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哲学应该有的新面貌
以上的分析并没有细分古希腊和近现代西方,以及具体进入到其中个别人物的思想,只是从人应该具有的和固有的幸福出发,从大方向上判断西方对此问题的把握。经过比较,可以看出西方思想并没有把握住核心。按照唐君毅先生的说法,西方思想往往经过严密的、艰苦的思索,在整个思想体系的终结处才能透露出一点端倪,可往往已经是强弩之末,整个的过程已经行将结束,即使透露出的这一点端倪已经不再能够向前发展了,不再能够回过头来把之前的行程纳入这个端倪中来,从头再开始一遍。如果按照西方哲学的标准,的确如牟宗三先生所说,在看到人所具有的最高的幸福之后,哲学的思考就该终结了。因为这已经到了神圣的境地,不再需要人的思考了。哲学最终导向人的最大幸福,已经穷尽了自己的使命了。可这是以西方哲学为标准而言的,哲学是否仅仅只是思考还存有一定的问题。西方哲学作为哲学的唯一标准也是有问题的。前面的分析已经表明西方哲学本身的内在限制,这个内在的限制是从人与真正的自己分离就开始产生的。只有在出现这个分离之后才会产生单纯理解的态度。而因为出现了这个分离,人就从真正的自己身上滑落下来,人也就从天地万物的源头处滑落下来。人不再能够与天地万物为一体,那么人本来固有的最大幸福就不再属于人了,而只能仅仅属于最高的存在物或者说神。而神正好是作为哲学思考努力的终点。或者如果说神也是哲学思考的起点的话,问题的实质还是没有太多的变化。因为这个神被当作在人之外的,不可能属于人的绝对存在物了。而人作为活生生的人,因此作为终有一死的人在生前几乎没有任何办法来享受到只有神才能享受到的幸福。对于单纯的理解态度而言,即使想让神降临人间,也是没有地方降落的,因为人在神之外,神本来就被当作是处于死后的永恒的地方的。即使是努力为神虔心准备好降临的地方也还缺乏基本的地基。
而如果我们不再从真正的自己身上脱离下来,不再懈怠,总想找一个简便的、一劳永逸的办法,而是直接迎上去,用自己的全幅生命时刻顶上去,我们就会发现神降临于世间的地方不在别处,就在自己身上。诸神的复活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是可能的。诸神实际上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具有的真正的自己。它本身就是我们固有的。照此来看,如果说哲学不仅仅是思考,如果我们还想保留哲学这个名称,那么它的意义必须经过重大的变化和转换。在经历了古代希腊和近现代西方两个哲学的千年王国之后,如果哲学还能够向前发展的话,那么它应该进入一个新的千年王国。而在这个新的阶段上,它应该从真正的头脑出发,从我们应有的幸福出发,直接纵向贯穿下来实现我们本有的幸福。这样它就不仅仅是思考,而且还是行动,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在哲学的理论性之外又补充进来一个实践性。因为即使是理论与实践的分野根本上也还是建立在单纯理解的态度上,也还是建立在人从真正的自己、天地万物的源头脱离之后的虚无的位置上。在保持这种位置不变的情况下,实践也不能够真正建立起来。因为它已经把人缩小到躯壳之内了,这样的实践也还仅仅是限于躯壳之内的人的事情,而不是生生不已的天地万物的源头的事情。这样的实践充其量只是一种模仿,而且是极其外在的模仿,并不能参与到源头中去。
这个新阶段的哲学作为一种行动来讲并不是外在的,也不是仅仅限于躯壳之内的人的事情,而是直接对于哲学的实现,或者是形而上学在现实中的实现。我们做的每一步不再仅仅是理解和解释,而是切实地实现形而上的道,实际地创生出形而上学,这就是人能弘道的含义。因此,哲学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就是本真的生活,就是幸福本身。它不仅仅限于哲学家的职业时间,好像上班的时候只是职业生活,下了班我们才可以开始普通人的生活一样,而是“须臾不可离”的,没有所谓职业时间与生活时间的区别。我们的生活就无时无刻不在实现它的过程中,即所谓“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而且这里也并不是说只有哲学家可以获取这样的生活,从而也只有哲学家才配得到这样的幸福,而是说每一个人都可以如此的。因为这本来就是每一个人都固有的东西。只是在通常的情况下,很多人都处在“日用而不知”的状态之中。但是要注意的是这种日用并不是所谓的“原始自然”的状态,而是礼乐化了的生活。所谓原始自然的生活还只是一种与真正自己分离之后的想象。而真正的自己即使在未经触动的生活中也会时时显露出来,因为它本身就是我们每一个人本有的东西。生活的礼乐化就是把这些显露出端倪的东西加以确实化和扩展。这样即使是普通的人在礼乐中也能直接承应着真正自己的要求,尽管这个过程似乎还只是外在的满足礼乐的要求,而没有真正自觉得到。礼乐化的进程实际上就是把生活真实化,把生活本身内在的、本有的意义彻底阐发出来,在实际的礼乐化了的生活过程中直接实现形而上学的道。这样就是“道亦器,器亦道”的。因此在这里就没有截然脱离于人的所谓自然进程,自然与道德的分离就不是必要的,而且是缺乏根基的。“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也就不仅仅是道德一边的事情。它就是形而上学本身,因此不需要再加上“道德”的限定性。
