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政治学为什么远远地落后于经济学?[1]如果撇开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谈,仅仅从方法论方面寻找原因的话,目前的政治学的主流方法论存在什么缺陷?对于政治学来说,有没有相对而言较好的(当然也不可能是完美的)方法论可供采用?如果有,它可能是怎样的?这一类问题属于政治学方法论方面的问题,研究这些问题对于发展政治学乃至推动政治发展来说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较好的方法论,应该能够指导我们获得新的、重要的具体研究成果;方法论本来就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如果笔者要批评目前的政治学方法论的某些方面,要探索较好的方法论,那么,笔者最好运用新的方法论从事某项具体的研究工作,也就是说解答某个具体问题,以显示新方法论在某些方面的优势。
本书打算解答的问题是:如果我们将主流公共选择理论的背景条件假设(即西方民主政治制度)改为非民主政治背景条件假设,那么,从逻辑上说,理性经济人的政治行为将具有哪些规律?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可以构成一个关于非民主政治的产生、维持和转型的条件或原因的理论。而好理论的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解释[2]范围比较宽广,而且能够解释比较精微的差别(也就是说解释的精确度高),因此,本书打算让关于非民主政治的理论解释如下更加具体的问题:
为什么古代东方的非民主政治和西方的非民主政治有巨大差别(东西之别)?或者说,为什么古代东方独裁和西方独裁在程度上有巨大差别?
为什么古代的非民主政治和现当代的非民主政治有巨大差别(古今之别)?这个问题可以细化为两个问题:(1)到了现代,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德国和意大利为什么会产生极权主义独裁?(2)现当代时期,为什么大量的非民主国家开始民主化?
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社会为什么有民主?而生产力水平比原始社会高的大多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为什么没有民主?然而,为什么古代雅典城邦、罗马共和国又有民主?
综上所述,本书虽然横跨政治科学、经济科学(特别是公共选择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哲学(特别是科学哲学)、历史学(特别是政治史和思想史)四大学科,但注意力却始终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的工作上。一个方面是在政治学(特别是政治科学)方法论方面的革新;另一个方面是将新的政治科学方法论尽量严格地付诸科研实践,做一个示例,并且力求在这一具体研究中做出较多的创造性贡献。这两方面的研究在本书中是相互支持的关系。通常人们是以方法论指导具体研究,本书也有这一特点;所不同的是,笔者同时还希望第二方面的具体研究成果又能反过来凸显本书方法论的优点,构成对于第一方面的研究结论的支持,从而促进政治科学摆脱贫困落后的状况。
一 现行政治科学方法论的落后
和经济科学相比,政治科学还比较落后。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政治学方法论还没有完全走出休谟(Davi Hume,1711—1776)[3]、孔德[4]之前的时代,更不用说吸收科学哲学家波普尔的研究成果了。[5]本书无意否定政治学方法论已经取得的成就,这里的尖锐批评是从如下特定角度提出来的。
休谟提出了两个著名的“休谟问题”,一个是伦理学或价值论意义上的“是—应该”问题或“事实—价值问题”,一个是逻辑学意义上的“归纳问题”或“因果问题”,政治学界往往漠然置之。对于“事实—价值问题”的漠视表现在:混淆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重视后者,轻视前者。对于“归纳问题”的漠视表现在:沉迷于堆积事实资料,热衷于描述,企图从一个或多个的个别事实(单称命题)归纳出全称命题(普遍规律)。这里还存在着对“实证研究”的一种误解,即以为关于“个别”或历史过程的事实堆积得越多,就越“实证”。殊不知,其观察和描述必然渗透着大量未经检验的“理论”成见;而科学哲学家汉森已经提出“观察渗透理论”[6]的命题。这种“实证”研究过于追求“个别”,殊不知再多的对“个别”事物的描述也构不成理论,理论需要的是指出共性或者普遍规律,进行解释和预测。对于普遍性规律的探索需要的是大胆地“猜想”,猜想的逻辑可能是归纳,也可能是演绎,还可能是类比……在提出猜想性的假说之后,必须进行演绎推导,得出可以检验的推论,并让这些推论接受经验事实的检验。
