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分享,用资金连接供求双方
何谓金融分享?就是通过在信息与网络大数据支持下的技术手段,推动金融产品与制度创新,构建以资源共享、要素共享、利益共享为特征的金融模式,努力实现金融资源更加有效、公平的配置。在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促使金融业均衡发展,以便有效实现协调、开放、创新与共享的格局。
金融分享不但涵盖有效支持共享经济发展的新金融模式,同时也包括金融自身的可持续、均衡、多方共赢式的发展。
共享金融的前身是互联网金融、P2P等中介金融,当这些中介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和规模之后,它们需要一个华丽的转型,那就是分享金融。
在市场中,中小型企业有项目,但是由于其规模太小,无法做大额抵押贷款。这样银行的钱就不能借贷给企业充分利用,并流动生息。而那些迫切渴望得到活跃资金的中小企业,手中的项目因为长时间得不到好的开发与拓展,而最终过气,一文不值。如此模式,绝对会导致资源极大的浪费。
而针对这种大量存在的资金需求,很应景地出现了P2P借贷、产品众筹、股权众筹等分享金融形式。分享金融的平台可以把闲散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需要的中小微企业,助其发展壮大,再与小股民们共同分享返利,基本上可以说是三赢的局面。
我国的经济从邓小平同志在南海边画圈儿开始,就开始不断地高速扩张。我们以低价位、高生产力的劳动力优势,深刻影响着国内外的市场,但因为产业结构不合理,管理体制落后,产能过剩,供大于求,实体经济不断被边缘化。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直接影响到国内外实体经济企业的融资问题。银行要求企业先把坏账、烂账清查了,再来贷款。投资商也是要反复推敲投资回报率,做很多次评估才敢接盘。
中国金融业走到今天,实体经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随着人工费用越来越贵,劳动力值钱了,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却不能太大。为什么?产品太贵买的人就会变少,导致需求下降,替代产品出现,企业更赚不到钱。只有发展共享金融,恰到好处地推动传统金融改革,让企业家们转变长期以来的传统金融机构观念,接受新的发展理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成长慢等问题。
2016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在“2016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发言称:“从电话金融到电子金融,再到互联网金融,金融的技术性表达盛行,而现在已经出现、未来即将形成巨大冲突的是区块链金融。预计两到三年后,区块链会形成较为成熟可被接受的智能合约而广泛应用。”
从中介金融到共享金融是必经之路,但也需要一个过程。姚余栋认为:我们周边的中介金融具有强大扩大资产负债表的驱动,且不可避免地存在道德风险,以金融危机为例,就是实体经济的风险先集中在银行,再集中到金融体系。风险集中爆发处理起来十分困难,买单就成为大问题。而共享金融本质是一种直接融资,有利于帮助经济分散前沿创新风险,并作为“鲶鱼”带动传统金融或者中介金融为客户提供更加好的服务,包括大数据的使用等。
金融分享需要理智做链条,一头串起融资企业,另一头串起客户端。共享资金,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当然,对于分享金融监管体系,还缺少特别明确的指导性政策,这依然有待进一步建设和完善。
曾经有一位老总想搞融资,他的属下研发出一套不错的生产系统,但自己又没有能力去完成。于是,他通过融资平台请来几位实力雄厚的大佬谈合作。其中一位姓顾的“大佬”告诉他:“这个项目不错,我打算用50亿元买下来,亲自操作。”
老总一听,这是要把自己从总裁的位置上赶下来呀!那怎么行,公司卖给对方,自己只占有部分股份,连发言权都没有了。他坚决不干,于是谈判失败。
半年后,虽然这位老总也融到一些小股资金,但公司运作还是逐渐进入了僵局。无奈之下,他再次把顾“大佬”请上谈判桌。老总单刀直入地说:“我决定了,50亿元把公司卖给你。”顾大佬却摇摇头:“不,不,不,现在你的公司只值五亿元。”
老总急了。在这半年时间里,他明明又投入了不少钱搞市场、做研发,怎么会付出越多公司反而越不值钱了呢?顾“大佬”告诉他:“你失去了最佳的商机,这段时间已有不少同类产品投入研发,五亿元投下去,能不能有回报还是未知数。”老总终是咬牙把公司卖了。果然,第二年那家公司估价连一亿元都不到。那么好的项目就输给了时间。
其实,如果老总有先见之明,刚开始就接受50亿元的投资,卖掉项目,再拿出一部分钱回购自己公司的股份,只做个董事或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公司的大方向全权交给投资方的团队去完成,结局可能就完全不同了。这便是分享与独断的区别,可见金融分享何其重要。
信息技术化使相关企业迎来了“互联网+”热潮,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让分享金融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特别是“十三五”之后,政府将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理念定位在“共享与普惠”,鼓励银行结合互联网金融优势,打造共享经济新模式。
“互联网+”金融在网络高科技的催生下,实现了使用权的交换与共享,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融资成功率。这不仅是分享金融带给企业之福,也是经济大形势所趋。
以普惠金融为例,它是一个能有效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联合国给普惠金融的定义是: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所有社会主体提供相对平等的金融服务,特别是长期以来在传统金融中被忽视的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群。
我国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强调:“发挥网络借贷平台融资便捷、对象广泛的特点,引导其缓解小微企业、农户和各类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发挥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作用。发挥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门槛低、变现快的特点,满足各消费群体多层次的投资理财需求。”
分享经济下,P2P借贷、股权众筹等金融平台的出现,使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多样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不仅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更有利于拓宽投融资渠道。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P2P网络贷款规模达到9000亿元,堪称世界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