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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场约束的起源
市场约束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金融市场。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市场约束是银行监管业的主要形式。1929—1933年的大萧条发生后,官方监管逐渐取代了市场约束。可以说市场约束的诞生与发展一直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到了20世纪60年代以后,银行倒闭事件增加,以麦金农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掀起了金融创新规避监管的浪潮。金融自由化的主要依据是政府监管容易造成道德风险和商业银行效率的降低。银行业的官方监管压制了商业银行业的发展,最终与最初设立的监管目标背道而驰。20世纪80年代后发生的一系列银行危机,再次促使人们对监管当局监管失灵和安全网等道德风险进行反思(王静,2010)。于是市场约束再次兴起。这也又一次说明了金融监管不仅要保证风险的可控,也表明了效率也是金融监管追求的目标。市场约束理论的正式提出源于《巴塞尔协议》。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正式将有效的市场约束和信息披露列为官方监管的补充。1999年《新的资本充足率框架》征求意见稿首次将市场约束列为“三大支柱”之一。2004年《巴塞尔资本协议Ⅱ》指出,市场约束意味着市场参与者通过市场的有效信息,如根据商业银行的财务信息等做出自己的理性选择,并作出相关行动,最终促使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