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科举与宋代古文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节 北宋晚期新学在官学和科场的命运

从哲宗亲政到北宋灭亡,是北宋官方学术变化的重要时期,针对当时的复杂情况,目前相关研究成果还比较少。伊佩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毕嘉珍(Maggie Bickford)合编的Emperor Huizong and Late Northern Song China:the Politics of Culture and the Culture of Politics(The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2006)一书,作为西方近年来研究宋徽宗的力作,也未对其统治时期的学术状况作全面描述。徽宗崇宁年间,新学影响力臻于巅峰,但其地位上升与政治权力密切相关。而道教进入官学之后,客观上对新学地位有所削弱。靖康之难发生,士大夫将矛头对准新学,视之为导致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

以王安石为核心的新学,创始于神宗熙宁时期。此后一直享有官学地位。元祐年间旧党执政,新学的官学地位并未改变。只是一度恢复诗赋取士,而解经亦不再以《三经新义》为唯一标准,可以参用他说。这样一来,新学在科场上的权威性有所衰落。元祐九年(1094)四月癸丑,哲宗下诏改元“绍圣”,明确表示绍述熙宁新法,次日诏王安石配享神宗庙。黄以周等:《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九,北京:中华书局,2004,第403页。随着政局的变化,朝廷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强化新学地位的措施。如五月甲辰,“诏进士罢试诗赋,专治经术”《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〇,第415页。,实质上恢复了熙宁时期的科举法。当时甚至有人建议从王安石《诗义》、《书义》、《周礼义》中出直接考题,后因右正言邹浩反对而作罢。《文献通考》卷三一《选举四》,第296页。虽然没能以命题,但这一建议的提出,本身就证明《三经新义》在当时享有的地位,可以说仅次于儒家经典本身。而王安石晚年所撰《字说》的官学地位,亦重获朝廷确认。元祐贡举敕规定进士不得引用《字说》,至绍圣元年(1094)六月癸未,除《字说》之禁。《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〇,第425页。十月丁亥,王安石弟子、时任国子司业的龚原提出《字说》“发明至理”,乞“就王安石家缮写定本,降付国子监雕印,以便学者传习”,朝廷从之。《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一,第452页。龚原其人对绍圣时期新学地位的提升功莫大焉。绍圣二年(1095)三月甲辰,他又提议将王安石之子王雱所撰《论语》、《孟子》义由国子监雕印颁行。《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二,第471页。所有这些提议,均获首肯。众所周知,王安石素不喜《春秋》,有“断烂朝报”之讥,故熙宁科举改制中罢《春秋》科。绍圣四年(1097)二月,又诏罢春秋科,《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四,第555页。恢复了熙宁的做法。综上所述,在绍圣年间,无论是王安石本人还是新学诸著作,在“绍述”熙宁的政治气氛中,获得了很高的地位,和元祐时期的情况大为不同。

徽宗即位后,执政的向太后以“建中靖国”为年号,希望调和新旧两党的矛盾,但第二年(1102),徽宗亲政,即改元“崇宁”,表明崇尚熙宁之意。同时大肆扶持新党,打击旧党,政局亦为之一变。崇宁年间,王安石被抬升到极高地位。如崇宁三年(1104)六月戊申,“诏荆国公王安石配享孔子庙廷”《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四,第815页。,次年五月学士院应诏为王安石撰国子监赞,称其为“优入圣域,百世之师”《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五,第840页。。政和三年(1113)正月壬申追封舒王。《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二,第1050页。

