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科举与宋代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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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宋初帝王对经学发展的推动

北宋的官方经学活动,影响了广大的士人,北宋的经学变革,既是因为宋初八十年左右官方着力推动经学发展才得以实现,又可以看作热衷于经学的士人对宋初官方经学试图“定于一尊”的一种反拨。同样,在熙宁变法之后,虽然有王安石经学“定于一尊”的局面,但仍然产生了“道学”等反对王氏经学的学派,这同样是对官方经学定于一尊的一种反动。这些现象,反过来证明了北宋官方经学活动的重要性和巨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正是构成士人经学思想的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

文献记载显示,身为最高统治者的帝王,在官方经学活动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无论在权威经书和注疏文本的重建、科举制度的变革还是官方经学的传授中,帝王都扮演了重要角色。这在过去以皇权为中心的政治史研究,或是以士人为主体的经学史叙述中,还没有被充分重视,比如刘静贞专门研究北宋前期皇权的专著《北宋前期皇帝和他们的权力》(台北:稻乡出版社,1996)和汪惠敏专门研究宋代经学的专著《宋代经学之研究》(台北:师大书苑有限公司,1989)都没有涉及帝王与经书或经学的关系。因此本章也将帝王的行为作为观察北宋官方经学活动的一个重要视角。

组织校订和颁行经学著作,历来是官方经学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如唐太宗贞观七年(633),朝廷颁布由颜师古负责校订的《五经定本》,之后,又由孔颖达领衔编纂《五经正义》,并经多次刊正,最终于高宗永徽四年(653)颁布,明确规定“每年明经依此考试”王溥:《唐会要》卷七七《论经义》,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55,第1405页。。这样就完成了唐代官方颁布经书注疏的整个过程。从永徽四年至宋代开国,已然经历三百年时光,经书本文及注疏经过翻刻,早已多有错讹。况且从中唐以来,经学早已有了新的成果。以啖助、赵匡、陆淳为代表的新《春秋》学,开启了对前人传注的不信从之风。虽然朝廷并未颁布新的经书注疏,但《五经正义》的权威地位并非不可摇撼。加之明经科考试中唐以后不受重视,唐人的思想又比较解放,佛、道二教的势力十分兴盛,故而儒家经书的权威性,也就是它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统帅地位,并非岿然不动。

对于宋代帝王而言,在推行文治、注重教化的过程中,首要的工作是重新建立儒家经书的权威地位。而要建立这种地位,首先又必须要有标准的经书文本。假如经书的各种版本文字不一,儒生又各据所本,非但会影响科举考试,而且也无助于统一士大夫的思想意识,使之为新政权服务。所以,由中央政府来颁布新的标准权威文本,成为宋初推行文治的首要任务。

组织校订颁行经文及注疏、音义的活动开始于宋太宗末年,结束于真宗初年。经书颁行后,朝廷主动赐予学校、书院等,真正树立起儒家经书不可动摇的权威地位。

关于校正经文方面,王国维等学者已经做过比较详细的研究。详见王国维:《五代两宋监本考》卷中,《王国维全集》第七卷,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第208-225页;冯晓庭:《宋初经学发展述论》,台北: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1,第39页。这里仅交代一下关键的史实。《宋史·李觉传》云:“淳化初,上(太宗)以经书板本有田敏辄删去者数字,命觉与孔维详定。”脱脱等:《宋史》卷一九〇,北京:中华书局,1977,第12821页。这说明太宗本人已经发现了经书版本有删改,进而认识到经书文本准确的重要性。真宗景德二年(1005)九月,由于国子监言“群经摹印岁深,字体讹缺”,请求重新刻板,故命崇文检详杜镐、诸王侍讲孙奭详校《尚书》、《孝经》、《论语》、《尔雅》四经,又令侍讲学士邢昺与两制刊正。王应麟:《玉海》卷四三,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影印,1987,第814页。大中祥符七年(1014),又命陈彭年、冯元校定《周易》、《诗经》重刻版本。天禧五年(1021)五月辛丑,真宗“令国子监重刻经印板,以岁久刓损也”《玉海》卷四三,第814页。。七月,内殿承制、兼管勾国子监刘崇超言国子监监管经书六十六件印板中有十件“年深讹阙,字体不全,有妨印造”,“昨礼部贡院取到《孝经》、《论语》、《尔雅》、《礼记》、《春秋》,皆李鹗所书旧本,乞差直讲官重看榻本雕造”。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二,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57,第2972页。所谓“李鹗所书旧本”,即五代国子监所刻九经,其书板为北宋国子监继承,经过较长时间的刷印,已经不堪使用,需重新刻板。参见张丽娟:《宋代经书注疏刊刻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第46页。太宗和真宗朝校正经文的活动,是唐太宗命颜师古校订《五经定本》以来最重要的儒家经文校正工程,无论后来官、私经注发生多大的变化,经书诠释出现怎样的分歧,都有了权威的经书文本作为依据。

