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民主生成的历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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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殖民危机下的国家形态建构

在现代民族国家形态的政治架构下,西方列强挟其强大的殖民扩展能力,从16世纪开始,不断地推进着殖民掠夺扩展的进程和范围,从而把东亚各国置于不同程度的半殖民化和殖民化境地。

在内置着掠夺野心的现代国家形态和现代文明的裹挟下,东亚国家在19世纪末叶以来,被迫走上了“命定的”或“被诅咒地”现代化或“世界化”道路,并且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以西方模式为摹本和原型。在这种强制性被迫“化”为“现代”的单行道上,东亚各国并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但却决不是没有自我创造的空间。[23]而东亚各国“自我创造的空间”的大小,便和各国的“内在成熟度”密切相关。东亚各国各自传统的国家形态和社会发展程度,以及各国政治精英的民族意识和危机应对之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在危机之下各国的现代国家形态建构和政治变迁。同时也决定了各国其后不同的现代化发展路径和民主化难易程度。

我们按照政治制度变迁这一主线,对殖民化或半殖民化以后,直到二战结束这一时期东亚各国的政治发展进行了分类梳理,这也是战后各国政治发展的政治要素渊源和民主构建基础。

(一)国家形态下的维新变法

殖民危机之下,各国自有不同的应对之策。在没有被完全殖民化,国家形态相对完整的日本和泰国,在内部衰败和外部侵扰的双重压力之下,面对国家的存亡兴衰,如何重构国家形态,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应对紧迫危机,就成为两国政治精英必须全力解决的问题。各种内外因素促使了两国走上政治维新、集中国家权力的自强变法之路。

1.日本

巨大的外部殖民化压力,威胁到日本国家的完整和生存,德川政权无力应对,暴露了幕藩分散体制的软弱和低效,激发了对德川政权久存积怨的各个雄藩的变革欲望。废除德川幕府体制,加强天皇权威,集中国家权力,聚合国力应对危机,是促使这一时期政治变革的强大共识。

经过倒幕派和幕府派的激烈斗争,1867年11月,德川庆喜将军被迫向天皇奏请“奉还”大政,并辞去“征夷大将军”之职。1868年1月,在倒幕派的武力坚强支持下,16岁的睦仁天皇颁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宣布废除幕府体制,一切权力重归天皇。[24]由此,名义上中央集权的国家架构开始逐渐建立和加强。天皇不仅是日本民族统一的象征,也是国家权力的最高执掌者,日本国的现代国家意识和民族主义从此滋长起来。

1868年3月,明治天皇发布“五条誓文”,第一条即为“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由此推出一系列加强中央权力,构建新式民族国家各种政治经济制度的维新变法。日本开始了快速走向富国强兵的现代化之路。

但幕府派分裂势力并不愿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最终决定政治力量去留的还是军事实力,武力扫除旧幕府势力成为决定性一步。从1867年12月,萨长联军进军京都促请天皇维新,经过一年半之久的“戊辰战争”,新政府军取得胜利,基本扫除分离反抗势力,实现了国家形式上的统一。

同时,从“版籍奉还”到“废藩置县”,也是这一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内容。从1869年3月起,由萨长、长州、土佐、肥前四强藩藩主上书天皇,奏请将四藩的土地和人民奉还给天皇,其他各藩也被迫仿效四藩奏请“版籍奉还”。到1869年7月,有236个藩实施了版籍奉还。从1871年7月,明治政府借天皇名义下诏“废藩置县”,县知事不再由原来藩主出任,而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在命令发布后短短三个月内,日本的地方政治制度为之一变,由原来的280个藩变为72个县。[25]实行了260年的封建幕藩体制就此走下历史舞台,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由此建立。

建立中央集权政府架构,统一国家权力和政令,是现代国家形态的重要体现,也是保证现代化推进、扫除分离障碍因素的政治前提。在1868年初,在天皇之下,设置总裁、议定、参与三职,由朝廷公卿、大名和武士担任,向天皇负责。稍后,维新派又设立太政官,作为最高权力机关,而太政官组织在1869年和1871年又先后修正完善。到了1871年,把太政官分为正院、左院和右院,设立太政大臣,下辖大藏、外务、工部等8省,左院负责立法,右院负责草拟政令。

经过以上革命性的政治维新,日本形成了“一君万民”的天皇集权体制,天皇成为日本近代政治秩序的核心。中央集权体制的国家能力极大提高,现代化的推进有了一个坚强的组织和主导核心,一系列为了实现富国强兵目标的经济、社会变法相继出台实施。如1872年提出的取消封建特权、实现“四民平等”;1872年提出实行四年义务小学教育;1873年推行全民征兵制;1874年大久保利通向政府提出《关于置产兴业建议书》,明确了依靠国家力量推进产业化的方针;从1873年到1879年的地税改革,使中央集权体制有了强大雄厚的经济基础。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时,日本已有现代化的工厂5985个,初步形成了现代工业体系。[26]

明治维新伊始,开国进取的社会风尚为之一新,各社会阶层参与国是的热情为之蓬发和见涨,反抗藩伐专制和要求自由权利的运动随之发展。这场运动以要求开设国会、制定宪法、减轻地租、修改不平等条约、确立地方自治为目标而展开,民权论和国权论的争论和斗争因此爆发出来。

早在1872年,左院即向政府提议“开设下议院”,并为此起草了“民选议院暂定规则”,但并未落实。1874年1月,板垣退助等人把“幸福安全社”改组为“爱国公党”。同月,板垣等8人联名发表了《民选议院设立建白书》。同时,为了敦促政府订定宪法,召开国会,自由民权运动掀起署名请愿活动,签名人数有时达20多万人。在爱国公党被政府强行解散之后,1874年4月,板垣等人又成立了“立志社”,继续鼓动自由民权思想。1875年2月,来自各地的民权运动团体决定成立“爱国社”,以此作为全国自由民权运动的联合体。1877年6月,立志社向天皇递交了《立志社建议书》,完整阐述了开设国会、建立立宪政体的纲领。