没有过于追求“个别”的一些政治学家又处于另一极端,那就是过于追求“内在本质”,却严重忽视理论检验,其科学哲学知识处于孔德之前时代的水平。自从孔德要求摆脱神学、形而上学阶段,进入实证阶段以来,经过逻辑实证主义的发展,科学界已经不仅仅沉思“内在本质”(因为它无法受到经验事实的检验),而且一定要通过可以观察的事实来检验关于本质的判断。批判理性主义者波普尔“革”逻辑实证主义的“命”,指出再多的单称命题也不可能“证实”全称命题(某个定律或理论),但是一个或少数几个单称命题可以“证伪”某个全称命题。于是,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任务和过程就是发现问题,提出猜想(假说或理论),努力用经验事实检验(证伪)假说或理论,再提出新的猜想……
经济科学吸收了科学哲学的上述成果,因而创造了普遍性、原理性、演绎性、体系化的假说或理论,而政治学只有板块结构。政治学家甚至还不清楚:政治学能否成为科学?本书认为,政治学能够成为科学,即政治科学。[7]论据是:虽然每个个别的人按照自己的自由思想和意志行动,但是,单个社会行动者的意图并不能决定事件的结果,事件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并非所有参与者预期的或向往的;社会或政治制度的“全部”特征极少符合任何人——即使是革命者或试图创造政治制度的“建国者”也不例外——的意图或如意算盘,从而使政治事件具有不以个人自由意志为转移的特征,这就保证了政治科学研究对象的客观性。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的“合力论”[8]为我们提供了支持。其实,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也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人吗?为什么经济学能够成为科学呢?艾克纳(Alfred S.Eichner)认为,只要人们能够为经济学确定更恰当的目标,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他说:“经济学研究的目标应当是对社会群体,而不是个人行为进行预测和解释。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所要描述的不是个人反应,而是个人作为一个大的社会体系中的一员的反应,也就是社会群体的经济行为。”[9]这个解决方案同样适用于政治科学。这再一次表明,目标不是个体,而是群体,如果仅仅是描述和搜集“个别”政治人的行为资料,政治科学就不会有前途。政治科学需要采用“假说—演绎法”,提出普遍性、原理性、演绎性、体系化的假说或理论,然后检验它们是否符合事实以及符合的程度,如果不符合,就提出新的假说或理论……
新的政治科学方法论的要点总结如下:(1)正视“事实—价值”的问题。政治学一要将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区分开来,防止混淆;二要将实证研究作为规范研究的基础。(2)正视“归纳问题”。政治科学需要抛弃对描述和归纳的沉迷(当然,不一定完全放弃归纳思维),必须端正对“实证研究”的认识。实证研究分为两类:理论实证和经验实证。理论实证包括两个主要阶段:从现实中概括抽象或“创造抽象”出所研究内容的基本关系或基本假设条件的阶段;以此为基础或出发点进行逻辑演绎的阶段。理论实证的过程可以说是一个“假说—演绎”的过程,它是实证研究过程的第一个阶段。[10]第二阶段才是经验实证阶段,后者就是对理论实证阶段得到的理论假说及其推论进行经验检验的过程。“最好的经验研究是有理论观照的那种经验研究。”[11]今天的“政治科学”的“实证研究”缺乏理论实证,其经验实证常常是无的放矢,沦为资料的堆积。政治科学的出路在于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实证研究,目前尤其要注意做好理论实证研究。(3)在解释模式上,政治科学可以考虑接受理性选择模式,这一点将在第三章介绍。
二 将新的方法论严格地付诸科研实践
在尝试做第二个方面的工作——即将新的政治学方法论严格地付诸具体的科研实践——时,本书选择的问题来自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矛盾:它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既然适用于民主政治,就更加没有理由不适用于非民主政治,可是它主要只是研究了民主政治背景下的理性经济人的行为逻辑;它既然自称是“政治的经济学”理论,就没有理由只提供“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可是它确实缺乏“非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更不用说“无国家、无政府状态下的政治的经济学”理论了。
