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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与动力转换本课题由省咨询委综合经济部牵头,课题负责人:王东祥,主执笔人:王东祥,朱李鸣,成文于2015年9月23日,原标题为《新常态的经济增长与动力转换——浙江经济当前态势及趋势判断》。

——浙江经济当前态势及趋势判断

2015年,我省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前8个月经济运行呈现高开稳走、稳中有进态势,转型升级成效逐步显现。

一、经济增长高开稳走

前8个月经济运行呈现高开稳走、稳中有进态势,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拉高经济增长速度

上半年,我省GDP同比增长8.3%,增幅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经济增速提升的关键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4%,拉动GDP增长5.4个百分点,在GDP中占比首次超过50%。今年以来服务业的快速增长,尤其是金融、电子商务及互联网+等新业态的高速成长,弥补了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回落(1~8月同比仅增长4.3%)的影响。表明产业结构调整初现成效,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二)工业结构增量优化,增长支撑效应显现

全省信息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1450亿元,同比增长13.2%;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产业的增加值增速均高于规上工业增速。规模较大行业的增长支撑效应逐步显现,1~8月规上工业中,汽车、通信电子、电气机械等行业增加值增速分别增长18.3%、14.5%和5.7%。小微企业活力较强,1~8月规上工业中,小型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高于同期规上工业增速1.4个百分点。工业增量优化力度加大,1~8月全省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4.3%,增幅比工业投资高出10.8个百分点,占72.5%;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分别增长8.6%、11.2%和10.6%,均高于5.2%的制造业投资增幅;生态环保投资增长59.7%。

(三)创新投入力度加大,创业主体不断涌现

1~8月,地方财政科技支出13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5%,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1~7月,规上工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增长6.3%。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1~8月,规上工业高新技术增加值增长7.2%,比重达到36.1%,对规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8.4%;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为30%,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新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大众创业氛围浓厚。1~8月,我省新设企业15.1万户,增长2.5%;新设个体工商户36.9万户,增长9.6%。截至8月底,全省在册市场主体450.4万户,同比增长13.6%,注册资本(金)总额9.4万亿元,增长40%。特色小镇创建的扎实推进,成为促进我省转型发展的新亮点。

(四)企业效益持续提高,税收和收入稳步增长

1~7月,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61亿元,同比增长6.4%,增幅比主营业务收入高6.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7.4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为18.1万元/人(折年),按可比价计算增长7.8%,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成本为84.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8元。财政收入增长较快。1~8月,全省财政总收入6092亿元,增长8.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83亿元,增长7.7%,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08亿元,增长17.7%。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753元,同比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8%,增幅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2640元和12005元,同比增长8.1%和9.3%。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增速虽然高于去年,但仍在2012年以来形成的7.5%~8%左右的增长平台上波动。从内部看,正在成长的新增长动力,尚未取代正在消解的旧动力,“逐季向上”的态势在下半年呈现下拐势头。从外部看,今年三季度以来,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外汇市场剧烈波动,国际政经环境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因此,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中面临的新变化和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对策。

二、大力培育新的增长动力

按照上半年GDP增速8.3%计算,三、四季度我省GDP同比增速只要达到7.7%,便能实现年初7.5%的预期目标。从目前经济运行态势看,三、四季度同比7.7%的增速是可以实现的。全省上下要共同努力,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培育新的增长动力。

(一)加大风险预警和控制力度

在绍兴、温州、萧山等地探索设立民营企业债务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其中,地区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可将担保债务暂时转移至该基金,并可延迟支付相应担保额度产生的费用。对于担保链上经营效益差、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可通过“转债股”、兼并重组、破产以及让渡能耗指标等方式核销债务。

防范房地产行业流动性风险。对于商品房存量较大的区县市,可探索为本地大型房企建立监测名单和负债报告机制。完善有利于居民持续换购住房的政策,通过优化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和信贷、公积金政策,支持居民正常的改善型需求。适当收紧住房土地供应规模,对住房新增供应量过大和去库存周期过长的城市,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商品房向保障房、安居房转化。