一般认为,在徽宗朝,新学的地位臻于鼎盛。的确,徽宗也采取了巩固新学地位的措施,如政和元年(1111)十一月丙子,有臣僚提出,迩英阁讲经应“只点正经,其音释意义,并以王安石等所进经义为准”。朝廷从之。《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〇,第1017页。这是经筵中以新经义为权威经注的例证。应当承认,自哲宗绍圣以来抬升新学的一系列举措,其影响在徽宗朝是显而易见。如南宋陈善说:“崇、观三舍,一用王氏之学,及其弊也,文字语言,习尚浮虚,千人一律。”陈善:《扪虱新话》上集卷三,《丛书集成新编》本,台北:新文本出版公司,1985,第12册,第255页。宋人笔记中还有不少类似的记载,这里不一一列举。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上述经筵的变化之外,徽宗在确立新学的官学地位方面,并未再有大的举动。新学在徽宗朝崇宁之后一统天下的局面,更多是由绍圣以来抬升新学的举措所酿成。徽宗诚然支持新学,但这种支持首先是出于扶持新党、打击旧党的政治需要,其次可以看作在“崇尚熙宁”的政治导向下,在学术上必然作出的抉择。

我们认为,无论是王安石还是新学,都仅仅是徽宗和蔡京等打击异己的一个符号、一面旗帜而已,从学术上来说,他们并没有为新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可能性。这是新学本身在徽宗朝没有能够取得大进展的重要原因。

更值得注意的是,徽宗提升王安石与新学地位的举措,多发生在其当政的前期,即崇宁、政和年间。到了统治岁月的后期,在学术思想方面,徽宗显然别有钟情,他内心深处更喜欢的其实是道教。徽宗崇尚道教,本不是什么秘密,学界多有讨论。参见金中枢:《宋代学术思想研究》第七章《论北宋末年之崇尚道教》,第425-616页。这里需要指出,徽宗对道教的热衷,不仅表现为自称道君皇帝,给道士们大建宫观、加官晋爵等等,更表现为他将道教引入官学系统。徽宗这样做,主观上并非要削弱新学的地位,然而道教进入官学之后,客观上打破了新学一家独尊的局面,使其影响力有所削弱。这个问题过去人们未尝注意。它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徽宗不用新学学派的《老子》诸注,而另撰《御注道德经》颁行,并允许考试时从御注中出论题。此事在重和元年(1118)八月。《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七,第1185页。徽宗极重《道德经》,曾将其改名为《太上混元上德皇帝道德真经》。但《道德经》也是新学学派深有研究的经典,王安石、王雱、吕惠卿、陆佃等代表人物均曾为《老子》作注。徽宗并没有从新学诸家《老子》注中选取一家作为官学著作颁行,而是另起炉灶,重新作注,并将注文纳入科举考试的命题范围。蒙文通先生曾指出,王安石、王雱、吕惠卿、陆佃、刘泾等新学人物的《老子注》“与政和《御注》不无关系”蒙文通:《道教史琐谈》,《蒙文通文集》第一卷《古学甄微》,成都:巴蜀书社,1987,第328页。,但两者间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徽宗注“治大国”章云:“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惑。”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卷四,《道藏》,北京:文物出版社影印,1988,第11册,第876页。这显然和王安石极力倡导变法的理念截然不同。又如释“三十辐”章,王安石批评老子“以为涉乎形器皆不足言也,不足为也,故大抵去礼乐刑政而惟道之称焉,是不察于理而务高之过也”蒙文通:《王介甫<老子注>佚文》,《蒙文通文集》第六卷《道书辑校十种》,成都:巴蜀书社,2001,第688页。,徽宗则说:“妙用出于至无,变化藏于不累,如鉴无象,因物显照,至人用心,每解乎此。”《御解道德真经》卷一,《道藏》,第11册,第849页。两者的分歧也是显而易见的。正如有论者指出:“王安石学派在阐释《老子》时,尚能主张无为而不废于有为,可叹这位立志要发黄老千年不传之秘的宋徽宗,却恰恰把黄老思想中最为可取的内核给丢掉了。”刘固盛:《宋徽宗君臣的<老子>注疏》,收入氏著《老庄学文献及其思想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9,第178页。徽宗亲撰并颁行《御注道德经》,使得新学学派王安石等人的《老子注》未能进入官学。这与熙宁时期朝廷直接颁行王安石等人《三经新义》的做法显然不同。作为皇帝自己的著作,当徽宗《御注》颁行并成为命题依据后,它的权威性毫无疑问已超过了新学学派诸人的《老子注》。

