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结构论视角下的色彩文化
第一节 关键词梳理
一、人化自然
马克思将世界分为“自然界、人和对象化劳动成果三个部分”,对象化劳动成果即“人化的自然”。人化自然是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作用于自然的结果。在人类活动之前,自然符号只具备自然属性,不具备美丑的生成条件,因为缺失审美主体。当有了人类的作用之后,自然的人化痕迹才逐渐凸显。李德顺认为:文化包括“人化”和“化人”两部分。其中,“人化”是指以人的方式改造世界,从而使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带有人文性质;“化人”是指自然的反作用。人化后的自然对于人的行为、思想、能力都有影响,在人化自然中,人类的主宰力更强,发展空间更大,行为也更加自由。“化人”是“人化”的一个环节和成果、层次和境界。
二、文化人类学
文化人类学作为人类学的分支之一,其研究目标是通过实地考察、系统研究民族文化,“把不同社会和文化加以分类,从而确立人类进化的阶段和过程”。文化人类学西方学者在解读文化结构时,关注点在于文化的构成,并形成多种观点。爱德华·泰勒认为:“文化是一个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个人的其他能力与习惯。它既是各个历史阶段的见证,又是未来社会发展的社会遗产。”该学派强调文化的历史性和传续性,研究重点放在文化发展的过程,并提出精神文化的发展程度是区分原始社会的标准。后来摩尔根据其研究对爱德华·泰勒这一观点提出质疑。摩尔认为原始社会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其不同的文化,并因此衍生出丰富的生活方式。摩尔划分原始文化的标准是原始人类的文化自在性以及自发的构成形态。他按照原始人类文化的顺序,把原始社会划分为蒙昧、野蛮与文明三个发展时期,每一发展时期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蒙昧时期是原始文化的始发期,其标志性符号是虽然具备了劳动、制造工具等区别于动物的人类特征,但仍然属于文化的混沌期。随着人类发明火、吃熟食、学会制造弓箭和使用弓箭等,蒙昧时期的原始人类文化初步过渡到中级以及高级阶段。野蛮时期的原始人类文化的标志性事件是制陶、驯养家畜、掌握冶炼技术等。文明时期人类文化的标志性符号是发明和使用文字,代表着原始人类文化已经进入文明时期。
英国学者马林诺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通过研究将文化分为三类: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马林诺斯基指出,文化的本质要素是其延续性、普遍性和独立性,是人类有组织地开展活动的开始,其与以往的文化概念比较,更加凸显制度和物质两方面。他还指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与制度文化之间相互联系,认为“器物和习惯形成了文化的两大方面——物质的和精神的。器物和习惯是缺一不可的,它们是互相形成及相互决定的。”“只有把它放到社会制度的文化布局中去说明它所处的地位”,才能还原文化的真正价值。马林诺斯基的文化观把文化置于社会结构内进行审视和研究,更有利于全面梳理和论证文化的内涵、职能及发展趋势。
关于社会制度的文化属性,美国学者威廉·A.哈维兰认为社会制度应该作为文化的重要一环被认可,文化是以精神部分为主体,精神性因素是文化结构中的核心。他坚持文化以符号为基础,并且是由人类长期习得而成。他指出,文化是不可观察的行为,是共享的理想、价值和信念,人们用它来解释经验,生成行为,而且文化也反映在人们的行为之中。其本质属性具有整合性特征。
文化人类学研究者比较关注文化的结构性,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构成定位的变化会影响到文化的嬗变和交流。文化人类学关于文化构成的研究成果为文化研究提供了一种与以往不同的佐证,具有广泛的影响。
三、文化社会学
文化社会学主要的研究内容是文化与社会的关系,原属于综合社会学中的一个分支,后来逐步独立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相对于文化人类学来说,文化社会学在文化元素结构、元素构成方面的研究成果更为丰富。
古典时期的学者孔德认为:文化是社会机体的一部分。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为精神、智能因素,或者称之为动力性因素,包括情感、道德、欲望、伦理等内容;另一类为自然因素,包括人种、人口、气候、寿命等。精神性因素占主导地位。他指出:“人类进步实质上是人类所固有的道德和理智品质的进化。”
