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宋元:强调正统观念,反对异族统治
宋元时期,民族矛盾是主要问题。这一时期人们提到武则天时大多是言在此而意在彼。明写武则天,实则写时事。宋朝人对武则天的批判表达了驱逐异族,收复国土的愿望;元代人则借反对武则天来反对异族统治。
一 含沙射影,借反对武则天以反对女性执政[9]
宋元时期对武则天形象的研究与重写,与当时女性参政的现实密切相关。文人士大夫通过暗示等手法,时刻提醒后妃不要步武则天后尘。他们通过官方编撰的类书、史书等表达自己的观点。
(一)类书所表达的官方态度
宋代类书收录武则天的类别表达了当时官方所持的态度。
《册府元龟》的“帝王部”是宋代以前关于帝王事迹的分类记载。但所有“帝王”的类别中,没有收录武则天的事迹,即使这件事武则天的确做过,如“封禅”类。封禅是中国古代帝王表明自己文治武功的方式之一,但并不是每个皇帝都有条件举行这样盛大的活动。据司马迁确认,曾在泰山封禅的远古帝王有12位。[10]秦汉以后有秦始皇、汉武帝、光武帝等。唐高宗时曾封禅泰山,武则天于万岁登封元年(695)封禅嵩山。这是历史事实,难以抹杀。但在《册府元龟》“帝王部封禅”类中,高宗封禅之后直接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封禅,武则天的行为被遗漏忽略,这绝不是马虎,而是有意为之。其他类别也存在这种情况。如关于武则天改唐为周的事实在书中没有专门记载,只是在高宗、中宗、睿宗三人的记录中提到。如“帝系”类中,描写中宗时说“太后遂革命称周,凡十五年,复以庐陵王为太子,寻即皇帝位,是为中宗,在位六年”[11]。“继统”类在叙述中宗时提到“天后临朝”。其他类别如“诞圣”“名讳”“睦亲”“文学”“仁慈”等类别中都是按照太宗、高宗、中宗、睿宗的顺序依次排列,没提到武则天。“继统”类记录帝王传袭情况,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的类别,应该包括每位帝王,但仍没有武则天的位置。其他非连续性的类别如“好文”“崇儒术”“命相”等类中,更看不到武则天的影子。“奇表”类中,写的是帝王具有与众不同的“奇表”,唐代只写了高祖和太宗。如唐太宗4岁时,相者认为他将来必会济世安民。袁天纲给武则天相面的故事流传很广,但却没有列入其中。
宋代的类书《彤管懿范》由王钦若等人于大中祥符元年奉诏编成,被称为“女《册府元龟》”。体例应该与《册府元龟》相似,只是记妇人之事。其中,后妃事迹七十卷,当中应该有关于武则天的内容,却没有保存到今天。唯一一部关于女性的类书失传,与男权文化的霸权地位不无关系。
(二)史书所表达的正统观念
宋代史书收录武则天的类别反映了文人士大夫的正统观。
官修实录的失传与文人士大夫的观念不无关系。唐人所作的《则天实录》早已失传。马端临《文献通考》在写到《唐则天实录》时说,“陈氏曰:按《志》魏元忠等撰,刘知几、吴兢删正,今惟题兢撰。武氏罪大恶极,固不应复入唐庙,而题主犹有圣帝之称,至开元中,礼官有言,乃去之。武氏不应有实录,犹正史之不应有本纪,皆沿袭《史》《汉》吕后例,惟沈既济之论为正,而范氏《唐鉴》用之”[12]。从中可见,《则天实录》在这种意识形态之下很难保存。
