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句法—词义界面的现代汉语实词词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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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方法

一 意义分析与形式分析相结合

我们所说的意义分析包括词汇意义、语法意义、范畴意义的分析等,形式分析包括显性形式和隐性形式分析等。汉语本身的诸多特点决定了汉语和印欧语是不同类型的语言,这也部分导致了汉语和印欧语各自的研究方法存在差异。一般来说,汉语是意合型语言,而印欧语则是形合型语言,因此,从意义出发来研究汉语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最有效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邵敬敏和赵春利(2006)先生就曾指出,语法研究无论是从语法形式入手还是从语法意义入手本身没有优劣之分,因为二者是互为起点和终点的双通道,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相互验证的,但是由于汉语语法的特殊性,语法形式比较隐蔽,比较含蓄,比较特别,所以从语法意义入手去寻找形式的验证,似乎对汉语更加合适。[16]本书全面贯彻语义(词义)是语言的核心这一原则,以语义语法学的方法为主,同时适当辅以形态语法学的方法。我们从意义出发,在结构主义的基础上,强调语义的制约作用,把意义作为语法分析的向导,探讨不同的语法形式背后深层的语义基础。

我们强调的意义分析法中的意义,既指词汇意义也指语法意义。我们首先重视对具体的词汇意义做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抽象概括的方法,提炼出具有范畴性的语法意义。这种对词汇意义进行抽象概括而形成的语法范畴意义,胡明扬(1987,1994)先生称之为语义语法范畴。语义语法范畴指的是一定的语义内容和相应的语法形式,主要是和隐性语法形式相结合而构成的语法范畴。任何语法范畴都是由一定的语法形式和相应的语法意义相结合而构成的,都和一定的语义内容有联系。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语法范畴说到底都是语义语法范畴,这也就是所有的语法范畴都根据一定的语义内容来命名的道理,例如“性范畴”、“数范畴”、“时态范畴”、“动态范畴”、“人称范畴”,等等。把一部分语法范畴称为语义语法范畴是为了强调这部分语法范畴和语义之间特别明显的联系,也是为了从语义内容着手去寻找相应的语法形式,从而确立新的语法范畴。[17]我们赞同胡明扬先生的看法,因为我们分析提出的词的属性蕴涵义实质上就是具体词义的某种具体属性范畴化的结果,而“语法范畴意义是词汇意义的组成部分”。[18]事实上,词汇意义的属性范畴蕴涵义就是影响句法的主要语义因素之一。所以我们认为,在显性语法形式不发达的非形态语言(例如汉语)中,从语义着手去寻找相应的句法组合的可能性或分布特征既是确立新的语法范畴的有效方法,又是进一步推进语言研究的有效方法。因此,语义语法范畴就汉语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我们坚持以意义分析为主导,以形式分析为辅助这一研究方法的主要原因。

二 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相结合

自从被誉为“现代语言学之父”和“结构主义鼻祖”的瑞士著名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提出语言和言语这个重大区分之后,很多语言研究者普遍形成了语言是静态的,言语是动态的这样一种看法。这种看法如果绝对化,那就是错误的,就走入了一个极端。我们的看法是,无论在语言层面还是在言语层面,语言都是动静结合体,都是静态的稳定和动态的变化互相制约的柔性统一体。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系统,的确具有相对稳定的静态面,但语言在人们表达思想和交际活动中由于不断地被使用而时时刻刻又处于运动之中。人类社会的交际活动和语言发展变化的历史充分说明语言也有动态面。作为语言的具体运用,言语的确具有动态性,但是言语活动的结果是相对静止状态的言语作品,是言语的图像。因此,如果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语言和言语,我们就会发现它们各自都是静态和动态的辩证统一体。由此可见,“语言或言语是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应当辩证地来看待语言和言语的静态和动态问题。准确地说,语言,作为一定历史阶段的体系而言,是以相对静止的静态面貌存在的,它的动态要通过言语来实现;言语,作为一种运用语言的活动而言,是以绝对变动的动态面貌存在的,它的静态要通过言语作品来显现”。[19]

本书着眼于语言研究的这一动静结合的理论观和方法论,坚持静态研究和动态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对词义这一语言的重要组成要素做了分析描写。我们发现,词义也具有动态面和静态面。词义中的指示义是相对静止的词义层,从共时的角度来看变动不大,具有相对静止性;但从历时的角度来看,指示义也是有变化的,也具有动态性。词义中的蕴涵义是相对变动的词义层,但是其变动要受到指示义的基础性的限制,总的变化范围绝对不是信马由缰的散漫状态,而是相对稳定的。总之,本书的研究成果就是以动静互动的观照视野,坚持静态研究和动态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和方法而得出的。

三 结构切分与功能揭示相结合

我们知道,形式和意义相结合、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结构和功能相结合等是语言学尤其是语法学中最基本的研究方法和原则,这也是语言学界的共识。问题的关键是语言研究者们如何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具体而恰当地实践和运用它们。对语言学界的前辈时贤们艰辛探索而得出的这些珍贵的研究原则和方法,我们首先应该深入理解,其次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地运用好。

