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研究第二十三卷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馮熙墓誌的背景:南朝墓誌文化的歷史脈絡

關於南朝的墓誌文化,因爲牽涉到所謂“墓誌起源”的問題,久爲學者所矚目[408],本文無意涉入這一争論,只想指出在思考南朝墓誌的問題時,既需要把握之前西晉墓誌和東晉墓誌各自的特質所在,也需要在當時精英社會墓葬文化的整體中對墓誌進行定位。

西晉時期的墓誌,雖然存在若干種不同的類型,但有些如張朗墓誌、華芳墓誌、徐美人墓誌等,確實已經發展到了誌題、誌序、銘辭皆備且字數長達數百字乃至千字以上的程度[409],而東晉墓誌則是全面而突兀的進入了一種粗陋面貌,之前西晉時期的大宗小碑形墓誌幾乎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以磚誌爲主,甚至有的分散刻於幾塊墓磚之上,字數也多不滿百字[410],誌題、銘辭皆消失不見,内容除了基本的誌主身份和卒葬信息以外,集中於親族信息的羅列,而缺乏對誌主經歷和品行的具體叙述,東晉墓誌表現出來的這種粗陋面貌,應與東晉精英的“流寓”心態有關,即以“假葬”形式來表示重返中原的寄託[411]

值得注意的是,西晉時墓誌的起源和發展本與魏晉時期王朝層面推行的“禁碑”有密切關聯,但永嘉南渡後的近百年間,碑禁處於事實上的放任狀態,《宋書》卷一五《禮志》記東晉元帝太興元年(318)詔特聽顧榮故吏爲其立碑後,“禁又漸頽,大臣長吏,人皆私立”;直到東晉末義熙年間(405-418),經裴松之上書後纔又開始嚴格執行碑禁[412],東晉墓誌長期保持簡陋面貌,和同時期遍佈精英階層的墓碑文化的發達也有一定關係。

在墓葬形制方面,建康精英從東晉後期開始就已經漸啓新風,學者指出東晉早期建康周邊的大族墓葬普遍採用延續洛陽西晉中後期墓葬主流風格的平面近方形穹隆頂單室墓,而從東晉晚期至南朝,這種“晉制”墓葬在建康周邊被普遍放棄,取而代之的是來自南方本地傳統的整體呈“凸”字形、墓室呈長方形的單室券頂墓[413],墓誌面貌的變化應該説比墓葬形制的轉變滯後一步,今天所見的劉宋初年墓誌,如永初二年(421)謝珫墓誌[414]、元嘉二年宋乞墓誌[415],都仍然維持着東晉特色,墓誌均爲磚誌,内容以記録親族信息爲主,誌題或有或無,不見銘辭,但到了劉宋大明八年(464)劉懷民墓誌[416]、元徽二年(474)明曇憘墓誌[417]和南齊永明五年劉岱墓誌,就已經一變新貌,均爲具有誌題、誌序和銘辭且刻於整塊青石之上的成熟樣態了[418]

大明八年的劉懷民墓誌是今天所見南朝最早具有銘辭的墓誌出土實物,而通過文獻史料可以追溯到的類似墓誌則還要早至宋文帝元嘉年間,以下兩段分别出自《南齊書·禮志》和《南史·后妃傳》的相互對應的史料爲學者所熟知:

建元二年(480),皇太子妃薨,……有司奏:“大明故事,太子妃玄宫中有石誌,參議墓銘不出禮典,近宋元嘉中,顔延作王球石誌,素族無碑策,故以紀德,自爾以來,王公以下,咸共遵用,儲妃之重,禮殊恒列,既有哀策,謂不須石誌,”從之,[419]

時議欲立石誌,王儉曰:“石誌不出禮典,起宋元嘉中顔延之爲王球石誌,素族無銘策,故以紀行,自爾以來,共相祖習,儲妃之重,禮絶恒例,既有哀策,不煩石誌,”從之,[420]

對照可知,南齊建元二年奏議皇太子妃“不須石誌”的“有司”即爲王儉,據他的發言,放置於“玄宫”中的“石誌”,起源於“宋元嘉中顔延之爲王球石誌”,王球卒於元嘉十八年,顔延之爲其撰“石誌”亦當在此年前後[421],當時有兩個相關的背景前文已經有所提及,其一,永嘉南渡後鬆弛近百年的碑禁,在此前二十餘年的東晉末義熙年間經裴松之提議後,重新得到了嚴格執行;其二,劉宋初年的墓誌仍然保持着東晉墓誌的典型特徵,即不具誌題、銘辭的粗陋狀態,王球石誌被時人認爲具有革新意義,必然需要在這兩個背景下進行理解。