(二)优化投资结构,鼓励民间投资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结合“五水共治”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全面推动灌区配套改造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结合“四换三名”推进绿色农业强省建设,以加快农机化为抓手,推动农业“机器换人”,重点投资于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通过提高农村宽带速率和手机4G信号覆盖范围,增强对农业“电商换市”的支撑力度。依托“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浙派民居”改造、古村落保护、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农村文化平台项目的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大力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市政设施领域。对公益性较强的市政设施提供补贴,吸引专业投资运营主体介入经营,促使传统的BT融资模式向BOT融资模式转变,提高经营效率、拉长回购期限,降低财务成本。通过财政压力倒逼国资经营的、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市政设施向社会资本出售,回笼建设资金,形成良性循环。适度推广温州市域S1线模式,在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搭建小资本对接海洋开发、轨道交通建设等大项目平台。进一步推进浙商回归工作,出台政策吸引浙商总部回归、资本回归和技术回归。通过推动国资监管体制和法人治理机制与市场接轨,吸引民间资本、外资参与我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积极推进长三角综合交通一体化进程。抓住国家加快铁路建设的机遇,加快浙江甬金铁路、台金铁路建设,尽早启动跨杭州湾铁路通道和宁波港海铁联运欧亚大陆桥枢纽等项目的研究与建设。抓住国家加快核电建设机遇,按照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加快沿海核电新项目和续建项目,提高我省能源保障水平,提高我省核电装备制造业和核电站运营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市场占有率。

大力推动我省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地下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促进电网、交通运输设施、城市公共服务的智慧化改造。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政府经营城市的精细化水平。推动我省相关信息产业的发展,扩大居民信息消费。

(三)强化政策力度扩大出口

缩短出口退税周期,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加快出口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对大型出口企业、贸易商以及部分地区,采取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的工作推进机制。

学习、复制上海自贸区在海关监管方式创新上取得的集中报关、选择性征税等14项成果。提高外贸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引入商业金融机构开展短期和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结合我省金融改革进程,鼓励城市银行和民间金融机构开展面向本地小微企业的外贸融资业务,并给予一定的贴息和担保支持。

进一步完善外贸综合服务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综合外贸服务业行业认定标准,允许相关交易平台或企业同时开展自营与代理外贸服务业务,逐步放宽统一代理小微企业出口退税的条件,适度提高业务代理单据审核的容错率。

(四)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切实落实好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定期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解决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整合现有全省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与数据资源,形成全省统一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深度推进简政放权,将阶段性、碎片化政策制度化,使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从“看起来很美”到“用起来很好”。

最大限度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对部分科技型小微企业实施免税政策。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加快成长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研究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税收优惠。采用低税率、简税制的办法,让部分就业密集型小微企业得到“休养生息”,使其经营状况实现好转,形成良性循环。

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以小微企业专门服务机构为核心,联合各类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研发、质量检验检测、市场信息、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积极发展适合小微企业创业的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发展空间。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率先试点推进地理位置类、市场监管类、民生服务类等政务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应用,允许小微企业对政务数据资源进行增值业务开发。

(五)大力培育创新型经济

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对信息经济、新能源汽车、环保、健康、时尚、文化创意和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一方面要重视引进国际领袖企业,另一方面要加大培育力度,对产业发展中的资金、人才和技术,实施要素资源倾斜配置。通过大力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拓宽VC和PE的退出通道,鼓励股权投资关注早期成果孵化,使VC和PE坚持扶持创新的长期行为,培育创新型企业。大力发展支持创新的科技成果孵化和天使投资,鼓励更多的人通过创业实现创新。

推动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高度重视传统工业企业对制造流程、用户需求、销售渠道、原材料、设计外观等数据资源的占有和存储,鼓励企业进行数据开发、分析及利用,鼓励或要求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区引进专业电子及软件企业以及相关工业设计和装备设计企业。支持企业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对获得国内首台(套)产品认定的企业及贡献突出人员给予奖励,上不封顶。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转让实施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方式投入的,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总额70%。

引入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积极引进国内外成熟的高技术产业开发机构,推进公共技术创新平台、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和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开放步伐。以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为载体,推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与国际同类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大力促进孵化器的国际化和网络化合作。鼓励和支持产学研合作组建一批专业孵化器,建成贯通研发、孵化、商品化等成果转化环节的一站式服务与整体性解决通道。

以特色小镇创建为载体,打造新的增长亮点。充分发挥我省原有的块状经济优势,利用我省在新一轮信息技术和新业态发展中的领先优势,以互联网+为引领,通过资源整合、项目组合、功能集合,建设产业定位明确、多种功能融合、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