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冯梦龙的生平与性格
一
冯梦龙(1574—1646),字犹龙,别号很多,重要的有墨憨斋主人、龙子犹、绿天馆主人、茂苑野史、詹詹外史、顾曲散人、香月居主人等。
冯梦龙是明代苏州府长洲县人,从小生活在苏州。晚明时期,苏州经济发达,文化繁盛,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赵翼《廿二史劄记》载:“吴中自祝允明、唐寅辈,才情轻艳,倾动流辈,放诞不羁,每出名教外。”[52]从小生活在这一环境中的冯梦龙,受到这种放诞风气的影响,青年时期也有过一段“逍遥艳冶场,游戏烟花里”[53]的生活,在他早年的著作中,毫不掩饰地记了他与妓女交往的情况。“每见青楼中凡受人私饷,皆以为固然,或酷用,或转赠,若不甚惜。至自己偶以一扇一帨赠人,故作珍秘,岁月之余,犹询存否?而痴儿亦遂珍之秘之,什袭藏之。甚则人已去而物存,犹恋恋似有余香者,真可笑已。余少时从狎邪游,得所转赠诗帨甚多。夫赠诗以帨,本冀留诸箧中,永以为好也。而岂意其旋作长条赠人乎?然则汗巾套子耳,虽扯破可矣。”[54]冯氏说得到转赠诗帨很多,可见与他往来的妓女不少。在冯氏著作中留下姓名便有十人之多,她们是:侯慧卿、阿圆、董四、冯贞玉、冯喜生、冯爱生、白小樊、来姬、陌花馆、王生冬、薛生。
在众多妓女中,与冯梦龙交往最密、感情最深的要数侯慧卿。侯慧卿是苏州的一位名妓,色艺双全,又是一位很有主见的女孩子。冯梦龙在《山歌·多》篇后有这样一段记载:
余尝问名妓侯慧卿云:“卿辈阅人多矣,方寸得无乱乎?”曰:“不也。我曹胸中自有考案一张,如捐额外者不论,稍堪屈指,第一第二以至累十,井井有序。他日情或厚薄,亦复升降其间。倘获奇材,不妨黜陟。即终生结果,视此为图,不得其上,转思其次。何乱之有?”余叹美久之。
冯梦龙与侯慧卿的恋情大约发生在万历二十几年,冯梦龙二十几岁的时候。这一时间的确定,主要是根据他们失恋的时间来推测的。冯梦龙失侯慧卿之后,写过一套散曲,题为《怨离词》(为侯慧卿),其中有这样的句子:“早知这般恁冤债谁肯惹,被人骂着后生无藉。”“只奈何得少年郎,清清捱着长夜。”“这歇案的相思无了绝,怎当得大半世郁结。”冯梦龙自称“后生”、“少年郎”,此事当发生在青年时期。还有大半世郁结难当,古人以六十年为一世,大半世应在三十年以上,冯梦龙失侯慧卿应在三十岁之前。
冯梦龙对侯慧卿的感情非常真挚、深沉,这从他失恋后的创作便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冯梦龙失慧卿后,写了大量思念慧卿的诗歌和散曲,现存诗一首、散曲两套。在史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文学作品为我们了解冯梦龙的这段感情历程提供了方便。《太霞新奏》卷七《怨离词》(为侯慧卿)篇后附录静啸斋的一段评语:“子犹自失慧卿,遂绝青楼之好。有《怨离诗》三十首,同社和者甚多,总名曰《郁陶集》。”《郁陶集》今失传,《怨离诗》保存下来一首。《挂枝儿》第二卷《感恩》篇附记:“余有忆侯慧卿诗三十首,末一章云:诗狂酒癖总休论,病里时时昼掩门。最是一生凄绝处,鸳鸯冢上欲招魂。”从这些记载来看,冯梦龙失慧卿之后,曾大病一场,闭门谢客,专门创作情词。而且,风流放诞的冯梦龙从此再也不上青楼妓院了,这段恋情改变了冯梦龙的生活习惯和人生态度。在分别一周年纪念日,冯梦龙又作散曲《端二忆别》,思念侯慧卿,请看其中的一支曲子:
蒲休剪,黍莫煎。这些时,不下咽,书斋强自闲消遣,偶阅本《离骚传》。吊屈原,天不可问,我偏要问天天!
