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倒”,还是“改造”?——论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
赵江飞[1]
摘 要:人们通常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颠倒”解释模式的源头诉诸恩格斯,并将其与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等同,认为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即是将黑格尔辩证法从其唯心主义体系中剥离出来,而置换于唯物主义基础之上。进而,人们指责恩格斯的这种超越庸俗化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然而,“颠倒”这一概念在阐释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时,仅仅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比喻”,其实质是一种“改造”。不同于黑格尔认为辩证法是从纯粹思维出发的、仅仅适用于思维领域的规律,恩格斯认为辩证法本身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抽象出来的现实联系,要实现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必须研究自然科学和人类社会科学领域中所取得的成果。“自然辩证法”正是恩格斯通过研究自然科学成果来实现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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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一词是人们阐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关系的通常解释原则。自从斯大林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四章二节中明确提出:“马克思和恩格斯从黑格尔的辩证法中采取的仅仅是它的‘合理的内核’,而摒弃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且向前发展了辩证法,赋予辩证法以现代的、科学的形态。”[2]“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中采取了它的‘基本的内核’,把它进一步发展成为科学的哲学唯物主义理论,而摒弃了它那些唯心主义的和宗教伦理的杂质。”[3]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 =“合理的内核”(黑格尔辩证法) +“基本的内核”(唯物主义),这一解释模式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定见。受此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学术界认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即是将黑格尔辩证法剥离出其唯心主义体系“颠倒”置换于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唯物主义辩证法。
然而,随着西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学”的传入,国内学者逐渐意识到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颠倒”原则阐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容易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庸俗化理解为辩证法规律与旧唯物主义的简单相加。因此,国内学者纷纷跳出教科书的“颠倒”解释模式,而从更深层次阐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这样一方面有助于避免庸俗化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从而揭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真实含义和内容;另一方面,由于学者们通常将教科书“颠倒”解释模式的源头追溯于恩格斯,将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等同于教科书的“颠倒”解释模式,进而认为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歪曲了马克思对于辩证法的理解。那么,究竟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能否与教科书“颠倒”解释模式等同?究竟如何理解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究竟如何理解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