本书以探讨现代汉语实词词义为主要目的,以影响句法的词义为切入点,运用结构和功能相结合的原则和方法对词义的构成要素进行了切分。我们所做的词义的内部结构切分是以切分出的词义成分的功能为着眼点的。我们认为,不同的词义结构成分,其功能应该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同的词义结构成分的功能相同,那么它们就应该归为一类。基于句法—词义界面,我们对现代汉语实词词义结构做了切分。首先对词义结构做了三个要素的切分。其次又对切分出的各个要素的句法功能和价值进行了综合分析。最后把三个要素归并为两个义层,其中词的指示义层对句法的影响不大,该义层句法功能相对较小;而词的蕴涵义层的句法功能强大,是词义中对句法影响最大的义层。

四 事实描写与理论解释相结合

1982年6月24日至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研究室和《中国语文》编辑部在北京香山举办了第二次全国中青年语法讨论会,邀请吕叔湘先生和朱德熙先生出席并讲话。我们觉得其中的一段话很值得我们反思。这段话是这样的:“搞理论不会有好的结果。大家觉得搞理论容易,搞具体问题难。但是,我说看错了。搞理论问题是表面上容易着手,事实上很难有结果。你没有那个基础呀,没有具体问题研究的基础,你搞理论搞不出个结果来。”[20]后来,朱德熙(1990)先生又说:“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语言学的目的不是描写事实,而是解释事实。能够解释事实当然很好。可是要解释事实,先得知道有哪些事实需要解释。要是对事实是什么还感到茫然,那怎么谈得上去解释呢?”[21]现在再来思考吕叔湘和朱德熙两位先生的话语,我们有以下四点想法:第一,语言学的事实描写和理论解释都不容易。第二,事实描写是理论解释的基础,没有事实的充分描写,理论解释无从谈起。第三,理论解释是事实描写得以继续进行的指导,两者要适当兼顾着进行。如果等所有的语言事实都描写清楚了再来进行理论解释,那既不现实,也不可能。第四,一般来说,我们的事实描写和理论解释都是结合一定的研究目标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的,这跟语言学中绝对的事实描写和理论解释是不同的。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思考,本书在描写现代汉语实词词义的相关具体事实的基础上,尝试着做些理论解释工作。本书坚持事实描写和理论解释相结合的原则,从学者们对词类次类的划分与描写的诸多事实中,从句法—词义界面的新视角出发,对主要实词词义的内部结构做了不同要素成分的切分与描写,并且对实词词义的性质做了理论上的概括。


[1]邱庆山:《二十世纪汉语词义研究滞后于句法研究的启示》,《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2]张志公:《语汇重要,语汇难》,《中国语文》1988年第1期。

[3]陆俭明:《词汇研究很难但很重要》,赵世举主编《词汇学理论与应用(三)》,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页。

[4]布龙菲尔德(L.Bloomfield)(1933):《语言论》,袁家骅、赵世开、甘世福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66—167页。

[5]赵世举:《试论词汇语义对语法的决定作用》,《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年第2期。

[6]苏新春:《汉语词义学》,广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3页。

[7]李葆嘉:《语义语法学导论:基于汉语个性和语言共性的建构》,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90页。

[8]赵世举:《对外汉语教学词汇主导法刍议》,《长江学术》2007年第3期。

[9]徐烈炯:《〈句法——语义界面研究〉序》,沈园《句法——语义界面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10]沈园:《句法——语义界面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11]陆俭明:《句法语义接口问题》,《外国语》2006年第3期。

[12]郑定欧:《词汇语法理论与汉语句法研究》,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页。

[13]赵世举:《对外汉语教学词汇主导法刍议》,《长江学术》2007年第3期。

[14]俞士汶:《自然语言理解与语法研究》,吕叔湘著,马庆株编《语法研究入门》,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48页。

[15]“词义是指词所承载的各种语言信息”这一观点是赵世举先生提出的。具体参见赵先生的相关论述:《汉语词义的微观结构及其切分与描写》,《汉语研究管见录》,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8—97页。《试论词汇语义对语法的决定作用》,《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年第2期。

[16]邵敬敏、赵春利:《关于语义范畴的理论思考》,《世界汉语教学》2006年第1期。

[17]胡明扬:《语义语法范畴》,《汉语学习》1994年第1期。

[18]马庆株:《结构、语义、表达研究琐议》,《中国语文》1998年第3期。

[19]范晓、张豫峰等:《语法理论纲要》,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472页。

[20]吕叔湘:《朱德熙先生在香山语法会议上的讲话(1982)》,《语言文字应用》1998年第1期。引文见第32页。

[21]朱德熙:《对当前汉语研究的感想和希望》,《汉语学习》199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