情真意切,如泣如诉,如果没有真诚的爱恋,绝不可能产生如此深沉的作品。
冯梦龙颇受苏州名妓青睐,究其原因,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青年冯梦龙是一个思维敏捷、才情跌宕的风流才子,“早岁才华众所惊”[55],绝非溢美之词。二十几岁便创作了传奇《双雄记》与大量散曲诗文,而且多才多艺,牌经、酒令无所不通。“上下数千年,澜翻廿一史。修词逼元人,纪事穷纤委。笑骂成文章,烨然散霞绮。”[56]有些事情可能是他中年所为,冯梦龙才华横溢是毫无疑义的。褚人获《坚瓠》记载了冯梦龙这样一件轶事:“冯犹龙先生偶与诸少年会饮,少年自恃英俊,傲气凌人,犹龙觉之。掷色,每人请量,俱云不饮。犹龙饮大觥曰:‘取全色。’连饮数觥曰:‘全色难得,改五子一色。’又饮数觥曰:‘诸兄俱不饮,学生已醉,请用饭。’而别。诸少年衔恨,策曰:做就险令二联。俟某作东,犹龙居第三位,出以难之,令要花名、人名、回文。曰:‘十姐妹,十姐妹,二八佳人多姐妹,多姐妹,十姐妹。’过盆曰:‘佛见笑,佛见笑,二八佳人开口笑,开口笑,佛见笑。’过犹龙,犹龙曰:‘月月红,月月红,二八佳人经水通,经水通,月月红。’诸少年为自毙,俱三大觥,收令亦无。犹龙曰:‘学生代收之。’曰:‘并头莲,并头莲,二八佳人共枕眠,共枕眠,并头莲。’”一群少年准备好了难度很大的酒令想让冯梦龙挨罚,没想到才思敏捷的冯梦龙很快接上,还代为拟作收令,反让群少受罚。从冯梦龙饮酒的豪侠之气与酒令的内容来看,此事当发生在冯梦龙的青年时代。
第二,青年冯梦龙是一位极富正义感与同情心的文人。冯梦龙散曲《青楼怨》及传奇《双雄记》都是为多情的妓女白小樊而作。《青楼怨序》云:“余友东山刘某与白小樊相善也,已而相违。倾偕余往,道六年别意,泪与声落,勿勿订密约而去。去则不复相闻,每小樊,未尝不哽咽也。世果有李十郎乎?为写此词。”东山刘某和白小樊都是冯梦龙的朋友,两人相善,白小樊一往情深,而刘某则逢场作戏,冯梦龙见白小樊如此伤心,作《青楼怨》曲,同情白小樊的不幸遭遇,谴责刘某的负心薄情。篇后附记云:“子犹又作《双雄记》,以白小樊为黄素娘,刘生为刘双,卒以感动刘生,为小樊脱籍。孰谓文人三寸管无灵也?”冯梦龙将刘某与白小樊的事写进传奇《双雄记》中,最终感动刘某,为白小樊赎身脱籍。此事在青楼一定会传为美谈,冯梦龙当名声大振。
冯梦龙的这种义举还有葬名妓冯爱生事。冯梦龙《爱生传》载其事,爱生十四岁被卖到苏州冯妪家做妓女,爱生聪慧美艳,洪饮善谑,一年便名声大噪。而爱生志厌风尘,有心从良,看上邑子丁仲,丁仲因赎金不足,久拖不成,爱生抑郁成病。老鸨将爱生卖给茸城公子,公子又不甚怜重,而爱生病情加重,公子便将她返还老鸨,不久病死,年仅十九岁。对于爱生的悲剧,冯梦龙给予了深切的同情,记完爱生的遭遇,冯梦龙在传中写到:“十四未知名,十九病死,中间衣锦食甘,选胜而游,剪红浮白,谑浪笑傲于王孙公子之场者,才三四年耳。以生之风调,更得从容旬载,庶几一遇,可毕此生无憾。即不然而效彼蚩蚩者流,安意风尘而无远志,则此三四年者,亦可稍占人生万一之娱。而不幸早慧,洞识青楼风波之恶,故汲汲求事有心人不得,以致衔郁以死。悲夫!”不仅如此,爱生因无墓地,棺材停放郊外不能下葬,冯梦龙联系爱生生前好友,捐资买墓地,安葬爱生。此事也深受苏州妓女的好评。
第三,冯梦龙与妓女的交往,与一般文人狎妓并不完全相同。冯梦龙青年时期就开始创作戏曲,搜集整理民歌。而当时的名妓,大多色艺双全,所谓艺,就是指吹拉弹唱等艺术修养,不少名妓,同时又是优秀的戏曲演员和流行歌曲歌手。冯梦龙与妓女往来,还有共同的艺术追求。冯梦龙的《挂枝儿》、《山歌》中有不少篇章便来源于妓女口中。《挂枝儿》第三卷《帐》篇后附记:“琵琶妇阿圆能为新声,兼善清讴,余所极赏。闻余广《挂枝儿》刻,诣余请之,亦出此篇赠余,云传自娄江。其前尚有《诉落山坡羊》,词颇佳,因附记此。”阿圆知道冯梦龙在搜集挂枝儿,特地将自己得到的一首新挂枝儿《帐》交给冯梦龙,冯氏将它收进集子中并注明来源。