这一进程是不排除任何人的,相比于西方所谓的普遍性来说是真正具有更高的普遍性。因为它不预先设定界限,不需要抽象的标准。它在实际上向外的扩展也不是建立在强力之上,而恰恰是建立在每个人的自己身上。我们不是要让别人相信我们自己的道,而是想让每个人都能够回归到自己身上,相信自己,相信自己身上本来固有的东西,道就在每个人自己身上,就是每个人的真正自己。因此这种普遍性就不是强制的,要求别人相信自己发现的东西,而除此以外的都被当作是原始的、野蛮的、不文明的,好像只有自己才可以代表人类,而其他的人都只能是被自己代表的质料一样。每一个人的真正自己是不能够被代表的,能够被代表的仅仅是那个脱离于真正自己的、假想出来的人。这样的人的概念是需要被消除的。因为它只是脱离之后先拆分后又重新构造出来的假象,而不是真正的人。在强制的普遍性中,也就是在西方哲学的两个千年王国中,哲学家,或者产生了哲学家的民族似乎永远无法摆脱这种孤傲,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人类,代表了人类身上最高的东西,因此总是以自己的东西作为标准来衡量其他的一切人。由此产生的冲突不是在人间普遍地实现幸福,而是毁灭了很多人的幸福。这种假象的普遍性的内在限制性是处于他们的目光之外的。而我们所说的这种哲学,因为对此有着清醒的了解,并不会再陷入到这种境况当中。仅仅是自己对自己的强制,或者更轻微一点,仅仅是自己的懈怠都会丧失真正的自己,在强制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保住生生不已的真正自己呢?“道并行而不相害”中说的并不是不同的道,而是同一的道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真正的道只能有一个,这是根源上的一,就是真正的自己与天地万物的源头。只有在这个根源性的一的基础上每个不同的人的自己才能建立起来,真正的自主性才能建立起来。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所说的德和福才有归附的主体,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也许这样的说法也还是不准确的,这个主体本身既是德又是福,没有在这之外的东西了,这样才是完满自足的。人本身都能和天地万物为一体,人和人之间还有什么不可逾越的深渊吗?在远处的是闻风而动、乐道而行的朋友,而不是潜在的敌人。“天下一家,中国一人”并非是虚构的幻想。这个阶段的哲学具有内在的普遍性,就如同前面我们说到的德一样,具有无外性,这才是真正普遍性的实现。
从我们自己的传统上说,儒学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原始儒学和宋明理学。现在正是儒学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如果说儒学的第二个发展阶段可以叫作理学的话,那么儒学的第三个发展阶段可以叫作哲学。这也就是我们前面说的作为西方哲学之后的哲学新阶段。我们已经从内在的角度了解了它的普遍性,因此它就不仅仅是所谓的“中国哲学”,而是未来的世界哲学本身。从西方角度来看的第三个阶段,与从中国的角度来看的第三个阶段恰好是重合的,就是同一个。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哲学应该具有的新面貌。这个哲学应该具有的新面貌将表明,哲学并不仅仅是一种思考,更重要的是哲学还是一种生活。在这种生活中,我们从天地万物的源头也就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真正的自己开始,一步一步地要求我们自己的生活,在生活中一步一步地把我们的本性实现出来,穷尽本性,达到应有的状态。而这个应有的状态又是我们本来就有的,它在前面引领着我们,实际上就是我们自身本有的要求。在我们这样做的过程中,我们是在修德,但同时我们也是处在一个享受的过程中。这不是一种消耗式的享受,而是创生性的享受,因为它的结果就是真正自己的生生不已。这是成己,同时也是成物。它本身就带给我们无限的力量,我们自己感到欣慰不已的时候,万物也在欣欣向荣。哲学就不仅仅是学,而且是礼乐教化。从人身上学,从天地万物身上学。这个学转过头来用在自己身上就是教养和化育,把已经成为习惯性的生活整体提升上去,达到它应有的状态,完全实现它的本性。这就是圆满的圣人。德与福在这里都完满地实现了。我们就应该从这个最高处开始,一步一步地沁润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时刻中去,下学而上达于天。这就是我们作为人应有的与本有的最大幸福。
[1]李文学,云南大学哲学系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中西哲学比较。
[2]牟宗三:《圆善论》,《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卷,联经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335页。
[3]牟宗三:《圆善论》,《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卷,联经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324页。
[4]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点校本,第96页。
[5]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标点本,第2123页。
[6]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点校本,第16页。
[7]同上书,第17页。
[8]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点校本,第15页。
[9]同上书,第54页。
[10]同上书,第18页。
[11]同上书,第81页。
[12]胡宏:《胡宏集》,中华书局1987年点校本,第28页。
[13]陆九渊:《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点校本,第483页。
[14]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吴光、钱明、董平、姚延福编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790页。
[15]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点校本,第34—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