发现,我们得以更清晰地认识百越族群的发生以及於越的演变。同时,过去“一刀切”式的族源观也很难说合乎实际。基于这些新材料和新认识,我们拟对於越族源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总体来看,於越的族源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百越集团的血缘特征,可以追溯到距今2万年前的北部湾地区,是为百越的祖源;二是东南越人的血缘特征,形成于距今8000年左右,稍迟于本区域出现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时间,因此,若单从血缘看,於越是距今8000年左右本土起源的;三是从代表历史时期越国文化的民族共同体看,於越在马桥文化阶段以后在越地逐渐形成。

若将於越族源问题追溯到第一层次,不免求之过远;追溯至第二层次,则无可厚非;追溯至第三层次,或许更合乎实际。需要指出的是,古史茫昧,文献阙如,加之民族的形成过程是复杂的,问题尚未到真正解决的时候。我们所做的,便是结合新材料从新的角度对於越的族源提出初步的看法。

一、分子人类学的认识与於越民族的本土发生

现代人类是多元起源抑或是同出一源,这是学术界长期争论的话题。中国考古学界的一些学者认为中国旧石器时代的发现说明东亚的人类演进有大致的连续性线索,吴新智先生便强调东亚人类“连续进化、附带杂交”的假说,并以前者为趋势,后者则与时俱增[2]。与此不同,一些学者相信,早前从非洲扩散到旧大陆的直立人与早期智人因气候等原因逐渐灭绝(这一点表现为古人类化石的断层),现代人的祖先是十多万年前在东非新崛起的一群人[3]。随着分子人类学研究的深入,晚期智人“走出非洲”的观点有了愈加坚实的证据。通过对线粒体DNA(mtDNA)的研究,我们能追溯人类的母系遗传,将现代人的祖先追溯到非洲的同一个“祖母”,得出了著名的“夏娃理论”[4]。由于mtDNA突变速度过快,且母系基因的交流过于频繁,这一理论招致了不少质疑。而Y染色体DNA由于是严格父系遗传的,其单核苷酸突变(SNP)稳定可靠,为我们探究古今人群的演变提供了目前为止最可凭信的标尺。通过对Y-DNA的研究,我们同样将现代人共同的“祖父”追溯到非洲,是为“亚当理论”[5]。至此,晚期智人“走出非洲”的说法有了更为严密的证明。金力、宿兵、柯越海等学者的研究则表明,中国南方人群的多态性明显高于北方人群,提示现代人类自南方进入中国,随后由南向北逐渐迁移;并同时对携带南北人群共同的单倍型个体在3个Y染色体微卫星标记位点进行了基因组分型,据此估算了现代人类进入中国的时间大致在18000~60000年以前;并推测非洲起源的现代人约在60000年前从南方进入东亚,在以后的数万年中逐渐向北迁移,遍及中国[6]。此后的研究续有拓展,具体时间标尺或有细化与微调,但基本框架仍然是坚实的。

基于以上认识,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现代人群总体来说都是同源的[7]。如此,我们便遇到一个问题:既然都是同源的,那么我们在追溯一个族群的源头时,究竟需要追溯到哪个阶段?换言之,既然大家都是从非洲“走出”的,归根结蒂都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土著”,我们又该如何追溯族群发生的上限?遗传学能提供某种遗传特征形成的线索,但代表性遗传特征的形成并不能等同于作为共同体的民族的形成。因为一个民族的形成需要地域、语言、习俗等方面的同质性,这些因素的定型,才能说明一个民族的“形成”[8]