關於顔延之作王球石誌的緣起,《南齊書·禮志》曰“素族無碑策,故以〔石誌〕紀德”,《南史·后妃傳》則言“素族無銘策,故以〔石誌〕紀行”,結合上述時代背景仔細考量這兩句話的表述,其暗含的邏輯應如下所示:

1.“銘”即銘辭是墓碑這一裝置重要的組成部分,銘辭由四字韻語書寫而成,是用於紀念死者德行的特殊文體。

2.碑禁禁止“素族”也就是非皇族的一般士人[422]使用墓碑,導致一般士人無法以銘辭這一形式紀念死者德行。

3.王球石誌既没有違反當時剛剛開始嚴厲執行的碑禁,又滿足了一般士人以銘辭形式紀念死者德行的需求。

由此可知,雖然上引兩段材料都没有明示顔延之撰王球石誌的具體面貌和内容,但其最爲重要的革新意義,應是在於將銘辭形式加入了墓誌之中,上引《南齊書·禮志》曰“墓銘不出禮典”,《南史·后妃傳》則言“石誌不出禮典”,“石誌”與“墓銘”的互换也可以説明這一點,這相對於之前已經在江南流行百年以上,僅記録死者基本的身份、卒葬和親族信息的墓誌,確實是一個巨大的變化,當然這並不是説此時在“素族”中突然出現了以銘辭形式紀念死者的强烈需求,事實上,這一需求此前在東晉由於碑禁不嚴,“大臣長吏,人皆私立”,是可以得到充分滿足的,只是晉末義熙年間碑禁重新嚴厲執行之後,一般士人的這一需求又被一時壓抑,最終還是通過元嘉十八年王球石誌的創製而得以完美解决[423]

之所以特别以“石誌”稱之,可能也暗示了使用與墓碑相同的堅硬石材,纔是與紀念死者德行的銘辭形式相匹配的材質[424],由此可以認爲,具備銘辭的南朝墓誌的成立,是在皇帝權力再度壟斷墓碑這一紀念裝置的前提下,對士人精英所作出的文化補償,反過來則可以説,南朝的士人精英由此找到了一種與再度出現的强大皇帝權力共存的周旋之道。

由王儉在南齊建元二年的發言可以得知,自元嘉十八年顔延之作王球石誌之後,在不足四十年的時間裏,這一裝置在建康精英中頗受歡迎,蔚爲風尚,達到了“王公以下,咸共遵用”的地步,能夠説明這一新風尚流行程度的例子,恰恰就是上引材料中爲王儉所否定的“大明故事”,大明爲劉宋孝武帝年號,“大明故事”即“太子妃玄宫中有石誌”,這裏的“太子妃”指的是大明五年去世的皇太子劉子業之妃何令婉[425],大明年間在太子妃何令婉玄宫中設置帶有銘辭的“石誌”,應是受到王球墓誌以降新風尚流行影響的結果,這一本是爲了補償“素族”缺失墓碑銘辭的紀念裝置,反過來也被納入了本不存在這一需求的皇族一方的墓葬文化之中,我們還可以找到大明年間的其他例子,據《宋書》卷七二《劉宏傳》,大明二年宏死後,孝武帝“痛悼甚至”,至於“自爲墓誌銘并序”[426],這一墓誌的部分内容見於《藝文類聚》卷四八《職官部·侍中》:

含榮幼耀,膺和早慧,徘徊天人,優游經藝,鴻沴纔流,皇根中絶,體孝盡性,懷追孝烈,反我宸居,毁網更結,管機凝務,端朝賛契,召輝才融,士穎風折,秘路長隂,昭塗永滅,[427]

