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從馮誕墓誌到馮熙墓誌
馮熙墓誌和馮誕墓誌均非正規考古發掘出土,故出土地點等相關信息均付之闕如,《馮熙墓誌》記“窆於河南洛陽之北芒”,只是一個大致範圍,《馮誕墓誌》記“葬於乾脯山之陰”,後來發現的馮熙另一子馮聿的墓誌則記“窆於乾脯山之陽”[346],推測乾脯山一帶應爲馮氏葬地,馮熙墓誌亦當出於此,地當漢魏洛陽城東北,與西晉帝陵相鄰[347]。
兩方墓誌的拓片公佈後,陸續有學者做了録文[348],以下比對幾種拓片,對兩方墓誌做了重新録文,有不同處,在脚注中説明。
《馮熙墓誌》録文(阿拉伯數字表示行數,〇表示空格,□表示無法釋讀):
01.太師京兆郡開國馮武公墓誌銘
02.太師京兆郡開國公,姓馮,諱熙,字晉國,冀州長樂
03.郡信都縣人,畢公高之苗裔,燕昭文〇皇帝之孫。
04.大魏太宰燕宣王之中子,〇景穆皇帝之婿,〇〇
05.文明太皇太后之兄,〇顯祖獻文皇帝之元舅也。
06.又爲國之外舅矣,惟公含剛健之秀氣,体慈順以
07.苞神,武則震眩商收[349],仁焉暄旴生景,遭家圮[350]運,鴻
08.漸西沼[351],〇睿后康基,或躍[352]代淵,紹堂構於一朝,輝
09.脩業乎來祀,孝光家遠,道藹國遥,精悟玄幽,冲尚
10.微洞,欽覺歸和,識超欲津,福履未鍾,星宇[353]隧戾,以
11.太和十九年歲在乙亥正月辛未朔廿四日甲午。
12.年五十有八,薨於代平城第,謚曰武公,其年十二
13.月庚申,窆於河南洛陽之北芒,其辭曰:
14.瓊光肇姬,琇業闡晉,凝馮命姓,升[354]燕祚胤,金風盪
15.悦[355],蘭雲周震,氣陵霜飚,慧□[356]曦巾,出牧均姜,實恬
16.民吝[357],入台同鄭,寔[358]融大順,聯芳〇睿妣,攜[359]耀〇坤[360]
17.鎮,承靈國婭,深基疊峻,道逸囊華,望騰時儁,渟渟
18.淵照,鏘鏘玉韻,上玄泯[361]寶,川輟瑶燼,殲神冥壚[362],含
19.痛镌問[363]。
《馮誕墓誌》録文(阿拉伯數字表示行數,〇表示空格,□表示無法釋讀):
01.太和十九年□□□□□□□□[364]辛酉,侍中
02.都督中外諸軍事□□□□□[365]騎大將軍太
03.子太師駙馬長樂郡開國公馮君誕,字思正。
04.春秋廿有九,侍征道病,薨於淮南鍾離之故
05.城,厥明大斂,又[366]厥明,輇[367]輤北濟,三月廿五日
06.還暨乎洛京,有〇詔追贈使持節、假黄鉞、大
07.司馬,領司徒、侍中[368]、都督、太師、駙馬、公如故[369],典策備
08.物,依晉齊王攸故事,謚□[370]懿,禮也,五月四日
09.壬申,葬於乾脯山之陰,□本則冀壤長樂信
10.都,今實河南洛陽,嬋嫣姬[371]周,流於馮鄉,中葉
11.建國,寔曰有燕,於皇魏則[372]〇文明太皇太后
12.兄太師京兆郡開國公之元子,母曰博陵長
13.公主,幼以貴戚聰令,入侍[373]禁幄,寬雅凝粹[374],姿
14.儀秀偉,年[375]志協於辰[376]御,居游契乎軒禁,少尚
15.懿主,妹登后位,德勳日□,□秩日隆,生榮亡
16.哀,古今罕二,固以昭被圖紀,光勒碑表矣,是