於越是百越的一支,百越遗留到现在的后代,主要是壮侗语系的民族。这些民族,大多分布在今天中国的西南地区,包括壮侗语系壮傣语族的壮族、傣族、布依族,侗水语族的侗族、水族、毛南族、仫佬族,黎语族的黎族,仡央语族的仡佬族等。从习俗看,百越先民“断发文身”、崇蛇、崇鸟等习俗亦为他们所继承。而现代汉族的大多数人群则与氐羌一系的民族有着更密切的联系。汉语族与同属汉藏语系的藏缅语族具有同源关系,从传统的体质人类学角度看,现代的华北地区人群与新石器时代甘青地区的先民相当接近[9],可与分子人类学的研究成果相参证。而广泛分布于华南地区的百越族群从血缘、语言等方面看,均与中国北方人群存在相当程度的差异。在古代,百越作为一个大的集团活跃于中国的南部[10],其内部各族群的共性与异性究竟如何,尚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在李辉等先生的努力下,包括百越在内的澳泰族群的遗传谱系研究已经取得重大突破,为我们看待於越乃至百越的族源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直接依据。而目前研究越文化的论著大多对此无甚关注,无疑是令人遗憾的。此前的体质人类学研究表明,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地的新石器时代人群,普遍带有蒙古人种南亚类型的特点,与同时代北方人群相比存在较大差异[11]。这些地域的人群体质特征趋同,大抵相当于百越。李辉先生则通过对百越后裔Y染色体DNA的研究,指出百越的遗传结构存在东越、西越一元二分的现象,即均有大量的M119、M110或M95、M88突变,为其他族群所缺乏,所有的百越群体首先是有整体性的,共性是最主要的[12]。李辉先生后来进一步指出,大约3万年前,蒙古人种的一支——澳泰群体走越南—广西路线,在北部湾一带孕育了很长时间,O1单倍群就是2万多年前在此出现的;后来广西内陆的山地群体和北部湾沿岸的群体发生了差异,14000多年前,沿海群体向东迁徙,散布到了整个广东和台湾的海岸线上;在大约10000年前,广东西部的群体和东部的群体发生了差异,大约8000多年前,广东东部的某一个部族中开始萌发新石器文化和农业文明,并迅速扩张开来,江浙越人祖先的遗传特征便形成于8000多年前[13]

可以说,北部湾地区是百越集团的“祖庭”,这里属于凌纯声先生所说的“亚洲地中海”[14]沿岸。如果将於越的族源追溯于此,或许也无可厚非。於越遗传特征的形成可以追溯到8000多年前,不过严格来说,作为民族的於越的形成应该在此之后。李辉先生所说的“东越”,其Y-SNP单倍型以O1-M119(H9)为特征,西越则以O2a1*-M95(H11)为特征。根据对良渚文化马桥、新地里两个遗址人类遗骸样本的研究,良渚文化先民Y-SNP单倍型即以O1-M119为主[15]。针对马桥遗址良渚文化、马桥文化人类遗骸样本的研究,两个时期人群Y-SNP单倍型都是以M119C和M95T两类突变型为主[16],准此,无论是良渚文化还是马桥文化都兼有东越、西越的基因。从线粒体DNA所反映的母系遗传看,良渚文化、马桥文化和战国时期的马桥地区先民也是没有差异的[17]。至于上海现代马桥、金汇两地M119C突变的频率,分别为34.6%、39.6%,M95T的突变频率则分别为8.3%、7.7%。可见,从良渚文化、马桥文化一直到越国时期,Y-SNP单倍型O1-M119的人群活跃于东南地区,直至今日。今天的浙江汉族O1-M119有26.0%,上海汉族也有26.7%,是汉族群体中最高的。南方汉族O1-M119频率大抵在17.3%,而北方汉族也有9.8%的比率。可以看出,古代越人的一部分后裔已经融入了现代的汉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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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汉族群体中Y染色体O1单倍群频率的地理分布图[19]

