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内容演绎的四大法则之心理与氛围
第三大法则:感性与理性的融合和交互。
我们知道,一堂培训课程的内容,其主体框架一定是由一些理性的定义、观点、原理、思路与方法等构成。而所有这些理性的内容都必定是前人或培训师自己通过大量感性素材和资讯经过抽象、提炼得来。而培训的内容演绎过程,是“一个把抽象还原成具象的过程”。也就是说,当培训师向学员传导某些定义、观点、原理、思路与方法的时候,不能仅停留在对这些内容的字面意思的解读上,而是要借助更多感性、具象的内容,通过建构一些场景和画面,让学员“进入”,从而强化学员的“代入感”,并且借由学员自身代入之后,理解、消化、吸收那些理性的内容。
另外,之所以强调内容演绎需要感性与理性的融合与交互,和成人学员学习过程中的认知心理也密切相关。一般来说,人们更愿意也更容易接受感性的东西。在培训课程中,主要是指故事、游戏、案例等内容,因为这些内容有情节、有情感,有具体的言行举止,有事情的开头、经过与结尾,能够直接与学员的生活、工作实际场景相链接,比较容易引起学员的共鸣与共情。当我们通过这些感性的内容已经引发了学员的共鸣与共情的时候,要让学员明白隐藏在这些感性内容背后的理性的观点、原理、思路与方法等理性的东西,甚至接受就变得顺其自然、水到渠成了。
总之,培训课程中,理性的内容犹如人体的骨骼,虽然能够支撑起人体的整个架构,但是,倘若没有血肉、肌体,就不仅不好看,甚至会让人觉得很恐怖,只有骨骼,不就是一具骷髅吗?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那些感性的内容,那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血肉肌体。
第四大法则:氛围的营造与调适。
这和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很多场景极为类似,当我们与朋友、家人或同事进行某件事情的交流、沟通时,一定会想尽办法寻找或营造一个与将要谈及的事情相匹配的氛围。培训课堂现场亦是如此,比如,有些时候需要对学员进行必要的带动,更需要想办法调动学员参与到课程现场当中来,有时候需要适时地推动学员,也不排除在必要的时候让学员感动,当然,我们也可以在某些关键节点给予学员震动。无论如何,让学员跟随培训师“动起来”,才有可能让学员有所感受、有所思考,最后,让学员有所收获。
总之,以上关于内容演绎的四大法则,其核心宗旨就是:作为培训师,有义务、有责任,更有必要在内容演绎过程中,切实关注学员,并且以学员的感受、反应为依归,不断地触发引导学员进入某种场景,从而调动起学员自主思考的内在需求和潜力,最终实现课程内容的传导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