在编校刻印注疏方面,早在太祖建隆二年(961)五月丙寅,洛阳人聂崇义就献上所编纂的《三礼图集注》。太祖“仍命太子詹事汝阴尹拙集儒臣参议,拙多所驳难,崇义复引经解释,乃悉以下工部尚书窦仪,裁处至当,然后颁行”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北京:中华书局,2004,第45页。。据《宋史·聂崇义传》记载,当时参加讨论的还有工部尚书窦仪、吏部尚书张昭等人。聂崇义在该书《自序》中说:“凡所集注,皆周公正经,仲尼所定,康成所注,傍依疏义。事有未达,则引汉法以况之。”聂崇义:《新定三礼图自序》,《全宋文》,第3册,第62页。可见《三礼图集注》在经学上还是有一定创见的。也有学者认为,聂崇义“不重视注疏之学”,“改变了汉唐以来经学家的观点,而开创‘变古’之风”。金中枢:《宋代学术思想研究》,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9,第19页。但《三礼图集注》仅限于礼学,其对广大士人的影响不是很大。况且此书本是应周世宗的要求所纂,无非是所献上之时间已经入宋罢了。

由于《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左传》这五部经书的“正义”属于唐代旧作,《孟子》当时尚未入经,故而十二经中剩下未列入“正义”的七部经书注疏仍未获颁行。在推动全面颁行这些注疏方面,太宗朝李至的建议,起了关键作用,他先后两次提出校勘经疏的建议,均获允准。《宋史》本传载:“淳化五年,兼判国子监。至上言:‘《五经》书疏已板行,惟二《传》、二《礼》、《孝经》、《论语》、《尔雅》七经疏未备,岂副仁君垂训之意。今直讲崔颐正、孙奭、崔偓佺皆励精强学,博通经义,望令重加雠校,以备刊刻。'”真宗咸平元年(998)正月又上言:“本监先校定诸经音疏,其间文字,讹谬尚多,深虑未副仁君好古诲人之意。盖前所遣官,多专经之士,或通《春秋》者未习《礼记》,或习《周易》者不通《尚书》,至于旁引经史,皆非素所传习,以是之故,未得专详。伏见国子博士杜镐,直讲孙奭、崔颐正,皆苦心强学,博贯九经,问义质疑,有所依据。望令重加勘正,除去舛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第908页。到了真宗咸平四年(1001)九月丁亥,邢昺呈上《周礼》、《仪礼》、《公羊传》、《谷梁传》注疏,一百六十五卷,真宗“命模印颁行,赐宴国子监,并加阶勋。于是九经疏义悉具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第1073页。。至于《孝经》、《论语》、《尔雅》三书的注疏,则是在旧注疏的基础上“约而修之”。《玉海》卷四一,第779页。邢昺为宋初官方经学之最重要人物之一,据《宋史·邢昺传》载其“受诏与杜镐、舒雅、李慕清、崔偓佺等校定《周礼》、《仪礼》、《公羊》、《谷梁春秋传》、《孝经》、《论语》、《尔雅》义疏”《宋史》卷四三一,第12798页。。在真宗咸平年间,十二部经典的注疏都已经校勘或编修完成。

在校正刻印经书音义方面,群经音义以隋代陆德明的《经典释文》为权威,宋代对该书的校定工作规模相对较小,在太祖朝已经完成。但《经典释文》中没有《孟子音义》,这里需要补充《孟子音义》的编纂情况。《孟子》在宋初虽未入经,但已经受到官方重视。大中祥符五年(1012)十月,“诏国子监校勘《孟子》。直讲马龟符、冯元,说书吴易直同校勘。判国子监龙图阁待制吴奭、都虞员外郎王勉覆校;内侍刘崇超领其事。奭等言:‘《孟子》旧有张镒、丁公著二家撰录,文理舛互。今采众家之善,削去异端,仍依《经典释文》,刊《音义》二卷。’是年四月以进。诏两制与丁谓看详,乞送本监镂板”《宋会要辑稿·崇儒》四之四,第2232页。。《孟子音义》的编纂,补了《经典释文》于《孟子》无《音义》之缺,对于解释《孟子》一书具有不可忽略意义。

宋初几十年间朝廷完成了经文、注疏、音义的编校刻印工作,对于确立儒家经书的地位,普及经学,效果十分显著。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首先,扩展了经书和注疏的印刷数量和传播范围。景德二年(1005)五月戊辰朔,真宗幸国子监阅书库,问祭酒邢昺书板究竟有多少,邢昺说:“国初不及四千,今十余万,经史正义皆具。臣少时业儒,观学徒能具经疏者百无一二,盖传写不给。今板本大备,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时之幸也。”真宗高兴地说:“国家虽尚儒术,然非四方无事,何以及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〇,第1333页,在雕版印刷的时代,书板的数量对于书籍的传播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靠手抄传播,自然占有经疏者“百无一二”,印板一多,才能“家皆有之”。从建隆元年(960)到景德二年(1005),经过四十五年的努力,国子监书板的数量从不到四千增加到十余万,经书在士人中间自然影响大增。

