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武则天形象嬗变的时代原因
武则天形象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显示出不同的面貌,这与当时的政治环境、军事状况、经济发展、社会思潮等因素密切相关。
一 唐五代:本色化武则天的原因
唐五代时期,关于武则天的记录基本上是“实录”风格。这是伦理道德以及史家秉笔直书的结果。无论从尊敬祖先的角度还是孝顺的角度,无论皇族、士大夫及普通民众内心怎么看待武则天,在官方文化中,必须维持武则天的正面形象,这是李唐王朝的尊严所在。
“孝”的伦理作用。作为子孙后代,唐代的统治者必须对武则天保持尊崇的态度。“百善孝为先”,传统文化对“孝”极为重视。这是对一个人安身立命最起码的要求。唐代是李氏的天下,武则天虽然改唐为周,但临终前遗嘱祔庙、去帝号,归葬乾陵,即反周为唐,不再以帝王的身份,而是以皇后的身份与高宗合葬,回归李家宗庙。这就给自己的身后之事一个明确的定位。她希望自己死后不会曝尸荒野,希望李氏家族能够接纳她,能够享受到后世子孙的祭祀。中宗、睿宗都是武则天的儿子,他们对母亲都相当尊敬。中宗李显在《答敬晖请削武氏王爵表敕》中评价说:“则天大圣皇帝,内辅外临,将五十载,在朕躬则为慈母,于士庶即是明君。”[17]武则天之后的统治者,都流着武则天的血液。当政者都是她的子孙,对父母祖先保持尊敬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孝经》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作为君主,统治者必须为天下表率。“孝”所关乎的并不仅仅是一家之事,更是天下的君臣大秩序。慎终追远,克绍箕裘,才能敦亲睦族,民德归厚。统治者身体力行,才能为民示范。
“忠”的约束作用。忠君思想是儒家文化的重要内容。它伴随着君主专制制度产生,是维护家族统治的道德保障。“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对于大臣而言,无论君主是贤明还是昏庸,都必须绝对服从,对君主保持虔敬之心,是“忠”的内容之一。虽然武则天是女性,但她同时也是一个君主,从道德上来看,臣子必须为她效忠。神龙政变中,“五王”虽然迫使武则天退位,但也只是杀了“二张”,并不敢对武则天无礼。姚崇在武则天移居上阳宫时呜咽流涕,以尽臣礼。崔融的《则天大圣皇后哀册文》中称赞武则天:“英才远略,鸿业大勋,雷霆其武,日月其文……四海慕化,九夷禀朔,沉璧大河,泥金中丘,巍乎成功,翕然向风。”[18]对于唐代武则天时期及之后的所有朝臣,武则天要么是其君主,要么是其先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君臣关系。作为臣子,对武则天必须保持臣礼。
“礼”的规范作用。儒家文化要求以“礼”为上。孔夫子在删定《春秋》时本着“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的原则和态度,在后世成为一种传统。古代社会,统治阶级必须维持自身在普通民众中的权威,帝王的“至尊”地位是不允许侵犯的。武则天是李唐皇室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败坏武则天的名声,就会损害到李唐皇室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维护武则天的正面形象,对于李唐皇室来说,也有一层“家丑不可外扬”的意味。“礼”的规范作用使文人士大夫必然要考虑这一因素。此外,对于普通民众来讲,在“家天下”的专制王朝,妄议皇室是相当危险的一件事,没人愿意因为文字言论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此外,史家“实录”精神的客观效果。唐五代时期,关于武则天的记录很多出于史学家之手。尊重客观事实,秉笔直书,是史家的使命。故关于武则天的记录相对比较客观。
二 宋元:异族化武则天的原因
唐代关于武则天的记载多是就事论事,宋元时期则多了一层讽刺现实的意味。
与异族对立的政治现状。宋元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北宋与辽、西夏等少数民族政权形成对峙之势,“靖康之变”使宋人体会到了深切的“国耻”和“族耻”;南宋与金国一直处于胶着状态;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统治华夏。整个这段时期,可以说都是笼罩在民族矛盾之下。北宋初期,士大夫从正统性的角度指责武则天“牝鸡司晨”。当民族矛盾激化,受制于现实又不敢公开反对时,武则天成为一个指桑骂槐的靶子,士人借反对异性执政表达反对异族统治的愿望。