這段文字顯然來自《劉宏墓誌》的銘辭部分,與《宋書》所謂孝武帝“自爲墓誌銘并序”相照應,《劉宏墓誌》誌序與銘辭皆備,想必三年後大明五年的太子妃何令婉的“石誌”也是如此,《藝文類聚》還收録有謝莊撰《何尚之墓誌銘》[428]和《豫章長公主墓誌銘》[429],何尚之卒於大明四年,豫章長公主爲劉裕之女,卒於大明八年[430],《藝文類聚》所收均應爲其中的銘辭部分,這説明在元嘉十八年顔延之作王球石誌之後二十餘年,由誌序和銘辭構成的墓誌,已經迅速向着包括士人和皇族在内的整體精英階層普及,另外,劉宋孝武帝時代正是南渡的北來精英在江南經過百年以上的經營後,正式通過禮制改革等諸多措置開始彰顯“建康天下中心觀”的時代[431],正是在這一時代,具備銘辭這一紀念裝置的墓誌,納入了包括皇族在内的整体精英文化之中,甚至出現了孝武帝親自爲宗室撰作墓誌銘之舉,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現象,到南齊建元二年,在“玄宫”放置具備銘辭的“石誌”,已是“王公以下,咸共遵用”;王儉之異議,僅在於其是否適用於太子妃的場合,而並不反對太子以外的其他皇族使用這一裝置,遑論“素族”。

事實上,今天所見的三方劉宋後期到南齊初年的墓誌實物[432],即劉宋大明八年劉懷民墓誌、元徽二年明曇憘墓誌和南齊永明五年劉岱墓誌,其誌主均非南朝政治社會中的精英上層,劉岱出身東莞劉氏,爲南渡次等士族,世居京口[433],劉懷民出身的平原劉氏和明曇憘出身的平原明氏,更是本爲青齊士族,在劉裕於義熙年間北伐滅南燕後方入於南朝,渡江更在宋明帝泰始二年(466)淮北四州爲北魏佔領之後,長期居於次等士族之列,且互有通婚關係[434],而他們的墓誌均已非東晉舊貌,而是呈現爲誌題、誌序、銘辭皆備的新面貌,應該可以視爲元嘉十八年王球石誌誕生以降,南朝政治社會中的次等士族模仿建康精英的文化風尚的結果[435],其中劉懷民墓誌尤其值得注意,明曇憘墓誌和劉岱墓誌均出於建康,而大明八年的劉懷民墓誌則是出於青州地域[436],這一地域西晉以來的墓誌類出土品只有兩方,一爲西晉元康八年(298)徐文□墓誌,長方形,僅記誌主身份和改葬信息,無銘辭[437];一爲西晉永康二年(301)劉賢墓誌,小碑形,僅記誌主身份和身故信息,無銘辭[438],十六國東晉時期則尚未見有墓誌出土,劉懷民墓誌應非青齊士族發展本地墓葬文化的自然結果,而是建康新風伴隨劉宋的統治權力北上波及山東地域的反映,其先銘後序的非典型面貌尤其可以説明這種對中心文化的模仿在邊緣地帶發生了變形[439]

前文曾引用《藝文類聚》所收幾方劉宋大明年間的墓誌來説明問題,實際上《藝文類聚》中匯集的南朝墓誌信息不止於此,以下按照時代和作者順序列如表1[440]

表1 《藝文類聚》所見南朝墓誌簡表

《藝文類聚》所收録的南朝墓誌,當然並不完整,從多爲四字韻語可以推測,多數應屬墓誌的銘辭部分,少數是誌序中較有文采的部分,而且,即使是銘辭部分,多數可能也並非原文照録,而是節選,如南京出土的蕭融墓誌,銘辭部分爲任昉所撰:

於昭帝緒,擅美前王,緑圖丹記,金簡玉筐,龕黎在運,業茂姬昌,蟬聯寫丹,清越而長,顯允初筮,邁道宣哲,藝單漆書,學窮繡税,友於惟孝,閑言無際,鄒釋異家,龍趙分藝,有一於此,無競惟烈,信在闢金,清由源□,齊嗣猖濶,惟昏作孽,望□高翔,臨河永逝,如何不弔,報施冥滅,聖武定鼎,地居魯衛,沛易且傅,楚詩將説,桐珪誰戲,甘棠何憩,式圖盛軌,宣美來裔,[441]而《藝文類聚》卷四五《職官部·諸王》引梁任昉《撫軍桂陽王墓誌銘》曰:

於昭帝緒,擅美前王,緑圖丹紀,金簡玉筐,世載臺鼎,地居魯衛,沛易且傳,楚詩將説,桐圭誰戲,甘棠何憩,[442]