其次,徽宗颁行《亢桑子》、《文子》,但未颁行新学学者的《庄子》注。政和七年八月丙辰,蔡京之子蔡攸奏请将道家著作《亢桑子》、《文子》颁于国子学,与《老》、《庄》并行,朝廷从之。《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六,第1153页。这表明道家诸子著作在当时地位颇高。但新学学派中,王雱有《南华真经新传》、吕惠卿有《庄子义》、陈祥道有《庄子注》,这些著作在当时均未获颁行。

最后,重和元年八月庚午,徽宗将《黄帝内经》、《道德经》列为“大经”,《庄子》、《列子》列为“小经”,“令天下学校诸生,于下项经添大、小一经,各随所愿分治”《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七,第1186页。。这样,上述道家经典就正式进入官学,获得了与儒家经典相同的地位。这在宋代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举措看似与新学无关,但实质上打破了王安石《三经新义》、《字说》在学校中的垄断局面,客观上使诸生治经应试时多了一些选择,他们或可以不专习王安石的著作,而转习道家经典。

就整体而言,从哲宗亲政至于整个徽宗朝,新学的地位和影响力大大要超过其他学派。众所周知,官方打击旧党的行动从哲宗绍圣年间已经开始,至徽宗崇宁三年六月将三百〇九人的党人名单刻石朝堂达到高潮。在此政治情势下,苏、黄等元祐文人的著作毁版禁行,旧党人物的学术理所当然地遭受排斥。旧党诸人学术遭受排斥的详情,参见拙著:《北宋新学与文学——以王安石为中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40页。当时似乎没有任何学派势力能与新学抗衡。但正是由于徽宗本人对道教的热衷,使道家著作顺利进入官学,成为经典,并用来命题。新学的独尊地位实际上被削弱。后来,徽宗自己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于是在宣和七年下诏:“政和中,尝命学校分治黄、老、庄、列之书,实失专经之旨,其《内经》等书并罢治。”《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第3668页。但下诏之际,已近徽宗朝之末,几乎于事无补。由此可见,徽宗对新学著作的热情远没有道家经典那么高了,在其统治时期没有为新学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这一点上远逊于神宗。虽然新学仍处官学地位,但业已埋下日后衰落的因子。

真正使新学官学地位发生动摇的,是靖康年间的学术之争。而这一场学术之争肇端于对蔡京等误国奸臣的清算。

金兵南下,威胁汴京,促使宋廷的政治生态急剧变化。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徽宗在危机之中禅位钦宗,二十七日,太学生陈东率数百太学生上书乞诛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李彦、朱勔等六人,斥为“六贼”。之后,陈东又三次上书,要求对惩治奸臣,启用抗金将领。多次上书震动朝野,导致蔡京等人被杀或遭贬。陈东的上书言辞激烈,但从未将蔡京与王安石其人其学联系起来。但其促使政局变化,言论禁锢得以解除,士大夫有了反思和批评学术的机会和空间。

批评起因于科举制的争议。熙宁科举改制后,以经义试进士,元祐又恢复诗赋取士,两种取士法各有拥护者。崇宁以来,更是争论不休。靖康之初,有臣僚上言:“科举取士,要当质以史学,询以时政。今之策问,虚无不根,古今治乱,悉所不晓。诗赋设科,所得名臣,不可胜纪,专试经义亦已五纪。救之之术,莫若遵用祖宗成宪。王安石解经,有不背圣人旨意,亦许采用。至于老、庄之书及《字说》,并应禁止。”《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第3669页。这样的说法,反映了熙宁改制后专试经义的消极影响,但其中并没有全盘否定《三经新义》。当时,钦宗诏礼部详议。时任谏议大夫兼国子祭酒的杨时便上疏痛斥蔡京“蠹国害民”,并将其与王安石联系起来:

盖京以继述神宗皇帝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身利,故推尊安石,加以王爵,配享孔子庙庭,而京所为自谓得安石之意,使无得而议。其小有异者,则以不忠不孝之名目之,痛加窜黜,人皆结舌莫敢为言。而京得以肆意妄为,则致今日之祸者,实安石有以启之也。杨时:《上钦宗皇帝疏七》,《杨龟山先生集》卷一,《全宋文》,第124册,第96页。

