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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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村留守儿童政策研究的基本背景

一 留守儿童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弱势儿童群体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出现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现象。早在1993年,全国农村外出民工总数就达到6200多万,1994年增加到7100万,1995年则高达8000万。此后几年,民工潮略有回落,但2000年左右,农民工数量又以每年600万—800万的规模递增。2006年,我国农村外出民工数量约为1.2亿,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大约是2亿(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006:3—5)。此后,农民工数量继续增长,到2011年,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他们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3%,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5%,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3.9%,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2012)。

相关调查表明,农民工已婚比例达69.88%(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006:112)。不少为人父母的民工外出时,把子女带到了身边,不过更多的是让子女留在老家,由父母单亲或祖辈亲人等代为教育监护,极少数甚至是未成年子女独守门户。由此,便产生了规模极为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中心利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研究发现,早在2000年,全国农村14岁及以下留守儿童总量就已接近2000万,6周岁及以上学龄留守儿童占65.28%(段成荣等,2005)。2008年2月,全国妇联课题组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断,全国0—17岁留守儿童大约5800万,其中14周岁以下留守儿童4000多万。和2000年相比,2005年留守儿童的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平均每4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多留守儿童(柳晓森、张音,2008)[4]。中国社科院和联合国发展计划署预测,到2030年,我国农民工数量将达3.5亿,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将达1亿(杨东平,2010:198)。

近年,众多学者对留守儿童进行了研究,一些代表性成果充分揭示了留守儿童这一巨大弱势儿童群体的人口学特征(吕绍清,2006)、家庭与学校教育(叶敬忠、潘璐,2008)、心理发展与社会适应(范兴华等,2009)等方面的不良状况和严重问题。如安全隐患大,体质与心理不健康,品德与法制教育凸显空白,厌学、辍学、早恋现象突出,普遍面临“污名化”危险(任运昌,2008),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匮乏等。留守女童遭受社会歧视(曲凯音,2010),留守幼童遭遇特殊困难(蔡迎旗,2009)等研究也比较深入。

叶敬忠等人(2005)认为,留守儿童家庭结构不完整,父母回家频率低,联系主要靠电话,监护以单亲监护为主,隔代监护问题最大;父母外出影响了儿童学习生活,少数人学习下滑,劳动负担增加,娱乐活动减少;留守儿童所受情感影响较大,普遍思念亲人但无可奈何。卢德平(2007)认为,留守儿童在可以量化的许多外部指标上与非留守儿童没有显著差异,如兴趣爱好、学习状态、纪律习惯、社会交往等;留守儿童有的问题非留守儿童基本都有,只不过留守生活可能加重这些问题;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差异更多是微观和深层的,如远距离追忆、期待亲情无法满足而可能形成情感冷漠,心理特点发生隐性微变。雷万鹏等人(2009)认为,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处于正常状态,社会交往、人生期望与非留守儿童没有显著差异;留守儿童长期留守,虽与父母联系频繁,但孤独感强烈,思亲情绪强烈,对“家”的感受与非留守儿童存在差异,受人欺负的比例较高;相对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弱势群体”,但并不是“问题群体”或“问题儿童”;留守儿童是一个有分化的群体,少数留守儿童在情感、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的确存在偏差。

在2004年到2009年间,我们[5]采用社会科学定性研究范式,在大量文献研究基础上,综合运用社会学解释性交往行动主义方法、人类学“蝗虫”法与“鼹鼠”法、文化唯物论主位和客位研究方法,通过提出并探索性实践定性研究“套娃理论”,对西部留守儿童教育生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索、描述和解释(任运昌,2009)。系列个案研究发现:大量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已经支离破碎,他们正面临着一系列以教育问题为核心的生存发展问题,比如安全隐患大,法制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缺失严重,厌学、辍学、早恋等现象比较突出。留守儿童守望在空巢乡村的岁月充满了孤独、困惑、彷徨,在逆境中积极奋争、努力成才的留守儿童是主流,但个别留守儿童的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走向了一定程度的沦丧。