《旧唐书》中,武则天被列于本纪中,名为《则天皇后本纪》,位于《高宗本纪》和《中宗睿宗本纪》之间,后妃列传中未收入。本纪中的帝王是庙号与姓名的合称,如“高祖李渊”“太宗李世民”等,武则天被称为“则天皇后武曌”。《旧唐书》对武则天的安排与《史记》及《汉书》中把吕后列入本纪中相似。唐及五代时,史家虽不承认武周王朝,但承认武则天是唐室帝王谱系中的一个环节,肯定她的执政行为。《新唐书》中,《则天皇后本纪》与中宗合为一卷,列入《高宗本纪》之后,《睿宗玄宗本纪》合卷之前。后妃列传中又列入《则天武皇后》。《新唐书》本纪与后妃列传中同时收录武则天,本纪中的帝王都称庙号,武则天称为“则天皇后”。如果仅把武则天列入后妃列传不符合史实,仅列于帝王本纪类又觉得她不够资格,于是采取了折中的办法,两部分都列有武则天。《资治通鉴》在帝王纪年中列《则天顺圣皇后》,位于《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与《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之间,题目是庙号加谥号。这三部史书虽然把武则天放入帝王之列,但没有庙号,仅有谥号,并且用“皇后”的称谓强调她身份的特殊。
宋代史书中表达了对女性执政的担忧。
《新唐书》是在刘太后去世不久开始编撰的,难免有敲山震虎之意。《新唐书》作于1044—1060年,是宋仁宗当政时期。宋仁宗幼年即位(1023),由刘太后垂帘听政。刘太后名刘娥(968—1033),是宋真宗赵恒的皇后。刘娥来自民间,受到宋真宗的专宠,但她无子嗣,就把李氏之子赵祯(后来的仁宗)收为己子,即传说中的“狸猫换太子”的本事。天禧四年(1020)二月宋真宗患病,朝廷大事多由她裁决。乾兴元年(1022),真宗驾崩,赵祯继位,真宗遗诏尊刘娥为皇太后,军国重事,权取处分。这就给刘娥参与政治提供了依据。从此,刘娥开始垂帘听政,直到明道元年(1032),65 岁的刘娥过世,临朝称制11年。这时赵祯已经22岁。此前,赵祯早已成年,但刘娥迟迟不肯归政。
刘娥并非没有僭越之心,但迫于现实无法实现。她当政时,方仲弓曾上书,请求按照武后的办法,立刘氏庙,刘娥没有照做。程琳呈献《武后临朝图》,刘娥掷图于地曰:“吾不作此负祖宗事”(《宋史·后妃列传上》),这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虽然刘娥表面上拒绝做武后第二,但她内心很想效法武则天。她以自己的生日为长宁节,规格与皇帝的乾元节相同;刘娥与年幼的宋仁宗一同外出时,乘坐大安辇并且走在皇帝的前面。有一次刘娥谒太庙时,竟然穿衮衣。曾慥《类说》载,刘娥曾经拱手瞻礼称赞武则天是真圣人,鲁宗道立刻反对,认为武则天几乎要危害到唐朝的社稷天下,是李唐的罪人,刘娥沉默了许久。鲁宗道还用“夫死从子”来劝说刘娥不要逾矩。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出,宋朝大臣可以说紧紧盯着刘娥,时时提醒她不要越轨。明道二年(1033)刘娥死,仁宗才真正开始亲政。也就是说仁宗初亲政的前十年,只不过是在朝堂之上陪坐的小皇帝,是生活在刘娥的阴影之下。刘娥的行为引起了士大夫阶层的恐慌,生怕武周故事重演。《新唐书》是在刘娥去世的11年后开始编撰的,刘娥在这些大臣心里留下的余悸还没有完全消失。宋祁、欧阳修等人充分发挥了史家的“春秋”笔意,警示来者。
《资治通鉴》的编撰正值曹后、高后掌权时期,司马光在武则天的身上表达了对女主干政的担忧。司马光编史的目的就是“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张须在《通鉴学》云:“《春秋》之意,最重名分,名分所在,一字不能相假,封建之世,以此为纲维。名分既坏,则纲维以绝,政权崩溃,恒必由之。温公以此事兆东周之衰,与七国之分立,而又系论以见托始之意。”[13]《资治通鉴》编书的 18年(1066—1084)间,历英宗、神宗、哲宗三朝。仁宗无子,传位给侄子赵曙(英宗)。英宗体弱多病,继位之初就大病一场,由曹太后垂帘听政。英宗亲政不久于治平四年去世,传位于神宗,时年20 岁。神宗即位后,任命王安石推行变法(熙宁变法),受到了以太皇太后仁宗曹后、英宗高后和神宗向后的反对。因为英宗、神宗非仁宗嫡系,所以仁宗的曹后和神宗之母高后对神宗都有较大的威慑力量。元丰八年(1085)神宗病逝,哲宗继位,因哲宗年幼,高后以太皇太后身份听政。