17.用略諸玄誌,觕[377]銘泉堂云,〇〇〇〇葬日建。
馮熙爲文明馮太后之兄,有八子十二女,在馮太后的積極推動下,其子女與北魏宗室及北族高門通過婚姻關係,結成了龐大深廣的權力網絡,學者已有詳論[378],即使在馮太后去世之後,馮氏家族在平城也仍然具有强大的影響力,孝文帝“前後納熙三女,二爲后,一爲左昭儀”[379],馮誕爲馮熙世子,《北史》言其“與高祖同歲,幼侍書學,仍蒙親待,……高祖寵誕,每與誕同輿而載,同案而食,同席坐卧,彭城王勰、北海王詳,雖直禁中,然親近不及”[380],這與《馮誕墓誌》所言的“幼以貴戚聰令,入侍禁幄,……年志協於辰御,居游契乎軒禁”正相一致,從這種親密程度來看,馮誕應是孝文帝遷都計劃的積極支持者,甚至可能是核心成員之一,“從駕南伐”也是很自然的,然而太和十七年八月孝文帝以南伐名義率大軍南下,九月在洛陽“定遷都之計”[381],僅過了不到兩年馮熙和馮誕父子就先後因病去世,不能不説是相當突然的。
《魏書》卷七《高祖紀》記載馮熙於太和十九年三月戊子(十九日)卒於平城[382],《馮熙墓誌》則記其死於正月廿四日,前者記録的應是孝文帝在鍾離前綫接到馮熙凶問的時間,實際去世時間當以墓誌爲準[383],而馮誕的死亡時間爲二月辛酉(廿二日),《魏書·高祖紀》和《馮誕墓誌》的記録一致,二人入葬時間據墓誌可知馮誕是在五月四日,馮熙則在十二月庚申(廿六日),也就是説。
雖然馮熙去世時間早於馮誕約一個月,但入葬時間却比馮誕晚了半年以上。
很容易將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歸之於地理空間的阻隔,馮熙與馮誕均葬於洛陽,馮誕跟隨孝文帝南遷洛陽,後死於南伐前綫鍾離,而馮熙死於舊都平城,似乎前者距離洛陽更近,但實際上,如墓誌所見,馮誕死後,遺體運抵洛陽花了一個月的時間,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以南伐名義遷都,八月十一日從平城出發,卅日到達并州,九月廿日濟河,廿二日即到達洛陽,太和十八年十月正式遷都,先去河北,再南下洛陽,費時也不過月餘[384],馮熙如此之晚方纔入葬洛陽,實際上有着地理之外的政治因素在起作用,此事關涉到當時在遷都一事上孝文帝與平城保守勢力之間的拉鋸角力[385],值得仔細申論。
《北史》卷八〇《外戚·馮熙傳》,有一段文字專門叙述馮熙死後的喪葬安排和哀榮待遇:
從以上叙述看,似乎孝文帝在南征前綫得知馮熙凶訊後即决定要將其葬於洛陽,馮熙妻博陵長公主先卒,實際上早已入葬馮氏在平城的墓所,所以還要下詔“開魏京之墓”,將公主之柩與馮熙之柩一起運往洛陽,但其後又派遣馮皇后和太子恂“赴代哭弔”,若馮熙夫婦靈柩已不在平城,自然没有再去哭弔的必要,詔太子恂赴平城的時間據《魏書·高祖紀》在六月癸卯(六日),則至少在六月下旬馮熙靈柩應尚未南遷,如前所述,孝文帝得知馮熙凶訊是在三月十九日,距離詔太子恂赴平城還有兩三個月的時間,爲何需要如此長的時間來做出這一决定?而且在太子恂“赴代哭弔”之後,馮熙夫婦靈柩也未立即南遷,據《馮熙墓誌》,馮熙在洛陽的實際入葬時間是十二月廿六日,假設靈柩是在十一月中旬到達洛陽(參看馮誕靈柩三月廿五日到洛陽,五月四日入葬),則其從平城出發的時間也要晚至十月初甚至中旬了,孝文帝遷都兩度從平城南下,分别走山西與河北路綫,都不過費時月餘,這些迹象都提示我們,孝文帝未必是在一開始就有要將馮熙夫婦靈柩遷葬洛陽的計劃,《北史·馮熙傳》的如上叙述很可能並没有遵循嚴格的先後順序。