杨时是熙宁九年进士,先后师从二程兄弟,是道学中坚人物。他也是首次将靖康之祸归咎于王安石之人。他的整篇上疏可以分作几个层面来看。

首先,他指责道:“安石挟管、商之术,饰六艺以文奸言,变乱祖宗法度,当时司马光已言其为害当见于数十年之后。今日之事,若合符契。其著为邪说,以涂学者耳目,败坏其心术者,不可缕数,姑即其为今日之害尤甚者一二事以明之,则其为邪说可见矣。”关于王安石其人其学,及其变法的争议,早在王安石生前就已展开,此处杨时将王氏之学斥为“饰六艺以文奸言”、败坏人心术的“邪说”,就不仅仅是批判其学术观点,而是对其人的基本道德品质、其学术的基本品格加以诋毁了。由于蔡京等人的恶行导致政治腐败不堪,百姓怨声载道,而杨时毫不含糊地将这一切归咎于王安石的“邪说”。这样一来,早已去世的王安石成了今日祸乱的责任者,而其学说则成了祸乱源头。

其次,杨时将“邪说”的指责进一步坐实。他举了两个例子。一是神宗崇尚节俭,“为天下守财”,而王安石劝他说:“竭天下以自奉不为过,守财之言非正理。”王安石的话被杨时拿了和当时“六贼”之一王黼提倡花石纲之事相联系,认为花石纲正是王安石观点的实践。二是举出王安石解释《诗经》中《凫鹥》末章“以道守成者,役使群众,泰而不为骄,宰制万物,费而不为侈,孰弊弊然以爱为事!”杨时认为王安石“独倡为此说,以启人主之侈心”,蔡京以奢靡为事,正源于此说。

杨时直接颠覆了新学的道德根基,他对新学的攻击是釜底抽薪式的,和以往旧党对于新学的批评多有不同。作为旧党领袖、王安石最主要政敌的司马光在元祐元年曾批评说:“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欲掩盖先儒,令天下学官讲解及科场程试同己者取,异己者黜,使圣人坦明之言转而陷于奇僻,先王中正之道流而入于异端。若己论果是,先儒果非,何患学者不弃彼而从此?何必以利害诱胁,如此其急也!”司马光:《乞先举经行札子》,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一,第8976页。很显然,他只是反对以王安石一家之学作为讲学、应试的标准,将王氏之学视为“奇僻”、“异端”,前者主要指对经典解释的不同寻常,后者主要指接近佛老,这和杨时所谓“邪说”程度还是有所区别的。再看差不多同时的刘挚所言:“故相王安石经训经旨,视诸家议说,得先儒之意亦多。故先帝以其书立之于学,以启迪多士。而安石晚年溺于《字说》、释典,是以近制禁学者毋习此二者而已,至其所颁经义,盖与先儒之说并行而兼存,未尝禁也。……夫安石相业虽有间,然至于经术学谊,有天下公论在。”刘挚:《劾黄隐》,《忠肃集》卷七,《全宋文》,第76册,第288页。这番话是针对当时国子司业黄隐主张尽废王安石经义而发,言语间充分肯定了王安石的经学成就,只是对其晚年学术不满而已。旧党吕陶也说:“经义之说,盖无古今新旧,惟贵其当。先儒之传注既未全是,王氏之解亦未必尽非善,学者审择而已。”吕陶:《请罢国子司业黄隐职任状》,《净德集》卷四,《全宋文》,第73册,第157页。由此可见,在元祐初年,尽管旧党对王安石有种种负面评价,但从未对其学术全盘否定,反而显示出一种将政治与学术分开评价的立场。较之杨时的说法,显得更为客观公允。