但在民权论和国权论的争论中,政府内的主流派极力主张强化国权,为国权论的主导性力量。以右大臣岩仓具视为首的主流派,在出洋考察西方各国政治制度之后,极力主张德国的政治制度更适合日本。1881年10月,明治政府发布《召开国会诏敕》,制定了10年后公布宪法和开设国会的时间表。此后,组党风潮迭起,政党林立,以板垣退助为首的自由党和以大隈重信为首的立宪改进党引领自由民权的风潮。同年10月,因北海道官产私售风潮而受怀疑的大隈重信及10多位追随他的官员被罢免,此后,自由民权运动走向低潮。国权派取得主导日本政治走向的胜利。在详细考察普鲁士宪法的精神之后,经过反复的审议,1889年2月,《大日本帝国宪法》颁布,同时还颁布了《议院法》、《贵族院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此后,以天皇为中心的立宪制代议制政治架构终于确立,开启了以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为支柱的现代政治体制的运转时代。

国会的开设及其运转,各个政党和政治势力争斗的舞台自然就转移到国会选举及内阁组阁权上。1890年第一届国会召开后,围绕国会和组阁的斗争就成为日本政治的中心和焦点。但在多党选举后组成的国会中,国会内多数党党首为首相并组阁的议会制惯例并没有形成。因此,此时围绕国会和组阁的斗争往往处于不稳定的混乱状态,也直接影响着政局的稳定。从1890年到1894年的头六届国会,是国会恶斗政治最典型的实例。政府内阁由“元老”们提议后由天皇任命,与政府对着干的则是反对党,其主要成员是昔日的自由民权运动的活跃分子,第一届国会选举后,他们组成立宪自由党和立宪改进党参选,并以171席取得多数席位,而亲政府的政党只取得79席。这样自然是国会与政府冲突不断、相持不下。政府预算和法案难以通过,而政府往往诉诸解散国会。

1892年的第二届国会选举尤为血腥,在投票期间的暴力混乱中,至少有25名选民死亡,数百人受伤。而反对党依然在国会中占多数,政府为了通过其议程议案,手段无所不用,包括恐吓、贿赂、由天皇发出警告、解散国会等,议会政治运转十分艰难。[27]1900年,伊藤博文联合各方势力,成立新党“立宪政友会”,此后,伊藤以政友会总裁的身份出任首相并组建政友会内阁,标志着从“非政党内阁”向“政党内阁”的过渡。此后12年中,首相便由西园寺公望与桂太郎轮流担任,政友会在这段时间逐步成为众议院的核心力量,两人都依赖政友会得以顺利执行政策。政党的稳定成为政局稳定的组织核心和制度支柱。

1912年7月,明治天皇去世,由其子嗣大正天皇继位,一代明君的离去,留下的新时代也孕育着新的风暴。1912年12月,西园寺内阁因为拒绝陆军大臣提出的增加两个师团的预算,陆军大臣愤而辞职,并拒绝推荐后继人选,西园寺无法组阁,被迫内阁总辞职。对于军阀干政的这种“非立宪行动”,立即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愤慨。“破除阀族,拥护宪政”的第一次护宪运动由此兴起。同年12月桂太郎内阁成立,他同时发起成立了自己的新政党“立宪同志会”,但只有83名议员,而且没有一人属于政友会。同时,西园寺公望所在的政友会等反对派议员对桂太郎内阁提出不信任案,获得234名议员的支持。护宪派也在各地持续举行护宪大会,对政府施压。桂太郎内阁被迫在1913年2月辞职。这一时期的政治斗争就更直接地体现在“组阁”与“倒阁”的权力争夺焦点之上。

1924年1月1日,枢密院议长清浦奎吾奉摄政裕仁之命组阁,而阁员大部分为贵族院的特权官僚。此事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反对。1月10日,政友会、宪政会和革新俱乐部等护宪三派联合抗议,提出抵制“特权内阁”的口号,联合发起倒阁运动,第二次护宪运动再次兴起。1924年5月,在第15届众议院选举中,护宪三派大获全胜,在464个议席中获得284席。组成以宪政会总裁加藤高明为首的联合内阁。[28]

大正时期民主运动的开展,促使日本的政治权力结构和政治规则发生了变化,使内阁由“元老”与天皇任命和掌控,转变为议会中的多数党党首来组阁,“贵族内阁”被“政党内阁”替代,通过议会选举实现政党轮替逐渐被各派政治力量接受和成为政治制度性惯例。立宪君主下的议会内阁制也逐渐完善巩固起来。

此后,日本的军国主义路线膨胀崛起,经过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日韩合并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军部势力通过直属天皇的特殊制度性机制和管道,对日本政治的干预和支配更加直接并有恃无恐。通过一系列军人掀起的“改造国家”运动和明目张胆的暗杀活动,以军部为首的军国主义势力完全操控了日本的国家走向,日本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军国主义道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罪恶的侵略战争不仅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无尽的灾难,也摧毁了明治维新以来日本所取得的所有现代化和民主化成果。

2.泰国

直到1851年拉玛四世登上王位时,暹罗依然极力保持着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以及因袭传统的封建政治体制。王室和几大家族势力控制着几乎主要的政府权位,现代的职能分化的政府部门还没有建立起来。

在外部殖民列强的侵扰和内部豪族及地方寡头的双重压力下,拉玛四世开始了缓慢的小心翼翼的变法改革。如废除在国王面前爬跪的礼节以示平等;选举法官,宣扬朴素的民主思想;在宫廷推行西方教育,使教育从寺院走向世俗;此外,还有提倡宗教自由,铸造新币,开掘运河,建立造船厂等等,以期在危机重重中图存自强。但传统僵固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1868年,拉玛五世朱拉隆功亲王登上王位时,年仅15岁。他度过了一段任由摄政素立亚旺摆布的艰难日子。直到1873年,朱拉隆功第二次加冕合法地成为国王以后,才逐渐地开展了一系列展示其现代化观点和目标的改革。特别是随着素立亚旺等豪族和老部长在1882—1888年间的相继去世和退位,通过任命其充分准备的皇家兄弟到这些关键的位置,才终于把权力真正地控制到了自己的手里。[29]由此,根本性的现代化变革才得以顺利推行。如1874年,宣布废除奴隶制,规定凡奴隶出生的儿童,到21岁时便可获得自由;仿效西方议会制,设立内阁政府;改革行政管辖按地区划分的旧例,如北部归内政部管辖,南部归国防部管辖,而统一改为中央政府建立12部,按照职能行使相应的职权。此外,朱拉隆功还加大经济社会改革,把封建的按爵授田的“萨迪纳”制度改为薪俸制;将王室预算和国家预算分开;改革税务制度,税收由财政部专人征收;实行义务兵制,建立军校;推进世俗教育,加强医疗防治,修建铁路,开通电报,重申宗教自由等,一系列根本性的政治社会变革由此展开并发挥效力。