二
和同时代的其他文人一样,冯梦龙从小便攻读“四书”、“五经”,青年时期开始参加科举考试。不幸的是,他考到五十七岁,还是个秀才,连个举人也没有考中。在后人看来,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将一生中的黄金时期献给了通俗文学事业。在五十七岁之前,他编纂了话本小说“三言”,增补、改订了章回小说《平妖传》、《忠义水浒全传》,搜集、整理了民歌集《挂枝儿》、《山歌》,创作了传奇《双雄记》,为我们留下了一大笔珍贵的文学遗产。可对于希望在仕途上有所作为的冯梦龙来说,无疑是太残酷了。冯梦龙并不是没有学问,读读他编的《情史》、《智囊》、《古今谭概》,便可知道,他阅读面之广,在古人中也是少见的。因此,戏曲家沈自晋在《望湖亭》中称“龙子在多闻”,王挺《挽冯犹龙》说他“上下数千年,澜翻廿一史”,这些均非溢美之词。冯梦龙也不是治经不勤,在几十年的治经生涯中,他写成《麟经指月》、《春秋衡库》、《春秋定旨参新编》、《四书指月》等经学著作,成为远近闻名的经学家。出版家叶昆池说:“自《指月》(指《麟经指月》)既出,海内麟经家人人诵法犹龙先生矣。”[57]好些人通过读冯梦龙的著作考中了举人、进士,可冯梦龙还是位老秀才,其内心的苦闷是可想而知的。他的社友韵社第五人在《题古今笑》中说:“韵社诸兄弟抑郁无聊,不堪复读《离骚》,计惟一笑足以自娱,于是争以笑尚,推社长子犹为笑宗焉。”[58]冯梦龙的笑,不仅仅是为了自娱,更重要的是要用笑声来否定丑恶的社会现实,来表明他在社会底层生活中所形成的愤世嫉俗的思想。他在《古今笑自叙》中说得明白:“一笑而富贵假,而骄吝忮求之路绝;一笑而功名假,而含妒毁誉之路绝;一笑而道德亦假,而标榜倡狂之路绝;推之,一笑而子孙眷属皆假,而经营顾虑之路绝;一笑而山河大地皆假,而背叛侵陵之路绝。”[59]《古今笑》可以这样看,《笑府》、《广笑府》也可以作如是观。《情史》、“三言”虽然艺术形式与风格不同,但精神上却是相通的。《情史》就是要让人“无情化有,私情化公。”[60]编“三言”的良苦用心,显豁地题于书名之中:“喻世”、“警世”、“醒世”。
按照明朝的规定,多次参加乡试而又一直未能考中举人的秀才,可以循资出贡,充任杂职小官。冯梦龙考到三四十岁时,就资历、名望而论,应该是能出贡了,可他却迟迟不愿做贡生。明代是一个科举时代,要想在仕途上有所作为,必须考中举人、进士,最好是进一甲前三名。而贡生是从乡试的落榜中根据应试者的文章与资历选拔出来的,一旦出贡,可以做训导、教谕等州、县学官,不再有机会应举。一般来说,家境尚好、年龄不大的士子是不愿出贡的。
冯梦龙有一篇小说,题目叫《老门生三世报恩》,是“三言”中唯一一篇可以断定为冯梦龙所作的话本小说,小说虚构了桂林府兴安县鲜于同八岁举神童,十一岁游庠,超增补廪。可后来时运不济,屡试不中,直到五十七岁,鬓发苍白,还是个秀才。就在当年时来运转,考中举人,六十一岁考中进士,得选刑部主事,后升台州知府、浙江巡抚。鲜于同的恩师蒯遇时少年科甲,声价甚高。此人有个贱老爱少的毛病,也就是他在县里录科、乡试、会试中鬼使神差地三次录取这位老门生。而鲜于同任官时三次报答蒯遇时知遇之恩。冯梦龙作这篇小说的动机,在入话中说得明白:“大抵功名迟速,莫逃乎命,也有早成,也有晚达。早成者未必有成,晚达者未必不达。不可以年少而自恃,不可以年老而自弃。”而鲜于同的身上却有冯梦龙自己的影子,至少是他对自己科举与仕途的一种美好的梦想。