为什么绝大多数公共选择理论家刻意回避“非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呢?因为他们把政治看成交换,这大致符合民主政治的事实;然而,非民主的政治是否也能被看成交换呢?这个问题一定是难住了公共选择理论家。布坎南(James M.Buchanan)就左右矛盾,有时他认为非民主的政治也是交换,有时他似乎认为那是掠夺性政治(predatory politics)。[12]矛盾解决不了,公共选择理论家就选择回避,只提供“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只有少数几个公共选择理论家[其代表是罗那德•温特罗布(Ronald Wintrobe)]尝试将经济学方法用于各种非民主政治研究,但是,他们所研究的非民主政治其实只是西方的非民主政治,不符合古代甚至近代东方的专制主义之事实。新制度经济学家则果断地把一切政治都看成交换,几乎连盗窃和抢劫也不例外;这样,道格拉斯•C.诺斯(Douglass C.North)的制度变迁理论涉及非民主政治,并且提出了所谓的“诺斯悖论”,诺斯可能以为这个悖论适用于各种国家,其实它只适用于非民主国家。[13]
在非民主政治中,被统治者——按照李慎之先生的说法就是“子民”[14]——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中也有一些交换的因素,但是,其主要因素不是交换,而是非交易性关系,严重的可以称为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关于交易的政治学无法解释非民主政治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主要关系,如果仍然要用经济学方法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两者的行为,就需要回到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中来。只要资源是稀缺的、行为表现为选择,而选择意味着放弃某些价值从而意味着机会成本,就能够采用经济学方法进行分析。这样,本书就解决了如何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非交易性政治的问题。区分交易性政治和非交易性政治,对于非交易性政治中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和行为,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加以分析,这是本书对于公共选择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突破之一。这一突破为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非民主政治打开了大门,为公共选择理论的本土化打开了大门,因为我国拥有漫长的非民主政治的历史,这些历史需要得到公共选择理论的解释。
但是,一般来说,非民主政治中的子民与革命家之间的关系还是交易关系,这里才是交易政治学继续适用的领域。这是本书对于公共选择理论的第二个突破。这一突破改变了非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的重点,也就是把重点分析内容从统治者与子民之间的关系转到了子民与革命家之间的关系。
总的来看,关于子民与革命家之间的交易政治学分析、关于独裁者与其子民的非交易性关系的“成本—收益”分析在本书中被整合到一个大的框架中来了。另外,本书的问题源于公共选择理论,然而解决方案中却借鉴和发展了大量的新制度经济学的成果;实际上,本书是把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研究途径整合到一个理论框架中来了,这个理论就是本书提出的“非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严格地讲,它是一个假说,需要继续接受经验事实的检验。
如果子民与革命家之间的交易能够以零成本顺利地进行,那么任何非民主政体都不能存在,政治权利的配置将会是平等的,不管其初始配置状况如何都会如此。这就是本书提出的政治科斯定理。本书没有把(经济领域中)资源配置的效率标准赋予政治科斯定理,相反,本书赋予它的标准是政治权利配置的平等标准,这是本书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已有的政治科斯定理的突破。这一突破使得新制度经济学方法对于政治制度的分析转移了重点,即从关注经济领域的效率转向关注政治领域的权利配置。
由这一政治科斯定理也可做出推论:如果一个政体是非民主的,那么,其存在原因一定是该政体下子民与革命家的政治交易费用(如无特别说明,政治交易费用即指子民与革命家之间的政治交易费用)高过了某一程度。这差不多是一个同义反复,然而,正如经济学家们指出过的,经济学分析常常是同义反复,可是这些反复能够给我们带来发现。本书正是因此将重点转向政治交易费用状况的。
本书的假说惊人的简单:非民主政治之所以产生和维持,是因为政治交易费用高于一定程度,使得子民与革命家难以达成足够的联合来推翻现行统治者,独裁成本因此比较低;它如果发生转型,也就是发生民主化,是因为政治交易费用下降到一定程度了,独裁成本因此比较高,以致无论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建立和维持非民主政治,民主政治就建成和维持下来了。按照逻辑实证主义的说法,这一论述只是分析性的(正确性完全取决于用词的含义),还不是综合性的(正确性取决于经验事实)。[15]下面本书要使它们变成综合性的命题,以便接受经验事实的检验。