顯然只是從墓誌銘辭全文中擇取了若干“金句”而已(也有“聖武定鼎”和“世載臺鼎”這樣微小的文辭差異),學者指出,這應是作者作爲著名文士完成墓誌銘辭後將之收入自己的《文集》,其後又爲《藝文類聚》所摘録,並非從墓誌中直接抄録而來[443],但僅憑這些墓誌片段,上表依然可以顯示墓誌文化在南朝政治社會的深入程度,上文曾引用南齊建元二年王儉之語,言“王公以下,咸自遵用”,而上表中梁陳時代墓誌的使用及於皇族、高級士族乃至武將、名僧的廣大範圍,史料中也可以看到若干中下層官僚使用墓誌的記録[444],《陳書》卷三六《始興王叔陵傳》載陳叔陵太建十年(578)前後在任揚州刺史期間,“又好游冢墓間,遇有塋表主名可知者,輒令左右發掘,取其石誌、古器,幷骸骨肘脛,持爲翫弄,藏之庫中”[445],顯示“石誌”已經成爲了江南地區所謂“塋表主名可知者”即精英群體的喪葬文化的標準配置,雖然今天出土的南朝墓誌與北朝相比數量寡少,但不能因此而忽視其在南朝政治社會中的普及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出土的南朝墓誌實物中,雖然出於青州的大明八年劉懷民墓誌尚非如此,但製作於建康的元徽二年明曇憘墓誌和永明五年劉岱墓誌,明顯共享了一種相近的格式,如圖1所示,這一格式的主要特徵包括:

1.皆有正式的誌題。

2.誌主的家系書寫部分被置於誌題與誌序之間的專門空間内,獨立於誌序。

3.誌主的家系書寫並非散文式的叙述體,而是按照祖、父分行各自書寫;且祖母、母親及其家族的信息也以分行書寫的形式各自置於祖、父之後。

圖1-1 明曇憘墓誌

圖1-2 劉岱墓誌

這一特殊格式與學者指出的兩晉南北朝時期存在的“引譜入誌”現象正相符合:

〔類似特殊格式〕位於墓誌特殊位置,並以低格、空格和留白等特殊行款書寫的内容,顯然和銘序、銘文有很大差别,應有不同的文本來源,而這些特殊的行款顯然抄録自某些原有固定格式的文本,……是家族譜牒的直接抄録或節録,[446]

由此可以認爲,明曇憘家族和劉岱家族製作墓誌時,在家系書寫部分應是有意識的模仿了家族譜牒的形式,將這一部分以如此形式置於誌題與誌文之間的獨立空間的做法,也顯示了他們對内容和形式的雙重重視,我們將這種特殊的家系書寫形式稱之爲“譜牒式”。

有趣的是,同樣的格式特徵,也見於北奔琅邪王氏在北魏製作的墓誌,王肅北奔後,其父王奂家族在南者又先後兩次入北,第一次是王肅之妻謝氏攜一子二女至壽春與王肅團聚,據《魏書·王肅傳》,其時“肅臨薨”,當即景明二年(501),第二次是其弟王秉在“世宗初,攜兄子誦、翊、衍等入國”[447],圖2依照入葬時間順序依次列出王普賢(王肅女)、王紹(王肅子)、王誦、王翊、王令媛(王翊女)諸人墓誌[448]拓片的右端也就是墓誌開頭部分的截圖,可以看到,以上五方墓誌儘管囊括了王肅、王融與王琛兄弟三支的後人,且有男有女,在墓誌面貌上却表現出了極爲一致的特徵,即在標準的誌題、誌序和銘辭内容之外,皆具有譜牒式的家系書寫,且被置於誌題與誌序之間的獨立空間内,還有必要指出的是,上述五方北奔琅邪王氏墓誌分别製作於宣武帝延昌二年(513)、延昌四年、孝莊帝建義元年(528)、永安二年(529)和孝静帝武定二年(544),中間隔了顛覆洛陽朝廷的河陰之變以及東魏遷都鄴城這樣的時代巨變,而北奔琅邪王氏對於這種譜牒式家系書寫的墓誌格式,却是堅持的相當長久,顯示出一種與其門第相互對應的家族傳統。

圖2-1 王普賢墓誌

圖2-2 王紹墓誌

圖2-3 王誦墓誌

圖2-4 王翊墓誌

圖2-5 王令媛墓誌

梶山智史據此指出,這説明北奔琅邪王氏内部本來就存在關於墓誌格式的共通認識[449],考慮到前述明曇憘墓誌和劉岱墓誌均出於建康,是南朝政治社會中的次等士族模仿建康精英文化風尚的結果,那麽我們有理由推測,北奔琅邪王氏後來在北魏製作的墓誌,應該基本反映了他們在南朝政治社會中所製作墓誌的原本面貌,事實上,南朝墓誌始祖即元嘉十八年顔延之撰王球石誌,誌主王球死後無子,給他過繼爲後的王奂,正是王肅、王融兄弟的父親,王肅以及後來的王衍、王誦、王翊兄弟,對於家族在南朝精英社會中所秉持的墓誌文化,應有充分的認知[450]