宋代的执政太后对武则天相当敏感,生怕别人将其与武则天相比。高太后垂帘时,左仆射蔡确被贬官期间,曾作绝句十首,被吴处厚抓住把柄,说其十篇之中有五篇涉及讥讽,其中之一云:“矫矫名臣郝甑山,忠言直节上元间。古人不见清风在,叹息思公俯碧湾”(《车盖亭诗》)。郝甑山指郝处俊,曾被封为甑山公,上元三年(676),唐高宗欲逊位于武后,郝处俊上疏谏阻此事。吴处厚与蔡确不和,言此诗是蔡确以武则天比高太后。当时高太后垂帘,遵循刘后故事,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一步,生怕被人说自己僭越。此诗令高太后大怒,蔡确又难以自圆其说,最后被贬新州。英宗执政的4年多是曹后垂帘;神宗执政期间,因三后的牵扯,使新法时而推行,时而罢止;哲宗继位,因年幼由高后垂帘。可以说《资治通鉴》写作期间所经历的三位皇帝,都没有摆脱后宫的影响。虽然高后非常欣赏司马光,一掌权就将司马光召回京师,但司马光本人是一个正统的士大夫,他不至于因知遇之恩而放弃原则,故对武则天的描写不能排除警示之意。
宋代士大夫把武则天视为“女祸”,横加指责。程颐在解释坤卦时说,“五,尊位也。在他卦,六居五,或为柔顺,或为文明,或为暗弱;在坤,则为居尊位。阴者臣道也,妇道也。臣居尊位,羿、莽是也,犹可言也。妇居尊位,女娲氏、武氏是也,非常之变,不可言也,故有黄裳之戒而不尽言也……废兴,理之常也;以阴居尊位,非常之变也”[14]。与君相比,臣属阴,与男性相比,女属阴,应该居卑位,君主、男性属阳,应居于尊位。人臣如后羿、王莽越居尊位属于大逆不道,但还算可以接受。女性越居尊位,则无法接受。以下犯上是谋反的大罪,但与女子为君相比,男性宁愿接受前者,也不愿意处于女性统治之下。
二 注此写彼,抬高骆宾王地位以贬低武则天
宋人因为正统性问题贬低武则天。方法之一是通过抬高与武则天对立的人物形成反衬效果。骆宾王就受到了这种“特殊”的待遇。从唐代到宋代,骆宾王从毁誉参半到被完全肯定,从一个凡人变成了仙人。
(一)从毁誉参半到完全肯定
北宋时期所修的《新唐书》与五代时的《旧唐书》虽然都是关于同一段历史的记载,却表现出不同的倾向。作者试图在历史叙事中暗示对武则天的批评。如关于骆宾王的故事。唐代的骆宾王故事呈三线并列状态,《旧唐书》完全抛弃了这三则记载,而《新唐书》则只取其中一个,使被武则天肯定这一情节脱颖而出,成为后世骆宾王故事的核心内容。《旧唐书》对骆宾王的记载比较客观,《新唐书》删除了有损于骆宾王形象的内容,把骆宾王塑造成一个正面形象。《旧唐书·文苑上》载:
骆宾王,婺州义乌人。少善属文,尤妙于五言诗,尝作《帝京篇》,当时以为绝唱。然落魄无行,好与博徒游。高宗末,为长安主簿。坐赃,左迁临海丞,怏怏失志,弃官而去。文明中,与徐敬业于扬州作乱。敬业军中书檄,皆宾王之词也。敬业败,伏诛,文多散失。则天素重其文,遣使求之。有兖州人郄云卿集成十卷,盛传于世。[15]
《新唐书·文艺上》载:
宾王,义乌人。七岁能赋诗。初为道王府属,尝使自言所能,宾王不答。历武功主簿。裴行俭为洮州总管,表掌书奏,不应,调长安主簿。武后时,数上疏言事。下除临海丞,鞅鞅不得志,弃官去。徐敬业乱,署宾王为府属,为敬业传檄天下,斥武后罪。后读,但嘻笑,至“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矍然曰:“谁为之?”或以宾王对,后曰:“宰相安得失此人!”敬业败,宾王亡命,不知所之。中宗时,诏求其文,得数百篇。[16]
