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金融问题研究: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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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二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作为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其发展创新对于实现国家经济战略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引导示范作用,肩负着为全国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海洋经济发展经验的历史使命。海洋经济作为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经济,其发展壮大离不开金融要素的支持和金融产业的支撑,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能够高效快捷地调动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的管理经验,这是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条件。

金融深化和改革创新,可以拓展海洋产业融资渠道,推动投融资便利化。涉海企业公开发行上市和发行债券,能够引领行业发展,做大做强本土优势企业,丰富企业融资方式,缓解融资压力;融资租赁,可以拓展船舶销售方式,开拓海内外市场;股权投资,可以培育新兴海洋科技企业,推动科技创新;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可以帮助涉海企业合理管控风险,规避对外贸易中市场和汇率波动风险,实现保值增值;完善的海洋金融制度设计和安排,可以有效地吸引资金、技术向海洋经济集聚;具有鲜明特色的海洋金融产业集聚区的形成在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将推动资金、信息、产业链的集聚和整合,并对其他产业的推动作用也将十分显著。因此,新区应充分利用“先试先行”政策优势,着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为新区海洋经济发展构建一套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助推海洋经济发展。

近几年来,舟山群岛新区加快引进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并取得了积极成果。首先,融资总额显著提高,截至2015年末,新区金融总量余额2807.41亿元,其中直接融资余额140.29亿元;其次,在充分利用市内金融机构资金的同时,积极吸引市外资本,成果明显。金融机构融资总量2655.74亿元,其中市内银行融资总量1730.55亿元,市外金融机构融资总量925.20亿元。

舟山作为国家级新区,无论从省内兄弟城市、还是从其他新区的情况对比来看,金融业的发展水平还是不够的,金融对海洋产业的支持力度相对不足,舟山新区金融业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从地区金融实力来看,舟山群岛新区处于相对靠后的位置,2015年新区金融业增加值66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6.03%,不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杭州等金融较为发达的城市相差甚远,也低于重庆两江、横琴等其他新区。从金融体系发展水平来看,新区金融机构体系不完善,缺乏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商业银行及实力雄厚的本地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类型相对单一,导致金融服务和产品单一,无法满足海洋产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金融人才储备相对缺乏,金融发展所需要的法律、结算、咨询等配套服务设施欠缺。

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融资结构比较单一,直接融资占比少。融资过度依赖于银行信贷,融资渠道单一,虽然近年来新区在直接融资有所突破,实现了全省首个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发行了全国首单非上市公司债。但总体水平有限,仍以银行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占比仅为5%左右,且直接融资结构也不尽合理,融资结构单一的现状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其次,市内外金融机构融资结构不合理,市外金融机构融资占比高,新区金融机构难以满足本地经济发展需求,本地金融业发展相对不充足。再次,金融机构体系不合理。新区以金融分支机构为主,机构体系不完善,缺少法人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基于舟山新区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新趋势,“十三五”时期新区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建设“浙江省海洋产融结合创新示范区”。紧密对接浙江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和舟山新区“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以舟山海洋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为主线,以金融业自身发展为辅线,重点探索海洋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的各种渠道和实现机制,实施六大主要举措,推动舟山海洋产业与金融产业互动发展。

一是完善海洋基础设施融资创新体系。围绕新区重大创新任务,进一步完善银行信贷等传统融资渠道。鼓励开展债券融资,运用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拓展海洋基础设施直接融资渠道。加快推广PPP,丰富融资模式,创新吸纳社会资本,支持舟山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船舶制造业等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丰富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积极引入保险资金,为新区建设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探索创新企业资产证券化新模式,盘活涉海资产,完善新区融资创新体系。

二是打造资本市场舟山海洋金融板块。以推进普陀山旅游股份上市为突破,搭建国有资产与资本市场通道,为打造资本市场舟山旅游板块开辟新路;积极推动舟山港航物流企业的上市与融资,利用浙江省港口战略联盟,打造资本市场舟山物流板块。加快促进舟山现代海洋渔业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利用集群效应培育出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以舟山临港工业为重点的涉海制造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做好产业发展支持和培育,为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新的可能。鼓励舟山非上市企业继续利用债务工具融资,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以金塘螺杆产业为代表的本地优势产业,对接资本市场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重点推进舟山海洋产业金融链建设。大力发展海洋投贷联盟,建立政府发起,股权投资、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组成的海洋投贷联盟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发展,建立大宗商品交易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建设渔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机构在渔农村的服务功能。鼓励引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设立或将现有市级分行转型为符合舟山海洋经济发展的专业性银行,争取在人事、审批权限和考核方面与其他分行差异化对待,拥有更多自主权和专业性,在海洋经济领域深耕细作。加快构建和完善海上保险保障体系,创新保险产品,丰富保险种类。支持发展P2P和众筹等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积极推动发展与海洋产业关联的互联网金融业态。

四是构建海洋金融创新产业集聚地。完善区域性港口物流金融服务功能,发展供应链金融和物流金融,探索设立区域性港口物流金融服务中心。创新船舶产业融资模式,建立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综合利用各种外汇产品,创新开展贸易融资。利用舟山佛教文化和海洋旅游特色吸引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落户舟山,形成产业集聚,探索推进朱家尖禅意文化金融走廊建设,完善海洋经济创新创业投融资功能。完善海洋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引导科技金融机构集聚,助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五是提升舟山海洋金融的国际化程度。利用新区“先试先行”的政策优势,积极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争取上海自贸区金融政策和制度的复制,推进新区金融开放创新。深化新区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实行差异化的外汇政策,合理加快新区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进程,开展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结算,便利转口贸易跨境收支,支持舟山自贸区建设。利用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背景,加快推进新区跨境人民币政策创新,便利跨境人民币合理进出舟山,探索打造跨境人民币离岸业务中心。积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探索构建离岸与在岸的有限渗透渠道。

六是完善舟山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海洋金融创新要处于金融监管框架之内,规范金融创新活动,创新海洋金融风险防范模式,引导资金以合理、有序、有效的方式投向海洋经济,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是海洋金融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积极推动政银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重点防范与化解新区“两链风险”。

近年来,为深化改革创新,构建新区开发开放新体制,市金融办围绕新区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和重点任务,大力推进金融研究工作,积极发挥金融办“助发展、当参谋、防风险”的职能作用,在海洋特色产业金融服务、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跨境金融政策创新探索、对接利用资本市场方式方法以及引进各类资金、扩大投融资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做好新区金融保障工作、有效促进政府金融工作的科学性做了大量工作。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和区域金融风险不断上升的挑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区金融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升金融研究工作水平,为新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发展海洋金融等提供科学指导,充分发挥新区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的保障作用,推动新区金融业与海洋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