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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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工程招投标的相关知识

本章学习目标

☑ 掌握招投标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分类及特点。

☑ 掌握招投标的主体、方式、标的、程序、基本原则及意义。

☑ 了解工程招投标的相关理论基础。

☑ 熟悉工程招投标与其他交易方式的区别与联系。

引导案例

广东省中山医大三院医技大楼设计建筑面积为19 945平方米,预计造价7 4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造价约为3 402万元,配套设备暂定造价为3 998万元。年初,该工程项目进入该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总承包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

经常以“广州辉宇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身份对外交往的包工头郑楚辉得知该项目的情况后,即分别到该省4家建筑公司活动,要求挂靠这4家公司参与投标。这4家公司在未对郑楚辉的广州辉宇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资质和业绩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就同意其挂靠,并分别商定了“合作”条件:一是投标保证金由郑支付;二是某市建筑公司代郑编制标书,由郑支付“劳务费”,其余3家公司的经济标书由郑编制;三是项目中标后全部或部分工程由郑组织施工,挂靠单位收取占工程造价3%~5%的管理费。1月份,郑楚辉给4家公司各汇去30万元投标保证金,并支付给某建筑公司1.5万元编制标书的“劳务费”。

为揽到该项目,郑楚辉还不择手段拉拢该省交易中心评标处副处长张文忠、办公室副主任陈暹河。张、陈两人积极为郑提供“咨询”服务,不惜泄露招投标中的有关保密事项,甚至带郑到审核标底现场向有关人员打探标底,后因现场监督严格而未得逞。

1月22日下午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置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于不顾,把原安排22日下午评技术标、23日上午评经济标两段评标内容集中在一个下午进行,致使评标委员会没有足够时间对标书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一些标书明显存在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错误而未能发现。同时,评标委员在评审中还把标底价50%以上的配套设备暂定价3 998万元剔除,使造价总体下浮变为部分下浮,影响了评标结果的合理性。下午7时20分左右,评标结束,中标单位为深圳市总公司。

由于郑楚辉挂靠的4家公司均未能中标,郑便鼓动这4家公司向有关部门投诉,设法改变评标结果。因不断发生投诉,有关单位未发出中标通知书。

【问题】若郑中标,是否有效?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