杨时的上疏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宋史》本传记载了上疏之后的情形:“疏上,安石遂降从祀之列。士之习王氏学取科第者,已数十年,不复知其非,忽闻以为邪说,议论纷然。谏官冯澥力主王氏,上疏诋时。会学官中有纷争者,有旨学官并罢,时亦罢祭酒。”《宋史》卷四二八《杨时传》,第12742页。《宋史·选举志三》也记载:“诸生习用王学,闻时之言,群起而诋詈之,时引避不出,斋生始散。诏罢时祭酒。而谏议大夫冯澥、崔 等复更相辨论,会国事危,而贡举不及行矣。”《宋史》卷一五八,第3669页。虽然王安石降为“从祀”,但由于新学作为官学历时颇久,势力很大,因此面对学官中的强烈反弹,朝廷只能各打五十大板,将学官和杨时一并罢去。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通过杨时上疏所引起的各方反应,可以观察到当时新学与“元祐之学”角力的真切情形。

简略言之,当时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极力反对杨时的说法,力主王氏之学,也不截然排斥元祐之学,代表人物是左谏议大夫冯澥和御史中丞陈过庭。另一派则认同杨时,主要人物是右正言崔 和侍御史李光,痛斥王氏学,推崇元祐之学。两派发生激烈的争论。根据《靖康要录》中保存的诸人奏疏,我们得以了解争论的内情。冯澥先指出崇宁、大观以来士失所守,博士先生狃于党与,各自为说,附王氏之学者则丑化诋毁元祐之文,附元祐之学者则讥诮王氏之说,然后评论王安石的学术说:

安石之释经,固不能无失也。夫孟子所谓息邪说者,谓杨朱、墨翟之言。若以安石之说便同杨、墨之言为邪说,则复当禁之,此所以起学者之谤,而致为纷纷也。……凡学校科举考校去取,不得专主元祐之学,亦不得专主王氏之学,或传注,或己说,惟其说之当理而已。汪藻撰、王智勇笺注:《靖康要录笺注》卷六,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第754页。

冯氏的这番话中,我们尤其当注意其中两点。其一,他反驳了杨时的说法,否认王氏之学为“邪说”。并指“邪说”之称正是激起太学纷争的根由。其二,他认为科举取士不应专注哪一家学术,无论是王氏之学还是元祐之学,一切都应以是否“当理”的标准来衡量评判,他强烈反对有司以个人偏好决定去取的做法。

陈过庭的意见大抵与冯澥相近,但他上奏中生动描绘了当时学派纷争在太学中引发的谩骂斗殴:“今也学官相诟于上,诸生相殴于下,甚者诸生奋袂而竞前,祭酒奉头而窜避,败坏风教,一何甚耶!”学生各以其学为是,以别家之学为非,“又有时中斋生姓叶者党王氏之学,止善斋生姓沈者党苏氏之学,至相殴击,其人稍众,庠序事体固当如是耶”! 《靖康要录笺注》卷六,第731页。可见当时不同学派之间的矛盾业已激化,引发肢体冲突,局面不可收拾。他分析其中原因道:

五经之训,义礼渊微,后人所见不同,或是或否,诸家所不能免也。是者必指为正论,否者必指为邪说,此乃近世一偏之辞,非万世之通论。自蔡京擅政,专尚王氏之学,凡苏氏之学悉以为邪说而禁之,近罢此禁,通用苏氏之学,各取所长而去所短也。祭酒杨时矫枉太过,复论王氏为邪说,此又非也。《靖康要录笺注》卷六,第731页。

陈氏的这番话中,有一处和冯澥的说法不同。在谈及王氏之学的对立面时,冯氏用的是“元祐之学”,而陈氏用的是“苏氏之学”。在这个语境里,两者显然意思相同,是可以互换的。这就提示我们,如何理解当时人所说的“元祐之学”。《宋史·徽宗纪一》曾记载:“(崇宁二年)十一月庚辰,以元祐学术、政事聚徒传授者,委监司举察必罚无赦。”《宋史》卷一九,第368页。可见,在徽宗时代,元祐学术和元祐政事一样遭禁,禁毁的具体情况史学界多有论述,主要包括司马光一系以史学为主的“朔学”,苏、黄一系以文学为主的“蜀学”,二程一系以道学为主的“洛学”。沈松勤:《论“元祐学术”与“元祐叙事”》一文对“元祐学术”作了精细辨析:“在内容上,它通过蜀、洛、朔三党‘相羽翼以攻新说’,糅合了蜀学、洛学、朔学三大学派中某些相通的经学思想,并辐射到了文学、史学、制度等多个文化层面……‘元祐学术’虽然是一个十分驳杂和庞大的概念,但它作为对元祐时期政治与文化的总称,却具有完整的内涵与体系。”原载《中华文史论丛》2007年第4期,后收入氏著《宋代政治与文学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第94-95页。而从陈过庭的论述看,当时太学中与王安石之学对垒的,主要是元祐学术中的苏氏之学。