其次,经书刻印之后,帝王还时常用来赏赐官学、书院,意在鼓励经学教育。如咸平四年(1001)三月以国子监经籍赐潭州岳麓山书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第1055页。六月丁卯,“诏诸路州县有学校聚徒讲诵之所,并赐九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第1065页。。景德二年(1005)六月乙未,“赐殿前都指挥使高琼板本经史”,将经史书籍赐给中央卫戍部队的长官,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与太祖要求武臣“读书”相一致。难怪《续资治通鉴长编》的作者李焘评论说:“上崇尚文儒,留心学术,故武毅之臣无不自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〇,第1347页。又大中祥符三年(1010)二月,“赐英州文宣王庙板本《九经》”。《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第2188页。仁宗天圣年间,又有单赐《大学》、《中庸》之举。天圣五年(1027)四月二十一日,赐新及第(进士)《中庸》一篇。《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七,第4248页。天圣八年(1030)四月四日,赐新及第进士《大学》一篇。自后与《中庸》间赐,着为例。《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七,第4248页。从《学》、《庸》间赐的惯例形成来看,这两种经典文本的地位在宋初已经有所提升了。帝王通过赏赐经书,向臣下表明了自己尊经重儒的文化价值取向,新刻印的权威经书,又经过帝王的赏赐,在人们心目中自然地位倍尊。

通过编修、校订、刻印、颁布儒家诸经及其注疏、音义,宋廷重新建立了一整套经典的权威文本,其意义,从狭义言之,使科举考试中涉及经书的科目有了标准文本作为依据,“非国子监见行经书,毋得出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二,宝元元年四月乙未,第2872页。,从广义言之,极大地促进了儒家经书及注疏等在社会上的传播,扩大了经书在士人中的影响力,毫无疑问为以后经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基础。

衡量儒家经书在某一时代地位之高低,科举制度是极好的标尺。因为科举中总含有涉及经书的科目,观察此类科目的情形,可以明了经书在当时到底处于怎样的地位。一般认为,宋初科举制度总体上因袭唐五代。《宋史·选举志一》述宋初贡举科目云:“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宋史》卷一五五,第3604页。进士科除试以诗、赋、论、策之外,还设帖经、墨义。前者规定帖《论语》十帖,后者规定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所谓帖经,就是将儒家经文中某些字句帖去,让应试者填写。墨义则问经文内容,一般以默写原文对答。除进士科外,其他科目称为“诸科”。诸科中,除了“三史”、“开元礼”不考儒家经书,其余皆涉及各种儒家经书,考试方法也是帖经和墨义。虽然这种方法尚不足以考查学生对于经书意义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程度,但毕竟要求他们熟记经文,不然是无法对付的。以上诸科中的明经科,考察的也是学生对经书的记诵理解,为唐代旧制。据考证,宋代始设明经科要到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参见何忠礼:《略论宋代的明经科》,《杭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后收入氏著《科举与宋代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第156页;祝尚书:《宋代科举与文学考论》,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第113页。

士子及第的情况又如何呢?如开宝六年(973)三月乙亥,太祖在讲武殿御试,“得进士二十六人,士廉预焉,五经四人,开元礼七人,三礼三十八人,三传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学究十八人,明法五人,皆赐及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第297页。。从及第人数看,这次及第总人数为126人,进士占21%,与儒家经书有关的诸科科目五经、三礼、三传、学究、明法五科的总人数为91人,占72%,是进士人数的三倍多。假如考虑到进士考试中也考儒家经书这个因素,则参加过经书考试的人数实为117人,占及第总数的93%。从以上各科及第人数比例可以看出,士子通晓经书,是太祖时期的科举考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素质和能力。

面对前朝的科举旧制,宋廷并未进行大规模的改革,但在局部时有突破,而突破者则是帝王本人,这体现了宋初帝王极为重视儒家经书和经学人才的新特点。如果说,注重文治是由太祖奠立的整个宋代政治发展的大方向,那么重视儒家经书,则是“文治”具体化的必然措施。科举的最终目的在于选拔人才,既然重视经书,就要使科举制度有利于选拔通晓经书的优秀人才。对科举旧制的突破主要集中在诸科和制科。