从目前材料看,至迟在良渚文化时期,在越地生活的人群已经属于百越集团。但需要注意的是,越地的考古学文化经历了数次轮替、融合,现在遽断良渚文化先民是后来於越民族的直接祖先还为时尚早。过去论者多以越地的考古学文化“一脉相承”来说明於越是越地土著,但是否果真是“一脉相承”仍是值得讨论的。最早在越地出现的人群是上山文化的先民,其后出现了跨湖桥文化。此后环太湖流域马家浜文化稳步发展,宁绍平原的河姆渡文化亦别有风光,两者虽然在某些方面存在交流,在文化上亦存在共性,但总体而言区别较大。马家浜文化发展为崧泽文化,崧泽文化已初步有了阶层分化,为其后如日中天的良渚文化奠定了基础。良渚文化后来将宁绍平原囊括,环太湖流域与宁绍平原趋于统一,是为第一次融合。良渚文化最终在东南地区衰亡,此后出现的钱山漾文化与广富林文化既有土著因素,也受到北方文化的强烈影响。尤其是广富林文化,学者认为其主体为河南地区的王油坊类型文化遗存,兼有浙南闽北的印纹陶文化因素[20]。广富林文化与良渚文化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文化的更迭背后或存在人群的更迭亦未可知。广富林文化之后的马桥文化与良渚文化差距更大,来自中原二里头文化以及浙南闽北的影响更为强烈,其红褐陶系来自浙南闽北的肩头弄一单元文化遗存[21]。在钱山漾文化、广富林文化和马桥文化时期,越地的考古学文化已经不止于当地的融汇,而是吸收了更多来自中原及南方的文化因素,有学者便将广富林文化与马桥文化的创造者视作两支外来人群[22]。由于百越集团在南方广泛分布,在钱山漾文化、广富林文化以至马桥文化时期有大批浙南闽北或其他周边区域的东南越人进入苏南浙北地区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如果存在这一现象,即便良渚文化的创造主体已经基本离开环太湖流域,同样有可能造成良渚文化至马桥文化遗传结构“一脉相承”的观察结果。在良渚文化时期,浙南便出现了良渚文化影响的迹象,浙北与浙南的密切联系至迟追溯于此,这一个因素也需要考虑在内。

我们现在只能说,从目前的材料看,从良渚文化到马桥文化到越国时期,越地的主体人群属于百越系统[23],具体来说属于东南越人,其遗传特征形成于距今8000年左右,这自然是对“越为土著”说有利的。但东南越人不等同于於越,於越是越国文化的创造主体,而越国文化之前的越地考古学文化的演变较为复杂,甚至发生过多次轮替,其间发生过文化的断层与人群的迁徙、分化及融合,所以我们并不能轻易将良渚文化或者河姆渡文化的主体等同于於越。但我们至少可以将於越的历史追溯到马桥文化,马桥文化一般被认为是越国文化的前身,而马桥文化确乎是在越地形成的。从这一层面讲,说於越是在越地本土发生的,自然也是可以成立的。

二、“越为夏裔”说的可能性

所谓“越为夏裔”说,认为越王勾践系夏人的后代[24]。《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便言之凿凿:

越王句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

《史记正义》引贺循《会稽记》云:

少康,其少子号曰於越,越国之称始此。

《越绝书•外传记地传》则如是记载:

昔者,越之先君无余,乃禹之世,别封于越,以守禹冢。

另《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云:

越之前君无余者,夏禹之末封也……禹以下六世,而得帝少康。少康恐禹祭之绝祀,乃封其庶子于越,号曰无余。

目前有关“越为夏裔”的史料只能追溯到两汉。《史记》作为比较权威的史书,成书于西汉;《越绝书》与《吴越春秋》近乎“野史”,出自越地文人之手,时在东汉。可见,“越为夏裔”的说法至迟在两汉时期已甚流行,无论是越地文人,还是中原人士,都有人认同这一说法。尤其是记述严谨的《史记》和可信度较高的《越绝书》,是我们难以忽视的史料。问题在于,《史记》将黄帝视作中华民族共祖的做法有可能是大一统史观影响下的结果,而出于古代正统史书对边裔民族的漠视,我们难以找到《史记》之前的证据也是事实。

