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從家集“題其字”“題其官”推及寫本時代文集之命名
四庫館臣在清代鄭爾垣家集《義門鄭氏奕葉吟集》的解題中,指出“《集》中或題其字,或題其官,而以其名及仕履側注於下”這一家集特有的現象,並進而考證曰:
此語有當有不當,將三事聯類,自能比對取證,然“吕向《文選注》謂任昉啓自稱任君,乃因其家集之文”一語却似是而非,蓋本文開篇已引作注者乃吕延濟,非吕向;而稱“任君”亦非任昉所自稱,乃子孫因“家集諱其名”所改,但四庫館臣所考却仍有獨到的價值,即指出了“家集諱其名”的另一種形式:“題其字”。
《玉臺新詠》中《徐孝穆走筆戲書應令》一文不像《文選》及《文苑英華》所引那樣,諱“徐陵”作“徐君”,而是稱徐陵之字“孝穆”,爲什麽會出現這一現象呢?清紀容舒《玉臺新詠考異》卷八引證趙宧光説吕延濟注《文選》之例進行了解釋:
紀容舒引趙宧光之説,略謂因《玉臺新詠》係徐陵所重編,其《走筆戲書應令》一文自可逕直署名,但倘徐陵所編本《玉臺新詠》在子孫手中流傳,傳抄過録時就需要面對《應令》一文署名的家諱問題,然《玉臺新詠》性質是總集,古今作者衆多,徐陵之名與其他作者並處一集,按六朝家集習慣而署“徐君”,很容易使後人不知此爲哪一徐氏,故而“變例書字”,這樣既能明確《應令》一文的著作權問題,又避諱徐陵之“陵”字,在有新材料推進這一問題的討論之前,用徐陵後人在家藏《玉臺新詠》寫本中沿承家集諱名習慣,從而在《玉臺新詠》的抄寫時“諱其名”而“題其字”之説來對此重公案進行解釋,是頗徵發覆之功的。
當然家集中書名作“君”或易名用字,只是家集諱名的具體表現,寫本時代家集諱名還可以表現爲他種形式,例如錢儀吉論《廬江錢氏文匯》之得名,便徵引《四庫提要》所舉《文選》吕延濟注及元結《篋中集》之例,認爲家集之源頭漢代的李尤《李氏家書》便已諱名而稱“李氏”,故而廬江錢家之家集目曰“錢氏文匯”:“謹書諱者,從李氏例也,”[636]
錢儀吉所論家集集名問題給我們以啓發,既然如上所論,家集諱其名,那麽中古别集在藏於家中時,集名自然不可能是《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著録“官+姓+名+集”的形式,然則中古寫本文集的真實集名狀况究竟如何呢?
與《李氏家書》命名形式類似的,最爲知名者便是白居易的《白氏文集》,此爲白居易親自編纂,白居易不命名曰“白居易文集”,恰可證明唐代自編文集的通例便是不稱名,這一點由白居易和元稹的小集《白氏長慶集》《元氏長慶集》之命名以及白居易撰《東林寺‹白氏文集›記》《聖善寺‹白氏文集›記》《蘇州南禪院‹白氏文集›記》等文題也能看得出來,“白氏文集”實爲真正之題名,而非泛泛之稱,或曰,《隋志》以及兩《唐志》著録的别集何其多,主流命名體例皆爲“姓+名+集”的形式,不正可看出稱名纔是當時别集命名的通例嗎?實則不然。
由前所考,文集之編纂,不外乎自編、子孫編、友朋編、後世人編四種類型,寫本時代之自編或子孫編家集,因諱名緣故,自然不可能逕題名諱;而友朋所編,出於尊重,也不稱名,例如唐代盧藏用爲友人陳子昂編集,據《文苑英華》所録之寫本文字,集序正題作《陳氏集序》[637],而從敦煌殘本以降陳子昂集卷尾皆附録一篇盧藏用所撰《陳氏别傳》,於此益可證盧藏用所編陳集當題作《陳氏集》或《陳氏文集》,凡題《陳子昂集》之名稱,似已昧於寫本文集命名之通例,不過,陸龜蒙有《讀陳拾遺集》之詩題,宋《直齋書録解題》《崇文總目》亦著録“《陳拾遺集》十卷”,可知晚唐以後,陳子昂之文集又題作《陳拾遺集》,這與中古諱名而題官的傳統也是相合的,揆諸情理,作者文集歷朝累積,同姓者倘皆以“某氏文集”題名,必然會出現淆亂不可究詰的情况,因此集名改題銜名、地望或疊加多項定語也是大勢所趨,從目前所能見到大量唐人撰寫的《集序》來看,文集製名包含作者官名實爲更主流的傳統,後文另有相關例證。