唐代科举中,备受重视的是以考诗、赋、策、论为主的进士科,考经学的明经科虽然由权威的《五经正义》作为依据,但事实上“安史之乱”以后,明经科的地位明显下降。参见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第188页。也就是说,以经学见长的考生,在社会上并不真正受到重视。宋太祖既重经书,就要努力改变唐以来的这种状况。他并没有全面恢复明经科,而是通过调整诸科中考察士子经学的“九经”、“五经”等科目,来提升儒家经书的地位。太祖建隆四年(963)八月十三日下诏:“一经皓首,十上干名,前史之明文,昔贤之苦节,悬科取士,固当优容。按旧制,九经一举,不第而止,非所以启迪仕进之路也。自今一依诸科举人,许令再应。”《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二之二六,第4460页。这是给应九经科的士子增加了一次应试机会。开宝四年(971)十二月辛未,太祖“召九经李符于内殿问经义,赐本科出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第275页。。这是对试九经者重视的又一明证。宋太宗雍熙二年(985)三月,“青州人王从善应五经举,年始踰冠,自言通诵五经文注,上历举本经试之,其诵如流,特赐九经及第,面赐绿袍、银带,钱二万”《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第595页。。这是五经举人熟习经书,而特赐九经及第和诸多财物的例子。对于本来应五经举的士子,因为其对经书背诵如流,就特赐九经及第与诸多财物,这充分表明,在当时科举旧制没有大幅度改革的前提下,帝王已开始运用自己的权力对通经之士进行特别的“关照”,这等于向广大读书人表明,精通儒家经书对于博取功名是多么重要。

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宋真宗、仁宗朝。真宗天禧元年(1017)九月右正言鲁宗道言:“进士所试诗赋,不近治道。诸科对义,但以念诵为工,罔究大义。”真宗说:“前已降诏,进士兼取策论,诸科有能明经者,别与考校,可申明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〇,第2082页。真宗并没有对由制度造就的“念诵为工,罔究大义”的倾向作根本改革,但他要求对诸科中通经者“别与考校”,实际上是又一次搞“特殊化”,对能明经之士特别优待。仁宗天圣二年(1024)三月戊子朔,有人言诸科考试中“经学不究经旨,乞于本科问策一道”,宋仁宗却对经学人才多加回护,给出的理由是“以执经肄业,不善为文,特令取其所长,用广仕路”《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二,第2352页。。直至天圣四年(1026)九月庚申,“诏礼部贡院举人有能通三经者,量试讲说,特以名闻,当议甄擢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四,第2422页。,这里的“讲说”,应该有别于单纯的记诵之学,而涉及对经书大义的讲述,这是嘉祐二年(1057)设立明经科之前,帝王推动选拔通经人才的最有力举措,而其可贵之处在于“讲说”二字,改变了帖经、墨义的传统考试方法,使士子们深究经义成为可能,也可视为后来明经科试经书大义的先导。综上所述,在宋初八十年间,帝王在不总体改变唐五代延续下来的科举旧制的同时,一直在对制度进行局部突破,使得熟习儒家经书的士子受到重视,客观上提升了儒家经书的地位。

除宋初诸科外,科举中的制科,其某些措施也作了调整。宋初制科承袭五代后周显德四年(957)十月所设科目,共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三科。参见聂崇岐:《宋代制举考略》,原载《史学年报》第二卷第五期,1939,后收入氏著《宋史丛考》,北京:中华书局,1980,第172页。因为无人应试,乾德二年(964)正月壬辰,太祖下诏号召大家“投牒自荐”,并欲亲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第120页。据《宋会要辑稿·选举》一〇之六载,乾德四年(966)五月二十七日,太祖果真在紫云楼下召集多位官员一同“亲试”。虽然在三科之中,太祖并未特别偏重“经学优深可为师法”,但对整个制科的重视,包含了对经学优深者的看重。宋初对于制科的另一突破,是在原先所试策问中,加入关乎儒家经书的内容。如景德四年(1007)闰五月,真宗曾对宰臣谈及贤良方正科说:“比设此科,欲求才识。若但考文义,则积学者方能中选,苟有济时之用,安得而知?朕以为六经之旨,圣人用心,固与子史异矣。今策问宜用经义,参之时务。”并命两制各上策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五,第1459-1460页。策问在科举制度诞生前就已存在,在唐代,策问主要问时务,太宗这里强调策问中考问经义,因为他认为六经“固与子史异”,具有更崇高的地位,这就进一步提升了儒家经书在制科考试中的影响力。

科举制度的整体变革,有赖于多种因素相配合促成,并且因为牵涉到广大考生的进取之途与实际利益,难度相对较大。比如北宋最大规模的科举改制推行于熙宁变法时期,之前曾引起士大夫激烈的争论。从宋初的情况看,因为帝王享有最高权力,尤其是在科举基本承袭旧制的情形下,他们以皇权直接介入科举选士,在局部上进行突破,就几乎没有什么阻力。他们之所以这么做,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对儒家经书教化资政作用的深切体认,二是当时博通经学的人才的确十分匮乏。

