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什么是文化哲学
(一)对文化的界定
文化哲学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等国家。
“文化”一词在中国古代一般指“文治教化”。《周易》中有“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即是文化的原始提法。后来古代学者倾向于使用诗、书、礼、乐来教化天下,所以就多从这个角度定义文化。如西汉刘向所说“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都是从文化的教化作用和意义方面来解释文化的发生问题。
英国功能主义文化学家代表马林诺夫斯基(1844—1942)认为:“人屈从于环境的定数及自身生物体的需要,人必须拥有人工辅助和自造的环境才能得到对自然的控制力,才会满足于生存。”[1]他认为文化的发生是出于自保。同样,德国生物人类学家格伦(1904—1976)认为,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未特定化,动物器官有构造的专门化,具有特殊规定性,因此它们的活动范围也被限定在狭窄的区域。人出于自保,为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从而达到普遍化,就必须以文化创造来弥补和增强自己的生存能力。
英国人类学家泰勒(1832—1917)在介绍文化含义时曾说:“从广义的人种学意义上说,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具有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2]他的介绍注重文化的精神性、综合性和整合性,但它却把文化描绘成了各个具体分子的组合,并且也没有说明各个分子之间的关系,只看到表层的东西没有看到文化深层的结构和意义。
复旦大学教授庄锡昌指出:“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式样的系统,既包含显型式样又包含隐型式样;它们具有为整个群体共享的倾向,或是在一定时期中为群体的特定部分所共享。”[3]这种解释是把文化看作一个整体系统,既包含客观可感知的物质结构,也包括隐性的意义和价值结构,并指明了文化的大众性、集体性特点。
(二)对文化哲学的界定
文化哲学兴起的原因有两种:一是人类生存境遇的转变,二是人类文化思想演进使然。对文化的重新审视和反思导致文化哲学的兴起。
朱谦之把文化哲学理解为进行各种文化综合的、根本的研究。当代西北政法大学刘进田教授以人的主体实践为基础来探寻文化本质,他说:“所谓文化哲学,就是从哲学视界出发,对文化作总体的根本的观念把握和建构。文化哲学是透过文化对象对人的本质和主体性的根本理解和设计,是关于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创造的最高智慧。”[4]刘进田教授看到了人在文化当中的主体性地位,文化的本质是人的最高智慧,而人的本质则是文化创造,在文化哲学的视域下把文化与人内在统一起来。所以他认为文化哲学是知识体系,又是价值体系,它既揭示文化发展规律,又向人们提供生活信念、人生意义,满足人的终极关怀。因此文化哲学是对文化的观念把握和建构,但不论是对文化观念的把握还是建构都必须与人的本质和主体性相关。衣俊卿认为文化是有机体,是人类文明的总称,是人的第二自然,是给定的和自在的行为规范体系,是自觉的精神和价值观体系,是展示人之本质的符号体系,是人的生活样法或生存方式。
总之,文化哲学就是以哲学的方式对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反思、批判、构建乃至预测,力求突破旧有模式,建构和谐的文化心境世界,使生活在一起的人们能够具有统一的精神意向、价值诉求,从而解决自身所面临的包括精神、制度、物质等在内的危机问题。而中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则经由一系列的包括对文化的哲学性考察、对主体作用认识等在内的学术研究,走上一条文化建设、人格教育之路。作为近代学者,他察觉到了时代发展的本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