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秘书文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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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君权与秘书士权论

权力是行为主体根据一定的利益需要和价值理念,通过必要的途径对行为客体施加影响、进行干预与改造的能力。在我国历代政体中存在君权与士权两股力量,他们之间存在相互利用、相互牵制,以及相互影响。在君、官、(士)吏、民中,君自身并没有直接治理民众,而是通过各级官员来实施管理与统治民众。作为朝廷的官员,自身没有直接治理民众,师爷和谋士等也没有直接治理民众;只有地方政府的吏则完成直接参与管理民众的使命。朝廷的官员、师爷、谋士职位的秘书,则存在于君权(官权)与士权的矛盾运动之中,当双方力量与关系处在制衡时,他们需要一定的合作协助成分;然而当他们双方的力量与关系处于非制衡时,秘书们则需要用士权来支撑抗衡的勇气和保护秘书职业的正当权利。

考察我国两千多年的秘书史,发现古代秘书在政治生活中具有三种基本特性:首先,中国古代秘书普遍具有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学而求仕是秘书最重要的人生追求。其次,古代秘书多以遵循道义价值的士权,来抗争以势压人的君权。再次,古代秘书们作为文化创新与传承的主体,往往对社会风尚、民间习俗、审美态度等进行改造与批判。

秘书服务对象的君权与秘书士权的关系一直以来处于一种悖论式矛盾之中。一方面,秘书士权的产生和扩大是君主集权的结果;另一方面,秘书士权的扩大又对君主集权构成严重的威胁。在春秋战国时期,谋士、客卿等秘书的产生就是为了填补贵族阶层退出历史舞台后留下的政体空白。他们在行政与文化两方面发挥着自身的优势,在“仕”与“学”、“政”与“德”之间有着天然的关联。同时在“上下交征利”的年代,德行的要求被降低而专业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样,秘书作为基本政治素质和专业化人才必然被迫参与国家政治管理行列。正如韦伯所言:“官僚体制的行政管理意味着根据知识进行统治:这是它所固有的特别合理的基本特征。除了受专业知识制约的巨大的实力地位外,官僚体制(或者利用它的统治者)还倾向于通过公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其权力:在公务交往中获得的或者是‘熟谙档案’的实践知识。”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50页。秘书们自身以知识技术换取权力、利禄,为此到了战国后期君主与秘书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政治雇佣和经济俸禄。“主卖官爵,臣卖智力。”《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君主与秘书事实上是一种雇佣关系,君主与秘书相互利用,合作共谋,同时君主与秘书双方均可自由选择。

君权与士权最合理的状况,孔子认为应该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侑》。君权应以礼仪礼节为规范,而士权则以忠义为准则。孟子曾言:“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忠”就是不枉道徇私,在君主有违道之时,应挺身而出,犯颜谏诤,如比干、微子、箕子、史鱼等。“臣闻:… …知而不言,不忠。”《韩非子·初见秦》。孟子认为如果君主不能做到谏行言听,则秘书可以弃之而去。荀子为此总结道:“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谓之谏。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有能比知同力,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强君挢君,君虽不安,不能不听,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国,谓之辅。有能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明君所尊厚也,而暗主惑君以为己贼也。”《荀子·臣道》。

到秦汉一统天下时期,秘书以道义价值作为自己最高目标,参与政治无非是实现道义的实现,而非仅仅参政分权。他们继承儒学传统,发扬“学以为己”“学以致其道”精神,体现“君子谋道不谋食”的实质。秘书参政、议政是符合儒家原则,但必须分清“义”与“禄”的次第。“士志于道”,而非“志于权”“志于君”,这就是秘书们从道义中获取精神力量,借以抗衡君权的淫威、保持自身人格的独立。当然现实是残酷的,君权是至高无上的,这就更需要外借道义之力来提高政治勇气。“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而持义不挠,是士君子之勇也。”《荀子·荣辱》。由原先的“择主而仕”“士无定主”,转变成“定主而事”,从而降低了秘书人格的独立性,以及增加了对王权的依附性。原先的君臣人格的平等性变成绝对的等级性和人格的奴性。法家们认为君臣不谋道而谋利,颠倒了先秦君臣人格平等关系,代之而起的虎狼之争,充满利益血腥争斗。韩非说:“君不同于群臣。… …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君臣不同道,下以名祷,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也。”《韩非子·扬权》。