朱拉隆功的改革引发了“自上而下的革命”,特别是其加强中央权威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奠定了现代泰国的基础性政治制度。在西方英、法两大列强殖民侵扰的夹缝中,强烈的民族生存的危机意识,使朱拉隆功顺应了历史发展的生存逻辑,按照现代的社会政治制度大力推进改革。依靠这些根本性的改革,朱拉隆功使泰国幸运地免遭被殖民的厄运。但在殖民主义列强的强大军事和贸易的强力夹击中,当时的暹罗也只是名义上的独立主权国家,实际上同西方国家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依然决定了它是一个半殖民地国家。[30]在殖民列强主导的东南亚政治格局中,保持民族生存和国家独立依然是泰国面临的最严峻挑战。

1910年朱拉隆功国王驾崩,王储瓦差拉冗继承王位,是为拉玛六世,其时的暹罗已是一个君主制巩固的官僚制国家。拉玛六世继续改革,以图加强独立国家地位。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暹罗加入协约国向同盟国宣战,战后由于暹罗战胜国的地位,暹罗得以废除了和西方列强签订的许多不平等条约,收回了部分主权和治外法权。

1925年,拉玛六世的胞弟帕恰迪波继位,是为拉玛七世。拉玛七世掌权以后,长期困扰暹罗政权的经济混乱问题更加严重:国家的财政处于极度混乱之中,财政预算严重赤字;皇家账户成为会计员的“梦魇”,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债务和有问题的交易。经济问题反过来在许多层面上演化为政治问题。政府各部门对消减债务的争吵和恶斗,使政府陷入无效率和半瘫痪的状态。日益严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使力量渐渐强大的官僚和军队精英对君主政府失去了信心,甚至开始怀疑建立在君主专制制度基础之上的社会和政治体制的基本信条。[31]

与经济混乱同时存在的是,随着朱拉隆功改革的推进,西方式的职业官僚队伍和知识分子影响力不断加强。仅在1925年,暹罗就有七份暹罗文、三份英文和三份中文日报出版,公共舆论空间初步形成。1927年,暹罗出现了第一个西方式的政党——民党。民党的政治纲领即为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安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推翻贵族制度,建立君主立宪制国家。民党中的代表人物就有后来对泰国政治发生重大影响的比里·帕侬荣和披耶·帕凤。

1929年开始的世界经济大萧条,更使风雨飘摇中的暹罗君主制政权雪上加霜。在国王度假之时,仅仅超过100多人的一小组中等军官和官僚,在1932年6月24日凌晨,发动了一场闪电般的武力政变。他们是由比利·帕浓荣和披汶·颂堪领导的,戏剧性地结束了曼谷王朝150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

军事政变的成功,也埋下了泰国军人频繁政变、不断干政的祸种。一夜之间急速地从君主专制制度转向君主立宪制度,使民主法治基础薄弱的泰国政治,长期陷入了军人集权和民主分权的恶性循环。人们将在此后的泰国民主曲折艰难的历程中,一再地品味最后一位专制君主帕恰迪波国王的判断:1932年转向民主为时过早了![32]

(二)殖民全权主义的掠夺体制

随着内部的衰败化和完全殖民化,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被日本帝国完全占领和控制,日本在这两个地区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殖民全权主义的掠夺体制。[33]政治上实行总督绝对专权的官僚统治,殖民者掌握着最终的政治控制权和绝大部分重要职位;经济上实行强制性工业化,大肆开发和掠夺当地资源,完全服务于日本帝国的东亚霸权战略;在社会生活领域,则依赖宪兵警察系统,严密监视和镇压任何对殖民统治的异议和反抗行为。虽然,日本帝国的殖民统治,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也许给当地人民带来了些许的现代化因素,但政治上的绝对殖民统治给当地人民没有留下任何民主发展的可用因素。

1910年8月,日本正式吞并朝鲜半岛后,朝鲜李朝500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完全终结。根据《日韩合并条约》规定:“韩国皇帝陛下将关于韩国全部之一切统治权,完全永久让与日本国皇帝陛下。”[34]此后,殖民全权主义的绝对统治架构建立起来。

日本在韩国设立总督府,总督由日本天皇任命,并对天皇和内阁负责,受日本内务大臣、防务大臣、海军大臣和拓殖大臣的监督。总督在韩国是绝对的权力掌控者,具有任意支配韩国事务的权力,总督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并且拥有统帅在韩国日本军队的权力,可以行使有关“防备朝鲜”的所有事宜。而作为日本明治维新以来近代化象征的宪法体制却并不适用于韩国。

日本在韩国建立殖民体制的根本目的,就是尽力改造大韩王国遗留下来的支离破碎的国家政权,以此来加强对韩国社会的政治控制和经济改造。韩国国王被迫退位,日本军队打败“反叛”的韩国士兵并将其余军官编入日本人控制的宪兵队中,韩国本土的政治力量,要么与日本人合作,要么就遭到残酷镇压。在韩国君主制政权的世袭要素被彻底取消后,日本官僚制管理的体制被建立起来。从此,在伊藤博文及其各位后继总督的强制下,高度发达的日本官僚制政府中的诸多元素,就这样被直接地移植到了朝鲜半岛。

1910年,日本在韩国的殖民政府中共有约10000名官员,到了1937年在各级政府中的公务员就达到了87552名。其中超过一半是日本人,高级职位的80%以上,中级职位的60%以上,办事员的50%以上都为日本人所占据。而法国在越南的殖民地,大约只有3000法国人来统治同样大小的殖民地。[35]日本总督控制的官僚体制对朝鲜殖民地的渗透程度或强度都是空前的。