2781份问卷调查结果表明:留守儿童家庭、农村学校以及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教育都付出了巨大努力,有的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仍然出现了全面告急的情况。比如,农民工离婚、伤亡等现象带给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问题已经相当普遍。又如,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生存发展处境不佳给留守儿童学校教育带来了严重制约,有的教师对留守儿童有着刻板的负面印象,使留守儿童面临了“污名化”的危险。再如,留守儿童大多被寄养在各种亲情、友情、乡情关系编织起来的乡土网络中,而中国农民“善分不善合”的禀性导致这一网络几乎无法对他们实施有效的社会教育;与城市儿童“手拉手”之类的活动也因城乡儿童家庭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的巨大差距而难以收到实效。

综合个案研究和2781份问卷调查结果发现:留守儿童群体规模极其庞大。他们的整体素质虽然处于一般水平,但劳动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偏差。他们的生存处境整体处于一般水平,但安全保障与安全教育较差,学习负担较重。他们的发展前景虽然有可能优于其祖辈、父辈,但整体不容乐观。全社会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力度在逐步加强,但他们的自我教育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效果差,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效果普遍较差。农村地方党委、政府、村(居)委会、村民对留守儿童教育不重视,效果普遍很差。农村教育文化生态环境整体恶劣、基础教育办学基础整体薄弱、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留守儿童教育资源严重匮乏、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困难重重等现实,使广大留守儿童深陷教育困境,并成为了我国规模最大的弱势儿童群体。

二 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把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作为一项重大社会与民生问题进行解决。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十八大报告进一步要求“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2007年“两会”期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政协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全国妇联等,2007)。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努力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在河南调研工作时,胡锦涛指出,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确实需要引起关注,目前国家正在采取措施,通过多办寄宿制学校,尽量让这些孩子在学习上得到比较好的指导,在生活上得到比较好的照顾。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温家宝同志指出,要切实关心和解决留守儿童的上学问题,主要通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让留守儿童有学上,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在陕西调研时温家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学校和全社会都要关心留守孩子的生活、学习、医疗、安全等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保障制度(刘利民,2011)。

2011年4月,温家宝在山西吕梁革命老区考察期间,去学校看望了留守儿童(康维佳、张华杰,2011)。2011年11月,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温家宝特别提出要认真解决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问题,充分考虑留守儿童问题的特殊性和紧迫性,抓紧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赵东花,2011)。2012年儿童节前夕,温家宝在湘西武陵山区调研时,专程到当地农村小学看望慰问留守儿童,祝他们节日快乐(赵承、张旭东,2012)。2011年“六一”节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在河南亲切看望留守、流动儿童,慰问留守儿童的代理妈妈和教职员工,向孩子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新华社,2011)。国务委员刘延东也多次就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刘利民,2011)。

为促进留守儿童随父母进城生活就学,国家出台了系列重要政策。2003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就业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进一步清除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2006年3月27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2006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2006年10月31日,《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指出:农民工输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规划之中,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保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确保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教育经费预算,并按当地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向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拨付办学经费。该文件同时要求,农村劳动力输出规模大的地方人民政府要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结合起来,满足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广大农民子女寄宿需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针对留守儿童实际,开设生存教育、安全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地方和校本课程,帮助他们学会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自我调节。教育部2007、2008年工作要点中都明确提出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007年5月,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共享蓝天”支持行动、维权行动、关爱行动、宣传行动四大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优化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有效解决。

2007年7月,中央组织部、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开展联手行动,致力于有效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该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着力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户籍管理与权益保护;积极完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救助保障机制;逐步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不断加大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关爱支持力度;努力形成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党对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领导。

2008年8月12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明确要求“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该文件重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同时,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②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③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现有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政府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校长和教师配备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④中央财政将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