出現逕自稱“姓+名+集”的情况,多見於後世人爲前人所編文集,但很多編集者仍遵循稱“某氏”的文集命名義例,比如諸葛亮的文集,陳壽《三國志》卷三五《諸葛亮傳》中著録了陳壽奉旨所編諸葛亮文集的篇目,而總題作《諸葛氏集目録》(見圖3):
由此一例可以窺見陳壽所處的晉代,替古人編文集的通行命名方式亦是“姓+氏+集”之模式,傳世鮑照集有毛斧季校宋本,尚多存古本舊貌,其集名便作《鮑氏集》[638],但是,陳壽所編《諸葛氏集》,到了《隋志》,著録却變作“蜀丞相諸葛亮集二十五卷(梁二十四卷)”[639],《鮑氏集》也被著録作“宋征虜記室參軍鮑照集十卷(梁六卷)”[640],之所以會出現這一變動,乃是《隋志》著録文集總的體例所致,今列《隋志》排在諸葛亮集之前的四種書目如下:
圖3 《三國志》卷三五,《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日本圖書寮藏宋紹熙刊本
可見《隋志》著録具有統一的結構模式,即“朝代+官職+姓名+集+卷數(注:梁目卷數)”,《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沿承了這一著録方式,由此我們便可發現,《隋志》的著録並非各人文集寫本卷端真正的集名,而是統一格式之後的無集名式著録,這樣的好處是簡明易知,便於尋檢[642],通行點校本及學界引文,皆標點作“魏步兵校尉《阮籍集》十卷(梁十三卷,録一卷);魏中散大夫《嵇康集》十三卷(梁十五卷,録一卷)”等等,實則各處書名號均不可加,因爲加上書名號就容易使後人誤以爲中古時期各人文集真實的題名全部如此,這其實是歷史的誤會。
筆者的看法是,中古文集“姓+名+集”的題名方式並非主流,至少在集主之子孫門生輩以及對其保有敬意者那裏,都不會徑題名諱,只有當年湮世遠之後,與集主没有任何干係的人重新理董此集,纔有可能逕題“姓+名+集”,總體而言,迄於唐代流傳的寫本文集,其題名總的分三種類型,其一,另擬集名(如王融《玉海集》);其二,姓+氏(公)+集或姓+字+集或姓+官職+集,這類集名皆寓含諱名之傳統;其三,姓+名+集(通常爲後世好事者重編),之所以得出這一結論,是基於對藤原佐世於寬平年間(889-897)奉敕編纂的《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以及多存留寫本文集舊貌的《文苑英華》之考察,《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成書於《隋志》和兩《唐志》之間,而“别集類”集名的著録方式並不像《隋志》、兩《唐志》那般整齊劃一,從而可證明藤原佐世當是就所見卷軸别集之真正題名而抄録,今枚舉其類型如下:
再看《文苑英華》中唐人所撰他人文集之序題,兹分稱名與諱名二類,亦可看出儘管有一部分“姓+名+集序”的例子,但更多的是諱名,且諱名的形式多樣,明顯佔據集名之主流。
表二 《文苑英華》集序篇題表
研究寫本時代文集的命名、家集諱名等現象,實際可與當時之碑銘互證,例如元稹撰有《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誌銘》,他不會將文題寫作“唐故工部員外郎杜甫墓誌銘”;樊晃與杜甫並無親故關係,但他親自纂集的杜甫詩文却題名作《杜工部小集》,而非“杜甫小集”;王維過郢州,“畫浩然像於刺史亭,因曰浩然亭,咸通中,刺史鄭諴謂賢者不可斥其名,更署曰孟亭”[644],從中皆能窺見寫本時代文集命名“諱其名”之傳統在非親非故的編集者那裏也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繼承,只有史書在進行經籍著録時,乃出於簡明齊整之考慮,方纔劃一命作“姓+名+集”之集名著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