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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府权力清单的浙江实践与经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浙江省周密部署、积极筹划进行省、市、县三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2014年1月,在富阳展开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试点工作。同年3月,富阳即公布了全国首份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在富阳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浙江省2014年6月公布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的首份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并要求各市、县编制政府权力清单,所有权力清单内容均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在省级、县级政府权力清单都已较完备地建立后,浙江宁海自发地探索出村级组织的权力清单,旨在规范农村小微权力。浙江省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在程序上科学、严谨,在政府层级的覆盖范围上比较全面,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较强,对全国其他地区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具有示范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