文人士大夫的民族情绪。受当时的政治局势、军事力量、民族问题等因素的影响,文人士大夫的民族情绪空前高涨。在当时面临“危急存亡”的时刻,文人士大夫想表达自己的观点,却碍于统治者而不敢明目张胆发表言论。当触及武则天时,这种民族情绪找到了宣泄口,他们拿武则天大做文章,以反对武则天来表达驱逐异族的愿望,以反对异性执政来反对异族统治。
三 明代:艳情化武则天的原因[19]
艺术作品通过时代的交替、风俗变化的思考,反映一定区域的社会文化,风土人情,揭示当时的社会内容与文化特质,是人心、人性的本质及其欲望、理念与价值的沉淀。明代生产力的发展及社会经济的变革,导致原文化的裂变,在新的文化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时,人们常常会丧失原有的价值观,处于混乱状态。武则天在明代被艳情化,除了人物本身的因素外,明代的社会氛围也起了重要作用。
(一)统治阶级的影响
明代皇帝的生活,影响了当时整个时代风气。“歌谣文理,与世推移,风动于上,波震于下”(《文心雕龙·时序篇》)。从明宪宗(成化)到明末约100 多年间,明孝宗、武宗、世宗、穆宗诸皇帝,不仅后宫佳丽三千,而且龙阳之好亦盛,以献房中秘方而得官的人不在少数。甚至发生皇帝因服药而死的情况。上行下效,皇帝如此,大臣效之,平民亦受其影响,形成房中术大盛,色情书籍泛滥的局面。
明宪宗朱见深由于经历了“土木之变”前后数次废立,对从两岁起就开始照顾、保护他的宫女万氏产生了深深的依赖。朱见深继位后,把这位比他大19 岁的万氏立为贵妃,专房独宠。随着年龄的增长,万氏担心自己年老色衰,以春药固宠,朝中小人也以献房中秘方求进。明武宗在位16年,建立豹房和诸多寺院(供养三教九流之人如乐师、回教徒、喇嘛僧等)供自己淫乐。除此之外,还经常外出游幸,每到一处便强抢民女。有一次他去扬州,当地百姓听到消息,突击“嫁女”,一夜之间差不多把所有的少女都嫁光了。世宗嘉靖皇帝好道求长生,宫女杨金英等不堪其苦,铤而走险,上演了绞杀皇帝的“壬寅宫变”。这种风气也使百姓深受其害,据《万历野获编》记载,一些方士为了制春药,竟阉割男童,以至于人心惶惶,生怕孩子丢失。神宗万历皇帝宠爱郑贵妃,因“国本之争”几十年不上朝。光宗继位仅两个月,就因服用红丸而暴毙。统治者的所作所为,对朝野氛围、社会风气影响巨大。
(二)晚明思潮的冲击
宋明理学对人们的思想禁锢颇深,“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思想极大地扼杀了人的自然欲望和本性。如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欲望的被压抑并不等于被消灭,而是被禁锢在潜意识中,一有机会便会变本加厉地寻找出口。这种压抑越强烈,宣泄的欲望便更强。宋明理学并非如后世所说的那么不近人情。艾梅兰在《竞争的话语——明清小说中的正统性、本真性及所生成之意义》中认为理学并不否定“情”,只不过把情的表达置于礼义规范之内。目的不在于泯灭“情”,而在于使“情”礼义化[20]。理学在传承过程中部分地被歪曲,一些随口而发的议论原本只是细枝末节,却变成了金科玉律。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话语,本来并不是说话的重点,但却被后人奉为经典。
晚明的心学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戴震认为物欲与情感是人性的基本部分,物欲使人投身于自然与社会的创造性活动,情感是一种内在的生命力量,使人与外界环境产生互动。他提倡以遂人之欲的方法疏导人的感情,而不是用禁锢的方法压抑人性。李贽、袁宏道、冯梦龙等人把这种思潮引入了通俗文学领域。李贽的“童心说”,公安派的“性灵说”都强调率性而为,宣扬人的自然本性,肯定世俗享乐,抨击禁欲主义。思想的解放使文学中的爱情被当成感情的自然流露而被大力渲染,还常常与“欲”联系起来。晚明时期出现了一大批这样的文学作品,如《金瓶梅》《痴婆子传》《绣榻野史》《浪史》《昭阳趣史》《玉妃媚史》等。“虚构的诗人和情人作为一种新的文化理想创造物的一部分,开始取代表现自我牺牲的贞节或忠孝之德的传统传记模式。性欲的小说化表现不再需要被伪装成政治或道德寓言,因为各种形式的情感都变成了道德原理的一种补充——甚至是道德的基础。在许多情况下,‘情’的表达已成为本真性的道德表演的标志。”[21]心学的兴起,使理学的霸权地位开始松动,给文人思想的变化提供了契机。
(三)商品经济的影响