为了有效支持殖民全权主义的绝对统治,日本在韩国建立了中央高度控制的、训练有素的宪兵警察队伍。1910年只有大约6222名宪兵和警察,1922年则有20777名,1941年超过了60000名。[36]宪兵警察广泛分布、严密监督,他们几乎深入到韩国的每一个村庄,其具体职责也远远超过了一般的仅仅维持治安的警察部队。宪兵警察不仅维持治安,而且从户籍事务到日语普及、传染病预防、降雨量测量,以及坟地管制等,警察控制着政治、教育、宗教、道德、健康、税收与公共福利等所有领域的事务。“可以说朝鲜人从出生的一刻起到进入坟墓,一刻都逃不出宪兵警察的监视和统治。”[37]日本殖民者把朝鲜半岛变成了一个殖民大军营。

1919年3月1日,在国际上“民族自决论”的影响下,韩国人民爆发了由30多万人参加的要求民族独立的游行请愿活动,并在中旬把运动扩展到全国的11府206个郡,共计有200多万人参加的游行和暴动。[38]从此以后,日本改变了“武力统治”的方式,实行所谓的“文化政治”怀柔政策。如非军人出身的文官也可以做朝鲜总督,废弃宪兵警察制度,扩大朝鲜人的教育机会等。但形式主义的“文化政治”,并没有改变殖民全权主义的统治本质。警察力量还是不断加强,并制定了《治安维持法》,对反对殖民统治的民族独立分子,处以更为严酷的刑罚;对报纸和结社、集会等还是加以严格控制。仅1929年,禁止发售报纸就达63次,新闻被删除就达82次之多。[39]所谓的“文化政治”只是日本殖民者分裂同化朝鲜人,加强其殖民地统治的怀柔伎俩。

总之,用阿图尔·科利的话来说,日本殖民者在朝鲜建立并运作起来一个具有高度渗透性凝聚性的殖民政权,这个政权能有效地压制社会、渗透并控制整个社会。这一凝聚性国家的核心要素就是一个高度集中的中央政权,这一中央政权首先拥有立法以及执行方面的绝对权力来设定和实现殖民目标,其次则是具有广泛渗透且纪律严明的文职官僚和警察官僚。[40]而这一具有高度强制性的殖民政权,则是完全服务于殖民全权主义的统治和殖民掠夺的扩展目的,而与殖民地的现代化与民主化发展没有半点主观关联。

(三)殖民统治下的民族抗争

随着西方殖民列强对东南亚地区殖民地瓜分和掠夺的推进,随之而起的就是殖民地人民各种形式的反抗活动不断涌现。在反抗殖民统治的艰难过程中,殖民地人民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认同逐渐形成,并会聚成要求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的强大反殖民主义浪潮。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帝国对这些国家的侵略和占领,突然结束了原来殖民国家的统治结构,给殖民地人民争取国家独立的运动带来机遇和鼓舞。二战结束后,在民族自治和国家独立的国际大潮冲击下,东南亚各国殖民地人民,在经过与新老殖民国家的武力抗争后,纷纷取得了国家独立并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也从此进入到自主推进本土民族意识和现代国家建构的新的历史时期。

1.印度尼西亚

随着殖民统治和反殖民主义斗争的拉锯式推进,在20世纪之初,印度尼西亚接受西方教育和现代思想的新的年轻一代成长起来,印度尼西亚的民族主义意识和思想逐渐萌发,并不断地进行有组织的表达。在各式各样的民族主义组织的带领下,反抗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运动不断壮大,并最终取得民族国家独立。

1908年,由中爪哇的医学学生建立的“至善社”,是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渴望的第一次有组织表达。它的宗旨是通过合法手段推进教育、科技和工商业的发展,不从事明确的政治活动。其成员一般仅限于传统的官僚贵族精英。但至善社在唤起印度尼西亚人民的民族意识和增加民族自尊心方面发挥了推进作用。至1909年,至善社已有40个分社,社员1万多人,其中大部分是公务员。[41]

其后,各种唤起印度尼西亚人民自主意识和民族意识的组织逐渐建立起来,并在反抗殖民统治、保护本土人民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组织化作用。

1911年,伊斯兰商业联盟建立,在第二年其改名为伊斯兰联盟,它的宗旨是在保持荷兰主权的情况下,建立印度尼西亚人的自治政府。至1915年,其拥有成员36万人。

1911年,另一个更明确的民族主义组织——东印度群岛协会成立,它号召民族独立,宣扬所有居住在东印度群岛的人们具有平等公民权的激进非种族主义思想,因此1913年被殖民当局禁止。但在1914年,继承其激进政治思想的东印度社会民主联盟建立,在它的政治纲领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来印度尼西亚独立,主张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群众,建立工会和农民合作社等要求。1920年5月,社会民主联盟第七次代表大会决定将联盟改组为东印度共产主义联盟,1924年又改名为印度尼西亚共产党。从1920年到1927年,这一政治组织多次领导工人罢工,并发动了1926年底到1927年的武装起义,却遭到荷兰殖民政府的残酷镇压。

1912年,在日惹市,至善社成员阿赫迈德·达贺兰建立了穆罕马迪亚,其表面上是非政治组织,限于宗教和社会福利活动。它旨在印度尼西亚宣扬现代伊斯兰教思想。其后,一个与其密切相关的发展是1926年教士复兴会的建立。这是传统主义的穆斯林对达贺兰建立的穆罕马迪亚的迅速发展所作出的组织性反应。以期保卫他们更保守的伊斯兰习俗。尽管两者不是正规的政治组织,但它们的社会影响和反殖民主义也使其成为广义的民族主义运动的主要成员。[42]

1927年7月,以苏加诺为首的印度尼西亚民族联盟成立,翌年,其改名为印度尼西亚民族党。伊斯兰联盟、至善社都以团体身份加入该党,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组织力量得以整合壮大,这引起了荷兰殖民政府的恐惧和镇压。

随着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组织的多样化和快速发展,其民族主义组织内部也发生着分化甚至分裂。思想信仰上就存在着伊斯兰教、马克思主义、民族主义和本土信仰等多种思想元素和成分。印度尼西亚穆斯林也经常被划分为散蒂利教派和阿邦安教派。但反抗殖民主义的共同经验和政治诉求,鼓励他们发现共同的条件,锻造共同的身份认同,并把这种身份认同设想为自己民族国家的一种国家身份认同。这是一种在殖民主义刺激下逐渐觉悟而产生的新的共同体意识,这就是现代的民族国家意识。正如印度尼西亚前总统哈比比所概括的:印度尼西亚国家的统一力量有其共同的历史,即“由同一殖民者350年来殖民开发的历史”[43]

“印度尼西亚”在19世纪只是一个地理名词,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领袖哈达在1922年首次将其引入政治新意识之中,他把东印度群岛协会更名为印度尼西亚协会。1928年10月,在巴达维亚举行的青年代表大会上,通过了著名的青年宣言,喊出了民族意识和国家认同的新口号:“一个国家,印度尼西亚;一个祖国,印度尼西亚;一种语言,印度尼西亚语。”[44]一个新的民族国家已经呼之欲出,势不可当!