鲜于同五十七岁中举与冯梦龙五十七岁出贡不该是一种偶然的巧合。鲜于同中举前的经历与思想与冯梦龙基本相同,他对明代科举的看法代表了冯梦龙的真实思想:“只是如今是个科目的世界,假如孔夫子不得科第,谁说他胸中才学?若是三家村一个小孩子,粗粗里记得几篇烂熟时文,遇了个盲试官,乱圈乱点,睡梦里偷得个进士到手,一般有人拜门生,称老师,谭天说地,谁敢出个题目,将带纱帽的再考他一考么?不止于此,做官里头,还有多少不平处,进士官就是个铜打铁铸的,撒漫做去,没人敢说他不字;科贡官兢兢业业,捧了卵子过桥,上司还要寻趁他。”[61]年龄不饶人,崇祯三年,五十七岁的冯梦龙最终还是选择了出贡,随后做个一任丹徒训导,崇祯七年,升至福建寿宁知县,这年冯梦龙已是六十一岁。
寿宁是一个贫穷而又偏僻的山区小县,在这种地方很难做出显著的政绩,这也意味着很难有迁升的机会,冯梦龙对此非常明白,他在《寿宁待志》中写到:“自万历庚寅,迄于崇祯甲戌,四十五年间,易令凡十有五。其得量擢而去者,仅两孝廉耳。他岂尽不肖,为一州五十八县之下流哉?肘掣于地方,而幅窘于资格,其情亦多有凄愤而不敢控者矣!虽然以勤补缺,以慈辅严,以廉代匮,做一分是一分功业,宽一分亦是一分恩惠。若夫升沉明晦,则天也。”[62]更何况冯梦龙还是一个年逾花甲的贡生!尽管这样,冯梦龙还是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寿宁的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福宁府志》、《寿宁县志》均将他列入《循吏传》,称他“政简刑清,首尚文学,遇民有恩,待士有礼。”仅从他在寿宁任上亲手修纂的《寿宁待志》中所记载的施政活动来看,他确实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清官。
冯梦龙初到寿宁,见到的是一片破败景象,城门崩塌、学宫倾圮、百废待兴。冯梦龙便一件件地做,筑城墙,修城门,建谯楼,设司更。然而寿宁贫穷,县府乏资,一些必备的设施,也没钱修建,冯梦龙便带头捐俸集资,兹举几例:
第一,修学宫。“学宫久倾圮,值廖、吕二师尊同事,皆留意作兴。适有详过修学赎锾二十八金,余益以二十余金,由是堂宇载整,学门重建,移前十余武,迁泮池于内,驾石为梁,独棂星门朽腐乏大木。适旧吏叶际高,久负宪赎十余金无措,止存山林一区,路稍远,求售不得,余仍捐俸代输,伐其木,摹人致之,鸠工斫削。……门外设木屏,以便行者,泮池亦易木桥,朱丹既饰,视昔加焕焉。”[63]
第二,修关庙。“关圣,县无庙宇,止肖像于东门之桥亭。后三峰寺僧募建小阁于东门外街,迎像供养。然阁止一间,守僧寝室于神像之侧,殊为亵渎。崇祯九年,图民柳桂八、叶榆二等合词以请,醵金建祠。卜地于阁之东,为屋五间,中三间立神像,旁以住僧。余亦少佐俸资,幸落成矣。”[64]
第三,建天地坛。“天地、山川、厉坛,想创县之初,必有屋宇,今废为榛莽,逢时祭则削草下拜。余谓事神、治民,有司之责,未有不能事神而能治民者。于崇祯八年,已捐俸建屋二进于天地坛。”[65]
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官吏,能捐俸资来修公共设施,确实难能可贵。另外,像仪仗库、黄册库、四知堂、名宦祠、朝北仓库等,均是冯梦龙到任后组织修缮的。