在所有关于骆宾王的材料中,这两则记载最相似,开篇先介绍籍贯,后表现他少负才名。但仔细比较,能够看出较大的差异。
第一,对骆宾王的评价不同。前者对骆宾王的为人做了整体评价,“落魄无行,好与博徒游”,这是一个带有否定意味的负面评价;而后者则对这一缺点采取了模糊处理的办法,根本不提。《新唐书》不提骆宾王的劣迹,有故意隐瞒事实的倾向。《旧唐书》中关于骆宾王的记载既有正面,也有反面,比较客观。“落魄无行”虽然没有详细说明细节,但史书中这样的记载应该是有据可查的。《新唐书》的作者应该能看到了这方面的史料,但这段记载有损于骆宾王的形象,所以故意被忽略。
第二,骆宾王被贬官的原因不同。前者明确说明“坐赃”,后者没提直接原因,但“武后时,数上疏言事”暗示骆宾王不认可武则天,可能因言事而获罪。把骆宾王贬官的原因由“坐赃”改为“上疏言事”,一来可以掩盖“坐赃”的人生污点,二来声明骆宾王起兵之前就是反对武则天的。《旧唐书》中因为坐赃而贬官再起兵,是得不到武则天的重用,心生怨恨转而起兵。《新唐书》的改动,令读者觉得骆宾王从一开始就反对武则天,因为反对而得罪,因为得罪而贬官,贬官之后没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以正君失”,不得已揭竿而起。把骆宾王起兵行为的前因后果按照文人士大夫心目中的想象前后串联起来。
第三,加入《酉阳杂俎》中武则天肯定骆宾王的情节。唐人所载的这一情节颇具传奇色彩,《旧唐书》弃之不用,而《新唐书》则纳入正文本传,在细节上做了改动,目的是表现骆宾王的才情和胆略令武则天折服。在形容武则天听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时,《酉阳杂俎》用的是“不悦”,《新唐书》用的是“矍然”,表面上看这两个词差别不大,实际上却表现了不同的指向。加入读檄文的故事,唐代的“不悦”,指涉的是宰相,武则天表达的是对宰相的不满,让这样的人才为敌所用,是宰相的失职。宋代用的是“矍然”,这个词表达是惊惧、惊视的样子,武则天被檄文的犀利所震撼,“矍然”问道,“谁为之”,这个指涉的对象是檄文的作者,表现的是武则天被骆宾王的文采征服。唐代强调的是武则天爱惜人才,宋代强调的是骆宾王的才情与个人魅力。
第四,结局不同。关于骆宾王的结局,有以下几种说法:一是兵败投水而死。张鷟在《朝野佥载》中明言“宾王后与敬业兴兵扬州,大败,投江水而死”。[17]二是出家为僧。据《本事诗》载,骆宾王隐居灵隐寺为僧。此说最具文学色彩,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计有功的《唐诗纪事》、辛文房的《唐才子传》,都持此说法。胡应麟、吴之器、陈熙晋等人为骆宾王作传时,也采用了此故事。这个故事是以文坛掌故的形式流传的,比较容易引起文人的兴趣。三是被杀。《旧唐书》和《资治通鉴》都说骆宾王兵败被诛杀。四是逃亡。《新唐书·骆宾王传》载,“亡命,不知所之”。中宗复位之后,下令搜集骆宾王的作品,搜集者在《骆宾王文集序》中说“兵事既不捷,因致逃遁”,都归为兵败逃亡。两唐书从“伏诛”到“不知所之”,从死到生,这种改动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本着以事实为依据的严谨态度,发现了新的证据。恰如《本事诗》所载,因为起兵是以匡复为名,所以在当时他们受到人们的庇护。另一种是从文人士大夫的心理出发,他们希望骆宾王这样的人物应该有一个好的结局,所以在四种说法中,选择了“不知所之”。