面对不断强大的民族主义运动,荷兰殖民政府在镇压和逮捕的同时,也不得不采取怀柔和让步对策。1917年殖民政府同意设立国民参议会,国民参议会开始时只有19个被选出的议员,其中10个是印度尼西亚人;还有19个成员是被任命的,其中5人是印度尼西亚人。到1931年,印度尼西亚人占到30个议席,25个席位被分给欧洲人,5个席位给予“外来东方人”。国民参议会的开启,并不能完全满足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者民族独立的愿望。但这一小小的让步,开启了殖民者和被殖民人民的和平直接对话,并为未来引进议会民主制度提供了最初的制度要素和民主训练。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推进,日本帝国突然中断了东南亚的殖民主义进程。1942年3月,日本横扫东南亚后迫使荷兰投降,日本侵占印度尼西亚地域。原殖民者的退出,为印度尼西亚的独立提供了潜在的机会。在与日本侵略者的合作和斗争中,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组织也在不断壮大,1943年成立的“祖国捍卫者志愿军”和1945年成立的“神的军队”,培育和训练了民族独立的武力力量基础。1944年,爪哇奉公会的组织系统建立起来,这个组织通过现存的直到村一级的政府组织来广泛动员本土民众。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8月17日,苏加诺和哈达在匆忙之中宣告印度尼西亚独立。但随后,企图恢复殖民统治的英荷联军入侵印度尼西亚,经过残酷曲折的5年抗荷独立战争,在美国和联合国的压力下,印度尼西亚人民终于真正结束了外来殖民统治,赢得了真正的民族国家独立。1950年8月15日,苏加诺宣布统一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成立。

2.马来西亚

至1919年,整个马来半岛都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英国人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在海峡殖民地、马来联邦和马来属邦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海峡殖民地,属于皇家殖民地,由英国殖民大臣指定的总督在行政、立法两个会议的协助下统治。马来联邦,是英国政府的保护国,由总驻扎官(后称联邦辅政司)向海峡殖民地总督负责。马来属邦,是英国的保护国,隶属海峡殖民地总督管辖。虽然三地设有不同形式的立法会议和州务会议,但各地的实际大权都绝对地掌权在总督和各级驻扎官手中,英国人对殖民地权力的绝对垄断完全服务于控制和掠夺殖民地的殖民化目的。

英国人以武力为支撑的绝对统治和现代政治行政管理体系的建立,在客观上为殖民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和社会秩序,有效遏制了殖民地各种族之间的纷争和冲突,也建立起了以殖民地为基地的外向出口型经济。特别是具有现代化取向的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殖民地人民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年轻一代成长起来,马来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开始觉醒,宣传和推进民族自治和独立的运动也随之高涨。

1930年,马来亚共产党成立,它的起源则是19世纪20年代华人社团和华人民族主义组织,在当时英属马来亚华人多于马来人的情况下,[45]这反映了马来亚出现了民族性经济和社会的分裂状况。

1936年,马来亚成立印度人中央协会,用以维护印度人的利益。

1938年,尽管对“马来人”身份认同还有不同的分歧,州级马来人协会还是成立了,致力于维护马来人的利益,并服务于具体各州事务。

1939年末,马来青年联盟成立,这是一个民族主义组织,与荷兰东印度群岛涌现的左翼青年团体非常相似。

1940年,英属马来亚各团体举行盛大的“五一节”反殖民主义大集会,随后又组织了各种罢工活动,引起了殖民政府的强烈反应,也预示着反殖民主义的民族独立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

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的快速扩展,突然中断了英属殖民主义的统治。1941年12月,日本军队入侵和控制了马来半岛和婆罗洲诸州,日本军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代替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地位。日本人以军事为后盾,第一次把马来人置于一个统一的政府管理之下,各州和各地方统治者的重要性大为降低。这就为马来亚以统一的国家形态实现独立提供了基础和机遇。但日本统治者对待马来人、印度人和华人的不同方式,更使先前复杂的民族关系增添了仇恨和纠结的因素。特别是由于马来亚共产党领导的马来亚人民抗日军的顽强抗战,马来华人受到了最残酷的迫害和屠杀。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9月3日英国人重返马来亚。马来亚各民族和各政治组织,又重新开始了与英国就自治和独立问题的艰难斗争。

其实,早在1942年,英国就开始讨论战后马来亚的自治问题。1944年,英国政府接受了爱德华·根特的方案,计划将马来联邦、马来属邦、槟榔屿和马六甲各自独立分散的行政机构合并为一个“马来亚联盟”(Malayan Union),公民权将扩大到非马来人。1946年1月,英国在一份白皮书中公布了马来亚联盟的计划,新联盟将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包括马来联邦、马来属邦、槟榔屿和马六甲,并设立一个中央政府、一个总督及立法和行政委员会,马来各邦苏丹将保留他们的地位,但是其统治权力移交给英国王室。但由于担心联盟的成立将损害马来人的传统和特权,也担心联盟将赋予非马来人平等的公民权利,当马来亚联盟在1946年4月1日成立时,立即遭到各苏丹和地方官员及马来人的有组织的强烈抗议。

1946年5月,马来人全国统一组织(即巫统)成立,拿督·翁担任第一任主席。马来人第一次团结在一个政治组织中,它得到了马来社会中几乎所有重要人物的支持,他们共同要求撤销“马来亚联盟”。

