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孟子》学史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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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2

李畅然君系山东济南府人士,1993年负笈北上,求学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由本科,而硕士,而博士,毕业后就职于北京大学《儒藏》编纂中心。十余年徜徉学海,寒窗苦读,在学术道路上艰难跋涉,终于小荷初露,出版了自己第一部专著——《清代〈孟子〉学史大纲》。

畅然早在本科阶段就与《孟子》结下了不解之缘。当时我正在给本科生开“《孟子》”课,我给学生们开了一个长长的书单,原典古注这一块主要有《孟子注疏》、《孟子集注》和焦循《孟子正义》三种。这三种部头都不小,尤其是焦循《孟子正义》,有60余万字。我要求学生,书要从头到尾、一字一句地细细咀嚼。我心想,有人能耐心读完其中一部就很不错了,没成想畅然把这三部书都读完了,还不止读了一遍。在此基础上,他写出了长篇学位论文《〈孟子〉赵岐〈章句〉、朱熹〈集注〉、焦循〈正义〉的比较研究(其一)》,完成了本科学业。这是畅然在《孟子》研究领域迈出的第一步,这一步稳健而扎实。到了硕士阶段,畅然的兴趣逐渐转向了“清代《孟子》学”,首先关注的仍然是焦循的《孟子正义》。我在拙著《孟子研究》中曾以“孟子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为标题,评述焦循《孟子正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畅然与我讨论,认为我的评价不尽符合《孟子正义》的实际,焦循的许多缺点和不足未能指出。我并不完全同意畅然的某些具体观点,但发现他的看法有不少是前人未曾言及的,很新鲜,于是鼓励他再深入研究,写成文章。最终,畅然以这个课题为主要内容,完成了他的硕士论文——《焦循〈孟子正义〉曲护赵注问题辨析》。文章从治经方法论的高度,分析了焦循对赵岐注的曲护、曲解,论证颇为细密,观点亦较清新。文章被香港中文大学和北京大学合办的国际刊物《中文学刊》收录,发表于该刊第二期。畅然在撰文过程中翻阅了大量明清《孟子》学的著述,为他以后从事清代《孟子》学研究打下了很厚实的基础。考上博士研究生之后,由于目标明确,除应付必修课程之外,畅然把主要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清代《孟子》学研究之中。

在畅然之前,专治清代《孟子》学者不多。拙著《孟子研究》下编,有一章专论清代孟子研究,但囿于全书的整体结构,所论颇为简约,且只是蜻蜓点水式的选择了十余部自认为较为重要、较有代表性的著作进行了微观分析,故虽名为“清代孟子研究”,却远远不能反映清代孟子研究的全貌。台湾学者黄俊杰教授《中国孟学诠释史论》第七、八、九三章,是对清代孟子学的专论,选黄宗羲、戴震、康有为等不同时期的学者为论述重点,精辟入里,颇多创见,但只有几个具体的点,也不能反映清代孟子研究的全貌。此外,据我所知还有两种以清代《孟子》学为题的博士学位论文,与董、黄的写作思路相近,虽已完成答辩,但尚未出版。畅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吸收人文学科的最新成果,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对清代《孟子》研究著作做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和评价,总结清代《孟子》学者在思想上和学术上的积累、创新以及“因袭”、重复,分析其与清代各个时期以及清代之前之后的种种思想观念、学术形态的关系,评价清代考据学的治学方法和得失,以宏观研究为主线,开创了清代孟子研究的全新思路。