这四种说法,文人比较认可的是骆宾王没有死。骆宾王与武则天处在敌对的立场,让骆宾王死于武则天之手,会令天下仁人志士扼腕。凡是反对武则天执政的人们,都希望骆宾王能活着,这也算是潜意识中“好人有好报”心理的外在表现。骆宾王之死可以说是一个历史之谜,谜团令历史学家头疼,却是文学家的最爱。恰恰因为说法很多,真相难辨,所以才会发挥想象力,创造出文学作品。
第五,下令整理骆宾王遗作的统治者不同。前者说是武则天,后者说是唐中宗。搜集骆宾王遗作究竟是奉谁之命,看起来是一个历史问题,但同时也是一个思想文化问题。武则天下令搜集,从正面表现了武则天对人才的爱惜,又从反面表现了骆宾王巨大的人格魅力,连死后都能征服君王。二者的关系并不是不可挽回的。而中宗下令搜集,就变成肯定骆宾王,否定武则天的举动,骆宾王就被推到与武则天对立的立场上。
《新唐书》删掉了《旧唐书》否定骆宾王的内容,加入了武则天肯定骆宾王的故事。从这些材料可以看出,在《新唐书》之前,这些故事的流传处于并列的状态,没有伯仲之分。从《新唐书》开始,武则天肯定骆宾王的情节被纳入史书,使这个故事脱颖而出,得到了文人士大夫的特别关注。此后,无论骆宾王故事文本如何演变,这则故事都是核心内容,流传最广,影响最大。骆宾王迎合了官方贬低武则天的需要,被塑造成与之相对立的代表人物之一。贬低武则天的过程伴随着抬高骆宾王的过程,二人形成此消彼长的态势。
《新唐书》对武则天肯定骆宾王的故事格外重视,是史家“春秋笔法”作用的结果。欧阳修于嘉祐五年在为提举编修曾公亮所作的《进新修唐书表》中批评《旧唐书》:“使明君贤臣、隽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足暴其善恶,以动人耳目。诚不可以垂劝戒,示久远,甚可叹也。”[18]也就是说欧阳修等人修史的目的之一是“垂劝诫,示久远”,他们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春秋笔法”,达到教育世人的目的。如《旧唐书》中忠义传排在第五位,《新唐书》却把它提到第一位。欧阳修本人对武则天评价不高。《欧阳文忠公文集》收录了《唐流杯亭侍宴诗》,欧阳修在诗后加了注:
右《流杯亭侍宴诗》者,唐武后久视元年幸临汝温汤,留宴群臣应制诗也。李峤序,殷仲容书。开元十年汝水坏亭,碑遂沉废。至正元中,刺史陆长源以为峤之文、仲容之书,绝代之宝也,乃复立碑造亭,又自为记,刻其碑阴。武氏乱唐,毒流天下,其遗迹宜为唐人所弃。而长源,当时号称贤者,乃独区区于此,何哉?然余今又录之,盖亦以仲容之书可惜,是以君子患乎多爱。[19]
《唐流杯亭侍宴诗》本为久视年间,武则天与群臣宴饮时,众人应制而作。这只是一个书法作品,与武则天关系不大,但欧阳修却在此加了一句“武氏乱唐,毒流天下”。他将武则天视为洪水猛兽,自己践之尚不足,以己推人,认为唐代人也应该废弃所有与武则天有关的一切遗迹。对于陆长源再造碑亭之事,为之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李峤的诗作,殷仲容的书法,是绝代之宝。
宋代其他作品也有关于这段故事的记载。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描写骆宾王最后被王那相等人斩首献给朝廷。司马光本着修史的客观态度选择了这个结局。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计有功的《唐诗纪事》中关于此段的内容与《新唐书》的记载相似,变化不大。
(二)从普通凡人到羽化登仙