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认为文学的四要素是作家、作品、生活和读者。经济通过改变文人的价值观、人生观、职业观等改变作家的创作倾向和内容,改变读者的群体及阅读方式。文学从文人自娱的享受变成了大众的消费产品。
商品经济的发展把文化与商业联系起来。明代的商业相对比较发达,明成化、弘治以后,高额的商业利润吸引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参与。农民、和尚道士、大臣、王公贵族都参与到其中。[22]从事商业成为一种时尚,甚至正德皇帝也以开酒馆为戏。晚明的社会环境,使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转变,许多文人“弃儒服贾”,弃学从商,文人加入了商业队伍。读书人能够看书识字,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许多商业活动如操作账目、订立合同、借贷典当、甚至商务诉讼等都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从事与文化相关的商业活动,既能获得经济实惠,又不失士大夫的高雅趣味。许多行业对于文人来说具有天然优势,如经营书铺、字画古董买卖、出版印刷业等。
失意文人是艳情小说创作的人才储备。文人需要经济来源。科举制度的连贯性使社会上形成普遍读书的风气。读书人向往能在科举考试中出人头地,但幸运儿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人无法通过功名以求取富贵。许多人终身不第,即使侥幸得中,也不一定能马上任职,除了荫承祖业,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为了贴补课业,必须自谋出路,撰写小说就是其中之一,他们成为此类小说创作的人才储备。
市民阶层的出现是艳情小说的消费主体。现实社会生活方式、生存环境、传播渠道及传播载体的改变,对作家和读者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都市商业文化的发展,促进了新兴市民阶层的产生。市民阶层是大众文化消费的主体,他们是艳情小说的主要消费者。文学作品只有满足了大众读者群的需要,才会有市场,有销路,书商、出版商等群体才会趋之若鹜。这一文化事业的发展会刺激消费,促进商业繁荣。商业利润的刺激,又会反过来促进这种小说的发展。
印刷术的普及为艳情小说的盛行提供了技术支持。明清时期,江南出版业十分繁荣。江南地域士人读书应举是首选,而且非常擅长科考。巨大的科考市场催生了八股文选刊刻出版业。“江南选家之多,选择之精,坊间翻刻之快,流布之广,成为时文大本营。顾炎武感慨地说:‘至一科旁稿之刻,有数百部,皆出于苏杭。而中原北方之贾人,市买以去。’”[23]书商成为一个群体,出版业成为一种产业发展起来。
四 清代:妖魔化武则天的原因
清代统治者对思想的控制比较严格,“文字狱”时有发生。人们对当时社会事物的一些看法,不敢公开表露,便借武则天之形象,言说自身话语。
慈禧掌权的影响。清代慈禧当政,虽然她并没有公开声明自己效法武则天,但实际上她的所作所为有目共睹。武则天执政时掌控了李显、李旦两位皇帝的废立,慈禧同样也把同治、光绪等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武则天执政约50年,慈禧掌权也近50年。武则天公开养面首,慈禧的私生活据说也有很多难以言说之处。武则天修建的明堂,顶端立一金凤,下面是九龙盘绕,形成九龙朝凤之势。慈禧的菩陀峪定陵中,隆恩殿周围的汉白玉栏杆,浮雕都是龙追凤图案,76根望柱的柱头雕刻打破了传统龙凤相间的排列顺序,全部把柱头雕刻成翔凤,把龙雕在柱身内外两侧,形成“一凤压两龙”之态,殿前的丹陛石打破了传统的龙凤并排格局,改成凤上龙下的图案,彰显着围绕皇权的性别角逐。鉴于清代的社会环境,慈禧无法在活着的时候称帝,便把这种想法寄望于死后,在陵墓建设上寄托自己登基为帝的梦想。
清代多部关于武则天的作品都有影射慈禧的倾向。《武则天四大奇案》中用了一半的篇幅描写狄仁杰与武则天的对峙。认真阅读可以发现,武则天身上时时能看到慈禧的影子。苏兴及魏泉等学者认为这部作品是借武则天影射慈禧太后,抨击时政,是“借古人为式法,举往事以劝惩”。清代许多反对慈禧的人都将其比作武则天。如刘禺生《世载堂杂忆》载当时的小报刊载说唐故事,以武则天指西太后,以李旦指涉光绪。阿英在《晚清戏曲小说目》中著录有《武则天》。《新小说》1903年刊登了春梦生编写的京剧《维新梦》。该剧表现了武则天撤帘归政,新君继位,广纳贤才,实行新政,海内一片新气象。帝党与后党矛盾加剧,太后罢免帝党重臣,并密诏荣禄带兵进京铲除帝党,废帝更立新君。剧中以武则天影射慈禧太后,内容是百日维新,取材于《光绪皇帝实录》《清史稿·康有为传》等。晚清涉及百日维新内容的作品很多都采用这种写法。