这还涉及到大禹是否葬于会稽山以及会稽山的地望问题。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自述“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经过实地调查,司马迁作了“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25]的记述。此外,《墨子•节葬下》云:“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淮南子•齐俗训》云:“禹葬会稽之山,农不易其亩。”《越绝书•外传记地传》:“(禹)因病亡死,葬会稽。”《汉书•地理志》:“山阴,会稽山在南。上有禹冢、禹井,扬州山。”均对禹葬会稽山言之凿凿。文献艳称大禹生前在会稽山大会诸侯。《国语•鲁语下》:“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韩非子•饰邪》:“禹朝诸侯之君会稽之上,防风氏后至,而禹斩之。”《史记•夏本纪》:“或言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司马迁强调了“或言”,体现出其审慎的态度。《史记•封禅书》还记载了大禹在会稽山行“禅”礼:“禹封泰山,禅会稽。”至于会稽山在今浙江绍兴的说法从周代到元明并无疑义,清代的梁玉绳开始有所质疑。近代学者承其余绪,则把会稽山搬到了河南和山东[26]。会稽山在山东之说实难立足,河南说和山东说都是晚近出现的歧说,陈剩勇先生已有批驳[27]。事实上,无论是先秦最权威的史籍《左传》、《国语》,还是《墨子》等诸子之书,还是相对奇异的《山海经》,均认定会稽山在越地。虽然全国附会大禹足迹的地名不少,但大禹的葬地会稽山仅此一处。除了大禹陵之外,越地尚有如下大禹故迹:宛委山、涂山、告成观、禹井、夏盖山、夏履桥、禹会村、了溪、禹余粮、禹山、石船、石帆、铁履、铁屐、禹池、刑塘、斩将台、金帛山、秘图山、禹维舟处等。除了禹的传说、遗迹,越地尧、舜的传说与遗迹亦不在少数。面对如此丰富的传说与遗迹,我们不能因为表面上的“不合情理”而一概无视。

自清人梁玉绳《史记志疑》以来,论者多否定“越为夏裔”的可能性[28],其理由大抵有:

1.文献记载少康庶子至允常传了二十余世(《史记》)或三十余世(《舆地志》),无法与中原王朝的世系相对应;

2.大禹治水也好,领导国政也好,都不出黄河流域的范围,而绝不可能跑到遥远的浙东来;

3.考古发现表明夏文化与越文化是没有任何传承或连带关系的完全不同的两种文化[29]

第一点自然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情况在侧重整齐世传的《史记》中不乏其例,这背后可能存在很多原因。不同文献的史料来源可能不同,而古史渺茫,载籍出现错讹自所难免。第二点似乎也不能下绝对的论断,被视作与夏文化直接相关的二里头文化,其影响所及,除了中原地区,尚有江汉、东南、西南乃至燕山以北地区[30]。二里头文化的因素确实在马桥文化中出现,我们并不能因为地域有隔而否定夏人南来的可能性。学者否定“越为夏裔”的主要出发点,恐怕即在于越地与中原相距甚远,其背后尚有中原中心论的影响。而在中原中心论盛行且极重视谱牒世系的古代,勾践北上称霸时如果杜撰了自己是夏人后裔的说法,这一说法是否很难得到其他诸侯国的承认?去古未远的两汉史家又何以全盘接受这一说法?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至于第三点,似乎也很难论定。因为良渚文化与二里头文化的关系、马桥文化与二里头文化的关系自来比较微妙。而钱山漾文化和广富林文化的发现,则使中原与越地的关系有了更多的联系。在探讨族群的变迁与文化的演进时,需要有动态的、历史的眼光,不能以今律古,也不能以前律后。