元代的骆宾王形象从普通凡人变成了一个仙人,最后不知所终。辛文房的《唐才子传》载:
宾王,义乌人。七岁能赋诗。武后时,数上疏言事,得罪贬临海丞,鞅鞅不得志,弃官去。文明中,徐敬业起兵欲反正,往投之,署为府属。为敬业作檄传天下,暴斥武后罪。后见读之,矍然曰:“谁为之?”或以宾王对,后曰:“有如此才不用,宰相过也。”及败亡命,不知所之。后宋之问贬还……老僧即骆宾王也,传闻桴海而去矣。后,中宗诏求其文,得百余篇,及诗等十卷,命郗云卿次序之,及《百道判集》一卷,今传于世。[20]
辛文房的记载基本沿袭了《新唐书》的说法,对骆宾王采取肯定的态度。关于骆宾王劣迹的材料都不取。《新唐书》对《旧唐书》有所改动的地方,都是为了表现骆宾王的正面形象,这些都被辛文房采纳,并且进一步强调。
第一,贬官原因。《新唐书》中加入骆宾王“上疏言事”的情节,使之成为贬官的间接原因,《唐才子传》则把上疏言事变成直接原因。《旧唐书》所说的“坐赃”,有人认为可以理解为“栽赃”。因为在方言中,“坐赃”的确有“栽赃”的意思。但这个说法更像是为了给骆宾王辩白而曲解史书,不太可信:首先,“坐赃”之前有一句话做铺垫,即“然落魄无行,好与博徒游”,这种行止为人,进而因贪污犯罪,是顺理成章的。其次,《旧唐书》中如果用的是“栽赃”的意思,应该追加一句因为某某事被某某人栽赃,而实际上没有这样的表达。恰因为“坐赃”具有“栽赃”的意思,后世欲美化骆宾王的文人士大夫得出结论——骆宾王是被人诬陷才被贬为临海丞。这是后人为抬高骆宾王而解读出来的。坐赃贬官是骆宾王的人生污点。通常情况下,名人的污点多会被放大,但骆宾王身上的这个污点不仅没被放大,反而被淡化,甚至被掩盖。
第二,明确骆宾王起兵行为的目的为“反正”。徐敬业等人的起兵,在当时的定位是“叛乱”。“反正”一词使起兵的性质改为正义,这样就把武则天放在“非正”的位置上。骆宾王的行为也随之变成正义之举。
第三,结局。辛文房沿袭了《新唐书》之说,“不知所之”。接着把《本事诗》中关于骆宾王出家为僧的说法纳入文中。《本事诗》中骆宾王落发为僧,遍游名山,卒于灵隐寺。辛文房虽采用隐居的说法,但删掉了卒于灵隐寺的内容,以传闻为结,说他“桴海而去”。这一典故出自《论语·公冶长》,孔子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21]此后人们常用这一典故,表达有志难申时,隐于江湖,超然于物外之意。如唐代顾况有诗云“子欲居九夷,乘桴浮于海”(《曲龙山歌》)等。“桴海而去”比隐居的境界更高一层,给人一种逍遥忘忧,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这四个字把骆宾王写得脱胎换骨,由一个凡人变成了仙人。
三 拨乱反正,塑造狄仁杰的形象以维护正统
宋元时期,狄仁杰成了非常受欢迎的题材,出现了大量相关作品,被当成恢复李唐天下的功臣来塑造。
狄仁杰(630—700)是唐代杰出的政治家,两唐书有传。[22]武则天非常倚重他,誉之为“国老”。武则天曾经赐袍并题字,“敷政术,守清勤,升显位,励相臣”(《制袍字赐狄仁杰》),可见武则天对狄仁杰的赞赏。久视元年(700)狄仁杰病故时,武则天为之罢朝三日,赠文昌右相,谥文惠;中宗继位,追赠司空;睿宗即位后又追封梁国公,故又称“梁公”“狄梁公”。狄仁杰全力维护李氏对皇位的继承权,是保护李唐宗室的骨干人物。
(一)小说中直谏的忠臣
