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诚信”与“谨慎”
秘书作为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职业群体,常常践履古代君子言行诚信的为人处世准则。诚信是中华民族所极力推崇的美好品德之一,“诚”有多种含义,如诚实、诚恳、忠诚、诚信等,但其核心意义是真实而不虚妄。“诚”是作用于人的内心道德规范,要求秘书能保持内心的本真,做到表里如一。《大学》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诚”就是首先不欺骗自己,然后才能不欺骗他人。《庄子·渔父》说:“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人达到精诚高度,就会体现出本真状态。“信”,“诚故信”就是“真”的意思,《老子》说:“信而不美,美言不信。”“信”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讲信用,二是信任。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自己遵守信用,别人才会信任你。“信”侧重外部言行,而“诚”强调内心的态度。犹如“仁与义气”一样。孔子提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董仲舒则把“信”列入五常之内,与“仁、义、礼、智”相提并论。
实际上,在古代,“诚”与“信”本来是两个意义相近、可以互相训释的名词概念。《说文》就以“诚”释“信”,“信,诚也”。“诚”的本义是真实、真切,引申为人的道德、情感和社会行为,有诚实、诚恳、真挚实意、童叟无欺等含义。“信”的本义是求真守诚,引申为人的道德、情感和社会行为,其内蕴涵了信守承诺、笃守约定等。
从思想文化史的角度观察,儒家“诚实”思想的内涵主要有三点:一是以“诚”为真实无妄的本然之道;二是以“诚”为道德之本,行为之源,而以“信”为德的目的之一;三是重视“诚”的实践,强调言行一致,知行合一。政府是国家信用的代表,政府失信是最具破坏作用的病毒。信用,是以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广义信用。信用的核心在于信任,一方面是指主观上自身是否具有值得他人对其履行义务、能否给予信任的因素,包括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等人格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是指履行义务中能为他人所信任的程度,是来自社会的评价。传统儒家所说的“诚”是一个很高的道德修养与为人境界,只有通过不断的修炼才能达到。所以这是古代对君子的要求,不是对普通人的要求。
当今社会,讲究信用、信守不渝的秘书被称为有道德修养的人,这在古代则被称为“君子”;背信弃义的秘书,在古代被视为不可交往的小人。所以历代以来,讲信用成为秘书人格修养的重要体现。“信”字从“人”、从“言”,从字面上说就是人言为信。它转化为伦理学的意义是真诚无欺、讲究信用。在儒家倡导的“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中,“信”是较为重要的道德原则。作为秘书,信用是秘书人品道德的基本准则之一,同时“信”字的来源与使用恰恰与秘书职业有一定的关联。在《左传·桓公六年》中载随国大夫季梁曰:“忠于民而信于神,祝史正辞,信也。”它最早指祭祀时对上天和祖宗所说的诚实不欺之语。秘书所录之辞,就是神祗真心之语。祝史是黄帝时的一位秘书史官,他兼有诠释对祖先祭拜的礼仪与观察解读天象的重任,这些工作要求严肃、庄严。祷告、祈求、祝福、咒诅之语,必须要求诚实可信,绝无虚假、欺诈之情。自儒家提倡五常之道后,“信”才摆脱宗教色彩,成为纯粹的伦理道德规范。
在传统的秘书人格特质中,突显出古代力量的君子人格,而“信”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儒学的核心是“仁”,“仁”是体,“信”是用。“仁”是“信”的基础和实行的旨归,“信”是秘书人格主体的处世法则。诚实守信是秘书的本分,“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就是说,秘书对同事、上司、天子乃至社稷,应推诚置腹。正如孔子所说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认为:“进学不诚则学杂,处事不诚则事败,自谋不诚则欺心而弃己,与人不诚则丧德而增怨。”换言之,作为秘书,在求学路上、做事途中、待人问下之间,应矢信矢忠,始终不渝,推而广之就是取信于民。“诈害民信,怒害民恩,贪害民财。三害,乱之原也。”治国先安邦,安邦需治民心。得其心者得其民,得其民者得其国。