浙江湖州钱山漾遗址曾在1956、1958年两度发掘,过去一般将遗址所见马桥文化之前的遗存归入良渚文化,但2005年的第三次发掘使人们意识到钱山漾一期文化遗存与钱山漾二期文化遗存的独立价值[31]。钱山漾一期文化遗存是一种存在于良渚文化与马桥文化之间的考古学文化,可以称作“钱山漾文化”[32]。在此之前,人们一般认为良渚文化与马桥文化之间存在着难以弥合的长达200年的大缺环[33]。钱山漾文化以及广富林文化的发现使这一断层缩小了,并基本完善了杭嘉湖平原与宁绍平原的考古学文化序列。钱山漾文化处在“龙山时代”,晚于良渚文化或与良渚文化末期略有重叠,其绝对年代为距今4400~4200年[34]。在文化因素构成上,钱山漾类型文化遗存主要由两大块组成:一块是继承了良渚文化而来,这其中一部分虽然与良渚文化面貌差异已较大,但地域特征非常明显,应属于本地文化因素;另一块是接受了大量主要以北方龙山文化为主的外来文化因素[35]。同时,来自南方的早期印纹陶文化因素也有一定比重。钱山漾文化的研究刚刚兴起,尚未得到充分认识。但它作为东南地区文化与北方地区文化的交融产物,构成了“龙山时代”的独特一环。钱山漾文化与良渚文化可以说是紧密相接的,因此关于良渚文化消亡之后东南地区没有人群活动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钱山漾二期文化遗存实际上与广富林文化相当。随着1999年开始对上海广富林遗址进行发掘,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广富林文化也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线。值得玩味的是,广富林文化竟与分布在河南东部、山东西南以及安徽西北的王油坊类型文化遗存[36]存在较直接的联系[37]。目前的研究表明,相对良渚文化而言,广富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与东南地区原有文化之间缺乏明显的传承性,在文化面貌上差别较大,以王油坊类型文化遗存为代表的北方势力作为一种外来的文化曾经强烈渗透进东南地区;广富林文化来源主体是以王油坊类型文化遗存为主导的中原龙山文化,本地传统文化和浙南闽北以印纹陶为代表的文化因素在其发展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影响力相对较弱[38]。可见,广富林文化与王油坊类型文化遗存的关系非同一般,前者很有可能是后者直接传播的结果。

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最新研究结果,良渚文化的下限在距今4300年以前,并未进入“龙山时代”,与过去认识不同;而“龙山时代”的上限在距今4300年以后,下限则在距今3800年左右,否定了过去“龙山时代”在距今4600~4000年的认识。如此,“龙山时代”的很大一部分落在了夏代的积年。目前学术界已经基本认同良渚文化主体的年代实际上相当于大汶口文化的中晚期,那么良渚文化之后的钱山漾文化与广富林文化,实际上是“龙山文化”时期的文化。广富林文化的早段相当于王油坊类型文化遗存的中段,在整个中原的龙山文化体系中,相当于偏晚的阶段。有学者认为广富林文化的绝对年代为距今约4200~4000年之间或稍后[39],根据目前对“龙山时代”的新认识,广富林文化的年代应迟于上述结论。钱山漾二期文化年代为距今4100~3900年[40],与钱山漾一期文化及马桥文化都能较好衔接,以此作为广富林文化的绝对年代还是相对合理的。

王油坊类型文化遗存是中原龙山文化体系的一员,广富林文化受到其强烈的影响。在夏代的时间范围之内,一支来自北方的考古学文化在越地“另立门户”,显然是值得玩味的。虽然钱山漾文化与广富林文化有浓郁的北方色彩,但如果将其与少康庶子无余封于越地的传说联系起来并不适宜,因为在时间上难以契合[41]。虽然广富林文化有强烈的北方因素,但其间存在人群的迁移还是纯粹的文化因素的影响,是文化的全方位代替还是仅限于精英文化,都是需要审慎考虑的。通常考古学文化的变迁,与文化创造主体的变化并不能画等号。目前可以确定的是,良渚文化的创造者与马桥文化的创造者都具有百越的遗传特征,但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直接、连续的继承关系是存疑的。广富林文化与此前的良渚文化以及后来的马桥文化之间都缺乏明确的连续性[42],广富林文化在先越文化谱系上的地位有待进一步探讨。钱山漾文化与广富林文化的发现,至少让我们知道这么一个事实,那便是良渚文化之后,东南地区的文化与北方的文化有着明显的交流,少康封无余于越地并不受地域阻隔的影响。而且它们的发现,也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马桥文化的上限应该是距今3900年左右,古史记载中少康的在位时代与此极为吻合。此前学者将马桥文化看作越国文化的前身,是有道理的。我们甚至可以说,马桥文化就是越国文化的一个阶段。而马桥文化出现了不少中原地区的文化因素,与夏文化联系密切。限于材料,我们尚难将“越为夏裔”的说法坐实,但在众口一词的传说以及考古学提供的线索面前,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一说法的可能性。

