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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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的兴革

文帝时,洛阳才子贾谊洞烛先机,对汉初的政情,例如诸侯王的跋扈和匈奴的威胁等,最早提出警语,他在《陈政事疏》中提出用礼乐教化以补法令之不足、太子必须受良好的教育等主张。文帝很赏识贾谊,但世胄大臣很保守。文帝不能重用贾谊,乃派他做长沙王和爱子梁怀王的太傅(老师);同时也任晁错做太子的老师。景帝在位时也曾请学者王臧教太子,所以武帝(前140—前87在位)一即位即重用王臧为郎中,任王臧的同学赵绾为御史大夫,欲开始改革。太皇太后窦氏是文帝后,笃信黄老,加以干涉。赵绾乃奏请“勿奏事太皇太后”,窦太后大怒,将赵、王下狱,二人自杀。汉武帝即位六年后,窦太后崩,武帝始放手从事改革。武帝诏求贤良文学之士,前后求得人才百余人,其中董仲舒最受武帝赏识。有名的《天人三策》即是治《春秋》有名的董仲舒三次回答武帝提问的记录。汉武帝七年(前134)朝廷再举贤良,六十六岁的公孙弘得中。太常将公孙弘的回答置于下等,但武帝亲擢为第一,并拜公孙弘为博士。董仲舒、公孙弘对武帝的影响很大。

《天人三策》主要是问:一、天下何以会乱?二、既乱之后如何而能治?三、既治之后,如何才能长治久安,永享太平?董仲舒、公孙弘二人的回答均不外兴仁义,重教化,并夹杂一些五德终始的理论,董仲舒的结论是: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立“五经博士”。按博士之名,早在战国时即有,秦始皇甄选天下博学茂材七十人为博士,无实际职务,但备朝廷咨询,很似近代的顾问职位。汉承秦制,亦设博士,流品庞杂,占梦、卜筮均有。高祖溲溺儒冠,轻侮儒者,故汉初博士中通儒术者远不如秦始皇之时,但有通阴阳五行之人在内。董仲舒是景帝时的博士,以治《春秋》著名,是以史学家的身份入选的。“五经”也不是儒家所独有,严格地讲,除“三礼”(《周礼》《仪礼》《礼记》)而外,其他四经,各家均在研究。“五经”是集中国传统学术之大成,讲的是修身齐家之道,与百家各持一端,以之驰说不同。故董仲舒认为国家应支持正当学术研究,百家应任其自然发展,不必由政府供养。故他的“罢黜百家”,只是将百家从博士群中去掉,并无禁止其在民间发展的意思。

儒者重视教育(参看第四章第四节),故教育被称为“儒术”。教育的内容,因人而异。“儒家”讲儒学,主要是根据“三礼”及《论语》《孟子》的哲理,也涉及《春秋》及“三传”。武帝“尊崇儒术”,是重视教育,因百家不讲求教育,只有儒家发挥教化之故。儒术与儒家的分别,我们必须弄清楚,前者是方法,后者是哲理。譬如今天多设大学是重视教育,可设教育系,也可设电机系等,均是教育青年。汉代的学科不如今天之复杂,儒术与儒家很难被严格划分,只不过尊崇儒术之余,儒学自然也沾光。这只表示汉初儒家地位太低,常受轻侮与迫害,高祖侮辱儒生及王臧、赵绾下狱自杀是最显著的例证。武帝受过教育,深知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教育是治国的根本,所以要尊崇它,这与将儒家思想定于一尊的说法,有极大的不同。武帝选拔人才要孝廉,要贤良方正,都以有良好教养为标准,绝没有以是否通儒为准则,这一点见诸史籍,斑斑可考。

所以汉武帝的“尊崇儒术,罢黜百家”,只是提倡教育,即政府不再用公帑去养不重视教化的“学人”而已,汉武帝并没有钳制思想和压迫学术自由之意。董仲舒也从未做过如此之建议!武帝十分敬重董仲舒,但并未让他在中枢任职,而是派他去做兄长易王的相,希望他能教育那位“素骄、好勇”的兄长。仲舒因好阴阳五行之说,被人诬告,后被判死刑,武帝特赦之,迁胶西王相。不久后,董仲舒称病归家,闭门著述,以《春秋蕃露》最著名,“蕃”字今作“繁”。董仲舒被推崇为大儒,他对后世中国政治的影响极深远,甚至有人认为他的地位仅次于孔子。

遵循“以教化为治平”的基本原则,故朝廷在五经博士之下设“弟子”五十人,一年考一次,通一经者可任地方政府之吏或中央政府之郎。朝廷又经常诏令郡国举孝廉及贤良方正,对这些人任以官职,盖欲逐渐实现以受过教育的人充当官吏的目标。于是,博士弟子人数日益增加,百年后到汉成帝晚年时,已达三千人之多,他们使汉朝政府在实质上发生了变化。

一般史家认为武帝最重要的政治改革是布衣可以为卿相。按高祖订定“非功不侯,非侯不相”的铁则,做丞相者应是军人或其后裔。丞相总揽全国大政,竟为一群人所包揽,为汉初极不合理的制度。公孙弘首次以布衣出任丞相,是在武帝十四年(前127),这在制度上是一大进步的变革,但事实确不简单。