伦理道德意识的影响。武则天是李家的媳妇,按照儒家的伦理道德,尤其是清代贞节观念的影响,丈夫死后,即使不随之而去,也应该自守本分。武则天不仅与他人关系不清不白,还公开养面首,这在清代是绝对不允许,也是必须被扼杀的。无论是统治者从维护纲常以巩固统治为目的,还是士大夫从维护传统道德,以纯化社会风气为目的,都把武则天视为洪水猛兽。生怕这个女人的行为会激起女性被压抑扭曲的思想意识的复苏,便把武则天当成一个活靶子,把她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让所有的女人都不寒而栗,望而却步。
武则天形象的历史演变折射出社会的发展变化。武则天的历史形象不变,文化形象则随时代而变,不同时代的人们根据自身的立场对武则天的事迹任意取舍。当民族、政治问题突出时,武则天的政治方面会受到重视。当对女性的贞洁观严格要求时,武则天的私生活便成为关注的焦点。文学艺术通过塑造形象来传达道德观念,道德评判标准反过来又通过多种方式限制艺术的表现形态。
[1](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170页。
[2](北宋)司马光等编纂:《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88页。
[3](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475页。
[4](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474页。
[5](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830页。
[6](北宋)司马光等编纂:《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88页。
[7](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85页。
[8](北宋)王溥撰:《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24页。
[9](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475页。
[10](唐)陆贽:《陆贽集》(下),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46页。
[11](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851页。
[12](宋)郑思肖:《郑思肖集》,陈福康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32页。
[13](宋)郑思肖:《郑思肖集》,陈福康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32页。
[14](明)陆容:《菽园杂记》,佚之点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4页。
[15]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全宋诗》(第71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4599页。
[16]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版,第192页。
[17](唐)李显:《答敬晖请削武氏王爵表敕》,李希泌等撰《唐大诏令集补编》(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4页。
[18](唐)崔融:《则天大圣皇后哀册文》,李希泌等撰《唐大诏令集补编》(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4页。
[19]参见韩林《明清小说艳情化武则天的原因浅析》,《名作欣赏》2016年第23期。
[20][英]艾梅兰:《竞争的话语——明清小说中的正统性、本真性及所生成之意义》,罗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4页。
[21][英]艾梅兰:《竞争的话语——明清小说中的正统性、本真性及所生成之意义》,罗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