1946年8月,马来亚印度人国大党成立,提倡给予“非马来人”更大的政治权利。

由于马来人的强烈抗议,马来亚联盟根本就无法正常运作。无奈之下,英国放弃了这一计划,而同马来民族统一机构和各邦苏丹重新谈判,同意建立“马来亚联邦”(Federation of Malaya)。在1948年2月1日,马来亚联邦宣告成立。联邦将维护苏丹权利、各邦自身的特点以及马来人享有的特权。同时建立一个强大的统一的中央政府。对公民资格也设定了更严格的认定条件。随着马来亚联邦的成立,由于马来亚共产党的活动日益频繁和走向暴力,1948年6月,联邦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两年后,左翼的马来亚民族主义党也被取缔。

1949年2月,马来亚华人公会成立,致力于推进华人社区的“马来亚化”,主张华人参与政治,保护华人的利益和权利。在1952年2月的地方选举中,巫统和马华公会结成统一战线,两党同意在对内保持各自的政党地位和政治目标的格局下,对外联合一致地行动。从1952年到1954年,巫统—马华公会联盟赢得了268个市政议会席位中的226个。1954年12月,印度人国大党加入这一联盟,马、华、印联盟党正式成立。在1955年7月举行的联邦议会选举中,马、华、印联盟党赢得了81%的选票和52个选举席位中的51个。[46]加上规定经多数党同意而由高级专员指派的5席,联盟党成为在议会中的绝对多数党。联盟党领袖、巫统主席东姑·拉赫曼出任马来亚联邦首席部长兼内政部长。

在战后反对殖民主义和民族独立的大潮下,1949年4月,英国议会许诺马来亚独立,翌年3月由英国首相予以重新确认,1952年新任高级专员坦普勒一就任,就宣布他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的马来亚国家。1955年至1957年5月,以东姑·拉赫曼为首的联邦政府代表多次前往伦敦,同英国政府谈判独立及制宪等问题。1957年8月15日,马来亚独立宪法在立法会会议上得以批准,8月31日,正式的马来亚联邦成立,宣告马来亚联邦国家独立。

3.菲律宾

美国在取得了对菲律宾的殖民统治地位后,随即开始了镇压菲律宾共和国领导的反抗力量。1899年2月,美国向菲律宾共和国军队发动进攻,到3月31日,共和国首都马洛洛斯陷落,革命武装力量被迫进入山区开展游击战争。

美国在无法根本消灭反美民族力量的情况下,希望通过政治手段来分化革命力量。1899年和1900年,美国先后成立两届菲律宾委员会并派往菲律宾考察政局,同时提供对策方案,它们在重申美国对菲律宾主权的同时,建议成立立法机构和文官机构,并表示将尊重菲律宾人民的传统和习惯。在美国强大的军事压力下,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内部出现主战派和主和派的分裂,阿奎纳多总统动摇不定。1901年3月23日,阿奎纳多被美军诱捕。4月1日阿奎纳多投降并宣誓效忠美国。4月19日,阿奎纳多发表《致菲律宾人民书》,号召各地菲律宾抵抗战士放下武器并接受美国的统治。但各地仍不时爆发分散的抗美游击战斗。

1901年7月4日,美国菲律宾委员会主席塔夫脱任菲律宾的民政总督。起初,菲律宾委员会既是菲律宾最高的行政机构,也是最高的立法机构。到1902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了菲律宾组织法案,规定将成立由80人组成的众议院,菲律宾委员会转成为参议院。同时还规定,菲律宾可以派两名代表出席美国国会,但没有表决权。美国希望借此法案对菲律宾原有殖民机构进行美国化政治改造。根据菲律宾组织法案,菲律宾从1907年开始实行议会制,并举行了第一次普选。但候选人须懂英语或西班牙语,并有严格的财产限制。菲律宾国民党在大选中获胜,由塞希奥·奥斯敏纳任众议院议长,曼努埃尔·奎松任国民党领袖。此后,原先多由美国人担任的政府部长也逐步由菲律宾人来担任。1912年以后,政府各部部长几乎全由菲律宾人来担任。

191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二个菲律宾法案,规定由参议院完全取代菲律宾委员会,参议院由24人组成,其中22人由选举产生,2人由菲律宾总督任命。众议院中84人由选举产生,9人由总督任命。总督有权否决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美国国会也可以取消菲律宾的任何法令。[47]美国仍握有菲律宾的最高主权和最终裁定一切的权力。这种统治制度一直持续到1935年建立菲律宾自治政府。

在20世纪30年代初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下,美国改变了对菲律宾的政治态度,1933年1月,奥斯敏纳和罗哈斯成功说服美国国会通过了《海尔—哈卫斯—加亭独立法案》,也即《菲律宾独立法案》,但由于其中关于贸易和禁止菲律宾移民的条款过于严苛,遭到菲律宾国会的反对。1933年10月,奎松又说服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修订案,即《泰丁斯—麦克杜菲法案》,该法案规定在十年的自治政府过渡期以后允许菲律宾独立。1934年,美国国会决定给予菲律宾自治权,3月23日,罗斯福总统签署法令,规定由民选制宪委员会制定一部菲律宾宪法。1935年5月14日,美国殖民当局主导制定的菲律宾宪法由公民投票批准。1935年9月17日,菲律宾举行了第一次国民选举,为自治政府做准备,国民党的奎松和奥斯敏纳分别当选共和国总统和副总统。11月15日,自治政府举行了就职仪式并开始运转。[48]但菲律宾的国防和外交大权仍由美国掌握,美国在菲律宾建有海军和空军基地并有大量军队驻扎。

奎松自治政府成立以后,致力于采取一系列措施促使国家的“菲律宾化”,健全现代政府机构,发展民族经济,推动土地改革,整顿社会风气,进行教育改革和提高妇女地位等。但殖民地时期的问题积重难返,加上美国对菲律宾政治和经济的控制,菲律宾现代国家的建构和发展仍十分艰难。1939年菲律宾举行了第二次国民选举,国民党再次获胜,奎松再次当选总统,奥斯敏纳当选副总统。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的触角伸向东南亚。1941年12月,日本军队开始在菲律宾登陆,美国在空军被摧毁后地面部队无法阻挡日军攻势。1942年1月,日军占领马尼拉,5月美国和菲律宾部队宣布投降,菲律宾完全被日本占领。日军扶持傀儡政权“行政委员会”,开始实行军事管制下的“日本化”统治。1943年10月,日本占领当局还虚伪地宣布给予菲律宾“独立”,宣布撤销军事管制,任命何塞·劳雷尔为“菲律宾共和国”的“总统”。1944年10月,麦克阿瑟率领15万人的强大舰队,协同菲律宾总统奥斯敏纳(流亡的奎松总统已于1944年8月在美国逝世),重回菲律宾。1945年7月5日,菲律宾获得解放。