历史是狄仁杰故事的起点,在文学领域的滥觞应为宋代话本《梁公九谏》。该话本的内容多取自史料,描写狄仁杰九次劝谏武则天的故事。作为说话人的底本,具有语言简洁,朴拙无华,俚俗相间的特点。《梁公九谏》第一谏开头点明武则天临朝称制,废李显为庐陵王,立武三思为储君。据《旧唐书·则天皇后本纪》载,嗣圣元年,武则天临朝,废李显为庐陵王(后迁房州),立豫王李旦为帝。载初元年,革唐为周,降皇帝李旦为皇嗣,加封武承嗣为魏王,武三思为梁王,并没有立武三思为储君一事。对于武则天欲立武三思还是武承嗣为储,两唐书记载有出入,话本取《新唐书·狄仁杰传》之说,虚构了武则天立武三思为储君的情节。在第一谏中,众臣都赞成立武三思为储,只有狄仁杰一枝独秀,触颜直谏,突出狄仁杰不随波逐流,为社稷舍生忘死的精神。第二谏,狄仁杰举李显与武三思同时招兵,但效果相反的实例证明,李、武两家相比,李家更得人心。第三谏,狄仁杰认为祥瑞天兆都暗示武家只享则天一朝。前三谏是狄仁杰直言劝谏武则天。第四谏责备武则天违背“三从”,犯了“五逆”。第五、第六是通过解梦来进谏。第七、第八谏是武则天以钱财诱之,以死逼之,皆不遂。第九谏,狄仁杰说服武则天具礼迎中宗归位。
关于狄仁杰返周归唐的事迹,《旧唐书·狄仁杰传》的记载集中于两点:一是以母子之情说服武则天传位于中宗;二是说服武则天公开迎归李显。与《旧唐书》相比,《新唐书》有两处改动较大。一是加入了狄仁杰与王方庆为武则天解梦的情节,二是狄仁杰以死后配享打动武则天。这两点都成为后世叙事的重点。据史书所载,在说服武则天传位给李显的事件中,吉顼、李昭德、张易之、王方庆等人都出了力,而小说出于塑造人物的需要,把这些事迹全都集中在狄仁杰身上,把归政于李唐的功劳都记在他一个人的名下。话本《序》中首先奠定了写作的基调,“赖我梁公贞社稷之臣,舍死不顾,直言极谏,屡以母子性天之道为言,使则天感悟,遂遣使往房州召还,立为皇太子。故中宗得复帝位,而唐祚不移者,皆梁公之力也”[23]。把中宗复位,唐祚不移视为狄仁杰最大的功劳。这篇小说为后世狄仁杰作品提供了基本素材,黄丕烈在《梁公九谏》的跋中赞曰:“九谏词犹在,文章振李唐。安危资柱石,举废得津梁。气挟雷霆厉,心争日月光。名臣传表奏,应比赐书藏。”[24]正统观念似乎已经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印在中国人的头脑中。后世作品中,无论如何演绎狄仁杰,返周为唐一直是狄仁杰生命中恒定不变的、居功最伟的重头戏,直到荷兰外交家高罗佩的笔下,狄仁杰的故事重心才转移到了“神探”方面。
小说本来是贬低武则天的,但却意外地从反面抬高了她的形象。话本是以狄仁杰为主人公,主要突出狄仁杰拼死直谏,回复唐祚的忠臣形象。武则天是配角,形象并不是很鲜明,只起到陪衬狄仁杰的作用,但却从侧面展现了武则天的一些优点。其一,武则天并不是乾纲独断,有事常常征求臣下的意见。对自己的执政效果也常常向臣下了解,如第三谏中武则天问道:“朕自为君以来,有什么圣明?有什么无道?”[25]其二,能够容忍反对意见,不轻易诛杀逆己之意者。所以狄仁杰才能够有胆量劝谏,而且竟然主张杀掉武家的正统继承人,武则天的亲侄子,皇储的候选人。从正面看这是为了表现了狄仁杰的胆略,从反面看,狄仁杰的胆量越大,越反衬出武则天胸怀之宽广。第四谏中,狄仁杰竟然指责武则天违了“三从”,犯了“五逆”,自古至今,凡是能掌控朝廷的君主,不可能忍受大臣如此以下犯上。君主的直接反应多是勃然大怒,立刻惩处,但武则天却心平气和地让狄仁杰说下去。其三,爱惜人才。第八谏中,狄仁杰欲赴油锅时,武则天连声叫武士拽住狄仁杰的衣服,一个“连声”,显示出武则天的迫切心情,表现出对狄仁杰的重视。像狄仁杰这样抓住一个问题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不知死活的进谏,充分表现出武则天的胸襟气度。其四,武则天善于纳谏,能够接受臣下的意见并付诸行动。如第九谏,本来已经迎回李显,遂了狄仁杰的意,但狄仁杰又要求武则天率百官,备礼以迎,武则天仍能接受。鉴于话本只是说话人的底本,所以对于配角武则天的描写比较粗糙,一些细节描写都忽略了。小说为了突出狄仁杰,故意拔高他的形象,但却从反面抬高了武则天,这大概是作者始料未及的。