冯梦龙确实是一位勤政爱民的清官,作为知县,他要征收朝廷摊派的各种赋税,寿宁是一个贫困的小县,征收就很困难,而冯氏在任的崇祯后期,又是明朝的多事之秋,要加派名目繁多的银两。原本征收的总额为四千八百两,上交的才一千六百余两,其余的本县存支。冯梦龙任上,上交的就增至三千三百多两,翻一倍有余,捐助、借扣的还不算。对此,冯梦龙感慨万千,他说:“所存支几何?而纲银、驿站等费俱在其中。民无余欠,库无余财,欲有司之有为于地方,盖亦难矣!今将万历二十年后加裁之数详著于后,使览者知寿民之艰与寿令之苦,冀当路稍垂怜万一云!”[66]冯梦龙在知县任上作了一首《催征》诗:“不能天雨粟,未免吏呼门。聚敛非吾术,忧时奉至尊。带青砻早稻,垂白鬻孤孙。安得烽烟息,敷天颂圣恩。”[67]寿宁老百姓没米下锅,得割未黄的早稻应急,失去儿子的老人没法养活孙子,只能将他卖掉,诗中如实地反映了寿宁百姓生活的艰辛,同时也写出了作为知县的诗人不愿意却又不能不催征的痛苦。
冯梦龙到位日久,熟悉了寿宁的情况,发现最为害民者,为大造黄册与迎新送旧二事。明朝规定,每十年造黄册一次,审丁查产,事务繁多。寿宁有二十二图,二百二十甲,而甲长不谙攒造,须雇人承办,而承办之人趁机敲诈,费一开十,本一利二。寿宁每次县令离任到任,送迎之人多至百余人,少则几十人,均需公费接待。每更一官,则修理衙门一次。衙门所备床屏、桌椅、橱柜之类,全得重新备办。而离任之时,这些家具用品则被随便送人,甚至连窗槅也被衙门人搬走。这些费用均摊派到百姓头上,有穷民典妻卖子犹不能偿。为此冯梦龙给上司提出合理建议:“卑职目击斯苦,思为振救,议责成二十二图各甲人户,照依家册造成细册,如有应摊、应收,不时改定。至后轮大造,只须审丁,不烦查产,已省大半工程。再谕图民必须择惯造之人方许包承,既出工食、谢犒,倘有迟误差错,皆包造之人任之,不使派及图民,如此则总书、算手皆视为切肤干纪,不至于驳罚之多。而二十二图之困,或可少苏矣。至于迎送之费,所必不免,偏累见年,亦属不均。而费无定额,使奸民得恣意科敛,在去任者难言遗爱,在新任者先已播毒,甚不安也。合无酌定新任应路费若干,离任应路费若干,画为定规,通县均派,竟送本官自行备办,此外不许需索分毫。在本官费出己手,必然自能裁损,而均派通县,又众轻易举,积役庶无所容其染指乎!其本衙装摺及备办家伙,卑职预拟于离任之时,造成一册申报道府,再交付衙官明白。前官所遗,自足充后官之用,稍有不足,补办几何?如此而见年之困又可少苏矣。”[68]冯梦龙的出发点就是节省开支,减少浪费,维护百姓利益,充分体现了冯梦龙简政轻赋、与民休养生息的思想。
寿宁闹虎灾,伤一百多人,咬死猪犬无数。冯梦龙了解到平溪有位姓周的工匠,会设陷阱捕虎。“其制如小屋一间,分为三直,内外壮棂,闭羊左右以饵虎,空其中设机焉。触之则两闸俱下,虎困而吼,众乃起而毙之。”[69]冯氏捐俸在老虎出没处造几处陷阱,半年间,连杀三虎,从此绝迹。在捕虎的过程中,冯梦龙多次亲临现场,他把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重要地位。
寿宁穷乡僻壤,也保存了一些恶劣的风俗习惯。该地重男轻女,有生女者,不是溺死,就是遗弃。冯梦龙为设厉禁,又捐俸奖偿收养弃婴者,此风顿息。《寿宁待志》收录一篇《禁溺女告示》,写得非常别致,考虑到读者都是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百姓,他用了自己擅长的白话,现录存以供欣赏:
寿宁县正堂冯,以严禁淹女以惩薄俗事:访得寿民生女多不肯留养,即时淹死,或抛弃路途,不知是何缘故?是何心肠?一般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血,何忍淹弃?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况且生男未必孝顺,生女未必忤逆。若是有家的,收养此女,何损家财?若是无家的,收养此女,到八九岁过继人家,也值银数两,不曾负你怀抱之恩。如今好善的百姓,畜生还怕杀害,况且活活一条性命,置之死地,你心何安?今后,各乡、各堡但有生女不肯留养,欲行淹杀或抛弃者,许两邻举首,本县拿男子重责三十,枷号一月,首人赏五钱。如容隐不报,他人举发,两邻同罪。或者他故必不能留,该图呈明,许托别家有奶者抱养。其抱养之家,本县量给银三钱,以旌其善。仍给照,养大之后,不许本生父母来认。每月朔望,乡头结状中并入“本乡并无淹女”等语。事关风俗,毋视泛常,须至示者。[70]