三、“二分论”族源观与越国贵族、子民族属差异的可能性

在讨论於越的族源问题时,论者多是“一刀切”的做法:以夏文化与越文化判然有别而断然否定夏、越的联系,或是认可“越为夏裔”说进而将於越一概视作夏人后裔。事实上,细审载籍,古人并没有说於越全是夏人后裔,不过是说越王是大禹的后裔。这固然与古代史书忽略下层民众的历史有关,但若联系到“二分论”族源观,即区分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的族属,那么以於越为主体的越国存在上层与下层族属差异的可能性也是不能排除的。

在先秦时期,王室与子民族属不同的现象并不鲜见。如吴国,其与越国相似,地处边陲,《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实际上说明了吴国王室与下层子民族属不同,先秦典籍、青铜铭文等材料可以佐证这一点。再如楚国,文献艳称楚国出自颛顼、祝融,新近公布的清华简《楚居》亦追溯楚人来自北方[43],而其辖下则多苗蛮、百濮之族。再如秦国,无论是新出清华简《系年》[44],还是近来对甘肃甘谷县毛家坪遗址的发掘[45],还是秦人的葬式[46],都说明秦人上层来自东方。而从秦人墓地看,上层贵族与下层子民的葬式存在较大差异,说明两者可能来自不同的族群。《华阳国志•巴志》载“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爵之以子”,至于巴国的子民,则包括诸多土著族群。殷墟墓地的人骨研究也表明,上层贵族与平民的体质特征存在差异[47]。再如南越国国君赵佗来自北方真定,楚国庄FDA1入主云南,后来土司制度时期彭氏等大土司对西南民族的统治,均属于这种情形。蒙文通先生曾慨叹:“一国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民族不同,中外历史不乏其例。当蒙古、满族建立元、清王朝之际,岂谓全国尽蒙、满之族乎!”[48]可见,王室与下层子民族属存在差异的现象并不少见,越国自然也有可能存在这一现象。颜师古在注《汉书•地理志》时指出:“越之为号,其来尚矣。少康封庶子主禹祠,君于越地耳,故此志云‘其君禹后’,岂谓百越之人皆禹裔耳!”族属的差异可能会表现为文化的差异,与此有关的是“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差异[49],但两者存在差异是否与族属的差异有关,关键在于语言、习俗等民族基本构成因素的异同。从越国的“大传统”看,越国贵族对中原文化存在有较多的认同,但其接受中原文化的动因亦需谨慎探讨。在传世文献中,楚国、越国的统治者与中原人士的语言、习俗等方面存在隔阂,甚至明确将自己定位为“蛮夷”。这里有几个例子可供参照,如《史记•吴太伯世家》载太伯、仲雍“乃奔荆蛮,文身断发”,再如北方人赵佗入主南越国后自觉地“入乡随俗”,既对汉廷自称“蛮夷”,又尽依越人的服饰、生活习俗及语言,实际上是被当地土著民族同化了。