一般来说,政治交易费用取决于子民与革命家的不确定性程度。关键问题在于,打算接受经验事实的检验的综合性命题必须明确地指出:是哪些因素影响着不确定性从而影响着政治交易费用?将这些因素明确下来之后,学术界就可以进行命题或理论的检验工作了。
本书的假说指出,在自然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落后的时代,例如古代,“国土”大小、人口多少、人们的空间距离等因素都是影响不确定性程度的重要因素。在无国家、无政府的原始社会,“国土”更小,人口更少,人们的空间距离更近,所以不确定性程度更低;再加上亲密的血缘关系、低下的生产力水平降低了独裁收益,而险恶的外部环境又提高了实施独裁的机会成本。所以原始社会尽管生产力水平低(此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甚至还是一个有利于民主的条件),还是有民主。以上所述是既合乎逻辑也合乎常识的。古代雅典和罗马为什么有民主?因为其独特地理环境使其能够幸运地拥有“小国寡民”条件,后者有助于降低不确定性。其实,雅典如果不被外部的独裁国家消灭,它也会随着“国土”和人口的扩大而趋向独裁制度的,“提洛同盟”时期的雅典其实在向非民主政治发展;[16]而罗马的国土和人口扩大之后,民主就被帝制取代了。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然而,民主几乎在全世界绝迹了。
不过,雅典与罗马的民主政治为世界留下了最珍贵的遗产;在雅典和罗马,思想和“学术”的发展比较自由,没有思想独裁,具有民主性质的政治知识就产生了。政治知识是波普尔所说的“世界3”的重要成员,具有客观性、实在性和自主性,它长期而持久地影响着不确定性、政治交易费用和独裁成本。民主性质的政治知识这一遗产由于降低了西方世界的不确定性、政治交易费用,提高了独裁成本,因此构成了对于世俗世界的恺撒和屋大维们(打算建立和维持非民主统治的人)的制约,使得古代西方即使进入了非民主政治时代,它们的独裁程度也远远比不上长期实施思想独裁的古代东方专制主义。两者在独裁程度上的极大差别被本书称为古代“非民主政治的东西之别”。本书没有讨论欧洲中世纪的教权统治,其实,它从反面论证了政治知识的功能:思想独裁、镇压异端的教廷因为从政治知识上着手,所以能够建立较高程度的独裁;而文艺复兴也正是从复兴和发展民主性质的政治知识着手的。对比一下中国近现代史,就可以看出差距。
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时代,也就是近代、现代和当代,信息技术与不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政治知识)相结合就决定着不同的不确定性程度。如果它与高度独裁性的政治知识结合,独裁者又能实施思想独裁,就可能产生极权主义。如果它与民主性的政治知识结合,就会出现民主化;这不仅是对已经发生的民主化浪潮的一个解释,而且也是对未来的一个预言。极权主义和民主化都是古代非民主政治所少见的,所以本书称之为“非民主政治的古今之别”。
以上研究是尽可能客观的理论实证和经验实证研究。由于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价值完全中立者,笔者也高度地关心规范性结论。和许多热情的规范研究者不同的是,笔者强调:只有在实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人们的价值追求,才能提出恰当的规范性建议。
鉴于人类虽然热爱民主,但是也不愿意回到原始社会时期,又不可能(再)拥有古代雅典和罗马的“小国寡民”条件;鉴于信息技术即使在非民主政治中也会增长(虽然速度比在民主政治中慢);鉴于科学的政治知识能够降低不确定性和政治交易费用,提高独裁成本,促进民主化;本书提出如下规范性建议:
如果要防止出现政治知识的严重供给不足局面,如果要发展和巩固民主政治,那么,(1)对于一个追求民主的政府来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保持学术、思想、言论的自由;[17]政府应该无条件地资助大学,由各大学自主地发展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说:“要享受自由的话,就应该使每一个人能够想什么就说什么;要保全自由的话,也应该使每一个人能够想什么就说什么。”[18](2)对于非民主政治中的真正追求民主的政治家——当然,按照本书的理论,事实上只会有同样是理性经济人的革命家,不会有纯粹意义上的为部分或全部子民争取民主权利的人——来说,首要的行动是进研究室,研究政治学知识;在得到比较科学的政治知识之后,要下大功夫传播它们,使多数子民掌握它们;最后,就像采摘成熟的桃子那样去采摘“民主”这颗果实。如果独裁者实施思想独裁,那么,传播这些政治知识就会遇到很大困难,这种状况表明,民主化历程会更加漫长,研究和传播工作会更加艰巨,热爱民主的政治家们只有下更大的功夫来做政治知识的研究和传播工作才有可能实现其理想。
三 其他需要明确交代的若干事项