20世纪初,结构主义学派对文化内部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包括文化结构的内部要素、各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运作规则以及逻辑关系等,如法国学者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提出“深层结构”概念,或称之为“心灵的结构”。他认为形式丰富的表层文化现象都是人类心智结构作用的结果,是心灵无意识、逻辑结构的产物。“真正的现实永远不是最显而易见的;真理的实质,已经在它未来让人难以捉摸而刻意进行的掩饰中体现了出来。”美国学者帕森斯(Parsons)从社会系统视角将社会结构划分成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四部分。其中文化系统具备独特的结构组织,具有维护功能。文化的这种结构性与社会经济、政治结构互相支撑,共同构成人类社会动态发展而又均衡的社会秩序。帕森斯的文化系统包含三个部分:“认知符号、表达符号、道德标准和规范。”在帕森斯看来,认知符号是指对世界的观念及认识;表达符号是指情绪;道德标准与规范则是指事物的对错。在研究文化系统的整合时,帕森斯的研究重点在于道德标准和规范,因为价值观有助于界定人们在稀少资源分配中的角色和预期。“价值取向的模式在行动系统的组织中有着决定性的意义。这是因为一种取向界定了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态,而角色的预期与认可即由此形态构成。”法国学者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相信文化与语言类似,在《符号学原理》一书中尝试用语言学结构解释文化结构。如罗兰巴特借用对食物的描述表现文化结构,如食物禁忌(可食用/不可食用)、对立式表意(甜/咸)、混合规则(可以/不可以)、餐饮仪式(用餐礼仪)。在这四种结构中,食物禁忌和混合原则类似于文化制度,对立式表意接近于物质文化,餐饮仪式接近于精神文化。
文化社会学在综合时期开始重点关注亚文化态势、弱势群体文化状态和大众文化状态。这种学术风气的转变也诞生出一些新型的结构论观点。如赫伯特·甘斯(Herbert Gans)认为文化不仅包含规范与价值,还包含品味。品味文化包含非物质层面与物质层面两部分。其中,行为、观念等为非物质层面,器物则为物质层面,如汽车、工具等。毋庸置疑,文化社会学基于文化结构的系统研究拓宽了文化研究的范围,提升了文化研究的思想性。
四、文化哲学
文化哲学的研究内容包括文化现象、文化冲突与批判、传统文化模式、社会转型期文化精神冲突、信息全球化时代新文化精神等。英国学者阿诺德·约瑟夫·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认为,文化与文明具有差异性,文化具有稳定性,是文明的核心部分。文明,如经济和政治的变化则较快。德国学者康德(Immanuel Kant)通过区分文明和文化的概念揭示出文化构成,指出“文明”是指人类在发展进程中所创造技术性的实物或标准,“文化”则更为微妙,除去外显的部分外,还包括人类深层感知、内在本质的力量和精神。而精神层面更是文化构成的核心内容。意大利学者维柯(Giovanni Battista Vico)认为,人类创造的文化包括宗教、神话、科学、哲学、艺术、制度等,这些丰富的文化形式的产生是因为人类心灵的不确定性。
文化在由蒙昧向文明发展的过程中,其结构和表意都发生了深刻的嬗变,整体上向良性发展。但是,在向良性发展的同时,也会遗失一些曾经非常优秀,却因历史或者自然原因遗失的文化因子。文化的变迁有时会令一些人感觉不适应,也有一些人会因此而怀旧。在哲学家眼中,则是更多地体现出一些文化的反思。法国哲学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从“野蛮人”的视角审视当今社会,发现在当代文化的结构中新出现“有荣耀而无美德、有理性而无智慧、有快感而无幸福”的现象。关于文化及文化结构发展的趋势,汤因比认为是由物质文化发展到制度文化再发展到精神文化,是一个由表及里渐进发展的过程。
五、马克思的文化结构论
马克思主义学者关于文化结构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在文化构成、文化合力、文化发展、文化结构和功能之间的关系等方面。
在文化基本构成方面,虽然文化因为民族、区域、时期不同而各具特色,但每一个区域的文化构成元素及形式却有着基本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人和自然、和社会的依存关系,将文化的构成要素划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部分。其中,物质文化指满足人类生活、生存需要的文化产品,如服饰文化、器物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等。制度文化是指人类社会交往或商业交流的产物,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等。精神文化是指人类长期形成的文化心理、意识形态等,包括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等。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构成文化的三要素。按照马克思理论划分,第一个要素为物质文化,第二个要素为制度文化,也指社会关系,精神文化即观念、原理等,排在第三位,三者具有相互支撑的关系。
从结构分析看,文化结构是文化构成元素及其关系的总和。文化具有自身特定的结构体系,而且每一个结构都有自身的功能。同时,系统结构和系统功能相互依赖,有着动态的发展关系以及辩证的依存关系。如某一种文化经过发展后文化结构实现升级,文化功能也会随之提升,文化功能增强以后,又自然会反过来优化文化的结构性能,促进文化结构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