告示中明令严禁溺杀、抛弃女婴,有胆敢违抗者,重责三十,枷号一月,两邻隐瞒不报者,以同罪惩罚,抱养女婴者,偿银三钱,乡首汇报,必须有本乡是否溺女内容。现代人完全可以从中挑出诸如人治、株连等封建弊政,但他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与效果——保护女婴的生存权,是谁也无法否定的。
寿宁人“信巫不信医,每病必召巫师迎神,邻人竟以锣鼓相助,谓之‘打尪’,犹云‘驱祟’。皆餍酒肉于病家,不打尪则邻人寂寞,辄谤为薄。当打尪时,或举家竞观,病人骨冷而犹未知者。”[71]真是巫术害死人。冯梦龙明文禁止打尪,捐俸买药给病人治病。信巫之风才有所改变。
由于经济落后,寿宁教育也不发达。“学校虽设,读书者少。自设县至今,科举斩然。经书而外,典籍寥寥,书贾亦绝无至者。父兄教子弟以成篇为能,以游泮为足,以食饩为至。”[72]后来连学宫也倒塌了。冯梦龙到任之后,捐款重修学宫。作为经学家的冯梦龙,专门撰写《四书指月》,并亲自为士子讲解,希望他们有进取之志,扭转寿宁多年来连个举人也没考中的落后局面。
综上所述,冯梦龙确确实实是一位正直清廉、勤政爱民的循吏,深得寿宁百姓爱戴的父母官。
三
崇祯十一年,冯梦龙寿宁知县任满,回到家乡长洲,已是六十五岁的老人。他还是不能忘怀通俗文学事业,刚离任几年,主要从事戏曲的改订与评点工作,冯梦龙一生评改戏曲数十种,现存十几种,大部分应是晚年所为。苏州青年剧作家毕魏将冯梦龙的小说《老门生三世报恩》改编成传奇《三报恩》,冯梦龙曾予订正,并作序推荐。李玉创作了四种传奇“一人永占”,其中《人兽关》、《占花魁》是根据“三言”中的小说改编的,冯梦龙对《人兽关》、《永团圆》作了评改,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冯梦龙晚年为扶持青年剧作家做了大量的工作。
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攻陷北京城,崇祯皇帝缢死煤山。四月初,在京官吏与商人陆续逃回江南,冯梦龙得知确切消息,被他称为“天崩地裂,悲愤莫喻”[73]的甲申之变,彻底搅乱了冯梦龙宁静的晚年生活。四月,民族败类吴三桂领清兵入关,李自成兵败被迫撤出北京。五月朔,清睿亲王多尔衮率兵进入北京。同日,明福王朱由崧由马士英等拥至南京谒陵,越二日称监国,又十一日即皇帝位,改明年为弘光元年。密切关注时局发展的冯梦龙,再也坐不住了,作为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他已不能上抗清前线一刀一枪地厮杀,作为一位文人,他要用自己手中的笔,为抗清复明而呐喊助威。
就在崇祯十七年,冯梦龙非常及时地编刊了《甲申纪事》,该书收有冯梦龙所作《甲申纪闻》、《绅志略》、《钱议法》等文章及江南文人关于战事的记录、南明官吏的各种奏疏,第一卷便是弘光皇帝的圣谕、圣旨两道。在序中,冯梦龙动情地写到:“方今时势,如御漏舟行江湖中,风波正急,舵师、楫手兢兢业业,协心共济,犹冀免溺;稍泄玩,必无幸矣!况可袖手而闲诟谇乎?庙堂隐忧,莫大于此!”[74]他呼吁君臣、官兵齐心协力,共赴国难,中兴大明。