2010年7月,教育部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特别指出: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2011年8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特别指出: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制定实施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健全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国务院多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2006年4月19日,由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国妇联等12个部门共同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在北京成立,意在建立留守儿童工作长效机制。包括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在内的成员单位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状况,逐步建立、完善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措施。2007年5月15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指导各地做好留守儿童的工作。如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努力解决部分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问题;构建基层的政府、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支持网络,探索解决好、保护好留守儿童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2007年5月25日,由全国妇联等13部门联合开展的“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在京启动(秦亚洲、丛峰,2007)。

近年,全国各地都在致力于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全社会都在积极开展关心留守儿童的各种活动。2011年12月1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重庆召开,与会人员参观了重庆关爱留守儿童服务体系校内校外工作现场,并充分肯定了重庆关爱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及教育模式的积极探索。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赵东花、重庆市委副书记张轩、副市长吴刚,以及来自全国各省市教委和妇联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重庆市教委、市妇联,江苏省教育厅,安徽省妇联,湖北省崇阳县县委,湖南省邵阳县政府等作了大会交流发言(胡航宇、张燕,2011)。

三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处境仍不容乐观

2010年10月,有权威机构发布“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活动调查分析报告”(李菲,2010)指出,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1年、5年的比例分别为37.8%、28.5%,随着父母外出务工时间的不断延长,因父母经常不在身边,绝大多数留守儿童家庭亲情团聚频率低,儿童将会存在不同程度的亲子教育缺位现象,家长与孩子分离的时间越长,留守儿童亲子教育缺位现象将越严重。虽然大多数留守儿童家长至少每周能与孩子联系一次,但留守儿童与家长沟通不足的现象仍很突出。有21.1%的家长通常一个月才会和孩子联系一次,4.9%的家长每年才联系一次,1.3%的家长甚至与孩子没有联系。

2010年7月,《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我国广大留守儿童幸福感低。陕西扶风县杏林镇有5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其中4个是留守儿童,他们相约到一古庙喝农药自杀,幸被过路村民及时发现。孤独感、紧张感、失落感和焦虑感,是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心理感受。很多孩子因为父母亲情相对缺失,体验到的心理冲突和压力比一般农村儿童更为严重。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主办的“农民工子弟教育研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刘霞博士介绍了她的最新研究成果:与处境正常的儿童相比,流动和留守给儿童的心理发展带来了一定消极影响。流动和留守儿童的生活满意度、自尊感、积极情绪和幸福感均低于对照组儿童,群体歧视知觉、消极情绪和外部问题行为则高于和多于对照组儿童。留守儿童主要面临的心理问题是情绪问题,具体表现为消极情绪的增加。留守儿童缺乏家庭的温暖,缺少父母的呵护,如果不能洁身自爱,在学校很容易变成心理不健康、思想不端正、缺乏集体感的“后进生”。清华大学心理学系教授樊富珉认为,父母外出务工使留守儿童得到的关爱减少,而这些儿童正处在情感性格变化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心理和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大多数孩子思念父母,消极情绪困扰着他们。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难以解决源于深层次的制度性原因。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认为,这主要是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造成的割裂,使农民工群体难以享受居住地的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和保障,而“以流入地为主”的方针,没有涉及义务教育经费如何随儿童的流动而转移,从而加剧了流入地政府的财政压力。杨东平提出,改善农民工子弟教育需要观念更新和制度创新。流入地政府有责任主动承担流动儿童的教育责任。通过试点建立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教育券”的制度,流动儿童持券到城市学校就学。各大中城市建立市、区政府分担的财政机制,为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供充足资源(王君平,2010)。显然,杨东平的主张有利于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但有关各方一定需要“从长计议”。