我们再来看看另一派的主张,也就是拥护杨时言论,力反王氏之学的观点。右正言崔 靖康元年六月二日上奏中的冯澥的说法提出质疑,认作“奸言”。他进而分析道:

安石著《三经》之说,用其说者入官,不用其说者斥落,于是天下靡然雷同,不敢可否,陵夷至于今大乱,此无异论之大效也。而尚敢为此说以荧惑人主乎?……自崇宁以来,京贼用事,以学校之法驭士人,如军法之驭卒伍,大小相制,内外相辖,一有异论居其间,则累及上下学官,以黜免废锢之刑待之。其意以为一有异论,则己之罪必暴于天下,闻于人主故耳。博士先生有敢诋诮王氏者乎?……至如苏轼、黄庭坚之文集,范镇、沈括之杂说,畏其或记祖宗之事,或记名臣之说,于己不便,故一切禁之,坐以严刑,购以重赏,不得收藏,则禁士之异论,其法亦已密矣。澥言元祐之学诋诮王氏之说,其欺罔不亦甚乎!欺罔之言,公行则实,是何从而见也?《靖康要录笺注》卷七,第804页。

除了像杨时一样尽力诋毁王氏新学之外,崔氏特别指出崇宁以来,由于蔡京加强思想学术的控制,他所提倡的王氏之学完全统治了太学,没有人敢于提出不同的学术见解。因此所谓太学中“元祐之学诋诮王氏之说”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蔡京“禁士之异论”,禁毁旧党文集著述的做法,其实是出于私心,惟恐“于己不便”。

侍御史李光也赞同杨时的说法,他靖康元年五月所上《上钦宗论王氏及元祐之学》中说:“臣寮上言以王安石为名世之学,发明要妙,著为新经,天下学者翕然宗师。……以陛下圣明,未可遽欺,既以司马光与安石俱为天下之大贤,又云优劣等第自有公论,观言者之意,必不肯以光为优,以安石为劣。夫光与安石行事之是非,议论之邪正,皎若白黑,虽儿童、走卒粗有知识者莫不知之。……安石欲尽废祖宗法度,则为说曰:‘陛下当制法,而不当制于法。’欲尽逐元老大臣,则为说曰:‘陛下当化俗而不当化于俗。’蔡京兄弟祖述其说,五十岁间,搢绅受祸,生灵被害,海内流毒,而祖宗法度、元老大臣扫荡禁锢,几无余蕴矣。”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八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第901页。李光对王安石之学大肆攻击,并指出蔡京兄弟祖述王氏学说,才导致今天的局面。

靖康元年新学与元祐之学的争论之所以如此激烈,当然跟外敌入侵的大趋势有关,但更是对徽宗崇宁以来学术禁锢的一次强烈反弹。主张王氏之学者并不截然排斥元祐之学,而力主元祐之学者则视王氏学为罪魁祸首,意欲灭之而后快。我们从相关言论中判断,由于失去了政治权力的庇佑,失去了道德根基,新学的官学地位终于动摇了。公开批评新学不再是禁忌,而元祐之学在此时重新获得了合法的地位。我们也注意到,当时人心目中作为新学对立面的元祐之学,主要还是指司马光之学和苏、黄之学,虽然第一个将王安石与蔡京相联系的杨时是二程门人,但道学此时在官学系统中的影响仍然十分有限,否则,上述诸人的奏议中根本不可能不提及二程的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