(一)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关于政治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比较薄弱,而充分吸收科学哲学的研究成果,自觉地、明确地提炼和表达公共选择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对于政治科学的方法论意义的文献很少。
关于非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研究十分缺乏。国内没有学者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非民主政治。在国外,本领域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要是“民主政治的经济学”,这最多也只是“政治的经济学”的一半。少数公共选择理论家,例如塔洛克(Gordon Tullock)、温特罗布,曾经专门研究非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还有一些学者尝试运用理性选择方法解释只存在于非民主政治中的革命现象。在上述研究中,温特罗布的研究代表着本领域的最高水平。新制度经济学家,特别是诺斯,提供了一个制度变迁理论框架,该框架还处于高度抽象和概括的状态,但是,其中应该可以发展出(可惜还没有被发展出来)具体的政治制度变迁的理论,后者应该包含非民主政治的理论。第二章将详细介绍上述研究。
(二)本研究的意义
自从原始社会以来,人类历史上既有大量的非民主政治,也有少量的民主政治。解释它们的产生、维持和转型的原因或条件正是历代政治学家所孜孜以求的。“在《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和托克维尔看来,政治科学或政治学就其实践意义而言,是一种旨在确定什么因素导致维持或破坏不同的政府形式的知识。”[19]本书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由此可见一斑,但是,本书在研究方法、研究结论上和传统政治学都大异其趣。本书是抓住不同种类的政体下的政治交易费用水平来展开分析的。
本研究工作对于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着眼于解释政治事实为什么是这样,提供了体系化、逻辑严密的因果关系方面的政治知识,从而有助于降低公民的不确定性程度,有助于将政治交易费用保持在较低水平。这样,本研究有助于发展和保持民主政治。本书阐明了非民主政治的产生、维持和转型的原因或条件,在经过逻辑严密的演绎推理之后,又将理论用于解释时间和空间范围广泛、种类差异巨大的多种政治事实,以检验理论的正确性。然后,笔者强调了科学的政治知识对于民主化的重要性,并且提出本书的规范性结论。
本研究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政治科学贫困落后的重要原因在于方法论落后,本书对于革新现行的政治科学方法论会有所促进。本书概括了进步的政治科学方法论要点,并且运用它从事具体的科研实践,解决了较多的理论问题,得出了普遍性、原理性、演绎性、体系化的假说或理论。
本书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提出和检验了一个非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框架。自从1957年唐斯(Anthony Downs)出版其名著《民主的经济理论》[20]之后,公共选择理论就一直在努力发展“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它的缺陷在于缺乏“非民主政治的经济学理论”,因为它找不到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非民主政治的途径;本书把经济学方法的应用范围从交易政治学推广到非交易政治学,有助于使它建成一个“政治的经济学理论”。本书为新制度经济学发展了一个政治制度变迁理论,其中,意识形态成为内生变量。本书的“政治科斯定理”没有把(经济领域中)资源配置的效率标准赋予政治科斯定理,相反,我们赋予它的标准是政治权利配置的平等标准。这是本书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已有的政治科斯定理的突破。这一突破使得新制度经济学方法对于政治制度的分析转移了重点,即从关注经济领域的效率转向关注政治领域的权利和权力配置。
(三)章节安排
第一章没有探讨政治学方法论问题,而是将本书打算解答的具体问题明确地提出来;方法论的探讨放在第三章。因为方法论和具体问题研究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目的高于手段。但是,在本“引言”中,笔者首先讨论方法论,然后解答具体问题,因为这样做最好地表达了笔者对于本书的贡献的希望。第二章介绍已有的关于非民主政治的经济学分析,重点是公共选择理论家温特罗布、塔洛克和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斯的研究。关于非民主政治及其对立物——民主政治——的其他相关研究(经济学分析之外的研究)成果则安排在其他各章,特别是第六、第七章,这样做能使各章显得紧凑些,全文也可以少一些重复;如果这些其他研究也都放在第二章一起介绍,那么,在其他各章,特别是第六、第七章中又要复述它们,会浪费篇幅。第四章讨论了非民主政治的本质,以及经济学分析方法对于非民主政治的适用性问题。第五章是重点章节,演绎了一个关于非民主政治的产生、维持和转型的经济学理论框架,对于这一理论框架的检验(也就是回答第一章提出的具体问题)构成第六、第七章。