公孙弘,山东人,出身贫贱,少时为狱吏,曾因犯罪而被免职,靠养猪为生,年四十“乃学《春秋》杂说”,二十年后武帝招贤良文学之士,应对称旨,为博士。后出使匈奴,未尽职,武帝怒其无能,弘乃称病回家。其后朝廷复征贤良文学之士,因为地方推荐,弘固辞不得乃应征,对策甚合武帝意,被置第一,从此一帆风顺,数年间官至御史大夫。公孙弘为人甚工心计,他妒忌董仲舒治《春秋》比他高明,便设法排斥。公孙弘侍候武帝很圆通,甚受赏识。拜相之前,公孙弘先被封为平津侯,食邑六百五十户,盖武帝只废除掉“非功不侯”之制而已。此后布衣为相,均先封侯。公孙弘为相六年,年八十终于相位。继起布衣为相的六人,均尸位素餐而已。丞相无事可做,相府破烂也不修整,到后来沦为马厩、车库或奴婢宿舍。即使如此,六人中除石庆外,皆因罪被杀。所以我们认为武帝以布衣为丞相的主要鹄的不在于破格用贤材,而在于不满政治上丞相总揽天下庶政的传统,不愿皇帝的权力有人掣肘,所以任用“布衣”作装饰品,以便一切出自宸断。这是治汉史者所不能不察的。

除基本的革新外,黄老之治在社会经济及地方政治各方面所滋生的弊端也很严重,问题丛生,亟待兴革。

最为突出的是土地兼并问题。汉代的土地有“公田”“私田”之分,公田属于皇室,多属籍没秦代宗室贵族的土地,主要集中于关中,也有少数散布各郡国的无主的山林川泽属于皇家,均租佃与农民,其收入为皇家所有。各功臣也常被赐“汤沐邑”,收入由功臣世代享用。也有强买民田的大臣,如萧何以丞相之尊,强买民田数十万(一说这是萧何避祸的方法,表示无大志,只争小利)。功臣的田地,介乎公私之间,仍然租与农民,与皇帝同为地主。私田属于旧日的地主,在战乱时逃亡的地主,汉高祖即帝位后即诏令可以回籍照旧领有原有田地。其余荒芜无主的田地,则分配给退伍的官兵。汉代统计户口很严,户籍编制详确,政府据以征税和征役。田税征十五分之一,后减半征收,为三十分之一;丁口税成人每年征一百二十文,徭役不多,均可出钱代替。但承平日久后,人口增加,田地收入不足,在富人利用高利贷巧取豪夺的情况下,贫穷的农民最先出卖土地,再出卖妻子,最后出卖自身为奴隶,以免沦为饿殍。盖各地豪强与狡吏猾民结合,武断乡曲,政府行黄老之治,不闻不问,豪强之徒越来越嚣张,兼并的土地也越来越多,奴婢成群,动辄成百上千人。政府的赋税再轻,真正获益的只是大地主,而非农民。所以有人形容汉代对待人民优惠于三代,但豪强之残暴超过秦代。董仲舒说:“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他主张“限民名田”,名田即私人田地,建议私人拥有的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但此建议推行阻碍大,遂成为具文。

文帝时晁错便已察觉到这种情况,他建议实行边境屯田的政策,既可解决耕田不足的问题,亦可充实边防。文景之时虽也实行屯田,但规模很小,没有实际作用。到武帝时因对匈奴的战争,在军事上及军粮供应上均需向西北屯田,朝廷便要求戍边的大军同时从事垦殖。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大败匈奴后,西北边境六十万大军全数屯田,同年朝廷将国内贫民七十二万五千口移殖到边境新得的土地上开垦,以后又陆续将各地囚徒、奴婢、下贫、恶少年等强制移到边疆屯田。这虽然是治标的办法,但至少纾解了农民在文景之治下的悲惨境况。

战国时代各国的工商业已很发达,商人的社会地位很高,吕不韦不过是例子之一。秦始皇也重视富商,他为四川一位富有的寡妇清筑“女怀清台”以示表扬。汉代的工业以鼓铸、煮盐牟利为厚。其他如畜牧、制造、运输等亦相当发达。这些行业,都需要大量工人,奴工的来源一是用金钱收买,一是藏匿农村逃亡之人。隐匿庇护各地逃亡人士的市井之徒,时人称为“侠”。这类闾里之侠,肝胆相照,生死相许,成为城市中的大势力。他们人多势众,任意做各种违法牟利之事,官府侧目,莫之能禁。有时富贾与任侠联手,互相利用,鱼肉善良,武断乡曲。他们最有兴趣的是占据矿山冶铁、冶铜。铁已是当时制造各种农具的主要原料,冶铁获利甚厚。当时巨贾不仅冶铜,而且设厂铸造货币!邓通据有今汉中、四川等地的矿山,大量铸钱,吴王濞亦兼营盐铁。当文景之际,吴、邓所铸的钱通行天下。武帝将冶铁煮盐收归国营,不再由商人操纵,略解生民疾苦。

在政治上,除三公九卿之外,朝廷同时设置刺史。刺史地位很低,秩六百石(县令为一千石),但权力很大。刺史每年巡行,以抑制豪强的闾里之侠及地方官吏之不法者为主要任务,然后向皇帝报告,也足使豪强及猾吏略为敛迹。

武帝在内政方面还有一些新猷,如废除以十月为岁首的秦历,改用夏正(农历);随便改年号也是从他开始(文帝初建年号,景帝改元一次),他在位五十四年间一共用了十一个年号。武帝随意改年号,理由很多,如“今郊得一角兽”,便改年号为“元狩”;封泰山,便改年号为“元封”。此后中国皇帝年号繁多,给当时人记事及后世纪史带来许多不便,且毫无意义,故本书一律摒除所有年号,恢复《春秋》以来的纪年法,改纪某帝在位之第几年(后附公元纪年)

武帝对内的工作,受到他对外政策的影响,他对抗匈奴的战绩,对中华历史自极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