这在他们的言谈中多有表述。太平兴国八年(983)十二月,太宗在谈到僧、道还俗应举的现象时,对宰相说:“进士先须通经,遵周、孔之教,或止习浮浅文章,殊非务本之道,当下诏切戒之。”于是,“令诸州禁还俗僧道赴举。进士免贴经,只试墨义二十道,皆以经中正文大义为问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第560页。。这是北宋帝王第一次对进士考试中儒家经书考试地位进行正面阐述,他强调进士先须通经,通经才能“务本”。而且,这样的强调立刻导致进士科考试规定的局部改变,免除帖经,同时在墨义考试中以经书大义为问题。

淳化二年(991)九月,太宗诏宰相问殿中丞郭延泽、右赞善大夫董元亨二人经史大义,二人因“博通典籍”、“条对称旨”,次月被任命为史馆检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第723页。当时之所以对通经之士如此看重,是因为相关人才十分缺乏。虽然早在太祖时期,就重视经学通才的培养,如开宝七年(974)二月十四日下诏:“学古入官,历代垂训,将期进用,必藉该通。其《毛诗》、《尚书》、《周易》三经学究,自今宜并为一科,及第后以三《礼》、三《传》选数资序入官。”《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二之二七,第4461页。但类似于三经学究并为一科这样的制度层面的局部调整,对产生通博经学人才的影响仍是有限的。到了淳化二年(991)十一月庚戌,太宗说:“方今文士虽多,通经者甚少,愿精选五经博士,增其员,各专业以教胄子,此风化之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第724-725页。经学人才之所以匮乏,与唐代以来经学考试不受重视有关。由于帖经、墨义等考试方式强调死记硬背,缺乏创造性,所以科目虽设,而素为士子所轻。其根本原因则在于,相对而言,汉唐以来的经注重视章句之学,忽视经书大义。至道三年(997)九月壬午,左正言、直史馆孙何表献五议,得到太宗的称赏。其中指出,当时人无论考诗赋还是经学,皆多弊端,所谓“属词比事,合格者不过雕虫;任传弃经,入流者未逾章句”,并将这两大弊端归结于唐代以来的科举制度:“唐室参古今之制,取天下英俊,失在礼部,得于制举。礼部则进士、明经,解诂句读、声病偶对者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第882-883页。宋初科举既袭唐制,则考试解经时斤斤计较于“解诂句读”的作风自然在所难免。

士子在考试时,在经书解释方面缺乏自由,可由真宗时期的一个例子来说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九景德二年(1005)三月甲寅载:

(李)迪与贾边皆有声场屋,及礼部奏名,而两人皆不与,考官取其文观之,迪赋落韵,边论“当仁不让于师”,以师为众,与注疏异,特奏令就御试。参知政事王旦议落韵者,失于不详审耳;舍注疏而立异论,辄不可许,恐士子从今放荡无所准的。遂取迪而黜边。当时朝论,大率如此。《续资治通鉴长编》,第1322页。

从李迪获得特奏名而贾边未获奏名的事实来看,在当时的科举考试中,不遵守经典注疏而自出新义,比之作赋落韵,实为更严重之错误,由此可见,朝廷要求士子严守汉唐注疏,不能越雷池一步。

总而言之,宋初帝王认识到儒家经书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意义,在承袭唐五代科举旧制的同时,运用至高无上的皇权对制度进行局部突破,总体倾向是强调儒家经书的作用,格外优容参加科举考试的通经之才,这些作为和努力虽然还没能从根本上改变士子对经书大义的理解和以记诵为主的经学考试方式,但在客观上提高了经书的地位,引起士子对经书的重视。这成为后来科举改革和经学变革的前提和先导,对宋代经学发展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

在中国古代,由专人为帝王讲解儒家经书,作为经学传授与习得的重要方面,有着极为悠久的历史。然而五代时期社会动荡,战乱频仍,此类讲经久废。赵宋立国之后,由于帝王对儒家经书的重视,讲经活动从不固定到固定,最终成为经筵制度。关于这项制度本身的情形及流变,学界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研究。关于宋代经筵的详细情况,参见朱瑞熙:《宋朝经筵制度》,原载《中华文史论丛》第55辑,1996,后收入氏著《疁城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第276-318页;姜鹏:《北宋经筵与宋学的兴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第52-66页;吴国武:《北宋经筵讲经考论》,《国学学刊》2009年第3期。严格来说,宋初的讲经活动还不能称为经筵,这里仅就其情况作一概述。