冯梦龙编《绅志略》,将甲申之变中朝廷命官分辨忠逆,记录在案。忠臣分死难诸臣,刑辱诸臣。逆臣有从逆诸臣、出狱从贼。另有幸免诸臣介于二者之间。死难诸臣是指在甲申之变中,或自杀殉国,或战败身亡,或被俘遇害。冯梦龙并不一味提倡自杀殉国,他说:“愚谓死者,人臣自了之事,非所以尽职而报国也。……将相大臣,事权在握,安危倚之,如屋有楹,如柱有础。平日所营何事,乃临时一无所恃,而仅以捐躯塞责?然则弃此七尺躯,人人可充将相之选乎?”[75]他认为大臣应该尽职尽责,为国分忧,自杀并非报国之正途。另一方面,他又以为,当时“国破君亡,度不能复仇雪耻,除却一死更无他路。”(同上)死还是比那些贪生怕死者强。他在记录东阁大学士范景文城破即自缢事之后,特附上一句:“时阁臣济济,死者,惟景文一人。”(同上)兵部右侍郎王家彦守得胜门,不屈而死。刑部侍郎孟兆祥守正阳门,贼至而死。这种死死得其所。令人痛心的是,为国捐躯者有限,而从逆附贼者甚众,冯梦龙所记载的逆臣比忠臣多出好几倍。他在“从逆诸臣”前加了一篇按语:“《语》云:‘人臣无将,将而必诛。’夫一念之违,且有常刑,况公然拜舞贼庭,污其伪命者乎!所以然者,以贪生怖死之心,用观风望气之智,方其苟且图活,亦迫于势之无奈。迄乎周旋匪类,反几幸贼之有成,肝肠既已全易。要领尚保无恙乎?始焉封疆失事,每每及于宽政。驯致诸臣习于苟免,即腼颜从逆。可幸无诛,人心一变至此。当事者不尽破情私,大伸国法,恐人伦从此遂晦也。”(同上)冯梦龙记录逆臣事迹,其动机一是待明朝复国之后可据此治罪,二是将其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冯梦龙家乡长洲有一位书生叫许琰,在明亡后殉国,其事迹冯氏所作小传比较完整:“吴门许文学琰,字玉重。生平敦孝友,割股救亲者再。甲申端午,闻神京之变。谓闯党流言,逢述者辄斥之。已知不诬,欲向贵人求起义不得,号恸求死,自投胥江。值潞藩舟援出,王怜其志,赠以金,不受。至旧徒家一宿,题诗吕仙庙之壁,投环门侧,复遇救送归。家人进餐,先生怒甚,其嚼瓯咽之,喉肿。绝粒五日,又作一绝而逝。吴中义焉,私谥曰‘潜忠先生’。”[76]许琰之死在吴中引起极大反响,甲申之难后,多少大臣官吏,苟且偷生,叛国投敌,一介书生许琰,完全可以不死,却在救国无门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死,而且死得极为壮烈。许琰临死之前,作了两首《绝命诗》,诗中表现了作者死后也要报国杀敌的决心:“一个书生难杀贼,愿为厉鬼效微忠。”冯梦龙对许琰的壮举极为钦佩,作和诗四首,挽诗四首,小传一篇。在《甲申纪事》中刻许琰《绝命诗》及时人的和诗、挽诗数十首。冯氏此举恐怕不只是为了悼念许琰,更重要的是倡导一种忠君爱国的精神,激励世人为明朝尽忠。
弘光即位之后,冯梦龙作《钱法议》上奏朝廷。奏书写到:“今天子中兴,启泰弘光之钱,将与日月俱新。主计者能自爱以爱国,必当力矫夙弊,为嘉靖,为万历,而不为崇祯。”新皇帝即位,都要铸新钱,这是关系到朝廷财政、百姓生计的大事,冯氏奏中提出效法古制,兴利除弊的主张。且在末尾保证:“行之三年,而司农犹蹙额患贫不能复二宗富庶之旧者,臣请服妄言之诛。”弘光还来不及考虑铸钱事宜就完蛋了。
弘光元年(1645)亦即隆武元年正月,冯梦龙最后一次远游,出游路线是经吴江、湖州,到杭州、绍兴、台州。这次出游绝不是游山玩水,国难当头,一直要为国分忧的冯梦龙没有这份闲心。也非逃避战乱,冯梦龙出游在正月,清兵是四月破扬州,五月入南京,弘光出逃被俘,六月清兵到苏州。出游时间与苏州战乱时间不一致。从冯梦龙出游路线及所作所为来看,他此次出游显然与明朝大业有关。