2010年9月《辽沈晚报》报道,辽宁省教育研究院“辽宁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调查”课题组的报告显示,被调查的69所学校的学生总数为21518名。其中留守儿童为5665名,留守儿童占样本校学生总数的26.33%。在留守儿童中男生为2859名,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0.47%;女生为2806名,占留守儿童总数的49.53%。留守儿童中初中学生3006名,占53.06%;小学生2659名,占46.94%。在57.95%的由亲戚、朋友或隔代抚养、独立生活的留守儿童中,父母的爱几乎处于真空状态。隔代老人的受教育程度更低,小学学历和文盲的占68.2%之多。65.3%的隔代抚养人是被动抚养,有73.8%的隔代抚养人反映“照看孩子很吃力”。孤独感、紧张感、失落感和焦虑感有可能将留守儿童引向扭曲的世界。辽宁省新宾县旺清门镇九年一贯制学校,760名在校生中有74名学生是留守儿童,占学生总数的近10%。校长表示,学校里学习成绩差、性格孤僻的所谓“差生”中,留守儿童占到了80%以上。在近3年来发生的伤害事件中,留守儿童占50%,其中隔代抚养的留守儿童占30%。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正奎认为:“如果无视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权益,我们将迎来情感残缺、社会和家庭责任冷漠甚至充满反社会倾向的一代,从而使社会陷入大量的‘无因由对立’和矛盾冲突的旋涡中,这将是现代化和城市化不堪承受之重。”沈阳同仁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学专家张峻铭认为,留守儿童年龄偏小,成长期里,素质培养、关爱和自我感受性的缺失造成严重的心理问题。东北财经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徐祥运教授认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任重道远”,需要整个社会来配合支持,包括各项政策配套、资金到位、社会机构配合、教育制度完善,等等,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协调机构,来协调社会各部门的运作,因为这样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杨帆、于潇雨,2010)。

2011年9月,《潇湘晨报》报道,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永丰镇外出打工村民肖开全1岁9个月的留守女儿小梦独守奶奶王立春遗体7天未进食,身上爬满蛆虫,全身感染,生命垂危。9月28日凌晨3点,肖开全带着女儿到长沙湘雅二医院儿科抢救。该院医务部主任肖涛说,孩子检查发现患有脓毒血症、消化道出血、皮肤感染、中度脱水、急性蜂窝组织炎等疾病。由于长时间待在尸体旁,全身感染很严重,生命垂危,已进重症监护室。同时,孩子受到了严重惊吓,精神恍惚,需要进行心理辅导(刘少龙、王建新,2011)。娄底市委副书记兼双峰县委书记刘事青专程赶到湘雅二医院儿科重症监护室,看望小梦,并部署双峰县紧急开展对全县留守儿童的摸底造册工作。

调查显示,双峰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学生83353人,其中留守学生有25377人,约占30.4%。小梦的家乡永丰镇石坪村有18名留守儿童,1—3岁6名,4—6岁7名,7—10岁1名,10岁以上4名。一些孩子跟父母感情不是很好,依赖爷爷奶奶。性格大多胆小,比较怕生人。由于爷爷奶奶溺爱,孩子容易被宠坏;身体发育算好,但容易感冒;生长环境算好,但孩子发生意外伤害的隐患也很多,不少孩子家附近有池塘。照顾留守儿童的大多是爷爷奶奶,年龄平均在50岁以上,70岁以上的老人有3位,他们大多身体欠佳,跟带小孩操劳有关。老人们除了带小孩外,还要种田。他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大多是小学文化。留守儿童家里,90%以上都建了砖房,房子较新,很大,但显得很空。调查发现,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两个人在外打工的工资,加起来一个月4000元左右。外出父母年纪在30岁左右,夫妻双双在外打工,大多是在广东,一年回来一次,一般三天给孩子打一个电话;父母都很担心孩子,但没办法带在身边,因为打工收入有限,而孩子带在身边的费用高,读幼儿园一个月就要1000多元,并且租住条件也不好。留守儿童父母最担心的问题是孩子的安全,尤其是在发生了小梦的事情后。其次担心教育问题,因为孩子的爷爷奶奶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专人来教育。留守儿童父母最期望政府能解决这两个问题(刘少龙,2011)。