全书明显的线索(明线)是:提出具体的研究问题→综述和评论相关文献→探讨研究方法→提出猜想或假说→检验假说,这样看来,所有文字都紧紧地围绕着第一章提出来的问题。全书内在的线索(暗线)是:方法论革新→将新的方法论付诸具体的研究实践。这样,本书对于具体问题的解答如果取得一定的成功,那么该成功的意义就不仅在于该问题本身,而且能够影响到政治学(特别是政治科学)方法论,也就是说“效益最大化”了。
[1]本书无意否定政治学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但是,这里的重点不是罗列成就,而是探讨其不足。本书是通过与经济学比较来阐述政治学的落后性的,两者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比性的原因在于它们都是研究具有自由意志的人的行为的学科。
[2]严格来讲,本书中的解释一般指科学哲学中的“说明”,不是诠释学中的解释。其特点是通过普遍规律,加上辅助条件,来演绎推论出个别现象。
[3]休谟最早指出了从“是”推不出“应该”,或者从“事实”推不出“价值”,但是,政治学(特别是中国政治学)往往还在混淆“是”与“应该”或者“事实”与“价值”。休谟最早质疑了归纳逻辑的合理性,但是,实证政治学仍然漠视“归纳问题”。从以上两个角度来说,政治学方法论还没有完全走出休谟之前的时代。
[4]孔德最早提出实证科学与神学和形而上学的区别,提倡实证科学,但是,政治科学界仍然还有不少人在探讨无法由经验事实检验的“本质”等东西,从这个角度来说,政治科学(特别是中国政治学)还没有完全走出孔德之前的时代。
[5]政治学落后的其他原因很多,例如它更多地受到现实政治的影响或干扰,本书不讨论这些原因。
[6][美]汉森:《发现的模式》,邢新力译,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页。
[7]政治学的另一组成部分是政治哲学。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页。
[9][美]阿尔弗雷德•S.艾克纳主编:《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苏通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6页。
[10]陈宪主编:《经济学方法通览》,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第228页。
[11][英]吉登斯:《何为社会科学》,于海译,《社会》2001年第11期。
[12]James M.Buchanan,Liberty,Market and State,Cambridge:Harvester Press,1986,p.90.
[13]沈友军:《“诺思悖论”的存在条件》,《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复印报刊资料——政治学》2002年第1期。
[14]李慎之认为,把中国老百姓说成“臣民”仍然不够确切,而说“子民”好一些,笔者接受这种看法。见李慎之《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化》,《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4期。
[15][美]阿尔弗雷德•S.艾克纳主编:《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苏通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3页。
[16]参见刘爱兰《世界古代中期政治史》,载史仲文、胡晓林主编《新编世界政治史》(上册),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年版。
[17][法]德里达等:《大学、人文学科与民主》,《读书》2001年第12期。
[18][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322页。
[19][美]詹姆斯•W.西瑟:《自由民主与政治学》,竺乾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7页。
[20]Anthony Downs,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New York:Happer & Row Publishers,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