冯梦龙之所以远走台州,是因为台州有一支重要的抗清力量,即鲁王朱以海。朱以海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世孙,被封在山东兖州。李自成攻破北京后,他南逃到浙江,住在台州。南京沦陷后,浙中南明官员及士大夫方国安、张煌言,于弘光元年闰六月在绍兴拥立鲁王监国。鲁王军后来一度打过钱塘,攻克被清军占领的州县,可见有一定的实力。明朝忠臣冯梦龙,此时已到了病急乱投医的程度,只要谁打明朝的旗号,他都拥护,只要谁愿抗清,他都赞成,冯梦龙到台州大约就为此事,是否与鲁王取得联系不得而知。
冯梦龙在南游途中,还编撰了鼓励抗清的最后一本书《中兴伟略》。如果说去年冯梦龙编《甲申纪事》,主要目标还是平寇复仇,他在《中兴实录叙》中写到:“今新天子神圣在御,有卧薪雪耻之诚;诸公卿负荷方新,有投袂灭贼之志。恩诏一颁,士民感泣。商盘再奠,汉鼎重光。……如此而贼不平,乱不弥,未之有也!余草莽老臣,抚心世道,非一日矣。犹望以余年及睹太平,故因里人辑时事为中兴书,而略述所怀如此。”[77]强调的是灭贼雪耻。在南京陷落之后,冯梦龙编撰《中兴伟略》目标非常明确地定在抗清复明。他在引言中说:“《中兴伟略》者,为南北变故而辑也。我太祖高皇帝逐胡清华,三百年来文治日久,武备废弛,官军眼眼相觑,贪生怕死,是以致虏寇两犯神京,震惊皇陵,莫大之惨,莫大之冤,恨不咀其肉而灰其魂也。”“闽中南安郑伯芝龙,同诸故老元勋朱公继祚,黄公道周等恭迓唐王监国,固守闽广一隅,诏谕彰明,招贤纳士,待天下之清,协扶幼主中兴大务,恢复大明不朽之基业,在兹举矣。”[78]书中所收《制虏奇策》,冯氏总结了屡败于后金的原因,在于“无善将将者,则将必不知兵;无善将兵者,则兵必不能战。”他提出:“自愚观之,奴虏虽强,吾有人则可敌也。吾有知兵之人,则可与战也。……胜负之数不在兵,在将兵之人,在将将能知兵之人。岂待言哉!”[79]强调将才、帅才的重要作用。另外,冯梦龙提出,在虏强我弱的情况下,要鼓舞我军士气,消磨敌军锐气。“吾故欲与虏战,则必先压其冲突之势,使不吾畏。欲压其冲突之势,则莫若制奔云之车。”[80]奔云之车为何物,冯氏未作解释,他以为此法可以阻挡清兵的进攻,给我军以喘息休整的机会,“迨天下稍平,物力稍宽,方将出塞数千里,撼长白之山,翻混同之江,犁虏庭,殄灭无遗育,为天下万民复仇焉,此诚今日制虏之良法也。”[81]我们不能据此便认为冯梦龙对抗清充满必胜信心,至少应该肯定冯梦龙的美好愿望与动机。
隆武元年冬或次年春,冯梦龙可能是健康方面的原因,回到家乡苏州,隆武二年春,含恨离开了人世。冯梦龙的朋友沈自晋在《重定南词全谱凡例续纪》中透露了冯氏去世的时间:“甲申冬杪,子犹送安抚祁公,至江城,即谆谆以修谱促予,予唯唯。越春初,子犹为苕溪、武林游,道经垂虹言别,杯酒盘桓,连宵话榻,两夜不知倦也。别时,与予为十旬之约。不意鼙鼓动地,逃窜经年,想望故人,鳞鸿杳绝,迨至山头,友人为余言,冯先生已骑箕尾云。予大惊惋,即欲一致生刍往哭,而以展转流离,时作獐狂鼠窜,未能行也。”[82]冯梦龙隆武元年春往吴兴、杭州时,途经吴江,见过沈自晋,且有十旬之约,即计划十月份回来。不料清兵南下,苏州一带战火纷飞,沈自晋躲避战乱,居无定所,十旬之约未能实现。隆武二年夏侨寓山居,得到冯梦龙已去世的噩耗。吴江、苏州相距不远,冯梦龙去世大约就在隆武二年(1646)春季。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从苏州到台州,往返数千里,两京先后落陷致使冯梦龙心情非常悲愤,沿途还要编撰书稿、宣传抗清,悲愤、劳累,夺去了这位古稀老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