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法学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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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金融法基本理论研究的新发展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理论,国际金融法也不例外,尽管作为一门历史较短且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国际金融法的理论色彩相对不是那么突出。从学科研究的角度看,国际金融法的基本理论问题首先体现为国际金融法的概念、范围和体系,这是其之所以区分于其他相关学科而具有独立地位和研究价值的基本前提。这方面的一个焦点问题是“国际金融法”与“国际货币法”的关系,以及由此而来的国际金融法的“广义说”与“狭义说”。如果说在中国国际金融法学的奠基与初步发展阶段这一问题尚存分歧,那么经过新世纪以来的发展,“广义说”已经逐渐成为学界共识,研究者普遍认同,国际金融法既包括国际金融交易法这样的横向的、“私”的规范,也包括国际货币法和国际金融监管法这样的纵向的、“公”的规范,是一个“纵”“横”结合、“公”“私”统一的法律体系。这一共识的达成为确定国际金融法的研究范围理顺了思路,使得国际金融法的研究更为全面、更为系统,也更具灵活性和包容性。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得以构建各自的国际金融法研究框架或者体系。尽管这些体系在具体形式上不尽相同,但从实质内容上看还是大体一致的。

国际金融法基本理论研究另一个重要的新发展,是对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法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的研究。研究者认为,金融全球化为国际金融法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反过来,国际金融法也为金融全球化提供规范约束和制度保障,特别是作为构建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基础性力量,做出其不可替代的独特贡献。与此相关的另一个新发展是对国际金融软法的研究。有关学者对作为一个新兴事物的国际金融软法的概念、特征和效力进行了分析,对其兴起的背景和原因进行了探讨,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