由于宋初一开始没有专职的侍讲官员,因此帝王往往从民间或者国子监发掘通经之士,召其前来为自己讲经。太祖朝的王昭素,太宗朝的李觉、孙奭就分属这两种情况。

太祖曾召王昭素讲《周易》,这是目前所见文献记载中最早为宋代帝王讲经的活动。王昭素,开封酸枣人,《宋史》本传称其“常聚徒教授以自给”,“博通《九经》,兼究《庄》、《老》,尤精《诗》、《易》,以为王、韩注《易》及孔、马疏义或未尽是,乃著《易论》二十三篇。”《宋史》卷四三一《王昭素传》,第12808页。《易论》已经失传,但我们可以大致判断,这是一部纠正和完善王弼、韩康伯《易》注及孔颖达、马融疏义的《周易》研究著作,《郡斋读书志》卷一称其书为三十三卷,“以注疏异同,互相诘难,蔽以己意”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第27页。,也说明其对旧时注疏多有不满。那么王昭素究竟是如何解释《周易》的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记载他被太祖召见,为之讲《周易》的情形:“上令讲《乾卦》,至九五‘飞龙在天’则敛容曰:‘此爻正当陛下今日之事。’引援证据,因示风谏微旨,上甚悦。即访以民事,昭素所言诚实无隐,上益嘉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第244页。我们不难判断,王昭素的讲解路数与象数《易》学无涉,将《周易》内容与当时的社会现实相联系,是义理《易》学的典型特征。那么,是不是王昭素当着皇帝的面,故意这样说,来博取皇帝的欣赏呢?并非如此。他解释《讼卦》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曰:“邑小人少,取退避之义,不然,即掇患于己。”李衡:《周易义海撮要》卷一引,《通志堂经解》本,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影印,1996,第1册,第314页。也是义理《易》学的说法。王昭素经学自有传人。《宋史》本传称“李穆与弟肃及李恽皆常师事焉”。李穆后来官至参知政事。

另外一位为帝王讲《周易》的人,是太宗时的学官李觉。《宋史》本传记载其为太宗讲《周易》事:“端拱元年春,初令学官讲说,觉首预焉。太宗幸国子监谒文宣王毕,升辇将出西门,顾见讲坐,左右言觉方聚徒讲书,上即召觉,令对御讲。觉曰:‘陛下六龙在御,臣何敢辄升高坐。’上因降辇,令有司张帟幕,设别坐,诏觉讲《周易》之《泰卦》,从臣皆列坐。觉因述天地感通、君臣相应之旨,上甚悦,特赐帛百匹”《宋史》卷三四一《李觉传》,第12821页。。李觉先在国子监“聚徒讲书”,碰巧被太宗遇见,于是对其讲《易》之《泰卦》。从他取“天地感通、君臣相应”的讲解角度来看,李觉也是将深奥的《易》理与现实的君臣关系相联系,赢得帝王青睐。从为李觉“设别坐”这一个细节里,不难发现太宗多么看重为其讲经之人。李觉后来与孔维一起从事《春秋正义》等官方经书注疏的校订,是宋初比较重要的官方经学家。

国子监直讲孙奭的际遇也颇具有典型性。淳化五年(994)十一月,太宗幸国子监,赐直讲孙奭五品服,召奭讲《尚书》。“讲《尧典》一篇未毕,遽令讲《说命》三篇。帝曰:‘《尚书》王言,治世之道,《说命》居最。文王得太公,高宗得傅说,皆贤相也。’复诵《说命》‘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之句,曰:‘诚哉是言!何高宗之时,而有贤相如此!’嘉孍久之。赐奭帛三十段。”《宋会要辑稿·礼》一六之三,第684页。为什么太宗在《尧典》还没讲完的情况下打断孙奭,而要他另讲《说命》呢?因为他对商高宗武丁得到傅说这样的贤人辅佐神往不已。由此可见,宋初帝王之所以热衷于让精通经学的民间人士或国子监官员专门为自己讲经,并且欣赏有加,主要原因在于所讲的内容对帝王治理国家具有参考价值。

孙奭个性独立,“守道自处,即有所言,未尝阿附取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四,第1699页。。真宗乾兴元年(1022)十一月辛巳,在崇政殿西阁召孙奭和冯元讲《论语》,“上在经筵,或左右瞻瞩,或足敲踏床,则奭拱立不讲,体貌必庄,上亦为竦然改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九,第2303页。。孙奭的举动,充分体现了身为“师臣”的尊严,而不是对帝王卑躬屈膝。而他所讲的内容,也并非仅仅是君臣父子之道,而是着意规讽:“帝每御经筵,设象架庋书策外向,以便侍臣讲读。奭年高视昏,或阴晦,即为徙御坐于阁外。奭讲至前世乱君亡国,必反复规讽,帝竦然听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〇,第2564页。孙奭的举动体现出宋代士大夫的人格和风骨。