美国虽然重新占领了菲律宾,但在战后强大的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时代大势中,美国不得不同意如期给予菲律宾独立。1946年4月23日,菲律宾自治政府举行了最后一次选举,从国民党中分离出来的罗哈斯集团在美国的支持下,另行成立自由党。经过激烈的竞选,罗哈斯的自由党战胜奥斯敏纳的国民党,5月28日,罗哈斯和季里诺分别就任菲律宾自治政府的总统和副总统。1946年7月4日,菲律宾共和国成立并宣布独立。菲律宾作为独立主权国家开始了现代国家建构和政治发展的新的历史篇章。

4.新加坡

1867年,新加坡在成为由英国殖民事务部直接管辖的殖民地后,海峡殖民地总督对新加坡拥有绝对的统治权,同时,英国在新加坡成立了两个重要机构。一是行政会议,由总督、负责海峡防务的军官和6名高级官员组成。二是立法会议,由总督和12名官吏、12名非官吏组成,总督任议长。1868年,英国殖民事务部通过最高法庭案,规定在新加坡的大法官对立法会议和总督负责。行政会议协助总督处理行政事务,立法会议负责立法,以大法官为首的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49]总督在立法和司法方面享有最终决定权,同时担任行政会议和立法会议的主席。总督、行政会议和立法会议的成员都由欧裔白人担任,新加坡本地人被完全排斥在政治过程之外。

1933年,英国政府批准,将海峡殖民地、马来联邦和马来属邦合并组成马来亚殖民地,并制定统一的关税和贸易制度。英国在马来半岛和新加坡的殖民统治巩固并统一起来。

1942年2月到1945年8月,日本的侵略占领,暂时中断了英属殖民统治。日本投降后,英国立即派军队进入马来亚和新加坡,9月在马来亚和新加坡成立临时军政府。如何处理马来亚共产党领导的马来亚人民抗日军的武装问题,成为军政府面临的最大问题。

1945年12月,新加坡第一个现代政党——马来亚民主联盟成立,该党以结束英国殖民统治,建立一个包括新加坡和马来亚在内的统一国家为宗旨,但该党很快消退。

1946年,英国政府在提出建立马来亚联盟的计划时,将新加坡排除在马来亚联盟之外,新加坡单独成为英国的直辖殖民地。新加坡由一名英国总督治理,并建立行政会议和立法会议等机构。行政会议由11名成员组成,其中7名为官方议员,4名为非官方议员(由总督任命)。立法会议将由22名成员组成,其中9名为官方议员,13名为非官方议员(内有9名经选举产生)。此外,还设有市政委员会等机构。

由于在抗击日本侵略中的重大作用,战后以马来亚共产党为代表的左翼政治力量在新加坡影响巨大,并要求新加坡独立。1945年10月,马共在新加坡成立了总工会,1946年总工会发动总罢工。由于担心马共势力在新加坡的扩张,1948年6月,英国宣布新加坡进入紧急状态,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并用武力来围剿马共的武装力量。对此,左翼中的温和派作出了反应,也成立了相应的自己的政党。1947年8月,陈清方等人就发起成立了新加坡进步党,主张新加坡与英国合作,争取逐步走向自治。1948年,与进步党政治性质相近的民主党成立,同属保守政党、右翼政党。1956年,进步党和民主党合并为自由社会党。1948年,新加坡劳工党成立,主张新加坡自治,然后与马来亚合并而实现独立。1951年后,劳工党内部形成以林有福为首的温和派和以威廉斯为首的激进派,导致1952年出现分裂。1954年,新加坡劳工党与新加坡社会主义党合并为劳工阵线。

1948年3月,在新加坡人民要求自治参与的压力下,新加坡举行了自开埠以来的第一次选举,选举结果如下:在立法会议22名议员中,官吏议员9名,总督指定4名,英人总商会、中华总商会和印度人总商会三大功能团体各选1名,6名民选议员,其中进步党3名,无党派人士3名,进步党是唯一一个参加选举的政党。[50]

虽然立法会议根本上还是受到英国政府和总督的掌控,但毕竟开启了通过部分选举赋予立法机关合法性的参与大门,是英国在新加坡移植和培育议会民主制的起点,对独立以后的新加坡议会内阁制也有深远影响。

1953年底,英国政府派出以乔治·伦德尔为首的制宪调查团。1954年2月,英国政府发表了伦德尔报告书,即“宪法委员会报告书”,主要政治设计为:成立一个由32个议席组成的立法会议,其中民选议员25人,官方议员3人,非官方议员4人;以部长会议取代行政会议,其主席仍由原来的行政会议的首脑——总督担任,首席部长由立法会议中多数党领袖担任,其中,6个部长由民选议员担任,政务部、司法部和财政部3个重要部门由英国殖民官员担任,新加坡的外交、防务和内政仍由英国负责。[51]

1954年11月,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成立,该党的宗旨即为不使用武力而获得民族的独立和自由。以李光耀、林清祥等为首的行动党成立之后,随即投入到即将到来的大选中,由此,人民行动党登上新加坡的历史舞台,并长期左右着新加坡的现代化进程和政治发展。

1955年4月,根据伦德尔宪制改革规划,新加坡举行了立法会议选举,大选结果是:劳工阵线获得10席,进步党获得4席,人民行动党获得3席,民主党获得2席。在选举中获胜的劳工阵线领导人大卫·马歇尔和林有福分别担任首席部长和副首席部长。这次选举在形式上确立了民选政府对议会负责的内阁制政府机制,但以马歇尔为首的民选政府权力,处处受制于英国总督及其重要部门的英国部长,甚至连马歇尔的办公室都要由总督来安排。[52]