(二)诗歌中单一的性格
宋元时期诗歌继承了唐代的写法,把狄仁杰塑造成恢复李唐天下的功臣。虽然狄仁杰一生在其他方面也有突出表现,但这一点被文人士大夫视为最重要的贡献,故而掩盖了其他方面。
唐代人着力于描写狄仁杰说服武则天召回庐陵王的事迹。吕温(771—811)作诗称赞狄仁杰,“取日虞渊,洗光咸池,潜授五龙,夹日以飞”。[26]李显作为君主被贬房州,即处“虞渊”“咸池”,这都是神话传说中太阳沐浴的地方。“五龙”指发动“神龙政变”的张柬之、崔玄、桓彦范、敬晖、袁恕己五人,他们大多数都是狄仁杰举荐的,中宗复位后被封为王。第一句指李显赖狄仁杰之力脱离房州,重新回到京师,成为皇太子。第二句认为五王是私下里受狄仁杰的遗命辅佐李显,飞龙在天,复居帝位。张祜《观狄梁公传》云:“失运庐陵厄,乘时武后尊。五丁扶造化,一柱正乾坤”,[27]表现的也是同样的内容。
宋代黄庭坚在《题马当山鲁望亭四首》之《狄梁公》中称赞他“鲸波横流砥柱,虎口活国宗臣。小屈弦歌百里,不诬天下归仁”,[28]把狄仁杰比作“柱石”。宋末元初杨果有一首诗《过狄仁杰墓》:“牝鸡声里紫宸寒,神器都归窃弄间。一语唤回鹦鹉梦,九霄夺得凤雏还。荒坟寂寞临官道,清节孤高重泰山。为问模棱苏相国,当时相见果何颜。”[29]第一句指责武则天是牝鸡之晨,“神器都归窃弄间”典出骆宾王《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中“窥窃神器”。“鹦鹉梦”指武则天梦见鹦鹉双翼折断的梦,狄仁杰为之圆梦,劝诫武则天迎回中宗,才使得武则天还天下于李氏。宋代陈普的《历代传授歌》中有“武后易唐而为周,仁杰一言回睿意”的诗句。此诗本来是给初学者传授历史知识而作,一般只提及君主的名字,而这里竟然把身为臣子的狄仁杰也写了进去,可见狄仁杰在士人心目中的地位。
(三)戏曲中丰富的形象
宋元士人特别偏好狄仁杰题材的故事,很多戏曲都涉及相关内容。如佚名传奇《狄梁公》;元代关汉卿的杂剧《风雪狄梁公》;元代于伯渊的杂剧《狄梁公智斩武三思》;元代佚名杂剧《张昌宗双陆博貂裘》等,这些剧本都已不传。但从题目中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作品并不像以前专门集中于狄仁杰恢复李唐天下这一件事上,而是出现了智斩武三思、双陆博貂裘等情节,内容更加丰富。
元代人比较重视狄仁杰题材作品,可能与特殊的时代环境相关。一方面,狄仁杰是元代士人入仕理想的载体。元代统治者把百姓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中亚、中东人等;第三等是包括契丹、女真、渤海等在内的汉人;第四等是原南宋境内的南人。蒙人入关,取消了科举制度。元代自窝阔台戊戌选试以来,至元仁宗皇庆二年始开科举,北方自金亡80年,南方自宋亡40年无科举。宋末的许多士人终其一生都在准备科举考试,科举之废杜绝了仕进之路,使他们失去了奋斗的目标和方向,但却无法抹杀实行科举制度以来膨胀的官本位思想。仕进之路的杜绝,更加深了文人心中对仕宦生涯的渴望。这种在现实中遭受巨大颠覆与无比压抑的渴望最终只能转化成一种潜意识,倾注于狄仁杰的身上。另一方面,狄仁杰是人们恢复正统的希望的寄托。这与狄仁杰在武则天时恢复李唐天下有异曲同工之妙,故狄仁杰的身上寄托了人们恢复汉族统治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