春秋战国时期,战事频繁,礼崩乐坏,因此人们要求国与国之间订立一些边境条例和结盟誓言。《春秋古传》:“盟以昭信也。”作为一名秘书,当知信用对于国与国之间的重要性,并以执笔“约书”为自己神圣的天职。所以秘书格外信奉盟约,它是大至国家、小至乡邦制胜变强的法宝。如公元前562年(襄公十一年),晋、卫、宋、曹、齐、鲁等伐郑,会盟于亳。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毋壅利,毋保奸,毋保匿,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奖王室。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坠命亡氏,足字旁赔其国家。”这明确说明,若违反大家共同订立的盟书,那么,违反者要受到神的诅咒,要造成坠命、亡国、亡族、失民的后果。作为当时盟约国的秘书,必须信奉信约,把执笔约书作为自己神圣的天职。为了防止他日违约,秘书们常常把盟书放置在一些永久存留的地方,或以金石为质地,或以沉河底为珍藏,或以勒石为见证等。
孔子认为,讲信用不是毫无原则的,必须有一定的是非标准作为前提条件。“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这里的“贼”就是伤害,既害别人,也害自己。秘书不能挟气轻诺,违法乱纪,不讲是非原则。同时古代秘书须替君行事、替君虑国,故儒家强调和告诫君王们需信履约践的处事治民原则。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二阐释道:“夫信者,人君之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以信用历来是秘书待人处事、治国安邦的重要手段和有利的管理武器。“言行忠,信笃敬”“朋友有信”“民保于信”等就是最好的写照与注脚。万维翰在《幕学举要》中说:“大约主人信任一分,则勇往一分,可以任劳,可以任怨。”汪辉祖在《佐治药言》首条《尽心篇》中诠释道:“食人之食,而谋之不忠,天岂有福之?”“故佐治要以尽心为本。”
一生历经宋、齐、梁三代的秘书家沈约,24岁时被蔡兴宗推荐为安西外兵参军兼记室,宋末入朝后任尚书度支郎,38岁时,任萧道成的长孙萧长懋的专职记室。后萧长懋被立为太子,沈约升任为东宫书记,校四部图书。43岁时他又兼著作郎,后晋升为太子家令,属太子的专职私人首席秘书。44岁时褚炫当吏部尚书,沈约撰写了《代褚炫让吏部表》,次年又写了《代安陆王谢荆州表》,这两份公文已成为历代公文名篇。46岁时,他受命撰写《宋史》,47岁时书成,后呈送天子。之后,他被竟陵王萧子良招于属下,成为“竟陵八友”之一。为了唱和萧子良的《永明乐》一词,他创作了《谢竟陵王示<永明乐歌>启》一文,与人共创著名的“永明体”诗歌体式。49岁时,他任中书郎、尚书左丞、御史中丞等秘书机构要职,其间所写的意气凌厉的弹劾文《奏弹王源》,影响甚大。明帝死时,还为其撰拟遗诏。61岁时,萧衍称帝以梁代齐,沈约被封为中书令领太子少傅,梁武帝的大部分诏令皆出自于他之手。沈约精通典章制度,上书建议将晋代咸和二年(327)以后的谱籍须加以整理并保存,梁武帝接受了他的建议,命令王增孺改定《百家谱》。他又上书论选举,批评当时秀才、孝廉应试中的对策考试内容,主张切合时政,并强调不分士庶,一律必须学而优则仕,这些举措与建议都发挥出较大的历史作用。沈约一生为人正派、品质高尚、坚持信用、才干非凡。虽不曾贵为“三公”行列,但已达到秘书们梦想升迁的最高秘书官衔。文章显赫,才贯南北,他是当时秘书界的道德楷模和标志性成功人物。
时至今日,“诚实守信”作为一条重要的秘书道德条目被人们摆到议事日程上来。诚实与守信,二者互为依存:诚实是守信的基础,守信是诚实的表现。只有内心诚实,待人诚恳真挚,做事才能讲信用、有信誉。在秘书文化中,秘书职业道德具有核心地位。这就要求各级秘书的言行与思想必须保持一致,不伪装、不虚假;不欺上瞒下,不越位擅权,不阳奉阴违;埋头苦干,不计名利,信守自己的诺言。我党几代领导人都非常重视秘书的诚信原则,并把它纳入党的思想教育之中。如毛泽东同志要求他身边的秘书们须讲真话;周恩来同志强调秘书必须遵循“三老”原则,即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邓小平同志告诫秘书在处事治国、为民办事中,必须实事求是,不轻易许诺,说到做到;江泽民同志提出各级秘书必须信守于党、取信于民,代表他们的最大利益等。总之,不欺人、不自欺;不说违心话,不做违心事;赴会遵时,许诺守约;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归而言之,诚实是秘书的立身之本,守信是秘书的正秘之根。