實際上有史料顯示,在馮熙死後,遠在南方前綫的孝文帝與留守平城的保守勢力間發生過尖鋭的對立,但君臣争執的主題並非馮熙是否應該遷葬洛陽,而是孝文帝本人是否應該返回平城參加馮熙的葬禮,當時恒州刺史、行尚書令陸叡因“表請車駕還代,親臨太師馮熙之葬,坐削奪都督三州諸軍事”[387],宗室元老元丕也“以〔馮〕熙薨於代都,表求鑾駕親臨”[388],陸叡與元丕都是平城保守勢力的代表,對遷都之事本來就持反對態度,他們要求孝文帝回平城參與馮熙葬禮自然也含有阻撓新都建設的用意,故孝文帝堅持不回平城,並專門下詔曰:
當時陸叡爲行尚書令,所謂“令僕已下,可付法官貶之”,應該即指《陸叡傳》所謂“坐削奪都督三州諸軍事”,但這實際上只是孝文帝的一種姿態,並不是真的要革職重罰,陸叡隨後即“除都督恒朔二州諸軍事,進號征北大將軍,以有順遷之表,加邑四百户”[390];“又詔以〔元〕丕爲都督,領并州刺史”[391],孝文帝此時對他們仍以安撫爲主。
如此可以設想,若當時宣佈要將馮熙遷葬洛陽的話,必定會引起元丕、陸叡諸人更爲强烈的反對,因爲此事對平城保守勢力的衝擊,是遠遠大於孝文帝是否親臨平城參與馮熙葬禮的,現在既然争論的是孝文帝是否赴平城參加葬禮,説明當時應無將馮熙夫婦靈柩南遷洛陽入葬的公開計劃,元丕等人堅持要求孝文帝回平城參加葬禮,正是以馮熙葬於平城爲前提的[392],元丕等人的要求也有前例可循,此前一年(494)七月安定王元休死於平城,雖然他是支持孝文帝遷都計劃的宗室重臣,也仍然葬在平城,當時孝文帝“自薨至殯,車駕三臨”,“親送出郊,慟哭而返”云云[393]。
孝文帝對元丕等人的要求雖然嚴辭拒絶,但最後仍於六月六日派遣太子恂作爲他的代表回平城參加馮熙葬禮[394],這或許可以視爲是對平城保守勢力的一個讓步,《北史》卷一九《孝文六王傳·廢太子恂》記載臨行前元恂入辭,孝文帝叮囑道:
可以看到,孝文帝囑託諸事時,涉及馮熙者只有“展哀舅氏”,“太師事畢後日”云云,並未提及遷葬洛陽的計劃,也可以説明這一計劃當時並不在孝文帝的公開表態之中。
還有一事可以旁證孝文帝最初並無將馮熙遷葬洛陽的公開計劃,在馮熙父子之後,太和十九年五月己巳(一日),廣川王元諧亦薨於洛陽[396],其後孝文帝與群臣討論相關葬儀,其中有一項議題即是:“廣川王妃薨於代京,未審以新尊從於卑舊,爲宜卑舊來就新尊?”[397]這裏涉及兩個問題,其一,元諧是葬於新都洛陽還是歸葬舊都平城?其二,若葬於洛陽,之前已葬於平城的廣川王妃是否亦須遷葬?顯然這不僅僅是廣川王一家的問題,而是遷洛百官都需要面對的重大課題,孝文帝縱使一意維新,也不能不對代都舊人有所顧慮,最後孝文帝下詔曰:
這一詔書可以説是以廣川王之喪爲契機,爲遷洛後北魏統治階層的喪葬問題處理確定了幾個原則,《魏書》卷七《高祖紀》載“〔太和十九年〕六月丙辰(十九日),詔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與上述詔書應該是相對應的記録,只不過《高祖紀》强調了其革新的一面,而掩蓋了其中也包含了對平城保守勢力的妥協在内,可以看到,在夫妻有一方已葬於平城的情况下,孝文帝在這份詔書中公開承諾不會强迫其遷葬洛陽,甚至在丈夫已經葬於平城的情况下,即使妻子死在洛陽,也建議其歸葬平城,詔書還特别强調類似廣川王元諧這種情况,也就是妻子已經葬於平城而丈夫死在洛陽的情况下,“不得以尊就卑”,可以想象當時也有人主張應該歸葬平城,此條即針鋒相對,而像馮熙夫婦這樣均死於平城、葬於平城的情况,在詔書中根本没有提及,説明在當時的輿論環境中更不可能列入遷葬之列[399],詔太子恂作爲孝文帝的代表去平城參加馮熙葬禮是在此詔書發佈之前的六月六日,其中所傳達的信息應該不會包括將馮熙夫婦靈柩遷葬洛陽這樣激進的舉措。
限於史料,我們無法確知在馮熙已經安葬於平城之後,爲何到太和十九年下半年,孝文帝又“開魏京之墓,令〔馮熙與〕公主之柩俱向伊洛”?根據前文的推測,馮熙夫婦靈柩約十月初乃至中旬從平城出發,十一月中旬到達洛陽,十二月廿六日完成入葬,考慮到打開已經封閉的墳墓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孝文帝遷葬馮熙的詔書很可能是在九月下達的。
太和十九年八九月間,正是洛陽的新都建設取得較大進展的時期,八月丁巳(廿一日),金墉宫成,甲子(廿八日),引群臣歷宴殿堂,九月庚午(四日),六宫及文武盡遷洛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八月乙巳(九日),“詔選天下武勇之士十五萬人爲羽林、虎賁,以充宿衛”[400],學者認爲這些禁衛兵力並非來自平城,而是“諸州從戎者”,即州鎮兵[401],他們顯然與平城保守勢力的聯繫不多,是孝文帝能夠可靠掌握的武力,或許是新都建設的成績和禁衛武力的充實給了孝文帝更大的信心,讓他能夠對平城做出更爲强硬的姿態,將馮熙夫婦靈柩遷葬洛陽當然並不意味着要將其他葬於平城者悉數南遷,但至少也是一種宣示孝文帝定都伊洛决心的有效措施,是對六月丙辰詔書中“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原則的再度强調,畢竟這份詔書中還包含了若干妥協條款,允許喪家在某些條件下自主選擇是葬在洛陽還是平城。
馮熙在太和十九年秋冬遷葬洛陽之事,其意義不僅僅是葬地的改變,還包含了新的紀念裝置的創生,這一點,賴馮誕墓誌和馮熙墓誌的出土纔被發掘出來,因前文所述經緯,年初去世的馮熙,遲至年底方纔入葬洛陽,我們相信,馮熙墓誌應製作於其靈柩到達洛陽之後,而非此前在平城製作,因爲與四月左右製作於洛陽的馮誕墓誌相比,馮熙墓誌的面貌已經有了質的飛躍,如前録文所見,馮誕墓誌既無誌題,亦無銘辭,墓誌全文以時間、地點、姓名、身份等具體信息的記録爲主,少見文學性的表現,首先記録的是誌主的卒日、官爵和姓名,其後叙述死亡和喪葬過程及哀榮,以“五月四日壬申,葬於乾脯山之陰”結束,此後叙述誌主出身和經歷,並以“略諸玄誌,觕銘泉堂”説明製作理由,這裏的“銘”指的應該不是由四字韻語組成的“銘辭”,而只是“刻寫”之意,學者指出,馮誕墓誌以“卒日+官爵+姓名”起首的書寫方式,多見於北魏平城時代的墓銘類出土品,基本還是屬於北魏前期繼承了十六國時代傳統的墓誌文化[402]。