前面已经指出,於越的主体是在越地形成的,从这一角度看,於越是越地土著。另一方面,“越为夏裔”说也不能断然否定。如果於越是越地土著,而越国统治者又是夏人后裔,其情形便与吴国等国相似了。事实上,董楚平先生在探讨“越为夏裔”的问题时,业已指出越地民族的复杂性。他认为马桥文化的居民构成,可能包括:良渚文化遗民,即土著人;从南方迁来的“区人”(瓯人),从山东半岛迁来的夏裔及土著夷人[50]。董先生在《吴越文化新探》一书中指出:“陶寺类型与二里头类型都有东南史前文化作风,夏王朝有多方面的苗蛮血缘,北方不少夏裔住过的地方,地名与吴越地名相似,都有古越语特点,‘禹为越后’的证据恐怕比‘越为禹后’更为充分、坚实。”并指出“先是‘禹为越后’,然后是‘越为禹后’”[51]。针对董先生的观点,李学勤先生指出:“把越君和越人加以区别,是很有见地的。古诸侯国的国君、人民每每来源不同,在文化上也有一定差异。如吴国,君为周同姓,民则为荆蛮,越国也有这样的情形。”[52]

董楚平先生的看法与一般学者的认识不同,不但承认“越为夏裔”,同时也强调夏禹与东南地区有关。继董先生之后,陈剩勇、吕琪昌诸先生进一步考论了夏、越关系。陈剩勇先生讨论了夏文化中象征军权和国威的钺,立国重器的鼎,三代青铜器的饕餮纹,夏朝重要礼器玉璜、玄圭、玉琮,反映夏代律历制度的夏时夏历,华夏文化中的社祀,“夏后氏堲周”的葬俗,夏人的礼器和祭器习惯,夏人以水稻、舟楫、丝织为核心的物质文化,以及东南地区有关夏文化发祥地的民俗学、语言学证据,揭示出它们莫不起源于东南地区的良渚文化,得出了“夏族的发祥地在长江下游地区”的结论[53]。吕琪昌先生则以三代青铜礼器的源流为切入点探究夏、商文化的来源,指出夏文化崛起东南,其来源是良渚文化[54]。陈民镇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探讨[55]。这些讨论主要是针对於越民族形成之前的情形,也未必能够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可,但这些讨论为我们探究夏、越关系以及於越族源提供了新的思路。

徐建春先生在董楚平、陈剩勇等先生观点的基础之上,对“二分论”进行了明确的阐述:

於越民族的主体是根植于本地而又深受周边文化影响的土著。至于其统治阶层,按传统的观点,是“夏禹之末封也”,这就是所谓的“越为禹后说”;但另外的证据却表明,禹是在越文化中产生的,夏文化萌生崛起于吴越地区,这就是“禹为越后说”。

其实,在我们看来,这两种观点并不矛盾。文献及考古材料表明,夏代建立的前后,应当是“禹为越后”,因为上古文献记载的为夏人独创、独有和原创的夏朝礼制、信仰、神话以及习俗,如作为立国重器的鼎、军权权杖的钺,如以砖形红烧土附置于棺之四周的葬俗等等,从田野考古发掘资料考察,几乎无一例外地渊源于先夏时期的吴越地区,再结合文献记载的鲧、禹的大量活动都是在吴越地区发生的事实,都充分说明,吴越地区是夏文化的萌生和崛起之地。当然,这里的“越”是“先越”,是其尚处于部落时期的那个“越部族”,因此,“禹为越后”,实际上可更改为“禹为先越之后”。[56]

目前而言,将越国统治者与下层百姓族属区别看待,只是调和史籍记载与考古发现、人类学研究的一种解释,有关讨论还要持续下去。在这方面,分子人类学的进一步研究,或许是最终解决问题的钥节。诸如钱山漾文化、广富林文化、二里头文化等考古学文化的人骨遗骸,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而“二分论”族源观也提醒我们,在涉及分子人类学或者传统的体质人类学研究时,贵族与下层子民需要区分开来,至于灰坑乃至乱葬坑中的遗骸,更要另外看待[57]。这就对样本的来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们有更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