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农民工现状探析——延安市农民工监测报告
随着延安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延安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速度明显加快,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研究延安农民工就业现状,延安调查队从2009开始,抽取全市690户农民工进行监测调查。据调查,四年来,延安农民工总量上升,就业领域不断拓展,收入和社会保障不断提高,但仍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农民工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需要长期关注的重大问题。
一、延安市农民工就业现状与特征
据调查测算,2012年延安市农民工总量达到32.9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的39.2%,比2009年增长16.3%,年均增长5.1%。其中:本地务工7.5万人,比2009年增长23.0%;外出务工12.6万人,比2009年增长0.8%;举家外出劳动力12.8万人,比2009年增长33.3%。
延安矿产资源丰富,能源化工产业发展迅速,经济发展较快。2012年延安市GDP达127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32亿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更多的农民提供了务工机会。
1.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加,就业领域不断扩展
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第二产业和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为农民工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加入农民工行列。2012年延安市农民工中,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1.5%,第二产业从业人数占32.4%,第三产业从业人数占66.1%。
农民工从业领域不断扩展。采矿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从事金融业、房地产业从无到有(如图1)。
图1 2009年与2012年农民工从事行业对比图
2.省内务工增加较快,省外务工逐年减少
由于能源化工工业快速发展,全社会固定投资大幅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劳动力价格持续上涨,吸引了大量农民工就近就业,出省打工人数逐年减少,延安成为农民工打工热点地区。四年来,本地农民工平均每年增长7.1%,外出农民工平均每年增长0.3%,举家外出农村的人口年平均增长10.1%。
2012年外出农民工中,省内打工的占95.1%,比2009年上升10.0%。其中,乡外县内占62.1%,县外省内占37.8%。从就业的地区类型来看,县级市占六成,地级市占两成,农民工打工地主要集中在县级市和地级市。省外打工的农民工仅占4.9%。
3.农民工就业以青壮年为主,外出农民工更显年轻化
据农民工监测调查,2012年延安市本地农民工中16—40岁的占43.8%,41—50岁的占32.2%,50岁以上的占24.0%,青壮年是农民工主力。在外出农民工中,16—40岁所占的比重高达89%,41—50岁和50岁以上的仅分别占8.2%和2.9%,农村青年劳力外出打工是主流。
图2 2012年本地农民工与外出农民工年龄结构对比
从图2可以看出,30岁以上的农村劳动力,由于大多数拖家带口,家庭责任重大,主要选择收入相对较低的本地打工,既能照顾家庭,又能增加收入。相比之下,30岁以下的年轻劳动力主要选择外出务工。和中老年比较,农村青年文化程度高,进城创业愿望较强,普遍不满于现状,希望在城市能够求得发展。
4.务工收入虽大幅提升,但仍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
2012年外出农民工收入在1600—2400元的占45.9%,比2009年提高20.3个百分点,年均增长21.8%;2400—3000元的占8.6%,比2009年提高3.2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7.3%;3000元以上的占13.5%,比2009年提高8.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40.1%。外出农民工务工收入和高收入比例不断提高。
从农民工务工收入与全社会工资比较来看,务工收入虽大幅提升,但仍旧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2012年延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4119.9元,高出外出农民工务工月均收入2399.1元近两倍,本地农民工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不到十分之一,月均收入仅为1938.2元,更是远远低于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
从农民工工资率方面来看,农民工工资水平更是远远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城镇在岗职工,一般为每日8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每月22个工作日,合计176小时工作时间。而绝大多数农民工每天平均工作时间10小时以上,每月平均工作25天以上。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是农民工从业的基本特点。
5.农民工工作居住环境较差,生活质量需要提高
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缺乏最基本的劳动保护。拿着最低的工资,干着最重、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而且,大多数用工企业劳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配备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农民工劳动环境较差。
农民工收入虽然有大幅提升,但城市高昂的房价,居高不下的医疗和教育收费,仍是农民工安居城市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延安市区房屋平均价格4000—6000元/平方米,普通公务员购买一套房屋也需要大半生甚至是一生积蓄。多数单位或雇主不提供住宿,没有住房补贴。2012年在务工地自购房居住的农民工不到百分之一,绝大部分农民工选择租房居住,单位宿舍居住的农民工占两成半,生产经营场所和工棚居住的占一成,还有部分农民工在家居住或借住亲友家。
6.农民工保障项目单一,用工单位劳动保障普遍缺失
目前,延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稳步推进,受到广大城乡居民的欢迎。据对690户农户的调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占所有家庭人员的96.8%,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口比例也由2009年的7.5%提高至63.6%。相比之下,用工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的社会保障参保率低,覆盖面窄,保障程度差,形同虚设。据调查,2012年仅有0.9%的用工单位给农民工缴纳了养老、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用工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也仅占0.4%,超过半数的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即使受到不公正待遇也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另外,多数农民工自身法制观念不强,维权意识淡薄,且大多从事的是危险程度比较高的行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维权工作便困难重重。
二、制约农民工就业的瓶颈
(1)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和技能较低。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对务工农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缺乏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域越来越窄。据调查,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6.3%,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占15.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0.8%。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决定了绝大多数农民工只能从事简单而繁重的体力劳动,技术含量低,收入低。
图3 农民工文化程度结构
(2)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劳动风险意识和损失补偿意识,多数农民工没有与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据调查,外出农民工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占64.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占20.1%,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占5.3%,一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占2.0%。
(3)外出方式单一,以自发和亲朋好友介绍为主。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以熟人亲友为主,政府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就业市场上,农民工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就业存在不确定性。六成农民工自发外出务工,三成通过亲朋好友介绍,中介组织介绍的占3.3%,政府组织的占1.6%,其他方式4.9%。
(4)职能部门服务不到位,外出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职能部门缺乏维护农民工务工权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用人单位缺乏有效监管,部分用人单位在为农民工务工提供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卫生保障方面大打折扣。98.7%的单位或雇主没有为外出农民工上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保险;58.7%的单位或雇主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52.0%的单位或雇主不提伙食,也没有补贴。
三、对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建议
(1)做好政府服务工作,促进农民工就业。一是加强对农民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充分调动农民工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二是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2)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充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积极推动各类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广泛进行劳动合同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3)建立农民工信息和用工信息联网机制。各级政府应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外出就业创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疏通服务信息,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及时公布系列用工信息,特别是要针对大多数农民不上网的现状,有好的用工信息应及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增加就业机会。
(4)逐步完善各项保险机制,为农民工保驾护航。一是强化农民工的参保意识。加大针对农民工进行各项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目标、模式的宣传,增强企业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缴费的意识和自觉性,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用工企业执行基本保障制度的监督力度,督促用工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基本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撰稿:陈兴锋 王玉玲 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