對比來看,馮熙墓誌已經是一派新貌,墓誌有獨立的誌題“太師京兆郡開國馮武公墓誌銘”,且徑稱“墓誌銘”,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其後的内容由誌序和銘辭兩大部分構成,誌序並没有像馮誕墓誌那樣以“卒日+官爵+姓名”起首,而是遵循了姓名、郡望、家系、經歷、品德、死亡、喪葬這樣的經典順序,而銘辭部分不僅由文學性頗高的四字韻文組成,其内容也是按照出身、經歷、品德、死亡、埋葬、悼念這樣的經典順序,完成與誌序的對應叙述,如後節所述,以銘辭作爲正當組成的墓誌,是南朝建康的精英社會在劉宋元嘉十八年(441)以降發展出來的新紀念裝置,若對比太和十九年五月製作於洛陽的馮誕墓誌和永明五年(487)製作於建康的劉岱墓誌[403],同樣於太和十九年秋冬製作於洛陽的馮熙墓誌反而明顯與後者更爲接近[404],而與前者呈現出鮮明的斷裂。
事實上,太和十九年五月和十二月,孝文帝雖然在洛陽兩度隆重安葬馮誕和馮熙,也都製作了墓誌,但馮誕墓誌和馮熙墓誌在兩次喪葬活動所設置的紀念裝置中所處的地位却未必是相同的,以下列出《北史》卷八〇《外戚·馮熙傳》所見馮誕和馮熙的哀榮待遇:
可以看到,父子二人所受哀榮的類别幾乎完全相同,包括贈官、殊禮、謚號、皇帝親臨等,最多是程度上有所差别,唯有馮誕這裏的孝文帝“親爲作碑文及挽歌”,到了馮熙這裏變成了“親作誌銘”,這説明五月馮誕入葬時,洛陽朝廷喪葬文化中的紀念裝置還是以墓碑爲中心的,雖然也製作了墓誌,但較之墓碑遠爲邊緣,以至於完全無需提及,可以推測死於同年五月的廣川王元諧,應該也享受了相近的待遇,這與後節所述東晉時代的情况可能比較相似,即具備銘辭形式的墓碑行用廣泛,而墓誌則長期保持粗陋狀態[406],而到了十二月馮熙在洛陽入葬時,喪葬文化中墓碑的中心位置就被墓誌取代了,這當然已經不是以前的墓誌,而是因引入了銘辭形式而得以昇格的新紀念裝置,《北史·馮熙傳》特意以“誌銘”稱之,也顯示在時人眼中馮熙墓誌的創新所在。
學者多因爲《北史》卷八〇《外戚·馮熙傳》中孝文帝“親作誌銘”的記述,認定馮熙墓誌爲孝文帝所作[407],雖然孝文帝可能具有較高的華夏文化修養,但就馮誕墓誌的情况來看,太和十九年五月時孝文帝尚不具備在南朝已經發展了半個世紀的新型墓誌文化的相關知識,而到了年底,馮熙墓誌就以如此面貌完成並成爲馮熙葬禮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方面説明在這半年間孝文帝獲得了南朝新型墓誌文化的相關知識,同時這種新知識也得到了孝文帝的認可,並將之應用到了馮熙葬禮的場合,前已述及,發揮這一媒介作用的很可能就是遷都之際自南齊逃亡入北的王肅。
那麽,作爲南朝一流高門琅邪王氏的一員,王肅能夠傳遞給孝文帝一方的南朝墓誌文化,究竟具有怎樣的特質呢?我們需要在誌題、誌序和銘辭這樣籠統的面貌之外,對齊梁之際南朝墓誌文化的歷史脈絡做更爲深入的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