古代秘书由于工作属性,处于从属地位和“伴君如伴虎”的工作环境中,因而渐渐形成一种谨慎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作风。秘书界常说“公文无小事”,秘书固然做事要勤勉,但是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谨慎,心细如发,谨言慎行。《易·系辞》中说:“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作为上司的助手,要善于观察、善于察言观色、善于利用环境的一切有利因素,慎始慎终。秘书任何时候都处在一个管理组织之中,其上有各级官员,他们意味着权力、权势,在我国古代官本位的体制下,在官场中包含巨大的是风险、政治是非风波。为了保全自己、保护自己,秘书通常采取谨慎地独处,尽量避免招惹是非。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反复提到这一点,也是他从事师爷几十年的处世之道。为了达到谨言慎行,大多时候秘书需采取忍让观。所谓“忍”,就是忍让,作为辅助角色,处于管理阶层的被动处境,所以秘书不能处处领头、时时炫耀,而要有意地加以埋没,甘于幕后,心甘情愿地充当配角、绿叶。“杨修之死”充分说明秘书的角色意识是何等重要,否则要遭遇杀身亡命之祸。
忠诚、诚信是秘书的首要处事标准,这也是从历史上大量的反面案例中得出的血的经验教训。赵高通晓狱法,擅长书法,善于察言观色,见秦始皇宠爱少子胡亥,就投其所好,教少子书法、法律,以博得秦始皇好感,成为秦始皇的机要秘书,既而首开中国封建王朝宦官秘书专权乱政的先例;汉代皇帝重法制,任用官吏都通晓律令,石显于是投其所好,攻习法律,一切应对都合皇帝心意,后被委任为掌机要文书,元帝时又被升任中书令,他大权在握,遂横行不法;隋时虞世南以文学知名,被隋炀帝用为内史侍郎,诏敕全出自其手,参与朝政,他却欺上瞒下,专以谄媚取宠于隋炀帝,利用职权诬陷忠良,卖官鬻爵,大肆聚敛,可谓“祸国殃民”。
然而,当今社会已进入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伦理基础和要求。“诚”是对法律、法规而言,必须自觉自愿地尊重、恪守的愿望和意志,“立约以诚”;而“信”,就是要信守法律,不得作伪。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期,很多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尤其是规则缺失、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制裁乏力等,一方面使得秘书有时无规可循,另一方面使得秘书不诚信的各种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长期以来,我们秘书队伍中普遍存在秘书事务繁杂琐碎、无足轻重、低人一等的观念;参谋辅助时,只说上司爱听的溢美之词,不敢纠正上司的失误和疏漏,不敢发挥劝谏作用;“怕”字当头,害怕风险,怀揣回避矛盾的心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管在国内任何政府团体还是在企事业单位,对秘书的政治道德要求基本一致。秘书机构事实上是一个要害部门、重要岗位,它接近上司,涉及机密,处于组织运转枢纽,故要求为人正派、做人可靠;同时由于服务对象为上司,它还需符合上司的管理意图与做事要求。因此,秘书要有远大理想,献身精神,真正做到政治上可靠、思想上敏锐、工作上勤奋、学习上刻苦、作风上严谨。秘书在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不推诿、不敷衍了事,严格认真,忠诚守职,尽责尽力。诚,就是真诚、真挚;信,就是信任、信誉。这不仅仅只是秘书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更重要的是秘书工作作风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