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立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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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专卖法之一——盐法

专卖制度,即由国家对某项产品的生产、买卖进行垄断。在中国古代,专卖往往称之为“禁榷”。禁,即由国家禁止某一类物品的私人生产销售;榷,原是独木桥的意思,“榷,水上横木所以渡也”,转引为“专也,谓障余人卖买而自取其利也”,即指由国家垄断某一行业而从中取利。禁榷制度是中国古代经济立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国家控制工商业的最主要的法律工具。利用这一法律制度,国家得以垄断一些日用工商产品的生产、销售。利用垄断的专卖价格,获取高额利润。长期实行专卖的主要有盐、酒、茶、铁等行业,这些产品都是人民生活所必需而又无法自给自足、必仰于市场的大宗日常生活用品,从而使封建国家能获得大量的收入,对人民进行间接剥削。设立禁榷制度的目的正在于此。

专卖法内容很多,而盐专卖始终是专卖法的重点。本章主要介绍盐专卖法,在下一章再介绍其余的专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