1955年大选后,新加坡民众政治参与热情随之兴起,争取完全自治独立的运动进一步高涨。1956年3月9日,新加坡劳工阵线、人民行动党、自由社会党等举行联席会议,决定发起“默迪卡(独立)运动周”的大型活动,共有20多万人在独立意见书上签名。但因与英国政府在新加坡政治地位问题上谈判未果,马歇尔辞去首席部长职务,由林有福接任。其后,新加坡各政党代表又于1957年和1958年两次赴伦敦与英国政府谈判,1958年英国政府最终同意新加坡自治的要求。其中重点在于:新加坡今后成为新加坡自治邦,新加坡首席部长改为总理,拥有最高行政权,由英王委派一位出生于马来亚的人士充任新加坡之国家元首,新立法议院共由51名议员组成,全部民选,由英国殖民部委派的政务部长、财政部长和司法部长将由民选部长接替,新加坡将拥有与外国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的权力,英国政府将控制防务和外交。这一《新加坡自治宪法草案》于1958年11月由英国政府颁布。[53]

1959年5月31日,新加坡举行了自治后的第一次大选,1954年刚成立的人民行动党大获全胜,获得了51个席位中的43席,以54.1%的得票率成为多数党。6月3日,以李光耀为首的新加坡自治政府登上历史舞台,开始了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掌国家政权的传奇故事。


[1] 罗荣渠、董正华编:《东亚现代化:新模式与新经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页。

[2] 王振锁、徐万胜:《日本近现代政治史》,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3] [美]安德鲁·戈登:《日本的起起落落——从德川幕府到现代》,李朝津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页。

[4] 王振锁、徐万胜:《日本近现代政治史》,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5] [美]安德鲁·戈登:《日本的起起落落——从德川幕府到现代》,李朝津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英文版序第9页。

[6] 田禾、周方冶编著:《列国志——泰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96—98页。

[7] 同上书,第102页。

[8] 戴维·K.怀亚特:《泰国史》,郭继光译,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版,第192—197页。田禾、周方冶编著:《列国志——泰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03页。

[9] [德]戈特弗里特—卡尔·金德曼:《中国与东亚崛起——1840—2000》,张莹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42页。

[10] 《东亚三国的近代史》共同编写委员会:《东亚三国的近代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8页。

[11] 史蒂文·德拉克雷:《印度尼西亚史》,郭子林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页。

[12] 梁英明:《东南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79页。

[13] 史蒂文·德拉克雷:《印度尼西亚史》,郭子林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8—40页。

[14] [澳]约翰·芬斯顿主编:《东南亚政府与政治》,张镇锡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5页。

[15] 梁英明:《东南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65页。

[16] 马燕冰、张学刚、骆永昆编著:《列国志——马来西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99页。

[17] 梁英明:《东南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13页。

[18] 梁英明:《东南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69—70页。

[19] 马燕冰、黄莺编著:《列国志——菲律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87—88页。

[20] 梁英明:《东南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27页。

[21] 马燕冰、张学刚、骆永昆编著:《列国志——马来西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页。

[22] 梁英明:《东南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69—70页。

[23] 金耀基:《中国现代的文明秩序的建构》,载刘军宁等编:《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50、53页。

[24] 房宁等:《自由、威权、多元——东亚政治发展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3页。

[25] [美]安德鲁·戈登:《日本的起起落落——从德川幕府到现代》,李朝津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5—76页。

[26] 房宁等:《自由、威权、多元——东亚政治发展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1页。

[27] [美]安德鲁·戈登:《日本的起起落落——从德川幕府到现代》,李朝津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4页。

[28] 房宁等:《自由、威权、多元——东亚政治发展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5—56页。

[29] 戴维·K.怀亚特:《泰国史》,郭继光译,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版,第186页。

[30] 田禾、周方冶编著:《列国志——泰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06页。

[31] [美]戴维·K.怀亚特:《泰国史》,郭继光译,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版,第225页。

[32] [美]戴维·K.怀亚特:《泰国史》,郭继光译,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版,第234页。

[33] “殖民全权主义”,是亨德森(G.Henderson)概括日本帝国对朝鲜半岛进行殖民统治的概念,是指一种没有宪法或民众限制,殖民统治者绝对掌权的严酷刻板、集权化的、官僚化管理的绝对统治,其目的是完全同化殖民地人民,并掠夺其财富和资源用于服务日本帝国的霸权目的。Gregory Henderson,KoreaThe Politics of the Vortex,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8,p.72.

[34] 姜万吉:《韩国近代史》,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4页。

[35] [美]阿图尔·科利:《国家引导的发展——全球边缘地区的政治权力与工业化》,朱天飚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2—13页。尹保云:《韩国为什么成功——朴正熙政权与韩国现代化》,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第22页。

[36] [美]阿图尔·科利:《国家引导的发展——全球边缘地区的政治权力与工业化》,朱天飚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5页。

[37] 《东亚三国的近代史》共同编写委员会:《东亚三国的近代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69页。

[38] 尹保云:《民主与本土文化——韩国威权主义时期的政治发展》,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63页。

[39] 《东亚三国的近代史》共同编写委员会:《东亚三国的近代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70—71页。

[40] [美]阿图尔·科利:《国家引导的发展——全球边缘地区的政治权力与工业化》,朱天飚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6页。

[41] 梁英明:《东南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48页。

[42] 史蒂文·德拉克雷:《印度尼西亚史》,郭子林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58页。

[43] [印度尼西亚]巴哈鲁丁·尤素夫·哈比比:《决定命运的时刻——印度尼西亚走向民主之路》,李豫生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页。

[44] 史蒂文·德拉克雷:《印度尼西亚史》,郭子林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65页。

[45] 据1931年数据,当时英属马来亚的华人有1709392人,而马来人有1644173人。但外来的华人和印度人还是被看做暂时的移居者。芭芭拉·沃森·安达娅、伦纳德·安达娅:《马来西亚史》,黄秋迪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9页。

[46] [美]芭芭拉·沃森·安达娅、伦纳德·安达娅:《马来西亚史》,黄秋迪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3—329页。

[47] 梁英明:《东南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40—142页。

[48] 马燕冰、黄莺编著:《列国志——菲律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01页。

[49] 卢正涛:《新加坡威权政治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1页。

[50] 梁英明:《东南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13—216页。

[51] 陈祖洲:《新加坡:“权威型”政治下的现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6页。

[52] C.M.Tumbull,A History of Singapore 1819—1988,Singapor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258.

[53] 卢正涛:《新加坡威权政治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5—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