另一位讲经的重要人物是邢昺。太宗雍熙四年(987)八月己酉,水部员外郎、诸王府侍讲邢昺献《分门礼选》二十卷。太宗“甚悦,因问入内西头供奉官卫绍钦曰:‘昺为诸王讲说,曾及此乎?’绍钦曰:‘诸王常时访昺经义,昺每至发明君臣父子之道,必重复陈之。’上益喜,赐昺器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第638-639页。。邢昺是宋初著名的官方经学家,他所陈“君臣父子之道”,正是建政不久的太宗所需要提倡的,现在从“经义”中“发明”,岂不是正中太宗下怀?这则记载说明,宋初讲经绝非单纯的经书讲解,关键在于所讲内容契合帝王构建意识形态的需要。关于邢昺讲经的详情,《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有所补充:“昺在东宫及内庭侍讲,说《孝经》、《礼记》者二,《论语》十,《书》十三,《易》二,《诗》、《左氏春秋》各一,据传疏敷绎之外,多引时事为喻,深被嘉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三,第1675页。当然,邢昺是深通经学的,所讲经典范围亦极广,但受到嘉奖的直接原因是“多引时事为喻”,而非经学上的创见。有关讲经的记载,从真宗朝开始逐渐多了起来,其中邢昺仍是十分活跃的重要人物。咸平五年(1002)正月丙辰,身为翰林侍讲学士的他讲《左氏春秋》毕,真宗召宗室、侍读侍讲学士、王府官宴于崇政殿,赐昺等器币、衣服、金带,加昺工部侍郎。真宗谓辅臣曰:“南北宅将军而下,可各选纯儒,授以经义,庶其知三纲五常之道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第1112页。景德四年(1007)八月,邢昺年老思归曹州故里,真宗体量他,命授工部尚书,知曹州。在送别宴会上,邢昺不忘讲经,“视壁间《尚书》、《礼记》图,指《中庸》篇曰:‘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因陈其大义,上嘉纳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六,第1483页。。由此可见,邢昺的整个讲经活动,符合帝王的利益,为儒家纲常的传播,也就是树立帝王的统治权威,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从邢昺和孙奭的讲经活动可以看出,无论是前者的阐明君臣之道,还是后者的反复规讽,皆可证明,宋初讲经具有强烈的具体指向和现实针对性。儒家经书固然地位崇高,但对经书的讲论完全是为现实政治服务的。宋初讲经的这一特点,在仁宗景祐四年(1037)十月甲午迩英阁讲《春秋》时的君臣对话中,得到了最佳的证明。仁宗说:“《春秋》自昭公之后,鲁道陵迟,家陪用政,记载虽悉,而典要则寡。宜删去蔓辞,止取君臣政教事节讲之。”又对宋绶等说:“《春秋》经旨,在于奖王室,尊君道,丘明作传,文义甚博,然其闲录诡异,则不若《公羊》、《谷梁》二传之质。”宋绶等领会圣意,说:“三传得失,诚如圣言。臣等自今凡丘明所记事,稍近诬及陪臣僭乱无足劝戒者,皆略而不讲。”《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〇,第2838页。对《左传》的讲述,只取符合帝王需要的部分即可,其他可以不讲。

帝王对于讲经的重视,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经常性赏赐讲官。如真宗乾兴元年(1022)十二月甲辰,孙奭讲《论语》,“上亲书唐贤诗以分赐焉,自是,每召辅臣至经筵,多以御书赐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九,第2305页。。仁宗天圣二年(1024)六月,赐马宗元三品服,“以讲《孝经》彻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二,第2357页。。二是注重选拔善于讲经的人才。宋初通经之才还是比较缺乏的,这从邢昺、孙奭等人致仕时皇帝的恋恋不舍可以看出来。因此,对于适合讲经的人才,帝王通常极为关注和留意。天圣二年(1024)三月,皇太后谕宰臣曰:“比择儒臣侍上讲读,深有开益。”宰臣推荐工部郎中马宗元“入奉经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二,第2353页。。天圣四年(1026)七月,国子监缺学官,“壬申,诏诸路转运司所部幕职、令录京朝官有通经术、长于讲说者,以名闻”《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四,第2414页。。九月乙卯,诏曰:“讲学久废,士不知经,岂上之教导不至耶?其令孙奭、冯元举京朝官通经术者三五人以闻。”《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四,第2422页。明道元年(1032)七月丙申,“诏诸路转运使举通明经义可为国子监讲官者,以名闻”《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一,第2585页。。三是帝王将讲经活动推向宗室和大臣。真宗曾对王旦说:“今宗室诸王所习,惟在经籍,昨奏讲《尚书》第五卷,此甚可喜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二,第1635页。大中祥符三年(1010)七月,诏:“南宫、北宅大将军已下,各赴书院讲读经史。诸子十岁已上,并须入学,每日授经书,至午后乃罢。仍委侍教教授,伴读官诱劝,无令废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四,第1681页。这样一来,上有帝王作表率着力推动,下有宗室大臣应命,整个朝廷就掀起了学习儒家经书的新高潮。

