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理性视域下的中国协商民主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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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共理性对个体理性的质疑与协商民主的兴起

代议制民主产生于近代西方,这一制度安排将绝大多数公民排除在公共决策议程之外,使公民不直接参与政治过程,而要通过其选举的代表。代议制民主充满着民主政治的魅力和诱惑,因为它始终宣称:公民通过选举方式来选择和控制代表,以间接的政治参与来制约和影响公共决策,以此寻求其权力和利益免受国家强力的侵害,尤其是选举的结果被认为最能体现民意,最能保护选民权益。代议制民主的普遍实现形式是选举民主。基于选举的代议制民主激发了追求个人利益的个体理性。但是,彰显个体理性则扭曲了民主的本质,因为它既难以形成公共意志,也无法确保公民之间的平等。作为由公民主体间理性交往与协商合作而形成的公共空间,公共领域表征公共性、维系公共善、内生和塑造了公共理性。在公共领域中,公共理性理论力图取代传统的个体理性主义。公共理性主张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决策过程,通过公共协商的方式达成普遍共识。因此,正是公共理性开启了协商民主,从而也将现代民主政治推向了协商民主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