湖南留守女童小梦的事件发生后,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问题再次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新京报》社论指出,小梦的命运,或许是当下中国数千万留守儿童命运的特殊个案,但其中折射出来的问题值得深思。一直以来,对于留守儿童,政府和社会舆论关注很多,但都未能解决最关键的问题,而让几千万留守儿童进城与父母团圆,并非一朝一夕就可实现(《新京报》社论,2011)。另有媒体指出,小梦是我国数千万留守儿童中的一员,这一群体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等问题。留守儿童的出现是农民工痛苦选择的结果,而小梦的遭遇,再次强烈击中了留守儿童的生存困境(肖杨,2011)。在一网页上,很短时间内就有10万网友转发小梦的信息,发表评论。网上很多文字指责孩子父母没有尽到责任,不过更多文字表达了深切同情与严厉追问。其中,一位网友的同情之词引起了广泛共鸣:“小梦怎知罹噩梦/蛆虫之口勉求生/相依祖母归阴去/在外爹娘忙务工/无能老幼守空庭/倚门之盼苦伶仃/日上三竿犹未醒/幼孙呼叫已无声/干涸泪水哑喉咙/昏沉困眼意朦胧/一息尚存臂弯睡/不闻腥臭目难睁/无知电话促银铃/警觉其父踏归程/母亡未葬儿垂危/塌天大祸五雷轰/糊口赡亲孰重轻/悲乎/可叹奔波羁旅客/背井离乡如转蓬。”(阜丰山人,2011)

2011年2月,重庆市丰都县彭家坝6岁留守女童小秋钰养一窝小鸡准备卖了交学费的事件经《重庆时报》、《重庆商报》等报道后,也曾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刘占良,2011;黄平、张巍,2011)。2012年8月,人民网报道,湖南怀化留守姐弟小雪、小彪暑假到杭州和爸爸妈妈团聚,父母外出做工后,姐弟俩留守宿舍,结果在8月18日惨遭一精神病人砍杀。弟弟送医院时已经没有心跳,脖子左右都被砍伤,颈部气管和大动脉都被利刃砍断。姐姐头部被严重砍伤,腕动脉割断,全身有16处刀伤,颅骨、枕骨、左手骨折,多处肌腱断裂,流血过多,奄奄一息(赵洁,2012)。看到此报道后,我们以“砍杀留守儿童”为关键词搜索,又看到了一系列令人触目惊心的报道:《农村留守妇女砍杀双子后自杀》、《一家五名儿童溺亡再曝留守问题的严峻性》、《留守儿童被亲戚砍伤,闹市血案惨不忍睹》……一桩桩、一件件无不令人扼腕叹息。

2012年4月2日23时许,重庆市梁平县云龙镇东风村三组留守母亲郑某在黑暗中举刀砍向两个儿子后自杀,小华在送医院途中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小明经过5个多小时的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头部可见伤口80多处。弑子母亲郑某疑患精神疾病,四天后,其尸体在附近龙溪河被找到。这起惨案并非留守母亲唯一的问题个案。2012年3月27日,四川省大竹县月华乡余家村27岁的留守母亲唐成芳带着自己的三个孩子灌服剧毒农药“百草枯”自杀,她的理由是“活着太累,不如死了算了”。2012年3月22日,陕西省周至县终南镇一名27岁留守母亲喂双胞胎女儿喝下毒药后服毒身亡(张琴、张翅,2012;北京晨报社,2012)。当然,境外媒体对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困境也有报道与评论。比如,《纽约时报》曾刊发《中国经济奇迹背后的留守儿童》,报道2012年5月6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塘溪村璜溪组72岁王久寿5个孙子溺亡的事件(迪迪·基尔斯滕·塔特洛,2012;陈国菊,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