宋初经学的另一种传授方式,是学校中的经书讲授。宋初中央一级的学校为国子监,负责贵胄子弟等的教育,讲授经书是教学中一项重要内容。《宋史》载:“国子监旧置判监事二人,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凡监事皆总之。直讲八人,以京官、选人充,掌以经术教授诸生,旧以讲书为名,无定员。淳化五年,判监李至奏为直讲,以京朝官充。其后,又有讲书、说书之名,并以幕职、州县官充。其熟于讲说而秩满者,稍迁京官。皇祐中,始以八人为额,每员各专一经,并选择进士并《九经》及第之人,相参荐举。……广文教进士,太学教《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律学馆教明律,余不常置。”《宋史》卷一六五《职官五》,第3909-3910页。由此可知,国子监直讲的主要任务是向诸生讲授经书,而国子监下设广文、太学、律学三馆,其中太学的教学内容主要是《九经》、《五经》、《三礼》、《三传》。上文中我们已经看到经学家李觉在国子监讲经时被太宗发现,并邀之对己讲《易》的例子,这里还有崔颂的经历,时间则更早。《宋史》载:“宋初,判国子监,会重修国学及武成王庙,命颂总领其事。建隆三年夏,始会生徒讲说,太祖遣中使以酒果赐之。每临幸国学,召颂与语,因及经义,颂应答无滞。”《宋史》卷四三一《崔颂传》,第12816页。国子监讲经大致如此,而具体讲说的内容和方式则不得而知。

再看地方上的学校。宋初地方上并未设立官学,地方学校都是私建的。学校中有讲授经书的教学活动。真宗咸平四年(1001)六月,“诏诸路郡县有学校聚徒讲诵之所,赐《九经》书一部”《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第2188页。。仁宗即位不久,乾兴元年(1022)十一月,翰林侍讲学士孙奭言:“昨知兖州,以邹、鲁之旧封,有周、孔之遗化,辄于本州岛文宣王庙内修建学舍四十余区,受纳生徒,俾隶所业。自后听读不下数百人,臣以己俸养赡。今臣罢任,必恐学徒离散。伏见密州马耆山、讲书杨光辅学业精通,堪为师范。先授太学助教,昨经覃恩,未曾迁秩。乞特转一官,差充兖州讲书。仍望给赐职田十顷,冀学校不废。”《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第2188页。朝廷从之。这就证明,兖州建立学校完全是任地方官的孙奭的个人行为,费用也由他从自己俸禄里支取,所以后果是学校可能随着他的离任废弃,而马耆山、杨光辅两人去教书还需要“特转一官,差充兖州讲书”,这也证明地方学校的设立并非国家行为。《宋会要辑稿》接着又引《纪纂渊海》云:“本朝国初,未建州学。乾兴元年,兖州守臣孙奭私建学舍,聚生徒。余镇未置学也。”《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第2188页。综合起来看,宋初虽然没有地方的官学,但私人建立的学校中,经学的教授依然可以展开,而且听者甚众。地方学校有时还会招募有精通经学的处士来为学生讲授。如仁宗康定元年(1040)二月庚子,“赐永兴军草泽高怿号安素处士。怿,季兴四世孙,幼能属文,通经史百家之说,从种放隐终南山,与张峣、许勃号‘南山三友’。……及范雍建京兆府学,召怿讲授,诸生席间常数十百人。……其后,文彦博又言怿经术该通,有高世之行,可励风俗,复赐第一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六,第2976-2977页。除了地方学校之外,书院中的经学教学也很普遍。位于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是宋代四大书院之一,太平兴国五年(980)六月己亥,朝廷以白鹿洞主明起为蔡州折信县主簿,而“选太学之通经者授以他官,俾领洞事,日为诸生讲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第476页。,这表明宋廷赞成书院经学教育的同时,并将书院纳入官方管辖。这样一种行为,当然有朝廷统一意识形态的考虑,由此造成白鹿洞书院的衰微,但从官方选择洞主的标准来分析,他们仍想保证书院经学教育的延续性,而不想让它中断。有时,朝廷的做法是不以官方任命书院山长,而充分利用民间书院经学教育的资源。《宋会要辑稿》记载,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二月二十四日,诏应天府新建书院,以府民曹诚为本府助教。为什么让曹诚任助教呢?因为他私人出资,在宋初“通五经业”的隐士戚同文旧居的基础上,建学舍百五十间,聚书千五百余卷,而愿以学舍入官,令戚同文的孙子主持,“召明经艺者讲习,本府以闻,故有是命,并赐院额,仍令本府职事官提举”《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第2188页。。学校、资金和主事者都是现成的,又在民间具有一定影响,让出资者作个“助教”,朝廷又表明重视经学教育的态度,何乐而不为呢?

宋初朝廷在推动经书及注疏文本的重新颁布,科举制度的调整、经书的讲授这三项事务中尽力提升儒家经书的地位,树立经书的意识形态权威性,在宋初制度尚且承袭前代,没有大变革的背景下,其措施不可谓不力。然而在这八十年间,经学并没有因此得到大发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参照后来经学发生的变革来看,宋初帝王、士人最多做到尊经,经书刚刚获尊,当然不可能就其真伪、义理以及前代注释的正误进行深刻反思,这种反思无法展开,根本上就无力促动整个经学的新变。总之,以官方来提升经书地位,推动经学的发展,终究还属于学术发展的外力和外因,不过,对于宋学的形成而言,这样的外力又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