在书稿中,畅然避开了传统学术史那种以求新求异为视点、以微观研究为主线的习惯写法,采取了以存异求同为宗旨的宏观综述。为什么以求同为宗旨?畅然在《书稿自述》中有一段很详细的说明:“如果只关注学术的进展,那么我们的材料总是以新以奇为主;但当我们认真对待所有的学术产品时,我们更多地要处理因循重复的问题。因循重复未必总是不好的。首先,当经学时代结束,中国的经典体系发生断裂和迁移,旧时代所谓因循的意义亦凸显出来;其次,当经典或者经典的注本质量很高、禁得住现实的检验、能够适应现实需要的话,如果总体上不因循,反而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现象。作者进而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即讨论清代就必须照顾历代的发展情况,特别是宋代四书学形成以来的情况。不仅要寻找清代考据学的新异之处,也要看到清代《孟子》学对前代成果的沿袭乃至著作体式上的继承。这也是一种求同,与清人标榜清代学术同宋代以来的学术特别是明代学术之异,恰恰是相反的。

“作者在书稿最后提出一个重要论点,即就同一部书而言,同永远是主要的方面,考据之异、义理之异乃至文义之异,永远都是次要甚至可以忽略的方面。这个论点可以向历时的方向加以强调——虽然大家皆以‘新异’期待清代《孟子》学史,但首先还是需要以浓重的笔墨来强调清代与历代相同的一面。这就像朱熹的《集注》与赵岐的《章句》相比,也还是同的地方要远远大于异的地方一样。”从这段说明可以清楚地看到,畅然采取这样一种写法,绝非故意要标新立异,而是有非常充分的理论思考。孟子曰:“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正因为畅然有了充分的理论思考,所以写起来才那么得心应手,那么自信。

这种存异求同的宗旨,决定了畅然在写作中必须尽可能多地掌握资料,进行全面的比照分析,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为此,畅然几乎把清代有关《四书》和《孟子》的著作都爬梳了一遍,深入到一些前人尚未涉足的领域,提出了不少新见。例如,从数字统计上对清代《孟子》研究的状况作出总体估计和评价,指出各个时期不同宗旨、不同倾向的著作具体数量和比例,这些观点和结论没有充分的资料基础是根本得不出来的。

除了较为全面细致地梳理了清代《孟子》研究著作之外,更值得一说的是,畅然在理论上亦有不少创新之见。例如,他在分析了大部分清代解读《孟子》的著作之后,提出解经著作宜分为“传注体”和“子学体”的理论框架。他认为:“解经著作的体式粗略地可以分为两大类:子学体和传注体。所谓‘子学体’,即直抒己见,专说大义,侧重综合,甚至不限于特定的某一经或某类经;而所谓‘传注体’,则严守原文,章解句释,基本不出一经的范围,侧重分析。”这个观点尽管还需要进一步论证与完善,但无疑为研究经学史的各类著作开启了一条新思路,对其他经典著作学术史的研究也有重要参考意义。

另外,畅然在书稿中对当今学界的热点——哲学诠释学也作了完全合乎文献学价值判断的解释。他认为:哲学诠释学是一种存在主义哲学,不是一种专门适用于文本诠释的理论,不会对实际的文献考据学带来任何实际的影响和改变。我们与其卖弄甚至乱用哲学诠释学的名词,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回归传统的以种种文献学技艺为手段的中国学术史研究,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抛开乃至否定了哲学诠释学。哲学诠释学与我们旧有的研究范式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矛盾。对于文本诠释工作而言,哲学诠释学对我们的影响和改变主要是心理上的。哲学诠释学的反思只是给我们增加了一个看待问题、认识问题、解释问题的角度,没有也不可能对我们的文本诠释技术和文献研究本身造成影响。畅然的这些看法,对于当前学界那种热衷于套用哲学诠释学名词生吞活剥地诠释中国传统文献、臧否文献研究传统方法的做法注射了一支清醒剂,尽管可能会引起争论或批评,但至少人们会认真思考一下畅然所提出的观点。这就足够了。

以上是我在畅然书稿中所看到的主要优长之处,简言之就是:深厚的文献学功底和深入的理论思考。当然他的书优点不仅止于这两个方面,还有很多其他的优点及一些不足之处,这里没说。因为我最感兴趣,也是希望自己在有生之年能继续深入一步的就是这两个方面,所以拈出来说一说,既用以褒扬畅然,更是用以自励。

董洪利

2007年10月

于西二旗智学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