一流高門琅邪王氏的墓誌面貌如此,次等士族平原明氏和東莞劉氏的墓誌面貌亦如此,可以想見,這種將譜牒式家系書寫置於誌題和誌序之間的獨立空間内的做法,應是南朝士族墓誌的一種標準格式,事實上,譜牒式家系書寫本來就是東晉士族墓誌的基本内容,將其與來自墓碑的銘辭形式進行嫁接並不突兀[451],表1所列《藝文類聚》所收諸墓誌,雖然以銘辭部分爲主,但可以推測其中某些墓誌可能也具有譜牒式家系書寫的内容,只不過這一部分可由喪家直接提供,無煩文士撰寫,自然不會收入文士的文集,也就無緣列入《藝文類聚》這樣的後世類書了。

然而,這並非南朝墓誌的全部,今天我們看到的南朝墓誌實物,在前述幾方宋齊墓誌之外,尚有蕭梁的桂陽王蕭融墓誌、蕭融妻桂陽國王太妃墓誌[452]、永陽王蕭敷墓誌[453]、蕭敷妻永陽國王太妃墓誌[454],和陳的黄法氍墓誌[455]等若干方[456],與前述墓誌相比,這些墓誌顯然並不具備譜牒式家系書寫的格式,而是如《蕭融墓誌》所示,“□□融,字幼達,蘭陵郡蘭陵縣都鄉中都里人,□文皇帝之第五子也”,在誌題之後,直接進入以叙述誌主名諱起首的誌序部分,家系書寫以散文式叙述納入誌序整體,我們將這種家系書寫格式稱之爲“嵌入式”[457],除此之外,這些墓誌還有一個共同點,即均爲當時的著名文士“奉敕”而作,誌序中也多引用皇帝爲死者喪事哀榮所下詔書的内容[458],五方墓誌的相關信息列如表2。

表2 梁陳墓誌撰者相關信息簡表

其中蕭敷墓誌提供的信息尤其值得注意,蕭敷卒於齊建武四年(497),蕭衍建梁後,於天監元年(502)追贈蕭敷侍中、司空、永陽郡王,但此方墓誌並非天監元年所作,而是在普通元年(520)其妻王氏死後附葬時製作的新品,誌序中引用的第二份詔書曰:“今幽埏暫啓,衮餝虚陳,皇情深孔懷之悲,縉紳仰人百之慟,爰詔司事,式改明旌,”所謂“明旌”,應該是包括了墓誌在内的一整套紀念裝置,現在需要由相關部門根據詔書的指示重新製作,詔書的指示對象既爲“司事”,參與者可能就不限於開頭所稱的“尚書右僕射太子詹事臣徐勉”,而是一種需要發動若干官僚部門合作的制度性行爲,學者曾通過對比《黄法氍墓誌》和《陳書·黄法氍傳》的行文相似,指出“南朝由朝廷出面營葬的王公貴族,其墓誌的撰寫一般也就是由秘書省諸著作或相關人員來承擔,這些人所依據的資料,只能是秘書省原有的檔案(名臣傳、功臣傳之類),所以在名號、稱謂、生平等等方面,是符合有關規定的,這與北朝墓誌很不一樣”[459],這是非常深刻的認識。

因此,雖然就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南朝墓誌實物而言,宋齊時期的明曇憘墓誌、劉岱墓誌與蕭梁時期的蕭融墓誌等之間存在着譜牒式家系書寫和嵌入式家系書寫這樣墓誌面貌的差異,似乎從前者到後者是一種發展的結果,但如果考慮到王誦、王衍兄弟的北奔如《王誦墓誌》所言“值齊季道銷,天下競逐,懼比屋之禍,求息肩之地,遂尊卑席卷,投誠魏闕”[460],正當齊梁之際,與蕭融墓誌和蕭融妻桂陽國王太妃墓誌製作的天監元年差相彷彿,而北奔琅邪王氏在北魏製作的墓誌也以譜牒式家系書寫爲家族傳統,則毋寧認爲至少在齊梁之際,南朝建康精英社會的墓誌文化中,譜牒式家系書寫和嵌入式家系書寫是並存的兩種傳統,後者若出現於由朝廷出面營葬的場合,似較前者規格更高,多有“奉敕撰”機制的參與,前者則主要由喪家主導,二者共同構成了南朝墓誌文化的整體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