在汉初,一些有识之士看到秦暴亡的历史教训,提倡先秦的谏诤精神,如贾谊曰:“当此时也,非无深谋远虑知化之士也,然所以不敢尽忠拂过者,秦俗多忌讳之禁也,忠言未卒于口而身糜没矣。故使天下之士倾身而听,重足而立,阖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而忠臣不谏,智者不谋。天下已乱,奸不上闻,岂不悲哉!先王知壅蔽之伤国也,故置公卿、大夫、士,以饰法设刑而天下治。”贾谊:《过秦论》。他还告诫说:“士民者,国家之所树而诸侯之本也,不可轻也。轻本不祥,实为身殃。戒之哉!戒之哉!”贾谊:《大政上》。在“道”与“势”中,秘书官员应秉持“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则不用而身危,不切直则不可以明道,故切直之言,明主所欲急闻,忠臣之所以蒙死而竭知也”。贾山:《至言》。在这帮忠臣言论之下,汉文帝二年下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视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汉书·文帝纪》。这使得汉初一些秘书们把“辅弼之臣”与“直谏之士”两者融为一体,在道义与权势之间保持一种相对的张力。汉兴之初,萧何、曹参、王陵(右)、陈平(左)、审其昌(左)、周勃(右)、灌婴等丞相都是开国将帅们担任。到了文帝四年,丞相一职才由文官张苍、申屠嘉等担任。可是这时期丞相的权威还是很大的,《汉书·翟方进传》师古注:“《汉旧仪》云皇帝见丞相起,谒者赞称曰:‘皇帝为丞相起。’起立乃坐。皇帝在道,丞相迎谒,谒者赞称曰:‘皇帝为丞相下舆。’立乃升车。”《后汉书·郭陈列传》载陈忠上疏:“故三公称曰冢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舆为下,御坐为起,入则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

到汉景帝时,皇帝开始重用近臣,如晁错,以制约相权。《汉书·晁错传》:“景帝即位,以错为内史。错数请间言事,辄听,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丞相申屠嘉心弗便,力未有以伤。”然而“丞相遂发病死,错以此愈贵”。到汉武帝时,丞相的作用就越来越弱,君权压制了相权。同时我们发现,一旦相权影响了或触犯了君权,那么,其结果就是丞相本人被迫自杀,如萧望之、翟方进、朱博等。于此相对应的则是丞相的高频率更换,更加重了丞相作用的递减和权威的式微。随着汉朝政权的日益稳固,君权的日益强大,秘书日益沦为附庸的角色。降之朱元璋洪武二十八年,丞相一职被彻底废除。

这种士权的丧失是随着君权强化的必然结果。我们考察并发现秦汉时期,秘书们大都缺乏谏诤的权利与勇气,如秦代赵高的“指鹿为马”,使得黑白颠倒、是非不明。汉代大司农冯异因直谏而得罪汉武帝,于是“天下不说。(张)汤又与异有隙,及人有告异以它议,事下汤治。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汤奏当异九卿见令必变,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后有腹诽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汉书·食货志下》。即使不发言,官员也可以以腹诽之罪被论处,在这种情景之下,秘书们怎么敢谏诤直言呢?梅福曾在给汉成帝的上书中说:“自阳溯以来,天下以言为讳,朝廷尤甚,群臣皆承顺上指,莫有执正… …折直士之节,结谏臣之舌,群臣皆知其非,然不敢诤。”《汉书·梅福传》。“阿意顺指,随君上下。”《汉书·贡禹传》。“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传先王语,其酝藉可也,然皆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彼以古人之迹见绳,乌能胜其任乎!”《汉书·匡张孔马传》。最终产生了政治上的佞顺化,人格上的臣仆化。谏诤本身是秘书应有的神圣职责,自古皆然,可是在秦汉时秘书们被迫放弃了这一应有的权利,结果必然在秘书与上司、士权与君权、相权与君权之间产生了不平衡现象,导致向君权一边倾倒。秘书们包括相卿御史大夫等均不敢谏诤,“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韩非子·二柄》。,结果丧失了秘书群臣最基本的辅助功能,也缺失了自身秘书该有的谏诤职能。没有了先秦往日为士的节气,更缺失了那时秘书的人格自尊和自由权利,这是大一统国体政体带给秘书们的一大悲哀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